嘀嗒嘀嗒。
伴我入眠。
黑暗是我的偽裝。
微笑是我的武器。
我是神。
我全知全能。
……
「屋子裡沒有人,但我能確定這房子是你弟弟高鑫的,我看到一個空錢包,裡面有他的身份證件,照片和名字都對的上。」黃粱回答。
「行吧,我知道了!」伍月咬著牙點頭,「我這就報警!我就說我弟弟家進賊了,就行吧?」
「地址說清楚點。」
「這我還能不知道?真當我們小地方的人都是土包子?」白了黃粱一眼,伍月走到一旁去打報警電話。
悄悄的呼出一口氣,黃粱將陰鬱的目光撇向那棟寂靜的房子,為自己方才的落荒而逃感到羞愧。他甚至沒敢多看幾眼,就匆匆的跑了出來。
希望是我想多了……黃粱在心中默默的祈禱。
一根煙還沒抽完——黃粱管伍月要了一根——警車就停在了眼前,兩名身穿制服的民警走下車,其中一位矮胖的那位抬手敬了個禮,眼神在黃粱和伍月之間來回掃視著,「請問是誰報的警?」
「是我。」伍月緊張的舉起手。
「您家裡進賊了?」
「是我弟弟家。」
「你弟弟家?」警員重複道。
花了一番功夫,又是查身份證,又是核實情況,出警的警員這才搞清楚狀況,矮胖警員臉上露出為難的表情:「這聯繫不上人不好辦啊……你確定屋裡進賊了?」
「對。」黃粱點點頭,故意不去看伍月的表情,「我眼神好,隔著窗戶能看到一樓客廳的情況,您也可以試試,扒著牆頭往裡看。」
矮胖警員瞥了眼兩米多高的圍牆,他仰視著比自己高一頭多的黃粱,沒再追問,轉頭看向伍月:「你弟弟不接電話?」
「不接電話啊,我不知道他人在哪、碰上啥事兒了。」伍月焦急的說,「你說這可如何是好呢。人沒了,家裡還進賊了,這小子從小到大就沒讓我省心過!」
「你別著急。」安慰了一句,矮胖警員轉頭看向自己的同事,「你說咋辦?」
幾乎沒怎麼開口說話的警員擤了下鼻子,發出由於重感冒而含糊不清的話語:「只能試著去聯繫高鑫的妻子了。伍女士,您弟弟是和人同居,還是說已經領證了啊。」
「這個……應該是領證了吧……」伍月漲紅了臉回答。
「我去問一下。」紅鼻頭警員掏出手機坐回警車裡。
站在祥雲街五號棟門前的幾個人相顧無言,各懷思緒的沉默了幾分鐘。沒等回到警車內的警員打完電話,那名方臉保安騎著騎行車,拐進了這條擁擠的小路上,一臉緊張的掃視著停在路中央的警車。
「我聽說是家裡進賊了?」他不等自行車停好,迫不及待的問道。
「他說是。」矮胖民警指了下黃粱,「你對這家住戶了解嗎?」
「高鑫高先生嗎?」
「對,你和他平時有接觸嗎?」
「這個……接觸到談不上,高先生為人挺熱情的,出來進去會和我們聊幾句。」方臉保安緊張兮兮的回答,「他太太就有些冷淡了,我印象中沒有和她說過話。」
「你知道高鑫的太太叫什麼名字嗎?」
「這個……好像是叫愛麗絲周吧。」方臉保安遲疑著回答。
「愛麗絲周?」伍月一臉震驚的重複道,「這人還是個外國娘們?白的還是黑的啊?」
也可能是白加黑。黃粱的腦海中不合時宜的蹦出這麼一句話,幸好他管住嘴沒說出來。
「和咱們一樣。」方臉保安回答,「就是名字洋氣點,她好像是在國外長大的,我記得高先生提過幾嘴。」
「找了個海歸媳婦?」矮胖警官點點頭,看著伍月問道:「這你都不知道嗎?」
「那個……」伍月狼狽的挪開視線,嘟囔了一句「我和高鑫平時不怎麼聯繫」。
「高鑫是已婚。」紅鼻頭民警推開車門回到零下的室溫里,邊擤鼻涕邊說,「妻子名叫周韻。」
「周韻?不是愛麗絲周嗎?」矮胖民警問。
「愛麗絲周?啥玩意?」
「沒啥,應該是一個人。有她的聯繫方式嗎?」
「有,我打了一下,打不通,手機號關機了,她名下就一個手機號。」
「夫妻雙雙不回家?」矮胖民警咂了咂舌,轉頭看向一臉麻木表情的方臉保安,「你們物業有業主的備用鑰匙嗎?」
「有的。」
「去把備用鑰匙拿來。」
「可是如果業主本人不同意的話……」
「情況特殊,雖然業主本人沒來,親姐姐在場一樣可以。」矮胖民警看向黃粱,「你確定屋裡像是進賊了?」
「對,應該是,客廳里亂七八糟的。而且好像……」
「好像什麼?」
「好像有打鬥的痕迹。」
「打鬥的痕迹?」矮胖民警挑動雙眉,「你看到血了?」
「那倒沒有……」黃粱躲閃著目光,莫能兩可的低聲回答,「就是……就是感覺吧,感覺那屋子裡好像是發生過什麼,某種很嚴重的,嗯……很嚴重的事情。」
「這對夫妻的手機都打不通啊……」矮胖警官自言自語了一句,點了下頭,最終做出了決定,他用不容置疑的語氣對小區保安下命令:「立刻去把這棟房子的備用鑰匙拿過來!」
「我、我知道了!」方臉保安踉蹌著騎上自行車,兩條腿蹬得飛快,轉眼間的功夫就跑沒影了。
「沒這個必要吧……」伍月有些後悔的問道,「要不還是等我弟弟和他妻子回來……」
「到時候可能黃花菜都涼了。」矮胖民警一臉陰鬱的表情,「一個人聯繫不上可能是碰巧,一對夫妻誰都聯繫不上,那可就非同一般了。你弟弟的犯罪記錄可不少啊,他成年之後好像沒幾年是自由身,全耗在監獄裡了。」
伍月不說話了。
果然如此。站在一旁沉默不語的黃粱撓了撓鼻尖。他清楚一旦報警,由於高鑫前半生的「輝煌戰果」,警方一定會對其格外重視。這可是一名在監獄中前前後後蹲了小十年的人,不得不引起高度關注。這就是現實,人人都清楚,但很少有人會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