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誰是真兇?(2)

第一百一十卷 染血的寬恕

黃粱自言自語道:「難不成梁家棟走進小巷時,張淑彩已經被兇手丟進下水道里,梁家棟他真的和那女孩的死沒有任何關係?反而是這個李海,才是殺死張淑彩的真兇?這不可能啊……」

面對陷入到困惑深淵中無法自拔黃粱,王建仁也拿不準主意,只能用畏懼的目光注視著那個讓他和黃粱萬分困惑的放在炕沿上的手機,心中的不安漸漸湧出。

這之後黃粱對這起案件的後續進展就沒太多關注了。從王建仁口中,他得知在李海生前居住的出租屋中,找到了幾件屬於死者郭敏霞的個人物品。還發現了那把用來殺死郭敏霞的兇器,是一柄長10厘米的單側開刃的匕首。

一切證據都指向李海就是殺死郭敏霞的真兇,這一點毋庸置疑。

對於這起案件討論的焦點,集中在李海究竟是不是在兩年前與同一條無名小巷中殺死張淑彩的真兇。

這件事情的討論持續了一段時間,不過熱度最終還是因為其他的八卦事件而散去。人們的關注點追尋著一個又一個突發事件,不會對一起事件保持有長久的熱情。

每天被動或主動吸收的太多信息,把每個人的好奇心的閾值都無上限的拔高了,黃粱的好奇心雖然比其他人保持的長久一點,最終還是在一天天或平凡或精彩、或危險或無聊的日子中被消磨殆盡,他最終還是將這件事情忘卻了,甚至模糊了那名找到解憂事務所來請求幫助的委託人的面容。

張淑彩和張淑儀這對姐妹從黃粱的世界中徹底消失了,連帶著還有那名叫做梁家棟的男人。

即便他最終由於李海的這封自白書成功翻案,擺脫了死刑犯的身份。

當黃粱從新聞中看到這條消息時,他內心沒有絲毫波動,有的只有無盡的憂慮。無論如何,黃粱都不相信梁家棟是無辜的。雖然這只是他個人的看法,是在先入為主的前提下所得出的並不客觀的觀點,但黃粱相信自己的直覺,他堅定的認為殺死張淑彩的兇手就是這個男人。

黃粱擔心放虎歸山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無辜者受到傷害,可世界這麼大,黃粱連自己的命運都無法主宰,又怎麼能去奢求主宰他人命運?他只能接受既定事實,然後將這件事放下。阻止它攪擾自己內心的平靜。

包括黃粱在內的許多人都曾熱烈討論過梁家棟的事情,但最終都選擇了遺忘。有些人忘卻的輕而易舉,也有些人像黃粱這樣,只能強迫自己接受殘酷的事實。他們和黃粱一樣,擔心梁家棟在走出監獄後,會再次和惡性|事件扯上關聯,到那時整個世界都將會成為他的幫凶。

黃粱曾經試著去調查過李海和梁家棟之間的關聯,但沒過多久就放棄了,根本無從下手。這兩個人年紀差距大,來自兩個不同的地方,兩人之間沒有任何相同的點,除了同樣邪惡、同樣令人憎惡外,他們就是生活在兩個不同世界的陌生人。

黃粱只能去把這一切歸結於梁家棟通過某種方式——很可能是通過自己的律師——說服李海心甘情願的背負殺死張淑彩的罪責。畢竟李海選擇自殺逃避罪責,去替一個陌生人背一條人命又有什麼不可的呢?

太多疑問沒能被解答,但黃粱只能去接受這個不完美的現實,因為世界就是這樣,問題太多、答案太少,每個人除了接受現狀之外別無他法。和自己較勁、始終不肯放過自己,也只不過是在無力呻|吟罷了。

……

走下汽車站,我感覺整個人都舒服了不少。坐了六個多小時的長途汽車,我只覺得頭暈腦脹。考慮到之前我還坐了八個小時的計程車,就更顯得這趟旅程是如此漫長。

那個拉了我八個小時的計程車司機想必嘴都笑飛了吧。可能他這輩子都沒遇到一個肯一口氣拿出兩千塊車費的乘客吧。沒辦法,這點錢必須得花,反正我現在賺錢也容易,誰能想到僅僅是在攝像頭前說幾句話、露幾面,就能有大把大把的鈔票進兜呢?

這個世界的變化真大,和我兩年前離開時相比,它變得更加便捷,也更加怪異,所有的一切都在向錢看齊。這沒什麼不好的,畢竟我也是這場狂歡中的受益者,甚至是受益很大的那個。

我從來沒有奢求過竟然真的能從監獄離開,我早就做好準備,當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到來時,千萬不要哭泣,我甚至已經想好了死刑前的最後一餐打算吃些什麼。

我不知道他們是否會真的按照死囚犯的要求去準備一頓豐盛的臨別晚餐,反正我看電視劇中都是那樣的。我甚至想好了吃些什麼,我沒吃過牛排,我想嘗嘗牛排什麼滋味。

好吧,一般般,我發現自己其實不喜歡牛肉的味道。

對於沒能親身體驗這一環節,我一點都不覺得遺憾,太棒了,能離開那間該死的囚房!能離開那群散發著死亡氣息的死囚犯。即便出獄後沒能賺到這麼多錢,即便是去要飯,我也願意!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我已時來運轉,一向不被老天爺親睞的我,現在擁有了夢想中的一切。甚至和三十七個主動聯繫我的姑娘玩的很開心。讓我尤其滿意的是那對熱情的假臉姐妹花。

生活就是這樣,總是在甩你一個大嘴巴子後,再給你補上一顆糖果,讓你不至於一直點背下去。

行吧,反正大冬天的待在北方也不方便,來南方感受一下暖冬的確不錯,我還從來沒來過這麼遠的地方,靠近赤道的沿海城市果然不一樣。走出汽車站我就感覺像是一步踏進了夏天。

看著街道上人來人往、穿著清涼的男男女女們,我正了正臉上的墨鏡,很好,這樣的話就不顯得那麼突兀了,大家幾乎都戴著墨鏡,不像我之前在乘坐計程車和長途客車時,都只有我一個人戴墨鏡,就有些引人注目。

我可不想被人記住。

畢竟我這張臉還是有很多人認識的。出獄後這麼多天來,究竟接受了幾家電視台的專訪、見過多少名記者,我早就已經記不清了,反正只要給我合適的出場費,無論是誰,我全都來者不拒。

不過在意識到有更方便的賺錢方式後,我也就開始拒絕那些給錢給的太少的人。精力有限,我可不能過分的透支自己,要做到可持續性的竭澤而漁。

去開直播收禮物是個不錯的選擇,我的團隊正在與一個直播平台進行最後的磋商。不出意外的話,一份巨額的直播合同會簽上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