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浮出水面(1)

第一百一十四卷 啃噬

大致步驟是先出示死者劉暢的照片,詢問對這人有沒有任何印象,如果有的話就再進行更深一步的詢問。即便居民說從沒見過孫暢,警方人員也會仔細詢問16號17號這兩天中有沒有碰到什麼反常的事件或是見過什麼可疑的人員。

就是用這種笨法子。

「那天剛好就那麼寸,我跟派出所的一個小民警,我們倆去那座小區內調查,然後我就看到了一位牽著一條小博美在小區內遛彎的大媽。」

「臭大叔,你都能叫大媽了,這位女士不得80多了?」

王建仁咳嗽了一聲,並未搭理提問的張芷晴,繼續說道:「我就伸手攔下了這位大媽,問她那些問題。那些話說過太多遍了,我完全都不用去思考什麼,話自己就冒了出來。因為得到了太多莫能兩可的回答,我也就沒指望什麼。」

「沒成想,那位大媽拽著我的胳膊就嘮叨了起來。說什麼小區不行,能不能反應一下把小區弄成全封閉式的,別讓什麼亂七八糟的人都能進出。你說這跟我說得著嗎!物業我又管不著。」

「又不能直接掉頭就走,我和那個小民警就只能陪著這位嘮嘮叨叨的大媽在那裡浪費時間。好不容易我才打斷她的嘮叨,問她16號17號有沒有碰上什麼可疑的人。沒成想這個問題竟然直接問對人了。這大媽在16號當天還真就和一個行跡可疑的人撞見了。」

「形跡可疑的人嗎?」張芷晴歪著頭說。

「對。用那個大媽自己的話來形容,不是小偷就是色狼。」

「小偷我倒是能理解,色狼?為什麼會有人對一個80多歲的老太太……」

「她沒有80多看!那樣也就60出頭。」王建仁沒好氣的打斷道,「總之那大媽自己說她在16號晚上,大概10點多的時候因為煙癮犯了,就下樓去附近的小商店買煙。買煙回來的途中,她養著的那條小博美的繩子鬆了。然後那狗就跑進了草坪里。」

「這大媽就在後邊追,好不容易把狗給攆回來了,卻迎面撞見了一個陌生男人。這人大晚上的穿著一件遮擋住全身的雨衣。」

「晚上穿雨衣嗎?16號那天晚上下雨了嗎?好像沒有吧。」張芷晴拿出手機查了一下往日的天氣。

王建仁回答:「沒有,那天是晴天。」

「這人怎麼晴天還穿雨衣呢?」

「還能是因為什麼,就是做賊心虛唄。」王建仁接著說道,「那大媽撞見那個穿雨衣的男人後,兩人都打算避開彼此,大媽往左走、那男人也往左走,大媽往右走、那個男人也往右走。走著走著,兩個人就撞到一塊了。」

「大媽被撞了個跟頭,險些跌倒。那個穿雨衣的男人頭都沒回,直接就走了。那大媽哪能忍得下這口氣,就讓那條小博美去追那男的。」

「啊,這也太、太沒必要了吧。」張芷晴無語的說,「這要是把對方給咬傷了,豈不是一件麻煩事。」

「那大媽當時可沒顧得上那些。更何況她養的那隻狗還沒我一隻鞋大呢,能咬傷誰呀?總之那條狗雖然個頭不大,但脾氣不小,一聽自己的主人讓它去咬那個穿雨衣的人,二話不說就沖了過去。」

「據那位大媽說,那條小狗是相當勇敢,咬住那人的褲腳就不鬆口。雨衣男也是嚇了一跳,抬起腿想把咬住自己褲腳的狗給甩掉。這時候大媽也緩過勁來了,大媽要戰鬥,幾步衝過去就和那人廝打在一起。」

「啊,那位大媽和人打起來了?」

「要我說不應該叫廝打,應該叫單方面的毆打。據那位大媽說,她給那男人臉上留下了好幾道血道子,說是給那人好好上了一課,讓她以後對老年人都尊重點。」

「你也知道,大媽這種生物戰鬥力可高可低。下線低吧,但上限也高,那個穿雨衣的男人就碰巧遇到了一個相當能戰鬥、也會戰鬥的大媽。」

「好吧……這男的也是有病,大晚上的讓讓老人家怎麼了,非得往前撞。」

「也幸虧這男的是一根筋,他要是真把路給那老太太讓開了,也就不會發生之後的事情。總之那大媽和她的狗把這個男的毆打了一頓,之後她還自|拍了一張。」

「啥?把人打了還自|拍,為什麼呀?宣告勝利嗎?」

「可能就是打算留作紀念吧,也幸虧這大媽有隨手拍照的習慣,要不然光靠她吐沫橫飛的說,上哪兒能知道那個穿著雨衣被她揍了一頓的男人長什麼模樣啊。就是這張照片。」王建仁拿出手機,把千辛萬苦得來的那張大媽與雨衣男的自|拍翻了出來,他把手機遞給黃粱。

黃粱盯著王建仁這塊外屏碎了的手機屏幕看,屏幕上顯示的是一張略有些昏暗的照片。由於是晚上拍攝的,因此背景一片漆黑。手機相機的曝光調的有些高,這讓呈現在屏幕中的這張上了年紀的女人的臉顯得格外陰森恐怖,白過頭了。

至於照片中的另一個人,那個只佔據了照片左下角很小一部分的男人的臉,幾乎無法辨別。大片大片的陰影籠罩在這張充其量只有1/4的人臉上。黃粱勉強能看到這男人的左眼眶和一部分額頭,還有一小塊鼻樑,除此之外就看不到什麼東西了。

這男人的頭髮被雨衣的兜帽擋住,隱約能看到他臉上似乎有新鮮血痕,想必就是被這位大媽給撓的吧。

黃粱把手機拿給好奇的張芷晴看,他則是看向王建仁,問:「確定是16號晚上嗎?」

「對,照片的時間能對上。我們後來也去問了那位大媽晚上去的超市,時間的確沒記錯,就是那天晚上。當天沒下雨,這人卻穿著一件雨衣,而且行跡可疑。」

「這人和大媽是在小區的草坪上撞到的,對吧。」

「沒錯,就是在草坪上。那位大媽走進草坪是為了找狗,而這個人進草坪可能是為了躲避攝像頭的拍攝。總之這些要素累積在一起,不得不讓我懷疑這個人不對勁兒。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人都有可能是我尋尋覓覓找了這麼長時間的殺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