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車上後,黃粱緩了幾分鐘,才開車回家。
全神貫注的聽著黃粱講述他這番過於離奇的遭遇,張芷晴遺憾的直搖頭:「唉,這麼好玩的事情,我怎麼就遇不到呢?那場面一定特別滑稽!好幾個四五十歲的臭大叔躺在大號的嬰兒床上,聽著美女唱搖籃曲,這畫面光是想像就太有意思了。」
和興高采烈的張芷晴不同,親眼目睹這一切的黃粱只想把自己的腦袋掀開,取出存儲記憶的裝置,把這個裝置丟進洗手池中用香皂狠狠清洗一番,把這些亂七八糟的記憶通通洗刷掉。
「你當時怎麼沒想著把那畫面拍下來呀?多有趣呀。」
「什麼亂七八糟的……你以為我是李凱那樣的貨色嗎?」黃粱沒好氣的說,「我想忘都忘不掉。」
張芷晴篤定的說:「總之也算是大有收穫吧,你至少可以將鄭晨從嫌疑人名單上劃掉了呀。這下就算是水落石出了,殺死張心凌那個姑娘的兇手肯定就是死不承認的薛勇。他拿出的那些簡訊截圖肯定是他自己編造的。」
「的確,那兩個男人都和張心凌有過交易或接觸,關係不清不楚的,但毫無疑問的是,這兩個人都和她的死沒關係呀。所以說薛勇就是為了脫罪才保存那十幾張簡訊截圖的,來讓自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可是既然他是打算利用這些東西脫罪,那為什麼不一開始直接交給警方去調查呢?沒有必要讓我這個局外人介入吧。」
「你笨啊,黃粱。要是真讓警方去介入調查的話,用不了幾天,一切就真相大白了。他們想查清楚李凱和鄭晨有沒有作案條件,不比你輕鬆得多嘛。我想薛勇他就是死馬當作活馬醫,可能是在逃跑的過程中想出了這麼個不是辦法的辦法。又或許他根本就不期望這個法子能夠奏效,只不過是想讓自己姐姐有個事情做。」
「你是說薛勇製造謊言,只是為了分散他姐姐薛曼的注意力?」
張芷晴點點頭:「對啊,如此一來,薛曼把注意力放在找出真兇上,就不會一門心思的鑽牛角尖了。我想薛勇這人就算再混蛋,也應該會考慮自己的事情對親姐姐的影響吧,我還是不太希望這個薛勇是個只考慮自己、連親姐姐都完全不顧的混蛋。」
黃粱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張芷晴提出的這些設想在邏輯上是站得住腳的。無論薛勇究竟是出於何種目的,他拿出來的這最後的救命稻草,已經被證實只不過是稻草而已,它的確能漂浮在水面上,卻完全無法承受住一名溺水者的重量。
「總之無論薛勇是不是殺害張心凌的兇手,這一切和咱們都沒什麼太大關係了,能做的都已經做了,現在剩下的就是等待最終判決的下達了,除非那個薛勇還能拿出其他可供調查的線索出來。」
「那肯定是沒有了,」黃粱說,「有的話,薛曼不會直到現在還不拿出來。」
「行吧,今天是星期六,明天星期天你歇一天,然後下周一我給薛曼打電話,把她叫過來把話說明白。你要是不想當面和她聊的話,就交給我來做。即便她情緒失控,應該也不會沖我動手。你的話就不一定了。」
黃粱點點頭,「那就麻煩你了。」
「切,跟我裝什麼假客氣。」
吃過晚飯後,黃粱早早洗漱休息,這一晚上卻睡的並不踏實,他做了無數個噩夢,第二天早上從夢境中驚醒時,他唯一能殘留下鮮明記憶的夢境就是那個自己被好幾個有著成人腦袋、卻是孩童身材的怪物追逐著,四周迴響著變了調的恐怖搖籃曲。
坐在床上的黃粱緩了好幾分鐘,才勉強從混亂的夢境中徹底回歸現實。搖搖頭,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全都忘掉」,黃粱翻身下床,開始了這一天的征程。
由於是星期天的緣故,張芷晴無需去學校打卡上班,通常而言她都會賴床,一直到九十點鐘才會起來。黃粱按部就班的外出晨練、遛狗,在回來的路上買好早點,自己吃完早飯,把張芷晴的那一份放進冰箱里,她起床後會自己熱一熱。
搬了把椅子,黃粱坐在事務所的門口,享受著微風和陽光。金毛犬豆眼口中含著它那顆最喜歡的網球,在黃粱的腳邊悠閑的小憩。一人一狗享受著周末悠閑的時光。
雖然看似平靜,但黃粱的注意力卻無法從張心凌的案件中挪開。他不由自主的將手機中存儲著的跟這女孩相關的所有信息圖片翻來覆去的翻看。他手中張心凌的照片不多,除了她和老闆孫海的合影外,就只有那兩張疑似是鄭晨給她拍下的照片。至於李凱手中的偷|拍視頻,黃粱並沒有,只是確定在和李凱相處的那幾次接觸中,這女孩手中拿著的是愛楓12。
如果按照片拍攝的時間順序來看,最早的照片是在張心玲生日當天,她在工作的便利店中和店長孫海的合影,那是六月三日。之後則是她和鄭晨幽會時拍下的兩張照片,分別是六月十九號和六月二十八號。
在這兩張照片中,張心凌的手機就變成了愛楓12。只後她和李凱相處時,手中的手機仍然是愛楓12,由此可以判斷在六月份過生日後,應該是沒多久,張心凌就把手機換成了老款的,新款手機再也沒有出現過。
黃粱更傾向於張心玲不是用老款手機當做備用機,那款12就是她的主力機,而那款她買來的13應該是出於某種原因被出掉了,損壞的可能性不大,畢竟這款手機剛出來沒多久,即便遭遇了損壞,拿去專賣店維修就是了,甚至可以直接換新。
張芷晴曾推測過,張心玲出於某種原因把最新款的手機換掉了,換回或者是購買了上一代的老款手機,來當做自己的主力機。是由於經濟拮据嗎?黃粱想,家裡突然就揭不開鍋了?難不成是養不起薛勇,這白痴還是個大號飯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