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這名男經理沒必要這樣做,因為這名女住戶的手機號就存在他的通訊錄中。要不是有面前這位個子不高、腦袋不小的警察盯著,他早就給張靜秋打去電話、提醒她有警方在找她。
始終沒能找到給張靜秋髮消息的機會,這名男經理只能不情不願的把張靜秋的手機號念了出來。宋寧拿到手機號後,立刻給自己的屬下發去,讓他們去調查這個張靜秋的身份信息,他自己則是直接撥通了這個號碼。
響了十幾聲後,電話才被人接通,一個略顯庸懶的女人的聲音鑽進宋寧的耳朵:「喂,你誰呀?」
「我是宋寧,是XX分局的刑警隊長。你是張靜秋嗎?」
「刑警隊長?」對方的聲音聽起來精神了幾分,「真的假的呀?你該不會是詐騙電話吧?」
宋寧冷哼一聲,說:「我找你是想了解一下你和宋子喬的情況。」
「什麼?!」一聲驚呼在宋寧耳旁響起,他分明聽到了一陣慌亂的聲響,像是電話另一端的那女人從沙發上站了起來,「你說什麼?宋子喬?」
「對,宋子喬。」
「這人我不認識啊。」
「不認識嗎?」
「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和他頻繁出入XX大廈?」
電話另一端立刻沉默下來。相隔了足足一分多鐘,女人的聲音才再次響起:「你真的是XX分局的刑警?」
「如假包換,我現在人就站在XX大廈的停車場出口前,你現在方便嗎?有時間的話過來一趟。」
「我不怎麼方便,其實我人在國外。」
「你應該知道警方通過你的手機號就可以定位你的實時位置吧。」
張靜秋不說話了。過了十幾秒鐘,她才幽怨的說:「反正我今天就是躲不過去了,是吧?」
「對,最好把話說清楚。你應該知道宋子喬的妻子出事了吧。」
「不就是抱著孩子失蹤了嗎。」
「她已經遇害身亡了。」
「什麼?!你是說那個寧靜她已經……」
「對,去世了。」
「怎麼可能啊!遇害身亡?這麼說她是遭人殺害的?是誰把他殺了?」
「你趕緊過來一趟,當面把話說清楚。你不用去試圖聯繫宋子喬,他人就在我們分局裡。聽清楚了嗎?立刻過來。」
「好、好的,我、我這就開車趕過去。」
電話被匆忙掛斷,宋寧沖著站在一旁的黃粱點了下頭。那位老保安顫顫巍巍的問:「那個,我能、我能進亭子里工作了嗎?」他指了指敞開著門的保安亭。其餘人都沒搭理他,這名老保安心驚膽戰的走回保安亭里,砰的一聲將門關上。
「那個,兩位警官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也要回去忙工作。」那位男經理搓著手說。
宋寧想了想,的確沒什麼讓這人繼續在這裡陪同的必要,就對他揮揮手。這人如釋重負的長出一口氣,說了聲「兩位忙」就轉身離開了。
黃粱走到宋寧身旁,壓低聲音問:「什麼情況?你們那邊有進展嗎?」
「沒有,宋子喬一言不發。他的律師態度也非常強硬,再過幾個鐘頭我就不得不讓他們走人。」
「行吧……不知道這個叫做張靜秋的女人能給咱們帶來什麼消息。希望是好消息吧。」
宋寧默默點了下頭。
在晚高峰的冷風和尾氣的襲擾下,站在路旁的宋寧和黃粱等待了足足四十多分鐘。一輛紅色跑車才姍姍來遲,這輛車停在路旁,一個女人推開車門走下車。似乎是為了搭配這輛紅色跑車,這女人穿著了一件紅色長裙,在這樣寒冷的天氣中,她只纏了一條紅色的大圍脖,兩條手臂就那樣大大方方的漏在外面,甚至腳上的那雙高跟鞋也是單薄的令人感到寒冷。
果不其然,一下車,這女人就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宋寧無語的翻了個白眼,快步向這名站在路旁四下張望的女人走去。
這女人身高肯定是超過了1米7,再加上那足有七八厘米長的高跟鞋,在視覺上甚至感覺比黃粱還要高。宋寧站到她身旁更是被超了半個頭還多,不過這絲毫不影響宋寧的氣場,離著那女人還有兩步遠,他就停下腳步沖著那女人問:「你就是張靜秋張女士吧?」
「啊,對,是我,你就是給我打電話的刑警?」
「對,我叫宋寧。」宋寧面無表情的說,「咱們還是進到樓內找個地方坐下聊吧,您這身打扮好像不適合露天交談。」
「趕緊的吧,這天真是有些冷。」
一行三人腳步匆匆地向那棟大廈走去。通過正門走進樓內,這女人無疑對這棟建築非常熟悉,她主動提議去往位於這棟建築3樓的一間小酒吧坐坐。說是自己在那裡存了幾瓶酒。
到達那間酒吧後,黃粱和宋寧拒絕了這女人一起喝一杯的提議,兩人只是各自要了一杯清水。或許是考慮到一會還要自己開車回家的緣故,張靜秋沒有當著一名刑警的面兒喝酒,而是向熟識的酒保要了杯檸檬水。
三個人坐在這間只有四個卡座和圍繞著吧台的七八個位置的小酒吧里,在舒緩的鋼琴奏鳴曲的韻律中壓低聲音交談。
「是,我是認識宋子喬。」張靜初在看過保安的手機中自己和宋子喬的合影后,十分坦然的承認了,「這有什麼可奇怪的?我是通過我丈夫認識宋子喬的。我丈夫和宋子喬任職的公司有業務往來。」
宋寧點點頭,說:「但你和宋子喬似乎不止於朋友關係。」
「那你認為我們倆之間是什麼關係呢?」面對張靜秋略賢挑逗的言語,宋寧面無表情的說:「這是您應該告訴我的。」
「你真是無趣,其實也沒什麼。就是平時有時間一起出來吃吃飯、看看電影之類的。我和我丈夫是開放式婚姻,對於彼此的感情生活並不在意。只要不影響到對方就好。」
黃粱無語的看著眼前這位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心說這就是後現代主義嗎?對於自由的追求是不是有些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