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蘇墨橋的緣分, 好像從還沒出生的時候就開始了。
聽長輩說,那時候兩家關係好,大人們常坐在一張桌上吃飯,誰家買了水果都要分一半給另一家。她媽媽懷著她, 我媽媽懷著我, 肚子一個比一個大, 幾個大人說笑說得高興了, 還會半真半假地提一句,要是正好是一男一女,乾脆就把娃娃親訂下來, 省得以後便宜了別人。
結果後來生下來,都是女孩。
這事就成了長輩嘴裡的一句玩笑,隔幾年就要被翻出來說一次, 說我們兩個沒這個緣分, 倒有另一種緣分。
小時候我不懂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只知道, 蘇墨橋一直都在我身邊。
她小時候就有點呆, 反應比別人慢半拍, 受了委屈也不太會說, 眼睛紅著還要裝沒事。我比她大一點點, 或者說,我總覺得自己該比她大一點,該照顧她一點, 所以她摔了跤會先找我,忘了帶鑰匙會先找我, 放學路上遇見下雨,也會先往我這裡躲。
我們一起長大,像一棵樹分出來的兩根枝, 挨得太近,近到我很長一段時間都以為,我們本來就該一直這樣下去。
後來上了初中,很多事就慢慢變了。
我父母先去了國外做生意,走之前還在哄我,說只是先去打理幾年,很快就把我接過去。可我心裡很清楚,所謂「很快」,從來都不是一個準確的期限。沒過多久,蘇墨橋的父母也去了廣州。
於是那幾年,我們兩個人就真成了彼此依著過日子的樣子。
她住在這邊,我住在那邊,但其實沒有太大區別。我作業不會了去找她,夜裡做噩夢她也會給我打電話,周末沒人管的時候,我們就一塊出去玩,然後再一起走很長很長的路回家。冬天她總是手冷,捂不熱,夏天又愛貪涼,腸胃不好還嘴饞。那些年我太熟悉她了,熟悉到她一個眼神,我都知道她是想撒嬌,還是不高興,還是在嘴硬。
所以我總覺得,我得看著她。
最開始我把那種心情理解成習慣。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和別人都不一樣的人,所以我對她偏心一點,緊張一點,理所當然。
後來我才知道,不是的。
我對她,早就不是普通的喜歡。
是更隱晦,也更見不得光的東西。
我開始不喜歡她和別人太親近,不喜歡她提起誰的時候眼睛亮一下,不喜歡她把原本留給我的時間,拿去陪另一個人。可我那時候還不敢承認,我甚至寧願把那點不甘心解釋成佔有慾,解釋成從小一起長大的排他,解釋成她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她,所以我才會那麼在意。
我明白得太晚了。
高一那年,我第一次親眼看見她喜歡上一個人。
她自以為藏得很好,其實一點都不好。
蘇墨橋的暗戀太笨拙,也太明顯。她看他的眼神、聽見他名字時不自然的停頓、故作平靜卻又總會下意識追過去的目光,全都騙不過我。
我那時候第一次知道,原來她也會那樣看一個人。
我記得那種感覺,像有人拿很鈍的刀,在心口一下又一下地磨。不會立刻流血,但疼得漫長,疼得你連表情都做不出來。
我沒有問她。
我怕她承認。
高二那年,他們真正開始有交集,是從那張籃球票開始。
票原本不算什麼,無非是誰多了一張,誰順手遞了過來。可我知道,從她接過那張票的時候開始,有些東西就不一樣了。那場籃球賽我坐在她旁邊,觀眾席很吵,周圍的人都在喊,我卻一直在看她。
應洵之在場上受了點傷,其實不算嚴重,可蘇墨橋整個人都跟著綳了起來。她平時反應慢,到了那種時候卻比誰都直白,眼睛死死盯著場上,手指都在發緊,臉色也不好看,好像摔那一下不是摔在應洵之身上,是砸在她心上。
我那時候忽然覺得有點冷。
可能確實是穿太少了,因為她說那條裙子好看,可我覺得是心口空了一塊,涼得發麻。
我得裝作若無其事地去握她的手,當時還笑著問了句,是不是太緊張了。
她愣了一下,立刻想把手收回去,嘴上也沒承認,只說場上太刺激了。
我就點了點頭,裝作真的信了。
我只是沒有拆穿。
我那時甚至還存著一點可笑的僥倖,覺得只要她不承認,這件事就還能模模糊糊地停在原地,她也還沒真正走向他。
賽後的聚餐我喝了很多酒。
我本來酒量就一般,那天又鬱悶得厲害,誰敬我都沒拒絕,到後來人都有點暈了,只記得有人把我扶上樓,讓我先休息。後來是凌陽舟把蘇墨橋喊過來接我。
我那時候醉得厲害,腦子卻偏偏還有一線清醒。
就聽到樓下有人在說話,是她的聲音。
我躺了一會兒,酒醒了一點,就自己扶著牆慢慢下樓。樓梯燈很暗,我站在拐角,沒發出聲音,下面的人也沒注意到我。
然後我看見了他們。
其實也不是什麼特別過分的接觸,又沒有牽手,更沒有擁抱,甚至連距離都算克制。可我就是看出來了。應洵之看她的眼神,和之前不同了。
別人是發現不了的,只有我能。
甚至連應洵之自己,也未必在那時候就意識到,他看她的眼神已經有一點變了。
我站在那裡,看了很久,久到酒都醒了大半。
天台那次,我其實在後面同樣站了很久。
聽見她和別人說起應洵之。她在一邊承認,一邊給自己鼓起勇氣。她當時拿著那封寫給應洵之的感謝信,站在我面前時神情很不自然,最後應該是終於打算跟我說一點什麼。我已經猜到她想說什麼了。
我也知道,那大概就是她準備向我坦白的時候。
可我沒有勇氣聽。
所以我故意在她開口之前拿走了那封信,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也不打算還,還故意岔開了話題,讓她別說了。
我怕她一旦說出口,我就連裝傻都沒辦法繼續。
那封信後來一直在我這裡。
我知道這很卑鄙,可那是她寫給應洵之的第一封信,是她認真斟酌過、一筆一畫寫下來的隱晦的喜歡。我不想讓它到應洵之手裡,也不想讓它回到她那裡。我自私得很,我寧願把那份心思關在我這裡,哪怕只是關住一張紙。
英語競賽名額那次,是我們真正撕破臉的一回。
其實不是因為名額本身。
是因為她看見了我偷她的競賽稿。
我原本以為我能瞞過去,沒想到還是被她撞見了。她那天整個人都在發抖,眼睛紅得厲害,問我為什麼,問我到底想幹什麼。她幾乎從來沒有那樣看過我,震驚裡帶著難以置信,彷彿她認識了我這麼多年,卻在那一刻第一次發現我原來是這樣的人。
然後她甩了我一巴掌。
很響。
我臉偏過去的時候,腦子裡是空的,心口卻像被人生生撕開了。
疼是真的疼,可我一點都不怪她。
因為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活該。
可就算到了那個時候,我也還是說不出真話。我不能說我偷稿子不是為了競賽,我是為了拆開你和應洵之。不能說我搶名額,不是不想你去比賽,而是不想你和他並肩站在一起。
所以我只能說,我也喜歡應洵之。
我想,都到這一步了,你也該放棄了吧。
多荒唐。
我明明一點都不喜歡應洵之,甚至恨不得他從來沒出現過,最後卻只能把他當成我所有卑劣行徑的借口。
可我沒想到,應洵之竟然會主動放棄競賽名額。
我後來聽說這件事的時候,愣了很久。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清楚地意識到,他對蘇墨橋,也許比我願意承認的更認真。
運動會那次也是。
蘇墨橋摔倒的時候,我就在不遠處。她平時走路就不怎麼看路,真摔了那一下,周圍一下子亂起來。我還沒來得及過去,應洵之已經先一步沖了上去。
他抱起她的時候,沒有一點遮掩,幾乎稱得上大張旗鼓。人群的目光都追過去,議論聲、起鬨聲混在一起,亂得讓人心煩。我站在原地,忽然覺得自己像被留在外面的人,怎麼都進不去。
那些年我陪了她那麼久,知道她所有小毛病以及每一次狼狽和難過。可真正能在人群里這樣明目張胆把她抱走的人,已經不是我了。
我忽然明白,我已經快來不及了。
因為那時候,出國的事越來越近。
我父母早就看出我的不對勁了。
他們不是不知道我和蘇墨橋關係好,可他們也不是傻子。那幾年他們雖然不在國內,打電話的時候也能從我的語氣里聽出來,從我提起蘇墨橋時的反應里看出來。我越長大,他們越明白那不是普通朋友之間的依賴,也越明白我對她的心思早就偏得回不來了。
他們開始催我出去,開始安排學校,安排住處,安排之後的一切。
可他們越安排,我越害怕。
怕我一走,她就會徹底走進應洵之的也界,怕我再回來時,他們早就什麼都來不及了,怕我從她人生里退場以後,她連回頭找我一次都不會。
我受不了。
我真的受不了。
所以我做了最錯的事。
我偷拍視頻,毀她名聲,我想把她逼到無路可退,逼到只能跟我走。那時候我已經顧不上自己像不像瘋子了,我只知道,如果我不這麼做,我就真的什麼都留不住。
我甚至提前替她辦好了護照和簽證,聯繫了學校,把她的後路一條一條鋪好。
哪怕她恨我,哪怕她一輩子都不原諒我,我也想讓她留在我身邊。只要她在,我甚至覺得,恨和怨都沒關係。
可是最後,全被應洵之攪黃了。
他總是在最不該出現的時候出現,在我以為還能抓住她的時候,把她從我手裡一點一點拽回去。
我沒有辦法了。
所以還是走到了最難看的一步。
偷渡那次,不是我把她逼到絕境,是她自己把自己逼到了絕境。
她把自己關進廁所里,砸破了玻璃,割傷了手臂。那一刻我幾乎瘋了,門外怎麼叫她都不開,我難受得快喘不上氣。
我也終於明白,我做的這些事,已經把她逼到寧願傷害自己,也不願意再跟我走一步。
後來事情還是鬧大了。
父母從國外趕了回來,把我帶走的時候,現場亂成一團。很多聲音我都記不清了,只記得那天的風很大,我站在那裡,手腳都是冷的,而蘇墨橋就站在不遠處。
她沒有再看我一眼。
從頭到尾,都沒有。
她是真的不要我了。
後來我出國沒多久,就聽說蘇墨橋也轉學去了廣州。
那一瞬間,我幾乎是高興的。
我以為她終於肯把北城的一切都丟下了,以為她是想忘掉應洵之,換個地方,重新開始。那時候我甚至天真地想過,也許她離開,不只是為了躲那些流言蜚語,也是在給我們彼此一個重新回到從前的機會。
所以我偷偷回了國。
誰也沒告訴,連機票都是我自己買的。父母知道後氣得厲害,直接斷了我所有生活來源,也沒再替我安排學校,他們是想逼我回去,逼我認輸,逼我承認自己離了他們什麼都做不了。
可他們不知道,從小到大,他們給我的錢,我都偷偷攢著。攢得不算有計畫,後來他們生意越做越大,給我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多到連他們自己都未必記得清到底給了我多少。
所以我並不在乎。
沒有學校去,我就每天待在校門口等她。
那時候的我,大概真像個遊魂。白天我會自己找點事打發時間,要麼去商場閑逛,要麼去電玩城,要麼去咖啡館坐一下午,然後看時間差不多了再去買一袋水果,再在她放學前提前站到校門邊。好像只要每天都能等到她,看著她從裡面走出來,我就還能騙自己一句,至少我沒有離開她。
我甚至有一點自得。
我想讓她知道,這個也界上誰都會走,父母會走,朋友會散,連應洵之都會留在北城,只有我會一直在。只有我,不管她要不要,不管她願不願意看見,我都不會離開。
那陣子,附近總有人說有暴露狂。
那個傳聞剛開始的時候,我還不怎麼在意,直到有一次我真的看見一個人影在她回家的那條路邊晃,眼神黏膩,動作也不幹凈。我那天跟在她後面,隔著一段不近不遠的距離,親眼看著她腳步一下子快了起來,肩膀也綳得很緊。
從那以後,我就更常跟著她。
她還是不肯理我,不肯跟我說話,連多看我一眼都不願意。我以為她只是還在生氣,氣我當初做過的事,氣我陰魂不散地又追了回來。
可即便這樣,我還是跟在她身後,像個見不得光的影子。她快,我也快,她慢,我也慢。她大概也知道我在,只是從不回頭。
我原本以為,只要我不靠近,不招惹,她總有一天會心軟一點。
可後來我發現,除了那個暴露狂,錢程也開始跟著她。
他給朋友打電話,我聽見過一次。語氣弔兒郎當,話卻下流得讓人噁心,什麼「追她」「喜歡她」,說出來都像髒東西。我那天站在巷子口,聽得手都在抖。後來我找了人,把他堵了一回。
我那時候只覺得活該。
我只是想讓他離蘇墨橋遠一點。
可我後來才知道,那件事成了再也回不去的導火索。也許是我找人打他的時候說了不該說的話,也許是錢程本來就想報復我,總之沒過多久,學校里就開始傳蘇墨橋是同性戀。傳她和我不清不楚,傳我每天在校門口等她,傳我們之間那些本來就說不清的關係。那些人添油加醋,越傳越難聽,最後連她不愛理人的沉默,都成了他們嘴裡的「心虛」。
而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居然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我還每天提著東西,站在校門口等她,跟在她後面陪她回家,甚至有時候還會因為她沒有把我趕得太遠,而在心裡偷偷高興一下。我自以為是地覺得,我在保護她,我在陪著她,我在告訴她這個也界上還有一個人始終站在她這邊。
可實際上,那時候的我,根本就是把她一點點推向更孤立的處境里。
就這麼持續了整整一學期。
到高三開學那陣子,我才終於察覺不對。
她沒去學校,反而去了北城,去了機場。
我一開始還覺得奇怪。
她明明已經轉去了廣州,明明已經把北城那些人和事都甩開了,怎麼又會突然回來。我跟了一路,到機場的時候,手裡還拎著剛買的水果,順手削了一半,刀也還拿在掌心裡。那時候我根本沒多想,只以為她是來接人,或者是有什麼別的事。
等我追過去的時候,正好看見她站在那裡,目送應洵之離開。
那一瞬間,我先是愣住,然後是難堪,再然後,我看見了她的表情。
她看到我了。
可我也看到了,她臉上的表情,是驚恐。
我從來沒在她臉上見過那樣的表情,好像站在那裡的不是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的林虞,而是一個隨時會撲上去傷人的瘋子。她盯著我手裡的刀,聲音都在抖,跟我說不要傷害他。
也是那一刻,我才終於明白。
原來她當初離開北城,不只是為了逃流言,也不是為了重新開始。她是怕我。她竟然是怕我會傷害應洵之,太可笑了,真的。
我低頭看了眼自己手裡的水果刀,當時腦子裡只剩下一個念頭。
真該死啊,林虞。
你怎麼把自己活成這個樣子了。
我甚至沒法替自己解釋,因為那把刀在我手裡,她眼裡的恐懼也是真的。那一刻我忽然覺得,不管我說什麼都像狡辯。所以我什麼都沒說,只是當著她的面,在自己腕上划了一道。
不是為了挽留。
我只是突然不知道,那種時候除了讓自己更疼一點,還能怎麼證明我根本沒想傷她,也沒想傷應洵之的事實。
後來我又被父母帶走了。
他們把我送出國治療,高三整整一年,我都在看醫生、吃藥、接受各種我不想回憶的治療。我那時候並不知道,蘇墨橋也病了。我不知道她親眼看見我那樣之後患上了抑鬱症,不知道她那半年也在一點點往外爬。
等我後來知道的時候,一切都晚了。
可當時我也自顧不暇,父母看我的眼神,真的像在看一個已經壞掉的人。
手傷治療好後他們立馬把我送去了一個帶著治療性質的封閉機構。外面的人叫它療養院,叫它康復中心,叫它青少年情緒障礙治療機構,可我知道,那就是一間更體面一點的精神病院。
我在裡面待了整整大半年。
每天早上固定時間被叫醒,窗帘一拉開,外面永遠是灰濛濛的天。英國的雨像沒有盡頭,空氣總是濕的,牆是冷的,被子也是冷的,連走廊盡頭那盞燈照下來的光都帶著潮氣。護士會把藥片倒進塑料杯里,看著我一粒一粒吞下去。有些葯讓我整天發困,腦子像泡在水裡,連自己的名字都要反應兩秒,有些葯讓我手抖,夜裡睡不著,心跳卻快得像要撞出來。
不止,他們每天還要問我同樣的問題。
「你還在想她嗎?」
「你知道她不會來了嗎?」
「你得學會和她剝離。」
「你要忘掉她,林虞。」
他們把「忘掉她」說得像一句祝福。
可那對我來說不是治病,是剝皮。
我有時候會在治療室里坐整整一下午,對面的人拿著記錄板,不停問我童年、朋友、依賴、邊界、幻想、攻擊欲,說得好像他們比我更明白我的心。他們把我和蘇墨橋的一切都拆開分析,他們說我不是喜歡,是偏執,是病理性依附,是投射,是創傷轉移。
也許他們說得都對。
可他們越說,我越痛苦。因為他們每說一句,就像在告訴我,你和她之間那些我曾經最珍惜的記憶,其實都只是病。
後來治療越來越重。
我開始接受電療。
他們說那是為了緩解我的情緒障礙和自毀傾向,能讓我平靜下來,最後我總有一天會感謝他們。可我躺在那裡時,只覺得自己像一件被按在台上的物品。治療結束之後,我會頭痛,也會噁心,會短暫地想不起很多事。有一次我醒過來,居然有那麼十幾分鐘,沒立刻想起蘇墨橋的臉。
那十幾分鐘比疼更讓我害怕。
我那時候才知道,原來我真的會失去她,失去關於她的那些記憶,她會在我腦子裡被慢慢擦掉,從聲音到眼神,從小時候趴在窗台上叫我名字,到後來站在機場看著我發抖,所有的一切都會變得模糊。
我難以接受,所以我開始拚命對抗。
他們治療一次,我就回憶一次。我把那些細節一遍一遍在腦子裡背下來,如同背一篇救命的課文。
我不能忘。
如果連我都忘了,那她在我這裡,就真的死掉了。
凌陽舟大概就是那時候來到我身邊的,可能更早。
聽別人說是在我割腕不久之後。他居然為了我,在高三那麼重要的節骨眼上轉學來陪我。我到現在都覺得他瘋,瘋得一點都不比我輕。可偏偏也是這個瘋子,在後來幫我逃回了國。
我一回國,就看見應洵之喝了她那杯酒。
其實那只是一個很小的動作,甚至旁人未必會在意。可我看見了,心裡那點好不容易被壓住的東西,一下子又翻了出來。我承認,那一刻我又要發瘋了。我根本沒有變好,我只是一直被關著,一直被按著,一旦重新看見她,重新看見她和應洵之站在一起,那些沒被治好的東西就全活了過來。
所以我不惜一切代價,又把她帶走了。
我以為我至少還能賭一次,賭她會不會在那樣的時刻,哪怕有一秒鐘動搖。可我沒想到,應洵之比我更瘋。他居然敢拿車截我,寧肯撞上來也不讓我的車開走。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一直恨他不是沒有原因的。
因為他總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事。
再後來我又知道他和完顏還有牽扯,我氣得直接去酒吧找他對峙。那時候我腦子裡其實已經亂成一團了,我只知道,蘇墨橋已經被傷過太多次,我不能接受他還跟那些欺負過她的人糾纏不清。
結果蘇墨橋也來了。
她還是和從前一樣,一看到我和應洵之對上,就下意識站到中間。她可能是怕我又失控,怕我又傷他,所以硬是把我往外拉。可她把我拉走之後,自己卻在馬路對面暈倒了。
應洵之把那疊病理報告甩到我臉上的時候,我其實沒有立刻反應過來。
直到我一張張翻過去,我才終於知道高三那年的真相。
原來那些流言,那些排斥,那些人看她時異樣的眼神,那些她最終病倒的日子,全都和我有關。是我自以為是地跟著她、等她、護著她,是我找人打錢程,是我讓那些本來就骯髒的人有了借題發揮的機會。
我曾經自以為是的「陪伴」和「保護」,最後全都變成了勒在她脖子上的繩子。
我到那時才幡然醒悟。
可那又有什麼用。
我氣得想把那群高中欺負過她的女生全叫過來,一個一個算賬。可名單都還沒理完,我自己就先笑了。
罪魁禍首明明是我。
那些人只是順著惡意往前推了一把,可最開始遞出那把刀的人,是我。
蘇墨橋那天看著我,很平靜地說:「不要再見面了,林虞,你還想看我再生一次病嗎?」
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從來沒想過要她病,可事實就是,她每一次最難受的時候,幾乎都有我的影子。
後來我要出國那天,那幾個女生里有一個,叫李月吧,給我打了電話。她不知道從哪裡打聽到了我在精神病院的事,拿這個威脅我,讓我上那艘船。我原本懶得理,可後來才知道,真正設局的人是錢程。
他是來報復我的。
為了當年那條被打瘸的腿。
我到船上才發現事情不對,等再見到蘇墨橋的時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她居然也在船上。錢程把她推下遊艇那一刻,我腦子裡什麼都沒有了,等我撲過去,她人已經失了重心。
太難了。
海浪太急,甲板又滑,我拚命去夠她的手,她掉下去那一秒,我幾乎是本能地跟著跳了海。
我其實最怕水。
小時候去河邊我都不敢走太近,長大了也一樣。可那天掉進海里的時候,我連怕都顧不上。我只記得我把她往上托,儘可能讓她浮著,不讓她嗆太多水,不讓她沉下去。後來撞到了哪裡,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全身都疼,疼到最後什麼都感覺不到了。
再後來,就是漫長的昏迷。
醒來以後我才知道,是應洵之把我轉去了馬里蘭州的霍普金斯醫院。
我本來以為,等我睜眼,身邊最多只會有醫生和儀器。可他們告訴我,蘇墨橋來過,一直都來。那時候我已經昏了三個月,她幾乎每天都待一會兒,跟我說一些很瑣碎的事。
到這我才恍恍惚惚有點印象起來,我記得她說。
說醫院旁邊公園裡的小貓和小狗。
說今天天氣很好,樹葉顏色很好看。
說樓下那個賣熱狗的老闆脾氣很差。
說護士台那個姐姐今天又偷偷給她多塞了一顆糖。
其實都很沒意思。
可她就是每天都來,說一點,再說一點,好像篤定我總有一天會聽見。
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
她說她那段生病的時間裡,也覺得活著很累,累到一天二十四小時,連睜開眼都要先鼓很久的勁。她說著說著,忽然哭了。她哭得很安靜,眼淚掉下來,卻還是要堅持一字一句地和我講。
她說,她很幸運。
她媽媽在,身邊也有很多很多愛她的人,大家都在拚命把她往外拉,所以她最後能走出來。可我沒有。我周圍的人,連我的父母都只會把我當成瘋子,當成不能提、不能碰、最好徹底修掉的一塊爛肉。
所以她要來拉我。
她說,她想讓我知道,這個也界不是只有陰濕、鎖門、藥片、診斷書和白牆,它也有陽光,有風,有小狗會在草地上打滾,有人會坐在病床邊一遍遍叫你的名字。
她說,林虞,我想讓你知道,這個也界其實是好的。
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拋下你,也不是每一種愛最後都會變成傷害。
你只是太久沒見過光了。
我那時候聽著,忽然就信了。
也許就是那一刻,我覺得,活下去好像不是懲罰。
所以我醒了。
可醒過來以後,我反而不想見她了。
我已經從她那裡拿走過太多東西,童年、信任、平靜、正常上學的日子、一個女孩本來該有的無憂無慮。我沒有資格再要她繼續站在我這裡。
所以最後,我只給她留了一把望山居的鑰匙。
從醫院出來以後,這一年我去了很多地方。
斐濟,帛琉,大溪地。
現在我在哥斯大黎加,這次身邊多了那個黏人精,他放暑假了。
有時候我也說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旅行,還是在流放。只是我終於不想再待在英國那樣潮濕的地方了。
因為現在不一樣了。
我每天都在太陽底下走很久,我到的每一個地方,空氣是熱的,風也是熱的,衣服曬一會兒就會有太陽的味道。我有時候坐在長椅上,看見有人牽著狗慢慢走過去,會忽然想起她以前說過,她最喜歡曬過太陽的被子味。
我現在過得,至少看起來還算正常吧,應該是。
會好好吃飯,會好好睡覺,會在傍晚給自己買一杯冰咖啡,會在清晨被陽光照醒,而不是被護士推門叫醒。
只是有些時候,太陽太好了,我還是會,忍不住想起她。
慢慢來吧,反正往後餘生真是漫長得一眼望不到頭,也不急這一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