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尋人(3)

第七十七卷 不老愛情

「昨天那三包煙都抽完了?」男店主問了一句。

「馬馬虎虎。」

「人呢?還沒有找到嗎?」男店主把煙拍在櫃檯上。

「沒有。」黃粱嘆了口氣,搖搖頭,「不過大致上鎖定是哪個人乾的了。還在尋找這人的下落。」

「是嗎?你找到那個人了?」男店主一臉驚訝的問,「你昨天來不是說監控視頻沒拍到嗎。」

「是沒拍到那人劃我車的畫面,不過在那一段時間內只有那個人接近過我的車,所以我想應該是他吧。總之去問問他吧。」

「問問他?你得能找到這個人啊。京陽市這麼大,那是你想找到誰就能找到誰的嗎?大海撈針啊。」男店主接過黃粱遞來的鈔票,把找零的錢還給了他,忍不住吐槽道:「你這人都不用移動支付的嗎?現在掃碼多方便呢,哪還有人用現金了。」

黃粱聳肩回答:「我這人比較老派。你也可以說我這人比較倔強。」他心說我當然知道掃碼方便多了,但為了讓對話進行,不得干一些零碎的事嘛。

「行吧,你就老派去吧。現在連那些老頭老太太都學著用掃碼支付嘍,你是眼瞅著就跟不上時代了。」

「其實我這輩子都沒跟上過。」自嘲了一句,黃粱把帽子男的照片拿出來放在櫃檯上,「麻煩您看看,認不認識這個人,就是他疑似划了我的車。」

「行,那我就看看。」男店主慢吞吞地把目光投向櫃檯上的列印照片,只看了一眼他立刻就驚呼出聲,「哎呀,這不是那誰嗎?」

「您認識?」黃粱激動的差點跳起來給大哥一個擁抱。

「認識,這人我太熟了,之前恨不得天天都見,那誰嘛。」

「這是哪誰呀?」黃粱急切的問道。

「這人是對面那間正在裝修的門市房之前屋主的小跟班。」男店主指著街對面說道。

「小跟班?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就是各種事情都需要他來做。開車呀、買東西呀,這那的。他其實就是一碎催。」

「啊……原來是這種。」黃粱似懂非懂的點點頭,「也就是說這人相當於是管家之類的角色?」

「管家嗎?算是吧,我覺得他就是一跑腿兒的。這小子平時也不幹什麼正經事,要麼就是開車送那老頭去他想去的地方,要麼就是出去買菜或者買各種東西,收個快遞、倒個垃圾啥的,連洗衣服這種事情都是這人來做,給他開工資的老頭基本上一天啥活什麼,就是遛彎喝茶。不過那老頭倒是經常出門,也不知道幹什麼去。」

好像附近的人都不了解王惠普是收藏古書的名家,黃粱暗自思忖,如果是出門的話,王惠普十有八九是去外地尋找珍貴的孤本書籍之類的吧,或者是參加拍賣會。這種時候如果有一名助理跟在身邊照顧自己,的確是方便很多。

看來有門!黃粱為今早的收穫感到無比振奮!

「那這名助理人呢?現在您知道他的下落嗎?」黃粱迫不及待的詢問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男店主直接一盆冷水潑了過來,「自從那老頭出事兒之後——你不知道,那人是洗澡死在衛生間里了,聽著都慘——都已經過去大半年了,那之後我就沒怎麼見過那人。在那老頭還活著的時候,那人幾乎天天來我這兒買東西,買煙啊、買啤酒啊,買各種吃的,我和他每天都得聊上幾分鐘。」

「說實話,我對那人的印象還不錯,雖然有些流里流氣,不過人還算是好人,和他聊天也還算是有意思。那人脾氣很好,你也不想想,如果不是性子比較溫和的人,怎麼可能和那個老頭兒相處好呢?」

黃粱不動神色的問道:「那位去世的老人家很難相處嗎?」

「那可不是一般的難相處。他在這條街上住的時間也夠久了,小時年了吧。每次在路上碰面,我都盡量主動向他打招呼,可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像是我偷了他家東西似的。成天擺著個臭臉,我家孩子見到他都害怕。這條街上的人就沒有幾個人知道這老頭是幹什麼的。不過看樣子應該不是缺錢的人。反正啊,他這人挺奇怪的。不過畢竟是去世嘛,想一想,還是挺可惜的,一個大活人突然之間就死了。」男店主一副唏噓的模樣,嘆了口氣。

「好吧……」黃粱點點頭,「那您知道這個男人叫什麼嗎?」

「這個……」男店主為難的看著帽子男的照片,「這我還真不知道。」

男店主的回答讓黃粱很是意外,他追問道:「您不是天天都和這人聊天嗎?」

「是啊,我是天天和他聊天,可我又沒必要知道他叫什麼。你覺得我會去問一名天天來消費的顧客叫什麼嗎?他不是眉毛很濃嗎,我們平時都叫他的外號「濃眉」。」

「濃眉嗎?還真是形象……」黃粱苦笑著搖搖頭。

「你還是去附近問問吧,或許有人知道他叫什麼,我是幫不上啥了。」

「好的,太感謝您了。」

「哎,沒事沒事,你這車要是被他划了,想找到他可不容易,這人現在都不知道幹嘛去了,半年多沒出現過了。」

「好吧,那我也只能去碰碰運氣了。回見。」黃粱轉身走出商店,向道路旁其他幾家店鋪走去。

半個小時後,在一間水站里黃粱得到了他最渴求的信息。

「啊,這人我認識。」那名水站老闆看著照片說道:「這人之前用我家裡的水,我經常和他打交道。叫什麼來著……好像是姓李吧……叫李……李猛?對!李猛,這人叫李猛。」

「您確定嗎?」黃粱按耐住心中激動,「兇猛的猛嗎?」

「這有啥不確定的?對,肯定是李猛,不過人特別好說話,一點都不兇猛。他也算是這條街上我店裡的老主戶了。住在這條街上的大部分人家都喝我送的水。我基本都能叫出人名來。干生意嘛,連顧客都記不住,那還咋好好做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