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第二卷

蘇明露願不願意被找。

這個問題落下後,清燈安靜了很久。

連顧銀舟都沒有立刻說話。

地底那邊,記童台的燈光一盞盞低下去,像所有人都明白,這不是靠沖、靠辯、靠補一條規則就能解決的事。

如果蘇明露願意回應,尋人台可以幫她安全地見姐姐。

如果她不願意,尋人台就必須保護她不被蘇明螢的痛拖回去。

哪怕蘇明螢也很痛。

哪怕那痛真實得讓人心軟。

母親坐在桌邊,手還覆在尋人冊上。

她剛說完那句「我只是比你晚一點被井找到」,整個人像被抽走了力氣。

林夏給她倒了杯溫水。

「媽,先休息一下。」

母親接過水,搖搖頭。

「我沒事。」

可她臉色很白。

小滿坐在她旁邊,幾次想說話,又不知道說什麼,只能把自己畫的拖鞋圖推過去。

「阿姨,你看看這個。」

母親愣了一下,低頭看。

紙上是一雙很努力畫成拖鞋的拖鞋。

旁邊標註:

上井拖鞋。

用途:回家後穿。

不亮。

不算賬。

最新補充:可以給客人,也可以給暫時不知道去哪的人。

母親看著看著,眼睛又紅了,卻笑了。

「畫得很好。」

小滿終於鬆了一口氣。

林夏看在眼裡,心裡軟了一下。

有時候,小滿安慰人的方式很笨。

但笨得很有用。

趙警官那邊發來消息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

「蘇明露後續身份資料受保護,無法直接調取公開信息。我通過合法流程發起了協查申請,理由是:歷史失蹤案關聯、疑似異常尋人干擾、需確認本人安全與意願。審批需要時間。」

緊接著,又一條:

「目前只能確認,她當年確實以身份不明兒童被救助,後被依法收養,改名。收養家庭信息嚴格保密。」

母親看完,輕輕點頭。

「這樣是對的。」

小滿疑惑:「可是這樣我們就找不到她了。」

「不是找不到。」母親說,「是不亂找。」

她把這句話寫進尋人冊。

不亂找。

尋人台輕輕亮了一下。

林夏看著那三個字,忽然覺得這可能是尋人台最難的規則之一。

要找人。

也要剋制自己不亂找。

不隨便公開照片,不發動人肉,不逼問熟人,不把別人的新生活翻出來讓所有人圍觀。

這比衝進井裡救人難多了。

因為它要求你在最焦急的時候停住手。

清燈忽然亮起。

未歸井的聲音傳來:

「蘇明螢請求通話。」

小滿立刻警惕:「又來!」

母親閉了閉眼。

「接。」

林夏提醒:「只讀隔離。」

未歸井:「已隔離。」

清燈光幕浮出。

02 的身影站在南站舊通道的水面上,舊風衣被看不見的風吹得很輕。

她看起來比之前淡了一些。

或許是尋念線裂開後,她也受到了影響。

她沒有笑。

「查到她了?」

母親沒有立刻答。

林夏說:「趙警官發起了合法協查。」

02 眼神瞬間冷下來。

「合法。」

她輕輕念這兩個字,像聽見什麼荒唐事。

「當年我也走過合法流程。」

「報警,登記,平台發布,志願者轉發,車站核查,救助站詢問。」

「每一步都合法。」

「然後他們告訴我,查無結果。」

母親低聲說:「你後來找到她了嗎?」

02 看向她。

「找到了。」

房間里靜了一下。

小滿輕聲問:「那為什麼……」

02 接上她的話:

「為什麼不團圓?」

她笑了一下,笑意里沒有溫度。

「因為她不認我。」

母親的手指輕輕一顫。

02 低頭看水面。

「我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有了新的名字。」

「穿著乾淨裙子,背著書包,喊別人媽媽。」

「她看見我,只覺得我是陌生人。」

「我說我是姐姐。」

「她說,她沒有姐姐。」

小滿眼圈一下紅了。

林夏也覺得心口發悶。

02 聲音很輕:

「我給她看照片,給她看小時候的發繩,給她唱她以前最喜歡的歌。」

「她哭了。」

「但她還是搖頭。」

「她說,她現在很好。」

「她說,對不起。」

「她說,請不要再來找我。」

最後一句出來時,02 的身影明顯晃了一下。

像這句話經過很多年,仍然能割開她。

母親低下頭。

她不敢想,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是什麼感覺。

林夏也不敢輕易說「你應該尊重」。

因為02可能真的曾經站在妹妹面前,被妹妹禮貌又痛苦地拒絕。

那不是她的錯。

可她後來做的事,是她的錯。

02 抬起頭,眼神重新冷下來。

「她不回應我。」

「於是舊井告訴我,不回應不是答案。」

「只是她被新名字蓋住了。」

「只要我一直找,一直叫,一直讓所有系統記得蘇明露這個名字,她總有一天會想起來。」

林夏心口一沉。

原來這就是尋念線的核心。

不回應不是答案。

舊井用這句話,把蘇明螢困住了。

讓她無法接受妹妹的拒絕。

讓她把「不想見」解釋成「還沒找對方法」。

讓她把別人的沉默、逃避、新生活,全都當成尚未完成的尋人任務。

母親握緊尋人冊。

「她說請不要再來找我。」

02 猛地看向她。

母親聲音很輕:

「那就是回應。」

02 的眼神一下變得可怕。

「你懂什麼?」

「我不完全懂。」母親承認。

「我沒有經歷你的事。」

「但我知道,如果林夏對我說,請不要再找我……」

她聲音顫了一下。

「我會很痛。」

02 冷冷道:「然後?」

「然後我可能會不甘心,會哭,會求,會想知道她是不是被誰騙了。」母親說,「但只要她是清醒的、安全的、被保護的,她說不要找,就是回應。」

02 的身影劇烈一晃。

「不是!」

「她是蘇明露!」

「她是我妹妹!」

「她應該回家!」

母親看著她,眼淚落下來。

「也許她曾經是。」

「可她後來活成了另一個人。」

02 的臉色蒼白得像紙。

林夏知道這句話很殘忍。

可尋人台必須承認:

被找回的人,有權不是尋找者記憶里的樣子。

小滿小聲說:「小滿以前也不是現在的小滿。」

02 看向她。

小滿有些怕,但還是說:

「如果林夏只要井蓋邊那個紅裙影子,不要現在會吃面、穿拖鞋、會害怕也會生氣的小滿,那我會很難過。」

林夏心頭一緊。

「小滿……」

小滿握住她的手。

「我知道你不會。」

她又看向02。

「所以你妹妹也可能不是你記得的露露了。」

「她不是不要你。」

「她可能只是想要她現在的自己。」

02 沒有說話。

清燈光幕里的水面開始劇烈波動。

尋念線從她身後浮出。

那是一根很細很長的線,一端纏著02的心口,另一端伸向未知遠處。

線上掛著無數尋人啟事、舊照片、南站車票、報警回執、公益平台截圖。

每一張紙都寫著:

繼續找。

不要停。

不回應不是答案。

母親抬手,在尋人冊上寫下:

不回應,也可以是回應。

前提:本人清醒、安全、非受脅迫,且經過適當確認。

尋找者的痛苦,不得覆蓋被尋者的拒絕。

舊名不得強迫新生活。

寫完,她停了停,又補:

可以留下聯繫之門。

不得強行破門。

這句話落下,尋念線猛地繃緊。

02捂住心口,像被什麼狠狠撕扯。

「你憑什麼替她說?」

母親抬頭。

「我不替她說。」

「我只是承認,她有權不說。」

清燈大亮。

尋念線上,「不回應不是答案」幾個字開始裂開。

但沒有完全斷。

因為這還不是蘇明露本人確認。

母親的規則只能松線,不能替妹妹做決定。

02似乎也發現了這一點。

她忽然笑了,笑得很輕,也很痛。

「你們還是要找她。」

「不是嗎?」

林夏沉默。

是。

如果要徹底解線,她們必須確認蘇明露現在的意願。

可這個確認必須非常小心。

不能像02那樣強行闖進她生活。

趙警官發起協查,正是第一步。

02看向林夏。

「等你找到她。」

「你會發現,我沒有完全錯。」

清燈光幕開始黯淡。

02最後看向母親。

「林秋宜。」

「如果她仍然不認我。」

「你敢親口告訴我,讓我停止嗎?」

母親臉色白得厲害。

但她點頭。

「如果確認她清醒、安全、不願回應。」

「我會。」

02盯著她很久。

然後消失在水面里。

光幕熄滅。

房間里安靜到能聽見小滿輕輕吸鼻子的聲音。

母親坐在椅子上,整個人發抖。

林夏抱住她。

「媽。」

母親把臉埋進掌心。

「我剛才說得很厲害。」

「可是夏夏,我其實怕得要命。」

「我知道。」

母親聲音悶悶的: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想見我,我可能做不到這麼體面。」

林夏眼眶熱了。

她蹲下來,看著母親。

「那我也給你一個回應。」

母親抬頭。

林夏握住她的手,一字一句說:

「我現在清醒,安全,沒有被脅迫。」

「我願意見你。」

「願意回家。」

「也願意以後離開時告訴你,回來時敲門。」

母親的眼淚一下掉下來。

這不是承諾永遠不走。

也不是母親想要的全部安全感。

可它是真實的回應。

母親抱住林夏,哭著點頭。

「好。」

小滿在旁邊看著,也吸了吸鼻子。

林夏向她伸手。

「小滿也來。」

小滿立刻撲過來,三個人抱在一起。

過了好久,小滿悶聲說:

「那我也回應。」

母親和林夏都看她。

小滿認真道:

「我現在清醒,安全,沒有被脅迫。」

「我願意住在這裡。」

「也願意吃明天的早飯。」

母親破涕為笑。

「好,明天做雞蛋餅。」

小滿眼睛亮了。

「這個回應很好。」

這一夜,尋人冊上多了一條最溫柔也最難的規則:

回應,不只可以是「到」。

也可以是「我願意」。

也可以是「我不願意」。

也可以是「請等我想清楚」。

也可以是「不要再找我」。

所有回應,都必須回到本人。

第二天上午,趙警官的協查申請有了迴音。

蘇明露的新身份仍受保護,不能直接透露。

但對方同意由當地社工代為轉達一封無強制聯繫函。

函件內容必須經過審查:

不得出現逼迫認親。

不得直接要求見面。

不得公開舊名。

不得附帶尋人威脅。

母親看完,輕輕吐出一口氣。

「這樣很好。」

林夏問:「誰來寫?」

母親沉默了一下。

「我來。」

她坐到桌前,打開空白文檔。

想了很久,寫下第一句:

你好。

我們不是來要求你回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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