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全本

艾米莉亞·沃森的團隊開價一千六百萬歐元。

合同期一年。

只包含一支全球廣告片、一次平面拍攝和兩條社交平台內容。

不參加發布會,不承擔直播,不保證紅毯穿戴,也不接受品牌對私人賬號的內容審核。

報價出現在屏幕上時,巴黎會議室里沒有人說話。

按照當時匯率,接近一億三千萬元人民幣。

我在中國區做過最貴的明星合作,也不到這個數字的一半。

艾米莉亞的經紀人坐在倫敦,通過視頻等我們的回答。

商務負責人低聲對我說:「這是第一輪報價,會降。」

「能降到多少?」

「百分之十。」

「還是超過預算。」

「品牌可以壓縮亞洲市場的內容投入。」

我看向他。

「她在亞洲認知度不足,卻要壓縮亞洲內容來支付她的報價?」

「全球代言人本來就會佔用大部分預算。」

「那剩下的市場怎麼完成目標?」

「這是各區域的問題。」

又是同樣的邏輯。

總部購買一張自己熟悉的臉,其他地區再用有限的預算證明這張臉值得。

視頻里,經紀人問:「Do we have a deal?」

瑪蒂爾德沒有回答,轉向我。

「Lin Xi?」

我第一次坐上巴黎總部的正式談判桌。

沒有人提醒我應該說什麼。

「報價超出我們的預算範圍。」我用英文說。

經紀人神色沒有變化。

「Emilia has another global beauty offer.」

「那份合作包括多少權益?」

「Confidential.」

「既然不能比較合同範圍,就不能用另一份報價證明這一份合理。」

他笑了一下。

「你是新加入的?」

「對。」

「那你可能還不了解艾米莉亞的全球影響力。」

「我了解。她能帶來巨大的年輕用戶關注,也能讓品牌進入音樂和時尚場景。」

「所以你們應該明白這個價格。」

「影響力是報價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我翻開權益清單。

「現有方案里,品牌承擔全球傳播成本,卻沒有獲得任何線下出席、區域內容和最低履約保障。如果拍攝延期,艾米莉亞團隊不承擔媒介損失;如果她取消社交發布,只需退還單條費用。」

經紀人的語氣冷下來:「她不是銷售人員。」

「我們也沒有要求她銷售。」

「那你們要求什麼?」

「對已經出售的時間負責。」

會議室里有人抬頭看我。

我繼續說:

「維萊爾可以接受明星擁有私人表達空間,也接受她不參加直播。但合同必須增加拍攝改期責任、最低內容上線周期,以及重大爭議發生後的雙方溝通機制。」

「艾米莉亞不會把私人賬號交給品牌審查。」

「我們不審查私人內容。」

「合同里寫著,藝人不得發表損害品牌價值的言論。」

「品牌也不得以藝人私人生活製造營銷話題。雙方條款應該對等。」

經紀人沉默了幾秒。

「你們願意支付多少?」

「一千一百萬歐元。」

視頻另一端有人笑出了聲。

「這不是談判,是羞辱。」

「對應現有權益,這是我們的報價。」

「如果需要更多權益?」

「增加線下活動、亞洲市場內容和合同保障,可以繼續談。」

「艾米莉亞不會接受。」

「那我們尊重她的選擇。」

經紀人看向瑪蒂爾德,顯然在等一個職位更高的人推翻我的話。

瑪蒂爾德只是說:「Lin Xi represents the project team.」

林西代表項目組。

這是她第一次在談判桌上明確我的位置。

對方要求暫停會議。

視頻關閉後,商務負責人立刻問我:「你知道一千一百萬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

「比我們的內部上限還低兩百萬。」

「需要為後續權益留空間。」

「如果她的團隊直接退出呢?」

「那就退出。」

「集團已經為她預留了廣告導演和拍攝檔期。」

「沒有簽合同以前,不該把預留成本變成必須簽她的理由。」

他臉色很難看。

「你在中國區可以對明星強硬,因為還有很多人選。全球級別的明星不是這樣談的。」

「所以全球明星可以把所有風險留給品牌?」

「她們擁有選擇權。」

「品牌也應該有。」

半小時後,艾米莉亞團隊重新上線。

報價降到一千四百萬歐元。

增加一次全球發布會錄播內容,仍然拒絕亞洲區域活動。

我沒有接受。

談判暫停。

下午,我們與尹秀雅團隊開第二場會。

她的報價只有艾米莉亞的一半,卻有另一個問題。

上一家日本品牌的競品限制還剩八個月。

尹秀雅的經紀公司認為,原合同只限制日本市場,不影響全球合作。

維萊爾法務不同意。

條款寫的是:

藝人在合同結束後十二個月內,不得為具有直接競爭關係的高端護膚品牌提供公開商業背書。

沒有明確地域。

也沒有說明數字媒體內容出現在哪個市場,應該如何判斷。

經紀公司說:「舊品牌只購買了日本肖像權,不能限制她在其他國家的工作。」

法務回答:「但競業條款沒有地域範圍。」

雙方爭論了四十分鐘。

誰都不願意承擔違約風險。

我問:「能不能讓原品牌出具書面確認?」

經紀人說:「我們已經聯繫,對方不回覆。」

「那為什麼現在急著簽?」

「尹秀雅下個月有新劇上線,必須在宣傳期內確認合作。」

「如果原品牌突然提出異議呢?」

「維萊爾的法務團隊可以處理。」

會議室里安靜了一瞬。

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

藝人團隊希望先拿到新合同,再把舊合同風險交給新品牌。

我問:「你們願意提供履約保證嗎?」

「什麼保證?」

「如果舊品牌索賠,由經紀公司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這不可能。」

「那維萊爾也不能承擔全部風險。」

經紀人沉下臉:「你們是在因為她來自亞洲,要求更苛刻的條件嗎?」

這是一個很重的指控。

歐洲區法務立即解釋,所有藝人都適用相同風險標準。

對方卻沒有退讓。

「艾米莉亞可以保留私人賬號自由,尹秀雅卻需要承擔舊合同的全部責任。你們所謂的全球標準,永遠對歐洲明星更寬鬆。」

會議桌上的人都看向我。

我是項目組裡唯一來自亞洲的人。

他們似乎期待我證明,維萊爾沒有區別對待。

可我沒有替公司立刻辯護。

「你說得有一部分是對的。」我說。

瑪蒂爾德皺了一下眉。

經紀人也愣住。

「艾米莉亞的團隊有能力拒絕部分全球條款,因為她的市場選擇更多。這不是公平,只是議價能力不同。」

「所以你承認雙重標準?」

「我承認市場權力不對等。」

「那你們準備怎麼解決?」

「不是假裝所有人條件相同。」

我把兩份合同放到屏幕上。

「我們會統一雙方聲譽條款、改期責任和爭議處理機制。但舊合同風險只存在於尹秀雅項目,不能因為公平就假裝它不存在。」

「那還是由我們承擔?」

「共同承擔。」

我的方案是,維萊爾與尹秀雅團隊一起邀請原品牌進行三方確認。

在書面回覆前,可以簽署附條件協議,但不公開合作、不拍攝正式廣告。

如果原品牌明確反對,雙方無責終止。

如果對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回覆,再由律師根據舊合同給出法律意見,維萊爾和經紀公司按照約定比例承擔後續風險。

經紀人問:「誰去說服日本品牌?」

「雙方一起。」

「如果他們故意拖延?」

「協議里寫最晚日期。」

「你們能保證新劇宣傳期內官宣嗎?」

「不能。」

我說。

「但我們能保證,不用一個無法兌現的日期換你們先簽字。」

對方沉默很久。

最終,同意帶方案回去討論。

一天兩場談判,沒有一場簽下來。

下班前,瑪蒂爾德把我叫進辦公室。

「你今天拒絕了一個全球流行歌手,也沒有拿下亞洲演員。」

「對。」

「你覺得這是好結果?」

「至少沒有簽下兩個邊界不清楚的合同。」

「總部不會因為你避免了風險,就認為項目成功。」

「我知道。」

「你看起來不著急。」

「很著急。」

「哪裡看得出來?」

「著急不等於要先答應。」

瑪蒂爾德把艾米莉亞的新郵件轉給我。

她的團隊願意繼續談亞洲權益,條件是品牌先提出完整創意。

「他們沒有退出。」我說。

「因為你讓他們相信,我們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呢?」

「明天去倫敦。」

「我?」

「你當面談。」

「尹秀雅這邊怎麼辦?」

「亞太法務繼續推進三方確認。」

「我需要參與。」

「你不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城市。」

她看著我。

「學會讓別人接手。你在面試時說過,項目負責人不應該是唯一知道全鏈路信息的人。」

我被自己的話堵住了。

「幾點的車?」

「早上七點十三分。」

「這麼早?」

「巴黎到倫敦的火車不會因為你是中國區來的就晚一點。」

從辦公室出來時,已經快晚上十點。

手機里有兩條消息。

第一條來自丁荔。

她發了一張餐廳照片,桌對面只露出一隻男人的手。

配文是:

「今晚這個法語很好。」

第二條來自韓放。

「我找到一家不難吃的中餐館。慶祝你在巴黎活過第一周?」

我看著兩個對話框,很久沒有回覆。

韓放和丁荔已經分手。

他們沒有婚姻,也沒有孩子,更沒有任何要求彼此繼續忠誠的承諾。

從道理上說,我和韓放見面並不構成背叛。

可人與人之間,不是只有合同到期和自動解約。

有些邊界沒有寫下來,仍然存在。

我先給丁荔打電話。

她接得很快。

「怎麼,查崗?」

「有件事告訴你。」

「你突然這麼嚴肅,我有點害怕。」

「我在巴黎見到韓放了。」

電話那邊安靜下來。

餐廳的音樂和說話聲仍在繼續。

「什麼時候?」

「前天。」

「他去找你?」

「我因為地鐵停運,進了一家咖啡館。他在那裡工作。」

「真巧。」

她說這兩個字時,聲音沒有任何起伏。

「他約我吃飯。」我說。

「所以呢?」

「我還沒有答應。」

「為什麼告訴我?」

「因為你是我朋友。」

「我們已經分手了。」

「我知道。」

「那你見不見他,跟我有什麼關係?」

「如果真的沒有關係,你不會用這種語氣。」

她沉默了幾秒,突然笑了一下。

「林西,你是不是覺得,先告訴我,就算尊重我?」

「至少不是瞞著你。」

「然後呢?我要說可以,你才去?」

「不是。」

「那你是在讓我替你承擔決定。」

這句話讓我愣住。

「我沒有。」

「你有。」

丁荔的聲音冷下來。

「如果我說不可以,我就是那個分手以後還要控制前男友和朋友的人。如果我說可以,以後難受也是我自己答應的。」

「那你希望我怎麼做?」

「你自己決定。」

「丁荔。」

「我真的不在乎。」

她說完,直接掛斷電話。

我站在空蕩蕩的辦公室里,終於明白,坦白也不一定等於體貼。

有時候,我們把決定告訴別人,不是為了尊重她。

只是希望她提前免除我們的愧疚。

我沒有立刻回覆韓放。

收拾完去倫敦的資料後,已經十一點半。

走出公司,巴黎又開始下雨。

這一次地鐵正常運行。

我在站台上等車,手機震了一下。

韓放沒有催問吃飯。

他只發來一張新聞截圖。

英國鐵路明天可能罷工,部分歐洲之星車次調整。

下面一句:

「你是不是明早去倫敦?」

我沒有告訴過他。

「你怎麼知道?」

「咖啡館老闆的法國客戶和維萊爾有合作,他提到你們明天去倫敦見歌手團隊。」

「客戶信息可以這樣說嗎?」

「他只說維萊爾有人去倫敦,沒說是你。」

「那你為什麼猜是我?」

「因為你今天一直沒回消息,通常不是不想理我,是在加班。」

我盯著這句話。

他似乎已經開始觀察我的習慣。

「車次沒有取消。」我回覆。

「到了告訴我。」

我沒有答應。

他很快補充:

「不想說也可以。我只是想知道你平安。」

我把手機收回口袋。

地鐵進站,風從隧道里湧出來。

回到公寓後,我重新打開和丁荔的聊天框。

沒有解釋,也沒有要求她理解。

我只發了一句話:

「你說得對。見不見他由我決定,後果也不該讓你替我承擔。」

她沒有回覆。

凌晨一點,我終於回韓放:

「周日晚上七點。」

他幾乎立刻回覆:

「中餐?」

「法國菜。」

「你不是剛到巴黎?」

「所以才吃法國菜。」

「好。」

「還有一件事。」

「你說。」

「這不是偶遇。」

聊天框頂部停了很久,才出現他的回覆。

「我知道。」

這一次,是我主動決定見他。

不是因為地鐵停運,不是因為雨,也不是因為我們恰好出現在同一家咖啡館。

我清楚他是誰。

知道他做過什麼,也知道丁荔還沒有真正放下。

周日晚上那頓飯不會自動變成愛情。

但從我答應的那一刻起,它也不再只是兩個舊識之間毫無意義的一次見面。

我關掉手機,設置早上五點半的鬧鐘。

六個小時後,我要去倫敦,和一個報價一千六百萬歐元的女人談她願意為品牌承擔什麼。

兩天後,我也要坐到韓放對面,問清楚他現在究竟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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