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視著伍月走出咖啡店,黃粱鬆了一口氣,轉頭看向坐在桌對面的甄馨。已經有幾個月沒有見面,甄馨似乎沒有絲毫改變,只不過身上那套服裝變得更加厚實了。之前她經常穿的淡米色的套裝換成了黑色長衣長褲,顯得十分幹練,想來這幾個月她也一定沒有虛度光陰。
「你是怎麼認識她的呀?」甄馨好奇的問。
「因為一起案子。我幫她找弟弟。」
「找到了嗎?」
「遺體找到了。」
「好吧……」甄鑫點點頭,目光追蹤著走在人行道上的伍月,「我一定會盡全力幫忙。放心吧。」
「這方面我從來都不擔心,你有時候就是用力過猛,應該收著點勁兒。」
面對黃粱的調侃,甄馨顯得有些無奈,她笑了笑,並未置評。
「我這也算是幫你拉生意了吧。」黃粱說。
「當然,剛好我們事務所最近沒什麼生意。不過這不是說我們接不到生意啊,只不過是我哥因為一些私事,現在沒心情工作。」
「我想就是這個私事,讓你打算和我見一面的吧。」
「對,就是因為這件事。準確的說是我哥的事。」
「你哥出什麼事情了?要來找我幫忙?」黃粱自嘲的笑了笑,「肯定不是什麼好事。」
「不知道算不算壞事吧,不過對我哥的生活還是產生了影響的。」
「說來聽聽,我專門處理這些破事的。」
「不然我給你打電話做什麼?處理破事方面,你比我們有經驗多了。我們只是背書本上的文字,以此為生,你不一樣,總能把自己送進醫院。」甄馨打量著黃梁手腕處的繃帶,「你確定身體沒問題嗎?」
「放心,都是皮外傷,不嚴重。」黃粱故作輕鬆地說。
「行吧……也不知道咱倆誰用力過猛。是這樣的,」甄馨換上一副認真的表情,「我哥最近碰到一件事,算是麻煩事吧,他現在整個人都不好了,一直猶豫著該不該去報警。」
「報警?大事啊。」
「其實不是啥大事,不過這種事即便是我們,也很少碰到。我哥的前妻、我的前嫂子收到了一個包裹,那裡邊是一條人偶的手臂。」
「假胳膊?」
「對,是一條左臂,和真人的手臂幾乎一模一樣,要是讓人不經意的看一眼的話,可能會認為那就是真的斷臂!」甄馨瞪著眼睛說,表情莫名驚悚。
「你哥的前妻收到了一個有著假胳膊的包裹?我沒理解錯吧?」
「對,就是這樣,我哥和我這位前嫂子是兩年前離的婚。原因嗎,是性格不合。要我說呀,他們倆離婚純粹是多此一舉,這兩年一直都藕斷絲連的,經常我去你家住幾天,你去我家住幾天。我想啊,他們就是享受單身生活,不想投入生活的瑣碎中。」甄馨無可奈何的嘆了口氣,「就跟過家家的孩子沒什麼區別。」
「你這位前嫂子是做什麼工的?」
「是檢察官哦。」
黃粱大跌眼鏡:「不是吧,你們家這組合能不出家庭矛盾就怪了!律師娶了檢察官?」
「對,他倆在法庭上互有勝負,生活中也是誰都不肯退讓一步,所以鬧來鬧去,最後就離婚了。不過他們兩算是真愛,誰都離不開誰。我哥和我嫂子沒孩子,他們倆是堅定的丁克一族。因為這件事,我父母沒少和我哥生氣,不過他向來都是我行我素。」
黃粱打趣道:「和你一樣。」
「是啊,要不說我們是親兄妹呢。」甄馨虛弱的笑了笑,「我哥的性格要比我更圓滑一些,畢竟他比我大了七八歲呢。」
「七歲還是八歲?」
「八歲,但嚴格意義上是七歲零兩個月。」
「不愧是律師,夠嚴謹。」
「簡言之,我這位前嫂子收到了一條人偶手臂。附贈的還有一張小賀卡。上面印著一句話:Forever young,甄勇。」
「你哥原來叫甄勇啊。」
「對,我哥甄勇,我叫甄馨,由此可見我爸媽的確沒什麼起名的天賦。這件事我這位前嫂子根本沒打算告訴我哥,還是我哥去她家過夜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那條被我前嫂子收起來的假手臂,就問她這東西是哪來的。我前嫂子隨口一說,把那張賀卡拿出來給我哥看。他看到卡片上寫的字後,立馬就慌了神。」
「為什麼?這不就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話嗎?你哥作為一名律師,平時應該經常收到亂七八糟的信件之類的吧。」
「的確是這樣,不過這句話對我哥個人而言有著特殊意義。這是一首歌的名字。」
「我好像是聽過。好像這歌年紀不小了。」
「對,這首歌是當年我哥大學畢業的時候,在畢業聯歡上表演的曲目。對於我哥而言這首歌意義重大。他就是在唱了這首歌后,向我前嫂子求的婚。當著所有師生的面兒。」
「呵,大場面啊。」
「問題是那次求婚不成功,我前嫂子直接把他晾在台上了,一個人瀟洒的轉身離去。」甄馨苦笑著說,「又過了好幾年,我哥才再次鼓起勇氣求婚。」
黃粱感慨道:「你這位前嫂子可真是個神人啊!」
「她向來神經比較粗大,是那種面對任何情況都能做到雲淡風輕的人。但這張卡片對我哥就完全不一樣了,這說明寄這個假手臂的人,對我哥有相當程度的了解。至少知道他唱過那首歌。我哥只在大學的畢業聯歡會上唱過這首歌,知道的人應該不會很多。得費一番功夫才能獲知這一信息。」
「蓄意而為。」
「對,自那之後,我哥就陷入到了一種糾結的狀態,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件事,理智告訴他這只是一場惡作劇,但情感卻始終揪著這件事不放。他雖然一直說著無所謂的話,但我太了解他了,他的心思始終都放在這件事上,整天心神不寧的。根本無力處理法律訴訟,你也知道,我們的業務容不得半點馬虎,一句說錯的話、一個遺漏的細節,都可能導致整場訴訟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