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我申請被告的律師迴避!

正文卷

第212章 我申請被告的律師迴避!

「為維持法庭秩序,保證庭審順利進行,現宣讀以下法庭紀律。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應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未經審判庭允許,任何人不得錄音、錄像。

不得隨意走動。

書記員一邊念,一邊不停地往旁邊瞄。

張家平和楊淑真假裝不知道是在看他們,微低著頭,顯得很是老實。

「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幾位法官緩步入庭。

「謝謝書記員,全體坐下。」

這位叫做蕭國柱的審判長開始主持著核對身份信息。

「被告人王子瑩,女,199年月日出生,漢族因涉嫌故意殺人,於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現羈押於H市看守所。

C省H市公訴院以H公訴【20】18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子瑩犯故意殺人罪,於20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由本人蕭國柱擔任審判長,辛江春、寧源清擔任審判員,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H市公訴院指派公訴員梁治林、袁友明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子瑩及其訴訟代理人任真、常嘉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家平、楊淑真到庭參加訴訟。

被告人王子瑩,對庭內相關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由於這個案件涉及到了當事人的隱私,在庭前法院就跟雙方都溝通過,在確認完雙方的意見之後,決定對本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所以不僅庭審直播設備沒有打開,這個法庭也是不允許無關人員隨意進出的。

「不申請迴避。」

王子瑩搖搖頭。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家平、楊淑真,對庭內相關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問完這句話,蕭國柱已經低下頭,思索接下來的庭審可能會在哪些點上出現爭議了。

「我們申請迴避!」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張家平臉一揚,中氣十足的說出了自己的迴避申請。

「嗯?」

蕭國柱抬起頭:「你申請哪個人迴避?」

「他們倆!」

張家平遠遠一指,辯護席上,被指著的任真和常嘉航一臉懵逼。

「申請迴避的理由呢?」

不僅辯護席上的二人,在場所有人都沒有預料到這個突發情況。

「我打聽過了,對面這個律師叫任真,經常打無罪辯護,而且剛剛打完一個正當防衛的案件,這個案件他肯定還會按照正當防衛來打。」

張家平顯然做足了功課,這麼長一段話愣是沒有卡殼。

「嗯所以呢?」

任真撓撓頭,我經常打無罪辯護沒錯,我剛剛打完一個正當防衛的案子也沒錯,這個案子我還會打正當防衛依舊沒錯。

但是這跟你申請我迴避有什麼關係?

「什麼所以?」

張家平一臉不可置信:「這樣一個律師,你們怎麼能讓他來給那個賤人辯護呢?」

噔——

旁聽席上的段白雲雖然看不見,但一聽到這句話,一把拍在了座位的扶手上。

「在法庭上注意伱的措辭!」

蕭國柱皺著眉頭,沒等段白雲說話,率先訓斥了一句。

「請你們具體闡述申請辯方律師迴避的理由,如果沒有正當合理的理由,那我就當你這個申請沒有提出過。」

「理由不是已經說了嗎?」

見丈夫這麼沒用,楊淑真頓時急了:「他們找來這麼厲害一個律師,那我們豈不是要輸了?

這個賤.王子瑩殺了我兒子,找個好律師就不用負責了?你們法院還管不管了?」

審判席上,三位法官面面相覷。

原來這就是理由?

任真的名字,他們當然也聽說過,任真上一個正當防衛的案子就是在他們院打的。

至於任真厲不厲害,他們覺得大概是厲害的,但這也不是你申請迴避的理由啊?

公訴席上,梁治林和袁友明更是一陣無語,今天開的是刑庭,我們公訴人才是主角好吧?

你們附帶民事訴訟只是過來打個醬油,懂不懂什麼叫附帶啊?還你們豈不是要輸了,真是莫名其妙。

「這兩位辯護人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擔任王子瑩的辯護律師手續齊全,在規定流程上沒有任何問題。」

蕭國柱已經有些不耐煩了,不想在這裡再糾纏下去:「如果你們沒有其他的理由,合議庭現在駁回你們對辯方律師的迴避申請,庭審繼續。」

「我踏馬」

張家平還想說些什麼,楊淑真扯了他一把,張家平閉上了嘴,憤憤不平的坐了下來。

「接下來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終於輪到自己,梁治林站了起來。

「被告人王子瑩,女,199年月.

經依法審查查明,20年月日21時許,本案被害人張明剛在案外人王某某家就餐後離開,在鄉政府往南約500米的馬路邊遇到被告人王子瑩。

王子瑩帶著張明剛來到案發現場,假意表示要在此處與張明剛發生關係,在張明剛脫衣服時將其推入廢棄化糞池。

張明剛落入化糞池後拚命掙扎,意欲爬出,王子瑩用腳用力踩踏張明剛的手指,使張明剛再次落入化糞池中。

如此反覆三次,在第四次落入化糞池後,張明剛力竭,漸漸沉入化糞池。

後經法醫鑒定並結合現場情況認定,張明剛為缺氧性窒息死亡。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證據保全清單、情況說明、被告人陳述、鄉政府南400米出的治安監控視頻、鑒定報告.

本院認為,本案的起因為死者張明剛酒後欲行不軌,被告人王子瑩為保護自身安全,藉助對地形熟悉的優勢,將死者引至案發現場,才有了慘案的發生。

但從馬路邊到案發現場這段時間內,張明剛並未限制王子瑩的人身自由,也未對其造成傷害。

從監控視頻中看,一直到離開監控畫面,張明剛甚至跟王子瑩還保持了一定的距離,所以王子瑩所面臨的危險已經消除。

此時王子瑩將張明剛推入化糞池,並且在張明剛拚命向上爬時踩其手指,直接造成了張明剛的死亡,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張明剛生命的故意。

綜上,被告人王子瑩的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旁聽席上,魏雙燕只覺得胳膊一緊,低頭一看,原來是旁邊的段白雲緊張之下抓住了她。

故意殺人!

對於一輩子待在那個小鄉村的段白雲來說,這四個字不僅遙遠,而且可怕。

現在竟然套在了自己女兒頭上,這讓她如何能不緊張?

「段姨放心啊,任律師專門打這種案子,很厲害的,子瑩一定會沒事的!」

魏雙燕小聲安慰段白雲。

「被告人王子瑩及辯護人,對公訴人所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你們是否存在異議?」

「我」

王子瑩看了眼任真,又看了眼旁聽席上看不到自己的老母親,最後看向法官:

「他想強姦我,我是正當防衛!」

聲音不大,但斬釘截鐵。

「嗯。」

蕭國柱點頭,看向辯護席,被告能說出這些就已經很難得了,主要還是在律師這邊。

「對於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提到的,已經認定的事實和證據部分,辯護人不存在異議。」

梁治林坐直了身體,他知道對面這個正在說話的律師是誰,推動了指導意見出台的那個劉成龍案,這個律師就是那個被告余家明的辯護人。

「但是辯護人認為起訴書存在敘述不清的地方,或者說想針對起訴書做兩點補充。」

任真看了一眼剛才記下的兩個點:

「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提到,張明剛落入化糞池後拚命掙扎,意欲爬出,然後王子瑩就用力踩踏張明剛的手指,使其再次落入化糞池中。

這些都是事實,但起訴書所展現的事實並不完全。

在案發當時,張明剛不僅拚命掙扎,努力向上爬,在向上爬的同時,還向王子瑩說出了威脅式的話語。

王子瑩並非在張明剛向上爬時直接踩其手指,而是在張明剛表示要『弄死她』之後,出於害怕,才會做出踩手指的舉動。」

直接踩手指,和聽到威脅之後踩手指,看上去差不多,但其背後的法律含義可是大不相同。

法官們自然聽出了任真強調的點在哪裡,對視一眼,確認了一下各自的想法。

「你放屁!我兒子怎麼可能說出這樣的話?」

任真還沒說完,楊淑真就跳了起來,破口大罵:「你說這些有證據嗎?全都是這個小婊砸一個人說的,她肯定什麼髒水都往我兒子身上潑。

你們這是作偽證!你們都要坐牢!」

「肅靜!」

碰上這種極品,蕭國柱覺得自己今天的耐性已經被提前消耗完了。

他甚至已經在考慮,要不要把這對夫妻先請出法庭。

「在法庭上,未經審判長允許,不得擅自發言!」

蕭國柱的語氣相當不友善,任誰都能聽出他正在壓抑的怒氣。

楊淑真縮了縮脖子,惡狠狠的瞪了任真一樣,終於把嘴閉上。

「辯護人繼續。」

「案發現場雖然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證人,但是在偵查機關的數次詢問以及公訴機關的提審中,王子瑩始終如一的明確闡述過,張明剛在向上爬時對她發出了威脅這個點。」

本來是不打算解釋這一句的,但楊淑真這麼一打岔,任真知道如果不解釋的話,難免會讓法官心裡多上那麼一塊疑雲。

「另外,起訴書中還提到,張明剛是對王子瑩『欲行不軌』,辯護人認為不夠明確。

準確來說,張明剛是在酒後意圖強姦王子瑩,這才有了後面一系列的發生,我認為這點需要明確。」

「除了這兩點補充之外,還有沒有其他要說的?」

蕭國柱聽出來任真補充這兩點只是前提,後面的重頭戲還沒出來。

果然。

「有。」

任真平靜的點頭,轉向公訴席,直視梁治林:

「從現有證據我們知道,案發當天被告人王子瑩和死者張明剛初次相遇,是在鄉政府南五百米的路邊,這裡是有治安監控攝像頭的。

案發現場距他們相遇地點還有一百多米,而案發現場是沒有監控的。

公訴人說,從兩人相遇地點到案發現場這段距離,張明剛與王子瑩保持了一定的距離,並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也並未對其造成傷害,因此王子瑩面臨的危險已經消失。

辯護人不同意公訴人的觀點,相反,王子瑩面臨的危險從未消失,甚至在張明剛落入化糞池後,還有了一定程度的升級。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強姦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死者張明剛先是在監控之下意欲對王子瑩實施強姦,在王子瑩想辦法周旋之後來到案發現場,這中間其對王子瑩的強姦威脅並未消除。

所以王子瑩將其推入化糞池的行為,是對正在進行中的強姦行為進行反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雖然造成了張明剛死亡的後果,但應屬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王子瑩涉嫌故意殺人罪,辯護人認為這項指控有誤。」

任真還沒說完,張家平和楊淑真夫婦就已經在蠢蠢欲動了,眼看又要站起來跟任真對線,書記員「啪」的一聲,重重的拍了下鍵盤,嚇了所有人一跳。

順著臉色不善的書記員的目光,眾人紛紛看向張家平二人。

張家平和楊淑真訕訕的把目光移走,一句話都沒敢說出來。

「不好意思,拍蚊子。」

書記員冷著臉,直勾勾的盯著這對夫婦,怎麼看都不像是不好意思的樣子。

這小子跟我三年了,果然沒白跟啊!

蕭國柱暗暗豎了個大拇指,書記員率先發飆,而且用的理由也讓人挑不出毛病。

我拍個蚊子而已,而且是在辯護人發言之後拍的蚊子,有什麼問題嗎?

堵住了張家平倆人的嘴,也省的法官再維持一次秩序了。

蕭國柱心情舒暢:

「下面由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