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把紋身師的聯繫方式告訴辛姐了,之後我就把這茬給忘了,沒想到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辛姐竟然做了這麼多工作。」
「我一個人當然不可能查清楚這麼多的事情,幸好負責這起案件的所有同事們,全都眾志成城、加班加點的去追蹤線索,才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把案情大致理清。」辛雨說,「那名紋身師還記得詹娜和邢慧慧,她們結伴去他的紋身店紋身,詹娜先紋的,過了一段時間,詹娜領著那個叫邢慧慧的姑娘,找到了那名紋身師,讓他在邢慧慧的腳腕處紋一個同樣的圖案。兩人當時向紋身師解釋了這個圖案的出處以及兩個人認識成為朋友的契機。」
「那個邢慧慧也是那支什麼破樂隊的粉絲。」張芷晴挑眉問道。
「對,邢慧慧和詹娜就是在聽那個叫做「SIN」的地下樂隊在酒吧中的演出時認識的。兩個人年紀相仿,對音樂有著同樣的品味,自然而然就成了要好的朋友,只不過兩個人都沒對身邊的親朋好友提起過這位志同道合的朋友。」
「兩個人通常會在閑暇時光相約一起去聽演唱會、去逛街之類的。不過她們兩個人的交往方式有些古怪,不常用網上聊天這種方式,經常都是實際見面。因此之前在我們調查詹娜平時的聯繫人時,就把這個和她沒聊過幾句話的微信好友略過去了。」
「好吧,算是隱秘的朋友了。」張芷晴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有這樣玩得來的玩伴其實挺好的,沒有太多利益摻雜,對彼此的了解程度也僅限於對方的愛好,如此一來,就能更踏實的展現自己真實的一面,不用時刻戴著面具,營造著某種自己都不喜歡的人設。可以,我喜歡這種生活方式,拒絕無用社交。」
「問題是那名兇手究竟是先盯上的誰呢?」黃粱問,「是他先下手殺害的詹娜,還是說這個丟掉一隻腳、僥倖撿了條性命的邢慧慧呢?」
「這個嘛……那就說不清楚了。」辛雨搖搖頭,「唯一能給予你回答的那個人大前天晚上剛剛割開了自己的手腕。」
「是大前天晚上啊,也就是說咱們白天剛從詹娜的公司中發現那根錄音筆,當天晚上李子棟就自我了斷了?」
「沒錯,他可能是察覺到警方的動向了吧。」
「怎麼察覺到的呢?」黃粱皺眉問道,「難不成是詹娜公司的同事把這一消息透露給外人了嗎?還是說李子棟是親眼看到咱們從那堆無人認領的快遞堆中翻找出那個快遞的?」
「這個……就不好說了。很多細節還在調查中。」辛雨聳肩回答,「只能說這起案子想要真正完結、蓋棺定論的話,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不過只要不再出現被害人,我心裡懸著的最大的石頭也就能落地了。」辛雨嘆息道,「橫跨了將近八個月,出現了三名死者和一名傷殘者,這案子起碼讓我少活半年。」
「不能,辛姐,你這麼強悍,沒事的,多大困難都能挺過去!我相信你。」張芷晴在一旁打氣。
「還是別了,最好別再給我這麼難的挑戰,什麼時候我沒有案子可破、只能失業回家了,我才會真正放心下來。」
「希望吧,這一天終究會到來的。」
「對了,辛姐,那個李子棟把邢慧慧藏在那間連鎖酒店的客房內前後持續了幾天?」黃粱問。
「六天。」
「啊,有六天這麼久嗎?」張芷晴震驚的說,「六天啊!還是一位被強行截去右腳的傷殘者,李子棟是怎樣讓邢慧慧在酒店那種環境下存活下來的呢?」
「其實也沒什麼,就是每天按時換藥、給她注射葡萄糖點滴,以此來維持邢慧慧的基本生存需求。邢慧慧的後遺症不光是她永遠的失去了一隻腳這麼簡單,由於她被注射了過量的鎮定劑,導致她即便到現在,神志仍沒有完全清醒,整個人就像是一具行屍走肉。」
「我今天白天去了一趟醫院,試圖去和她對話,完全沒辦法進行溝通,她除了還能睜開眼睛、對外界刺|激有比較明顯的反應之外,和植物人也沒什麼太大區別。這段時間的折磨把這個姑娘摧殘的不成人型了。」
「真是太過分了!」張芷晴咬牙切齒的說,「就為了讓邢慧慧一直保持沉睡,就給她注射過量的鎮定劑?這人是活畜生啊!太可怕了,簡直是生不如死啊!」
辛雨嘆氣道:「是啊,真的是太慘了,也不知道這姑娘究竟能不能恢複到正常。」
黃粱皺眉說道:「我還是不太能理解那名兇手為什麼要做出這種行徑。即便利用藥物來讓邢慧慧保持安靜,可畢竟是在人流量很大的連鎖酒店中,為什麼一定要把邢慧慧藏在這種危險的環境中呢?即便是藏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也比藏在酒店裡強啊。」
「也是哦,反正那個李子棟不是做好了會被警方發現的預期了嗎?他都不準備繼續活著了,為啥還要費儘力氣把邢慧慧藏到連鎖酒店的客房裡呢?」張芷晴做著同款的皺眉表情,她和黃粱在共同生活這麼久後,行動表情越發的趨於一致,「再怎麼說也是運一個大活人,把邢慧慧藏進那間酒店客房裡,就不是件輕鬆差事吧,之後還要連著照顧她六天,確保她不會死亡,這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啊。」
「原因可能只是因為那個李子棟他徹底瘋了,他就是在給自己找罪受。」辛雨語氣疲憊的說,「如果不是這個李子棟腦子有病,可能等待我們的只會是邢慧慧的屍體。你們絕對猜不到,李子棟為何沒有像對待其他三名被害人那樣,砍下邢慧慧的左腳,而是砍下了她的右腳。」
「理由呢?是什麼?」
「因為李子棟愛上了邢慧慧。」
「啥玩意?這、這兩者之間有任何關聯嗎?」張芷晴難以置信的問,「他愛上了邢慧慧,所以不能砍她的左腳,要砍她的右腳,這、這算是什麼狗屁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