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不惜一切代價(19)

第一百零八卷 惡之足

老太太仍十分興奮,她瞪大兩隻眼睛盯著躺在玻璃碴子中的劉新宇看,嘴裡不停的念念叨叨的說:「這下這小子肯定是玩完了,這房子他必須給我騰出來!你說他要殺人?」

「啊,他是個殺人兇手,殺了好幾個人。」黃粱回答,感受著渾身下上湧出的痛苦,要不是老太太手裡的電蒼蠅拍過於可怕,他早就一頭昏死過去了。

「那這不就齊活了嗎!」老太太發出一聲興奮的尖叫,嚇得黃粱一哆嗦。老太太旁若無人的說道:「這下我就好說了,我去和房主商量一下,他肯定得把這房子低價賣給我。這房子里可是住了個殺人犯!殺了好幾個人呢,甭想賣出去。我不讓他給我打個對摺就已經是夠對得起他的了,八折不行,最高七折!他必須把這房子給我。反正也沒其他人買。我肯買就是給他面子了,他要是不給我面子,我就讓他看看這孫子的慘樣,看他敢不敢跟老娘胡扯!」

「那個,老、老人家,他好像沒在這房子里殺過人。」黃粱氣若遊絲的說。

「你不是人嗎?」那老太太睜大眼睛瞪著他說,「你差點被他弄死!要不是我出手幫忙的話,你現在八成已經被他剁吧了喂狗了。」

「他家好像也沒有狗。」黃粱很難說清楚是自己現在是腰子疼還是腦袋疼。

「就是個比喻!你這小夥子是被打蠢了嗎?反正啊,這屋子險些鬧出過人命,這是肯定的,這房子現在不吉利了,我給盤下來肯定用不著出高價。我一直就想著怎麼把這小子給趕走,成天跟我唧唧歪歪的,說什麼我把走廊全都擋住了。」

「開玩笑!有本事你也把東西擺在走廊里呀,他知道我一天要開多少次門、提心弔膽多少回嗎?大晚上的我還得定鬧鐘,定時定點出來看一看走廊上的東西有沒有偷走,要不是我家不夠大,至於把東西都放在走廊上吧,你評評理,是不是這個道理?」老太太咬牙切齒的說,「就是給這孫子慣得!不知道五講四美、尊老愛幼嗎?就是有人生、沒人養的混蛋廢物!還敢殺人?那就是沒遇上我!」

黃粱遲疑著點了下頭,生怕自己說出半個不字,就會被這老太太用電蒼蠅拍照顧。

「這下可好了,把這房子弄到手,這一層全都是我家了,這樣一來就是一梯一戶了。」老太太興奮的像是要咬人。

黃粱小心翼翼的說:「問、問題是這電梯和樓梯您也沒辦法控制啊,要是有人來到您這一樓層……」

「那好整,我都打聽好了,直接在電梯門和樓梯門安上個鐵柵欄,沒有鑰匙根本就進不來,這一層樓反正都是我們家的,我安個門怎麼了。」老太太翻著白眼說。

「好吧……」黃粱無言以對,只能閉上眼睛裝昏迷,也不知道身旁這個手舞足蹈的老太太究竟琢磨了多久。總之應該就是因為對想要霸佔這一整層樓的執念,讓她在得知劉新宇家中發生變故後有勇氣過來橫叉一腳。黃粱只能感慨,果然還是見多識廣的老太太戰鬥力最強。只要給予她們機會,就算是殺七個、宰八個的連環殺人狂,也完全不在話下。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啊。

之後發生了什麼,黃粱就一無所知了,當他再次恢複意識,人已經去到了劉新宇家小區附近的醫院,陪在他身邊的是張芷晴。傷口在他醒來時已經被醫生縫合好了。創口雖然比較深,但好在沒有傷及內臟,縫了十幾針後,黃粱就只需要在醫院中住上幾天,然後就是按時打針吃藥。雖然出了不少血、多了幾道疤,不過這些都沒有超出黃粱承受的能力,只能說是小挑戰而已。

在黃粱住院的期間內,發生了很多事情,首先是殺人未遂的劉新宇被正式逮捕。警方根據黃粱藏在鞋墊底下的那張車庫租賃的單據,順利找到了那間被劉新宇租來進行藏匿和處理被害人屍體的車庫。

這間車庫位於郊區的一座老舊小區里,由於那座小區幾乎已經是半荒廢的狀態。除了一些老弱病殘外沒什麼住戶,因此他選擇這裡來處理屍體和藏匿被害人也就不足為奇了。在這間被清掃一空的車庫內,警方人員在一番細緻的搜查後,幸運的找到了幾根沒被劉新宇清理乾淨的頭髮,還有幾滴殘留的微量血跡。

得到這些強有力的證據後,辛雨加大調查力度,對車庫附近的住戶挨家挨戶走訪調查,伴隨著調查工作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人證物證漸漸浮出水面,證據鏈條變得越發完整。

根據對劉新宇手機和電腦中他刪除後恢複的數據信息,可以明確將他與那個通過圖片來引導警方找到屍體的怪異網站關聯起來,又是一條鐵證!面對這些證據,即便是一直拒絕配合警方工作的劉新宇也最終承受不住心理壓力,被迫改變了策略,轉而去營造一個被生活壓垮了的精神病患者的形象——遇事不決、先說抑鬱,試圖來保自己一條命。

不過這種自欺欺人、裝傻充愣的行為只不過是在浪費時間罷了,劉新宇或許可以為自己多爭取一段時間,能延長几個月的生命,但等待他的最終還是死刑立即執行的有罪判決。留給他懺悔的時間已經不多了,雖然也沒有人真的相信痛哭流涕的劉新宇真的有在悔恨自己做下的罪孽。

劉新宇請來的律師一直想以黃粱為突破口,打算以他非法闖入自己當事人家中的行為,來為劉新宇謀求最大利益。黃粱根本不給他這機會,他始終咬死不放,自己根本沒有偷偷闖入過劉新宇的家中,他去那棟樓只不過是想找朋友,雖然他根本就不認識哪個朋友住在那處小區里,不過「無中生友」很簡單。他甚至不需要讓這位不存在的朋友露面,以「隱私權」就可以完全搪塞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