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家好。
注視著這間已經住過了十多年的房子,男人不禁有些傷感。
就要離開了。
或許是明天,或許是後天,這在這幾天里,他就要離開了。離開這棟房子,離開這座城市,離開這片他深愛著的叢林。
狩獵的天堂啊。
他會踏上尋找姐姐的旅程。
或許她一直都認為自己很安全吧,躲在陰鬱的弟弟不曾知曉的某個地方,過著自己平靜的生活。
當然不是這樣。
男人這些年來從來沒有放棄過准尋姐姐的下落。他總是會用那些沒什麼意義的假期來追尋她從一個城市去到另一個城市。
悄無聲息的追尋著她。
對於姐姐而言,他應該是「看不見的弟弟」。想到這裡,男人的嘴角不自覺的微微上揚。找到姐姐後,讓她為幾十年前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然後呢?然後他應該去哪兒落腳,去做些什麼呢?
再去尋找一片狩獵場所?
嗯……倒是可以。或許明天或是後天一把火把這裡燒了個一乾二淨後,他也可以像是鳳凰一般,從火焰中浴火重生。
找到另一個擠滿了冷漠的人的地方,再一次投入狩獵之中。似乎是不錯的選擇。真是太遺憾了。男人看向昏迷的女孩所待的地方,太遺憾了。如果不是她的話,離開京陽市的時間或許不會來的如此突兀。
這一天男人早就預料到了,它總會來的,但是他沒想到的是來的如此突然,如此讓他措手不及。他原以為自己已經成為了主宰者,但事實並不是這樣,他做的遠遠不夠。他或許主宰了幾個女孩的人生,但是卻沒有主宰自己的人生。
和幾十年前一樣,他仍是那個碰上意外就會慌亂不已的小男孩……
或許是這樣吧。男人苦澀的笑了笑。人永遠不會成長,只會一次又一次的犯下同樣的錯誤,重複專屬於自己的失敗。
……
經過女店長的一番查找後,果然,在「精成眼鏡店」的客戶管理系統中檢索出了徐青霞的名字和信息。
得知這一消息後,黃粱立刻意識到這位今天碰巧請假的陳醫生就是他苦苦尋找的「看不見的愛人」!
他被這一事實給徹底打蒙了。
為什麼會是今天?
為什麼會如此湊巧?
昨天,昨天他不是還給徐青霞點了一份外賣、寫了一份留言給她嗎?難道這只是一個矇騙他們的小伎倆?讓徐青霞和黃粱他們誤以為「看不見的愛人」仍一直盯著華清國立大學的寢室樓?而事實上,他早已經知曉徐青霞所處的那間名叫解憂事務所的門市房?
該死,為什麼會這樣?
這個混蛋是如何知曉這一點的?
難不成他跟蹤芷晴和徐青霞來到了解憂事務所?
該死……
黃粱一時之間完全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對手似乎無所不知,掌握了所有的信息,而且已經佔盡優勢,把獵物牢牢的攥在了自己的手心裡。而黃粱呢?仍在他的同事們周旋,試圖從這些婦女同志的口中獲取到哪怕一絲絲的信息。
他已經知曉這人的名字了,知曉這人的長相了。
但是又有什麼用呢?
只要他能在被找到之前處理好徐青霞、處理好所有的證據和痕迹——之前發生的案件證明他完全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即便黃粱確信面前電腦屏幕上這個名叫陳慕華的中年男人就是身背數條命案的「看不見的愛人」,又有任何的意義嗎?
沒有,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個混蛋繼續生活在京陽市中。不,或許他會選擇離開,而黃粱不可能拋下自己的生活,緊緊的跟在這個混蛋的身後,緊盯著他的一舉一動,防止再有年輕的姑娘慘死在他的手中。
該死……我應該怎麼辦?
黃粱默默的注視著把自己圍在中央的七嘴八舌的女人們,內心湧起的煩躁讓他幾乎剋制不住殺人的衝動。她們在不停的張嘴閉嘴,在不停討論著、爭辯著、懷疑者、斷定著。彷彿在這一刻,她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優秀的偵探,擁有看穿一切的火眼金睛。
諷刺的是,她們的本職工作是眼鏡導購員。
沒人知曉陳慕華的住址。
對於這一點黃粱沒有一絲一毫的意外。當然不會有人知曉「看不見的愛人」的家庭住址了。為什麼有人會對一名平時說不上幾句話的同事住在哪裡這件事情問東問西呢?或許有吧,但是一次兩次問不出結果後,也就不會有人會持之以恆的繼續探究下去了。
或許有,但是陳慕華沒有動搖,他從來沒有和同事們講述過有關自己的個人生活,他的愛好,在下班的時候會做些什麼,他是否有約會的對象。他從來沒有和人講述過關於自己的事情,而他的同事們其實也並不關心一個個子不高、長相普通的上半身過長的中年男人是否過著雙面人生。
「該死,就沒有一個人知曉一丁點關於這個陳慕華的個人情況嗎?!」黃粱失控的吼道。他已經快要急瘋了,什麼都顧不上了。
「我……我知道一點有關他的事情……」導購員中一個年輕的臉上滿是雀斑的姑娘怯生生的說道,她猶豫著舉起了手,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的時候,她的臉瞬間就漲紅的像是能冒出熱氣來。
「你知道?」黃粱立刻衝到她的面前,表情像是要一口吞了小紅帽的大灰狼一般。「快說說你知道什麼!」
雀斑姑娘噎嚅道:「呃……我只是……嗯……只是偶然看到過陳慕華走進過……嗯……走進過……」
「走進過什麼地方?說清楚!」
似乎是黃粱的表情太過可怕了,雀斑女孩一邊忍著湧出眼眶的淚水一邊小聲回答道:「我偶然見到他走進了那片平房……」
「平房?」黃粱愣了一秒,立刻自言自語起來,「對,城中村,對,沒錯,這是最佳的選擇。住在樓內的話,難免在折磨那些姑娘的時候被鄰居聽到。如果是在城中村的話,尋找一間四周都沒有鄰居的平房並不費勁。那地方本來就沒有多少人常住,對,就是這樣,他就是在那片平房內藏匿那些被綁架的姑娘的。陳子軒也是被發現在那片平房區的!該死,他竟然就把受害人的屍體拋棄在自己住的地方附近?這個瘋子……你知道他確切的住址嗎?啊?你知道嗎?」黃粱的兩隻手像是爪子一樣死死的握緊了雀斑女孩的肩膀。
雀斑女孩吃痛的叫出聲,黃粱這才在眾多責備的目光中收回了手,尷尬的站在原地,嘴裡仍追問著她:「你看到他住在那棟房子了嗎?」
「我、我不知道……」雀斑女孩終於忍不住淚水,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回答道,「我就是偶然坐公交這車的時候看到過一次陳慕華拐進平房區的小道里。他究竟是不是住在那兒,住在哪棟房子里,我根本就不知道嘛……」她委屈的嗚嗚直哭。
沒時間關心這位年輕姑娘崩潰的情緒,從天堂再次跌落進地獄中的黃粱已經完全無法急需思考了。
是啊,他想的太簡單了。黃粱呆愣愣的注視著掛在牆壁上的那張太陽鏡的廣告,那名帶著誇張墨鏡的女模特面無表情的樣子彷彿是在嘲笑他的無能。或許陳慕華的確在平房區中有一棟房子,專門用來安置落入他毒手的女孩。但問題是誰會知道這棟房子的具體|位置呢?他可能不會每天都住在那棟房子里,這樣太不安全了。他或許每隔幾天才會去一次,和他親手捕捉到的獵物相處短暫的幾個小時,然後就離開了。他或許不曾在哪裡過過夜,因為這樣做並不安全。
該死……黃粱痛苦的抓住了頭髮。平房區中有幾百棟房子,他們不可能大張旗鼓的去一間間搜尋,這樣做只會讓陳慕華意識到他的罪行已經暴露。一個瘋子面臨絕境的時候,他會保證手中人質的安全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徐青霞會在第一時間慘遭毒手,先陳慕華一步離開這個世界。一旦這種情況發生,即便能抓住陳慕華又有何意義呢?
該死……我應該怎麼辦?
突然響起的手機鈴聲把黃粱從絕望的深淵中猛地拽了回來,他立刻看向放在櫃檯上的手機,屏幕上顯示的是張芷晴的號碼。
對!還不到絕望的時候,他不是一個人,他還有幫手!
「喂,芷晴,是我,我剛才發給你的陳慕華的個人信息有沒有起到作用?你找沒找到他的下落?」
「沒有。」
幫手也沒有給他帶來驚喜。黃粱默默的跌坐在冰涼的瓷磚上。
「黃粱,你有在聽嗎?」
「有……」
「振作點,該死,你的聲音聽起來就像你已經徹底放棄了一樣!」
黃粱頹然的嘀咕道:「不然我還能怎麼辦?」
張芷晴勃然大怒,她厲聲吼道:「你給我聽好了,黃粱,我絕對不允許你放棄尋找我學妹徐青霞的下落。她是我帶到解憂事務所的,她就必須完好的從事務所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