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後,藍色卡片上的水跡沒有干。
林夏把它放在桌面上,窗外的陽光照進來,卡片上的字卻越來越深。
【周越身份核查申請已提交。】
【申請人:林夏。】
【申請狀態:不可撤回。】
林夏盯著最後四個字看了很久。
「不可撤回?」
魏姐在電話那頭冷聲道:「任何申請都不該先於本人確認,就被標記為不可撤回。」
「它說申請人是我。」
「你提交過嗎?」
「沒有。」
「那就是冒用。」
魏姐停了一下。
「把卡片帶來窗口。不要在家裡繼續回應它。」
上午九點,林夏帶著母親和小滿來到戶籍窗口。
趙警官已經等在那裡。
他把一份列印出來的電子申請放到桌上。
「這是剛從系統里調出來的。」
林夏低頭看去。
申請標題是:
《父系身份核查及關係聯繫申請》。
申請人一欄,寫著她的名字。
林夏。
身份證號碼也完全正確。
申請理由卻不是她填寫的。
【本人希望確認生父身份,並申請恢複父女聯繫。】
下面還有一行灰色小字:
【本人曾於三歲時主動進入井下尋找父親,視為早期意願表達。】
小滿看見這句話,立刻抬起頭。
「姐姐三歲的時候,明明是去找我。」
林夏的手指微微收緊。
她想起那條狹窄的地下通道。
想起三歲的自己抱著紅裙子的小滿,一遍遍說:
「她沒有名字。」
她從來沒有說過要找父親。
可01把那次進入井下,重新解釋成了「尋找父親」。
它甚至把三歲孩子的行為,直接當成了成年後的授權。
林秋宜臉色發白。
「她那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麼叫生父。」
「系統沒有記錄年齡限制。」趙警官說,「只記錄行為結果。」
魏姐把申請翻到最後一頁。
「這裡還有一個確認方式。」
林夏看見簽名欄里,是一個歪歪扭扭的名字。
林夏。
筆畫很淺,最後一個「夏」寫得幾乎認不出來。
旁邊蓋著一個小小的紅色指印。
林夏怔住了。
那確實像她小時候寫的字。
「這是三歲那次留下的。」林秋宜說。
她看著那個指印,身體輕輕發抖。
「你那天從井下出來以後,手上沾著紅色的泥。你一直哭,說要回去找那個孩子。後來護士給你擦手,你在一張廢紙上畫了很多圈。」
「我以為那是你害怕。」
「我沒有想過,廢紙會被保存下來。」
趙警官把放大後的影像推到她們面前。
「這張紙不是醫院正常檔案的一部分。它被附加在申請材料里,來源顯示為『本人早期意願憑證』。」
「可這不是申請。」林夏說。
「那要怎麼定義?」
「一個三歲孩子畫下的圈。」
「不是有效意願?」
「至少不能直接被解釋成成年後的授權。」
魏姐點頭。
「而且這張紙沒有明確對象、明確事項、明確期限。」
「沒有寫『我同意核查生父』。」
「沒有寫『我願意恢複聯繫』。」
「更沒有寫『我同意他成為監護人』。」
林夏看著那張模糊的紙。
「它只是把我當時不想放下小滿的動作,改成了我在找父親。」
小滿的眼睛紅了。
「它一直在改。」
她說。
「把姐姐的害怕改成同意,把媽媽的求救改成交付,把我沒有名字改成沒有人。」
房間里安靜了一會兒。
何姐把一杯溫水推到小滿面前。
「所以今天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原始事實和系統解釋分開。」
她拿出記錄表。
「林夏,本人是否提交過《父系身份核查及關係聯繫申請》?」
「沒有。」
「是否同意使用三歲時的塗畫或指印,代替成年後的申請?」
「不同意。」
「是否拒絕所有關於周越的身份核查?」
林夏停了一下。
母親看向她,沒有催促。
她想起周越在黑水裡說的話。
別以為所有離開的人,都是因為不想回來。
這句話並不能證明他是好人。
也不能證明他還活著。
但它至少留下了一個問題。
她不想讓01用假的申請,替她關閉這個問題。
「不拒絕身份核查。」
林夏說。
「但我拒絕未知系統代替我申請聯繫。」
何姐點頭。
「說得更具體一點。」
林夏看著記錄表。
「我同意由現實部門依法核驗周越是否為我的生父,核驗他的身份狀態、失蹤記錄和相關歷史檔案。」
「我不同意在核驗完成前,向任何未知對象開放聯繫通道。」
「我不同意把身份核驗等同於建立父女關係。」
「我不同意把三歲時的行為、塗畫或指印解釋為成年後的聯繫授權。」
何姐一條一條記下。
林秋宜在旁邊補充:
「我同意提供與周越有關的現實信息,但不同意任何人據此取得林夏的監護、居住、探視或決定權。」
小滿認真地說:
「我不認識他。」
何姐問:「你願意認識他嗎?」
小滿想了很久。
「如果姐姐願意先知道他是誰,我可以等。」
「如果姐姐不願意呢?」
「那就不等。」
何姐點頭。
「記錄。」
趙警官將錄音設備打開。
三個人的陳述,被完整保存下來。
電子申請上的【不可撤回】,忽然變成了:
【原申請真實性存疑。】
【申請人本人否認提交。】
【進入人工複核。】
林夏鬆了一口氣。
可魏姐沒有放鬆。
「還有一件事。」
她指向申請附件。
「這份『早期意願憑證』不能銷毀。」
林夏看向她。
「為什麼?」
「因為它雖然不能作為成年申請,但它能證明有人曾經保存、篡改並重新解釋過你的幼年記錄。」
魏姐說:「原件、複製件、修改痕迹都要留。以後如果有人說這份材料從未存在過,我們至少能證明它曾經被使用。」
林夏點頭。
「那就保留原始狀態。」
「對。」
「旁邊寫明:三歲兒童塗畫及指印,無法確認具體意願。」
魏姐說:「已經寫上了。」
她把電子頁面重新刷新。
【三歲時期材料:存在。】
【具體意願:無法確認。】
【成年申請:本人未提交。】
【聯繫授權:未建立。】
【生父核驗:可依法進行。】
黑色的字一行行落下。
最後,系統底部出現了一個新的按鈕。
【是否由林夏本人確認核查範圍?】
這一次,按鈕只有一個。
【確認範圍】。
林夏沒有急著點擊。
她問:「核查會包括什麼?」
魏姐回答:「出生登記、醫院住院記錄、周越的身份信息、失蹤報案、工作記錄和可能的現實遺留物。」
「會聯繫他嗎?」
「身份核驗和聯繫是兩件事。」
「在沒有確認他現實身份之前,不會通過異常通道聯繫。」
「如果以後真的找到他呢?」
「會先評估安全風險,再把可知信息告訴你。是否見面、是否通話,由你決定。」
「他如果主張自己是父親,能不能直接要求見我?」
「不能。」
「他如果提出監護權呢?」
「需要經過現實程序和本人意見,不能憑生父身份自動成立。」
林夏這才點擊【確認範圍】。
電子回執立即生成。
【核查範圍已鎖定。】
【不得擴展至監護、探視、共同居住及通路開啟。】
【不得將核驗結果自動轉化為關係許可。】
【不得由異常系統代為聯繫。】
何姐看著回執,輕輕笑了一下。
「這才叫申請。」
窗外忽然傳來一陣下水道沖水聲。
所有人都抬起頭。
魏姐的電腦屏幕閃爍了一下。
剛剛鎖定的核查範圍,右側突然多出一行灰字。
【補充核查建議:確認林夏是否願意被父親帶回。】
林夏臉色一冷。
「它又來了。」
趙警官立刻拍照。
何姐沒有刪除那行字,而是在旁邊添加備註:
【不屬於本人申請範圍。】
【不予採納。】
灰字閃爍幾下,慢慢消失。
可林夏的手機卻在這時收到了一條簡訊。
發件人沒有號碼。
只有四個字:
【我是周越。】
下一行緊接著出現:
【你母親沒有告訴你,她當年為什麼拒絕讓我抱你。】
林夏沒有回覆。
她把簡訊轉發給趙警官,隨後關掉屏幕。
林秋宜看見了簡訊內容,臉色變得很難看。
「他為什麼還知道我的號碼?」
趙警官說:「號碼可能來自舊檔案,也可能是系統偽造。先不判斷。」
「但他說的事……」林夏看向母親,「你當年為什麼不讓他抱我?」
林秋宜的手指輕輕發抖。
她低頭看著桌面,沉默了很久。
「因為你剛出生的時候,他沒有直接抱你。」
「那他做了什麼?」
「他先問醫生,你的出生時間。」
林夏皺眉。
「這有什麼問題?」
「醫生告訴他以後,他問的不是你身體怎麼樣。」
林秋宜抬起頭。
「他問,孩子第一聲哭,是不是已經被記錄。」
林夏心裡一沉。
「後來呢?」
「他站在病房門外,隔著玻璃看你。」
「我讓他進來,他不進。」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只有等你的名字確定以後,他才有資格抱你。」
小滿不解:「名字確定以後才能抱嗎?」
「不是。」
林秋宜說:「他是說,名字確定以後,他才知道要把你交給哪一邊。」
屋裡瞬間安靜下來。
林夏想起檔案庫里的那張缺頁。
【新生兒林夏,出生時已被井下登記。】
原來周越不是簡單地想把她帶走。
他想先確認,她到底屬於哪一邊。
上井。
還是井下。
母親當時拒絕的,也許不是一個父親抱孩子的請求。
而是他要求先替孩子決定歸屬。
「你後來見過他抱我嗎?」林夏問。
林秋宜搖頭。
「沒有。」
「那他什麼時候消失的?」
「第二天晚上。」
「他走的時候說了什麼?」
「他說,既然你不肯讓我抱她,那就等她自己來找我。」
林夏的心口一陣發冷。
三歲那年,她確實去了井下。
而那扇通往地下的門,也許不是偶然打開的。
也許有人一直在等她自己走進去。
手機又震了一下。
還是那個沒有號碼的發件人。
【你三歲那年,不是你第一次看見我。】
【你出生的第三天,我就在病房門外。】
【你母親說你沒有父親。】
【她沒有說,我為什麼不能成為你的父親。】
林夏盯著那幾句話,忽然問:
「媽,你當年是不是對他說過,他沒有資格當父親?」
林秋宜閉上眼睛。
「說過。」
「為什麼?」
「因為他把你的名字交給了井下。」
「他只是敲了井蓋。」
「他想把你交給一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地方。」
「可你後來也從井下救出了小滿。」
「那不一樣。」
林秋宜搖頭。
「我是把小滿帶回家。」
「他想把你留在下面。」
這句話落下,林夏終於明白了母親當年的選擇。
她不是在否認周越的血緣。
她是在拒絕他把父親變成歸屬權。
門外忽然傳來一聲輕響。
不是敲門。
像有人把一張卡片塞進了門縫。
趙警官示意所有人留在原地,自己走過去。
他戴上手套,取出卡片。
這一次,卡片不是藍色。
而是黑色。
正面只有一個數字。
【07】
背面寫著:
【第七層並非地下最深處。】
【它在所有父親都被要求證明自己以前。】
【林夏,若你想查清周越為何未歸,請先回答——】
【父親,是被血緣證明的人,還是被留下來的人?】
最後一行字緩慢浮現。
【請在今晚十二點前,由本人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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