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亞·沃森的團隊開價一千六百萬歐元。
合同期一年。
只包含一支全球廣告片、一次平面拍攝和兩條社交平台內容。
不參加發布會,不承擔直播,不保證紅毯穿戴,也不接受品牌對私人賬號的內容審核。
報價出現在屏幕上時,巴黎會議室里沒有人說話。
按照當時匯率,接近一億三千萬元人民幣。
我在中國區做過最貴的明星合作,也不到這個數字的一半。
艾米莉亞的經紀人坐在倫敦,通過視頻等我們的回答。
商務負責人低聲對我說:「這是第一輪報價,會降。」
「能降到多少?」
「百分之十。」
「還是超過預算。」
「品牌可以壓縮亞洲市場的內容投入。」
我看向他。
「她在亞洲認知度不足,卻要壓縮亞洲內容來支付她的報價?」
「全球代言人本來就會佔用大部分預算。」
「那剩下的市場怎麼完成目標?」
「這是各區域的問題。」
又是同樣的邏輯。
總部購買一張自己熟悉的臉,其他地區再用有限的預算證明這張臉值得。
視頻里,經紀人問:「Do we have a deal?」
瑪蒂爾德沒有回答,轉向我。
「Lin Xi?」
我第一次坐上巴黎總部的正式談判桌。
沒有人提醒我應該說什麼。
「報價超出我們的預算範圍。」我用英文說。
經紀人神色沒有變化。
「Emilia has another global beauty offer.」
「那份合作包括多少權益?」
「Confidential.」
「既然不能比較合同範圍,就不能用另一份報價證明這一份合理。」
他笑了一下。
「你是新加入的?」
「對。」
「那你可能還不了解艾米莉亞的全球影響力。」
「我了解。她能帶來巨大的年輕用戶關注,也能讓品牌進入音樂和時尚場景。」
「所以你們應該明白這個價格。」
「影響力是報價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我翻開權益清單。
「現有方案里,品牌承擔全球傳播成本,卻沒有獲得任何線下出席、區域內容和最低履約保障。如果拍攝延期,艾米莉亞團隊不承擔媒介損失;如果她取消社交發布,只需退還單條費用。」
經紀人的語氣冷下來:「她不是銷售人員。」
「我們也沒有要求她銷售。」
「那你們要求什麼?」
「對已經出售的時間負責。」
會議室里有人抬頭看我。
我繼續說:
「維萊爾可以接受明星擁有私人表達空間,也接受她不參加直播。但合同必須增加拍攝改期責任、最低內容上線周期,以及重大爭議發生後的雙方溝通機制。」
「艾米莉亞不會把私人賬號交給品牌審查。」
「我們不審查私人內容。」
「合同里寫著,藝人不得發表損害品牌價值的言論。」
「品牌也不得以藝人私人生活製造營銷話題。雙方條款應該對等。」
經紀人沉默了幾秒。
「你們願意支付多少?」
「一千一百萬歐元。」
視頻另一端有人笑出了聲。
「這不是談判,是羞辱。」
「對應現有權益,這是我們的報價。」
「如果需要更多權益?」
「增加線下活動、亞洲市場內容和合同保障,可以繼續談。」
「艾米莉亞不會接受。」
「那我們尊重她的選擇。」
經紀人看向瑪蒂爾德,顯然在等一個職位更高的人推翻我的話。
瑪蒂爾德只是說:「Lin Xi represents the project team.」
林西代表項目組。
這是她第一次在談判桌上明確我的位置。
對方要求暫停會議。
視頻關閉後,商務負責人立刻問我:「你知道一千一百萬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
「比我們的內部上限還低兩百萬。」
「需要為後續權益留空間。」
「如果她的團隊直接退出呢?」
「那就退出。」
「集團已經為她預留了廣告導演和拍攝檔期。」
「沒有簽合同以前,不該把預留成本變成必須簽她的理由。」
他臉色很難看。
「你在中國區可以對明星強硬,因為還有很多人選。全球級別的明星不是這樣談的。」
「所以全球明星可以把所有風險留給品牌?」
「她們擁有選擇權。」
「品牌也應該有。」
半小時後,艾米莉亞團隊重新上線。
報價降到一千四百萬歐元。
增加一次全球發布會錄播內容,仍然拒絕亞洲區域活動。
我沒有接受。
談判暫停。
下午,我們與尹秀雅團隊開第二場會。
她的報價只有艾米莉亞的一半,卻有另一個問題。
上一家日本品牌的競品限制還剩八個月。
尹秀雅的經紀公司認為,原合同只限制日本市場,不影響全球合作。
維萊爾法務不同意。
條款寫的是:
藝人在合同結束後十二個月內,不得為具有直接競爭關係的高端護膚品牌提供公開商業背書。
沒有明確地域。
也沒有說明數字媒體內容出現在哪個市場,應該如何判斷。
經紀公司說:「舊品牌只購買了日本肖像權,不能限制她在其他國家的工作。」
法務回答:「但競業條款沒有地域範圍。」
雙方爭論了四十分鐘。
誰都不願意承擔違約風險。
我問:「能不能讓原品牌出具書面確認?」
經紀人說:「我們已經聯繫,對方不回覆。」
「那為什麼現在急著簽?」
「尹秀雅下個月有新劇上線,必須在宣傳期內確認合作。」
「如果原品牌突然提出異議呢?」
「維萊爾的法務團隊可以處理。」
會議室里安靜了一瞬。
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
藝人團隊希望先拿到新合同,再把舊合同風險交給新品牌。
我問:「你們願意提供履約保證嗎?」
「什麼保證?」
「如果舊品牌索賠,由經紀公司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這不可能。」
「那維萊爾也不能承擔全部風險。」
經紀人沉下臉:「你們是在因為她來自亞洲,要求更苛刻的條件嗎?」
這是一個很重的指控。
歐洲區法務立即解釋,所有藝人都適用相同風險標準。
對方卻沒有退讓。
「艾米莉亞可以保留私人賬號自由,尹秀雅卻需要承擔舊合同的全部責任。你們所謂的全球標準,永遠對歐洲明星更寬鬆。」
會議桌上的人都看向我。
我是項目組裡唯一來自亞洲的人。
他們似乎期待我證明,維萊爾沒有區別對待。
可我沒有替公司立刻辯護。
「你說得有一部分是對的。」我說。
瑪蒂爾德皺了一下眉。
經紀人也愣住。
「艾米莉亞的團隊有能力拒絕部分全球條款,因為她的市場選擇更多。這不是公平,只是議價能力不同。」
「所以你承認雙重標準?」
「我承認市場權力不對等。」
「那你們準備怎麼解決?」
「不是假裝所有人條件相同。」
我把兩份合同放到屏幕上。
「我們會統一雙方聲譽條款、改期責任和爭議處理機制。但舊合同風險只存在於尹秀雅項目,不能因為公平就假裝它不存在。」
「那還是由我們承擔?」
「共同承擔。」
我的方案是,維萊爾與尹秀雅團隊一起邀請原品牌進行三方確認。
在書面回覆前,可以簽署附條件協議,但不公開合作、不拍攝正式廣告。
如果原品牌明確反對,雙方無責終止。
如果對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回覆,再由律師根據舊合同給出法律意見,維萊爾和經紀公司按照約定比例承擔後續風險。
經紀人問:「誰去說服日本品牌?」
「雙方一起。」
「如果他們故意拖延?」
「協議里寫最晚日期。」
「你們能保證新劇宣傳期內官宣嗎?」
「不能。」
我說。
「但我們能保證,不用一個無法兌現的日期換你們先簽字。」
對方沉默很久。
最終,同意帶方案回去討論。
一天兩場談判,沒有一場簽下來。
下班前,瑪蒂爾德把我叫進辦公室。
「你今天拒絕了一個全球流行歌手,也沒有拿下亞洲演員。」
「對。」
「你覺得這是好結果?」
「至少沒有簽下兩個邊界不清楚的合同。」
「總部不會因為你避免了風險,就認為項目成功。」
「我知道。」
「你看起來不著急。」
「很著急。」
「哪裡看得出來?」
「著急不等於要先答應。」
瑪蒂爾德把艾米莉亞的新郵件轉給我。
她的團隊願意繼續談亞洲權益,條件是品牌先提出完整創意。
「他們沒有退出。」我說。
「因為你讓他們相信,我們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呢?」
「明天去倫敦。」
「我?」
「你當面談。」
「尹秀雅這邊怎麼辦?」
「亞太法務繼續推進三方確認。」
「我需要參與。」
「你不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城市。」
她看著我。
「學會讓別人接手。你在面試時說過,項目負責人不應該是唯一知道全鏈路信息的人。」
我被自己的話堵住了。
「幾點的車?」
「早上七點十三分。」
「這麼早?」
「巴黎到倫敦的火車不會因為你是中國區來的就晚一點。」
從辦公室出來時,已經快晚上十點。
手機里有兩條消息。
第一條來自丁荔。
她發了一張餐廳照片,桌對面只露出一隻男人的手。
配文是:
「今晚這個法語很好。」
第二條來自韓放。
「我找到一家不難吃的中餐館。慶祝你在巴黎活過第一周?」
我看著兩個對話框,很久沒有回覆。
韓放和丁荔已經分手。
他們沒有婚姻,也沒有孩子,更沒有任何要求彼此繼續忠誠的承諾。
從道理上說,我和韓放見面並不構成背叛。
可人與人之間,不是只有合同到期和自動解約。
有些邊界沒有寫下來,仍然存在。
我先給丁荔打電話。
她接得很快。
「怎麼,查崗?」
「有件事告訴你。」
「你突然這麼嚴肅,我有點害怕。」
「我在巴黎見到韓放了。」
電話那邊安靜下來。
餐廳的音樂和說話聲仍在繼續。
「什麼時候?」
「前天。」
「他去找你?」
「我因為地鐵停運,進了一家咖啡館。他在那裡工作。」
「真巧。」
她說這兩個字時,聲音沒有任何起伏。
「他約我吃飯。」我說。
「所以呢?」
「我還沒有答應。」
「為什麼告訴我?」
「因為你是我朋友。」
「我們已經分手了。」
「我知道。」
「那你見不見他,跟我有什麼關係?」
「如果真的沒有關係,你不會用這種語氣。」
她沉默了幾秒,突然笑了一下。
「林西,你是不是覺得,先告訴我,就算尊重我?」
「至少不是瞞著你。」
「然後呢?我要說可以,你才去?」
「不是。」
「那你是在讓我替你承擔決定。」
這句話讓我愣住。
「我沒有。」
「你有。」
丁荔的聲音冷下來。
「如果我說不可以,我就是那個分手以後還要控制前男友和朋友的人。如果我說可以,以後難受也是我自己答應的。」
「那你希望我怎麼做?」
「你自己決定。」
「丁荔。」
「我真的不在乎。」
她說完,直接掛斷電話。
我站在空蕩蕩的辦公室里,終於明白,坦白也不一定等於體貼。
有時候,我們把決定告訴別人,不是為了尊重她。
只是希望她提前免除我們的愧疚。
我沒有立刻回覆韓放。
收拾完去倫敦的資料後,已經十一點半。
走出公司,巴黎又開始下雨。
這一次地鐵正常運行。
我在站台上等車,手機震了一下。
韓放沒有催問吃飯。
他只發來一張新聞截圖。
英國鐵路明天可能罷工,部分歐洲之星車次調整。
下面一句:
「你是不是明早去倫敦?」
我沒有告訴過他。
「你怎麼知道?」
「咖啡館老闆的法國客戶和維萊爾有合作,他提到你們明天去倫敦見歌手團隊。」
「客戶信息可以這樣說嗎?」
「他只說維萊爾有人去倫敦,沒說是你。」
「那你為什麼猜是我?」
「因為你今天一直沒回消息,通常不是不想理我,是在加班。」
我盯著這句話。
他似乎已經開始觀察我的習慣。
「車次沒有取消。」我回覆。
「到了告訴我。」
我沒有答應。
他很快補充:
「不想說也可以。我只是想知道你平安。」
我把手機收回口袋。
地鐵進站,風從隧道里湧出來。
回到公寓後,我重新打開和丁荔的聊天框。
沒有解釋,也沒有要求她理解。
我只發了一句話:
「你說得對。見不見他由我決定,後果也不該讓你替我承擔。」
她沒有回覆。
凌晨一點,我終於回韓放:
「周日晚上七點。」
他幾乎立刻回覆:
「中餐?」
「法國菜。」
「你不是剛到巴黎?」
「所以才吃法國菜。」
「好。」
「還有一件事。」
「你說。」
「這不是偶遇。」
聊天框頂部停了很久,才出現他的回覆。
「我知道。」
這一次,是我主動決定見他。
不是因為地鐵停運,不是因為雨,也不是因為我們恰好出現在同一家咖啡館。
我清楚他是誰。
知道他做過什麼,也知道丁荔還沒有真正放下。
周日晚上那頓飯不會自動變成愛情。
但從我答應的那一刻起,它也不再只是兩個舊識之間毫無意義的一次見面。
我關掉手機,設置早上五點半的鬧鐘。
六個小時後,我要去倫敦,和一個報價一千六百萬歐元的女人談她願意為品牌承擔什麼。
兩天後,我也要坐到韓放對面,問清楚他現在究竟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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