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萬一他車上還有把刀呢?

正文卷

第204章 萬一他車上還有把刀呢?

「被告人余家明及辯護律師,對公訴人所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你們是否存在異議?」

隨著法官的聲音響起,所有人的目光都透過屏幕,落在了辯護席的任真身上。

余家明艱難的咽了兩口唾沫,也看向了任真。

「我我確實殺了他,但是對故意殺人的罪名,我,我,我不認可.」

簡短的一句話,余家明停頓了好幾次才說完。

公訴人會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這在開庭前任真就已經跟他說過了,可哪怕已經做過心理建設,在真正在法庭上面臨這樣的指控時,余家明還是止不住的慌亂與懊悔。

我怎麼就成個殺人犯了呢?

朱建飛點點頭,看向任真:「辯護律師這邊呢?」

「對於公訴人在起訴書中列明的,本案的事實和證據部分,辯護人不存在異議。」

果然么?

公訴席上,秦守山坐直了身子,沒有異議就沒有異議,只對事實和證據部分沒有異議,那就是對罪名有異議咯?

「但是對於公訴人指控的罪名,辯護人不予認可。」

不止秦守山和沈飛,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也沒有絲毫意外。

這個案件的事實證據不存在任何爭議,如果律師不做罪輕辯護的話,也只能從正當防衛入手,那麼對指控罪名存在異議就絲毫不奇怪了。

不過,想要打正當防衛,哪有那麼容易?

秦守山老神在在,絲毫不慌。

「辯護人簡要闡述一下,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存在何種異議?」

來吧,讓我看看你準備說些什麼。

對任真這個在本市法律界日益響亮的名字,朱建飛也是好奇很久了,現在終於見到本人,他也有些期待起來。

在正當防衛這個辯護重災區,他能說出什麼花樣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被害人劉成龍先是醉駕違章,與被告人余家明發生衝突後率先進行了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余家明的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當被認為上述規定中的『行兇』。

對於行兇,法律賦予了防衛人通俗說法中的『無限防衛權』,雖然被害人生命的逝去令人惋惜,但余家明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公訴人指控被告人余家明涉嫌故意殺人罪,辯護人認為是不恰當的。」

任真說的很是簡潔,說完之後就坐了下來,沒有多做解釋的意思。

只是列法條嗎?

朱建飛略微有些失望,只是法條的話,可是遠遠不夠的啊。

這個律師好像也沒傳說中那麼犀利?

秦守山暗中撇了撇嘴,這麼幾句話就像打無罪辯護,未免也太天真了吧?

「下面由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秦守山整理了一下手中的證據,清了清嗓子:

「余家明,20年8月27日晚,你在.」

面對秦守山的訊問,余家明沒有任何隱瞞,一五一十的照實回答。

事實本來就很清楚,監控在那擺著呢,想賴也賴不掉。

更何況,開庭前任真就跟他說過,這場辯護將會圍繞他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展開,所以無論是法官還是公訴人,在問到跟案發當天事實有關的問題時,照實回答即可。

所以余家明回答的沒有一點心理負擔。

「伱在搶到刀之後,是否曾出現砍死劉成龍這樣的想法?」

秦守山突然話鋒一轉,問出了這麼一個問題。

「沒有沒有。」

好不容易冷靜了一點的余家明臉色大變,連連擺手:「我跟他是第一次見面,無冤無仇的,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想法?」

「那你在搶到刀之後,第一時間為什麼沒有遠離現場,而是選擇刺向劉成龍?」

秦守山咄咄逼人。

「我是拿到刀了,可是那個光頭還是在搶刀啊。」

余家明有些語無倫次了:「我也沒想那麼多,我就想著刀要是再被他搶回去了,那我豈不是,豈不是.」

「審判長,我認為公訴人的發問明顯帶有誘導性質。」

眼看情況不對,任真迅速反應過來,打斷了秦守山的訊問。

「同意,公訴人,請注意你的提問方式。」

朱建飛也剛覺得秦守山的訊問有些不妥,正在思索要不要打斷一下,任真這麼一說,他就順坡下驢,提醒了秦守山一下。

「好的,審判長。」

被打斷了一次,秦守山也沒有在意。

他本來也只是想通過這幾個問題從側面印證一下余家明的主觀惡意,這樣的問話方式確實存在擦邊的嫌疑,被指出來的話,接下來不問就是了。

小小的插曲過後,訊問環節很快結束。

「辯護人,接下來你可以對被告人進行發問。」

任真沖審判席點頭示意,看向余家明。

輪到任真發問,余家明的情緒再次平緩了一些。

「余家明,案發當天劉成龍剛剛下車的時候,曾對你有過推搡和打踹的行為,在此過程中,你有沒有還手?」

「沒有。」

余家明搖頭。

秦守山心裡冷笑,前面沒有還手又怎麼樣?你後面拿刀砍人的事實還是跑不了!

「劉成龍返回車中拿出砍刀,從監控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砍出第一刀時你不閃不避,能不能解釋一下?」

這個問題是什麼意思?

秦守山愣了一下。

「我沒想到他會拿出來一把刀。」

回想起那個場景,余家明仍是心驚膽戰:「他幾步就衝過來,一刀就砍過來了,我當時只感覺自己要死了,嚇的都不會動了,直到刀砍到脖子上我才反應過來。」

「劉成龍在揮砍的過程中刀掉在地上,你當時第一想法是什麼?」

任真循循善誘。

「那肯定是搶過來啊,不然我遲早得被他砍死!」

余家明說出了心裡話,有些心虛的看了眼審判席。

嗯,法官們表情好像沒什麼變化。

「在你砍中劉成龍之後,劉成龍倒地,他爬起來之後朝寶馬轎車跑去,你為什麼還要追上去?」

嗯?

秦守山眼前一亮。

這個問題問的好啊!

我怎麼就沒有想到?

誒,好像不太對啊?

為什麼律師會問這個問題?

「因為.我害怕他從車上再拿出一把刀來。」

聽到這裡,朱建飛下意識的扭頭,看向身旁的王少雷和庄遠東。

那眼神明顯是在問,咱們之前是不是沒有討論過這一點?

「你搶到刀之後砍了劉成龍五刀,追到車前又砍了兩刀,你知不知道哪幾刀砍中了,哪幾刀沒砍中?」

面對這個問題,余家明明顯沒有之前回答的那麼順暢了。

「我只知道第一刀砍中了,因為離得很近,當時感覺的很清楚。」

余家明回想了半天:「然後就是有一刀砍在車上了,其他的都不確定砍到沒。」

「審判長,我問完了。」

任真轉向審判席,示意自己沒有問題了。

任真坐下之後,朱建飛並沒有急著往下進行,而是把凳子往後稍稍挪了點,旁邊兩個腦袋湊了過來。

「對於余家明這個說法,你們怎麼看?」

王少雷和庄遠東知道朱建飛問的是什麼,短暫的交換了一下眼神,王少雷先開口了:

「之前我們分析的時候,只看到余家明是在追砍劉成龍,就此認定余家明有故意殺人的故意。

我估計公訴人那邊也是這麼想的,不過現在想想,余家明這個說法確實是成立的。

因為劉成龍那把刀就是從車上拿下來的,他往車那邊跑,確實存在再拿出一把刀的可能性。」

「可是他都被砍好幾刀了,正常人這時候都是想著逃跑吧?哪還有心思再拿一把刀砍回去啊?」

庄遠東不太同意。

「話是這樣說,可是你猜那個律師為什麼要問後面那個問題?」

王少雷提醒了一句,庄遠東回想了一下,發現好像的確如此。

余家明只知道自己第一刀砍中了,對於劉成龍後續的行為,好像確實沒法判斷出是想逃跑還是想再拿出一把刀。

「這樣說來的話,余家明追砍這個行為倒是有了其他的解釋,這個可以削弱他主觀上的殺人故意。」

三位法官交流的很簡短,畢竟還在開庭,沒時間讓他們慢慢商量。

「先往下走吧,這點暫時放在這。」

法官們各自挺直腰板,朱建飛宣布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質證環節倒是沒有什麼意見不一致的地方,證據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任真也沒什麼異議。

在大多數庭審中耗時最久的環節,今天結束的異常順利。

「那如果沒有其他質證意見的話,我們就開始法庭辯論。」

在法官們討論的時候,秦守山也迅速調整過來,把任真剛才問的問題放在了一邊。

雖然有些變數,但是影響不大。

秦守山整理了一下思緒,緩緩開口:

「正如我剛才在起訴書中所說,被告人余家明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防衛性質,但並不構成正當防衛。

首先,在余家明與劉成龍的同行人劉某某發生衝突衝突時,雙方只存在言語上的爭執與推搡,沒有出現明顯的攻擊行為。

在劉成龍下車之後,雖然他一直對余家明有擊打的動作,但其三名同行人均沒有參與共計,而是在對雙方進行勸阻,從這一點上看,被告人余家明並沒有處於以一對多的局面。

相反,在劉成龍三名同行人一直勸阻的前提下,劉成龍對余家明的毆打併不足以令其陷入緊急危險之中。」

聽到這裡,任真和常嘉航都撇撇嘴,但也都知道秦守山說的是事實。

「其次,在劉成龍返回車中拿出砍刀之後,雖然第一刀就砍在了余家明的脖子上,但劉成龍並沒有使用刀刃,而是使用了刀背。

從余家明事後的驗傷,包括其當場還能反抗奪刀甚至是追砍的反應來看,被害人劉成龍對被告人余家明的揮砍,並沒有給余家明帶來嚴重的傷害。

在醉酒的情況下還能做到如此克制,說明劉成龍當時對余家明並無明顯的傷害或是行兇的故意,余家明所面臨的人身危險,遠遠不到正當防衛中規定的『緊急』程度。

再次,被告人余家明所使用的兇器,是從被害人劉成龍手中脫落到地上,其自行撿起的,不是余家明從劉成龍手中奪下的。

刀從劉成龍手中脫落後,劉成龍已經失去進一步行兇的條件,余家明所面臨的危險更是明顯降低。

最後,余家明在撿到刀之後,完全可以採取其他行為防止劉成龍進一步攻擊,比如把刀扔遠一點,比如拉開距離,總之此時劉成龍已經失去威脅其人身安全的能力。

可反觀事實,余家明偏偏選擇了最為極端的一種方式,那就是用刀去傷害劉成龍。

而且根據鑒定結果顯示,余家明的前兩刀就已經造成致命傷,傷害的故意非常明顯。

剛才在辯護人的發問中,余家明提到,其追砍劉成龍是為了防止其從車中再拿出一把砍刀,可是他的前五刀已經讓劉成龍危在旦夕,劉成龍哪裡還有能力拿出一把刀與之對砍呢?

綜上可知,劉成龍挑起事端,有過錯在先,所以余家明的行為帶有一定的防衛性質。

但不能忽視的是,余家明當時並未面臨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現實危險,並且在其用刀砍向被害人之時,其面臨的危險程度已大大降低,其防衛行為太過極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隨著秦守山坐下,余家明的臉色再次蒼白起來。

本來他還覺得自己很是無辜,而且任真也說他這有可能屬於正當防衛,這讓他有了不少安慰。

可是現在聽這個公訴人這麼詳細一說,余家明自己都覺得他不是正當防衛了。

對啊,他一刀砍我脖子上,我沒啥大事,我咋沒想到他用的不是刀刃呢?

他從地上爬起來都往回跑了,我為啥非追上去砍那兩刀呢?

我悔啊!

衝動是魔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