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正當防衛?故意殺人!

正文卷

第203章 正當防衛?故意殺人!

「這執法人員怎麼這樣啊?刀都砍到脖子上了,搶刀難道不正常嗎?

搶到刀之後劉成龍還在搶,揮刀不正常嗎?

他們這完全就是帶著有罪眼鏡看人!」

出了執法局已經好久,常嘉航還是有些不忿,對王明的那些話是越想越氣。

「這也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

任真嘆口氣:「現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正當防衛的認定的確比較嚴苛,尤其是死了人的案子。

他們的邏輯其實有點粗暴,你是好人,是壞人先動的手。

但是壞人死了,你還活著,那你就是防衛過當。

從咱們的案例檢索結果也能看出來,這些年來的類案不少,但真正能夠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寥寥無幾。

別說是正當防衛了,就連防衛過當的比例都不大,大多數都是按故意傷害處理了。」

「壞人死了,好人就變壞人了,這什麼破邏輯啊.」

聽到常嘉航的嘟囔,任真聳聳肩,表示無解。

【8月27日21時許,我市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余家明在健康路順風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成龍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劉成龍死亡。

余家明已於8月28日被刑事拘留,我院將會對本案作進一步研究,根據具體案情決定以何罪名提起公訴。

案發時劉某某(男)、劉某(女)、唐某某(女)與劉成龍同車,劉某某參與毆打余家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劉某、唐某某下車勸解,未參與案件。

或許是本案關注度太高,H市公訴院在接手案件之後,很快發布了一則通報。

「持刀傷害?怎麼不說清楚是死者持刀傷害不成,最終被反殺?」

「交通問題.明明就是酒駕了還走非機動車道,說的好像是那個保安大哥也有責任一樣。」

「懂不懂什麼叫說話的藝術啊?伱們這覺悟,一看就不是當官的料!」

「經典死有理,人一死,再有錯也變成對的了。」

「明明就是正當防衛,還研究之後提起公訴,公訴院的就這水平啊?」

群情激奮之下,很快又有人扒出了兩名當事人的更多資料。

劉成龍,20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年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年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年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年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

案發前,劉成龍在在H市某鎮開了一家典當行,主營辦理信用卡、銀行貸款、車輛抵押、民間借貸等業務。

案發時劉成龍駕駛的寶馬車,登記在劉成龍的前女友名下,首付十二萬多,案發時貸款還沒還完。

最為戲劇性的是,劉成龍在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因舉報他人販毒線索,積極配合警方抓獲毒販,根據相關程序給予他見義勇為的稱號以及500元獎勵。

余家明,某酒店保安隊長,網傳是特種兵退伍。

據余家明的同事及鄰居稱,余家明為人隨和,和同事鄰居的關係都很好,與妻子生有兩個孩子,雙方父母都在當地生活。

余家明家庭生活壓力較大,一個手機用了幾年,屏幕碎了都捨不得換,十幾歲的大兒子患上癌症已經兩年,年前家裡老父親剛剛去世。

「這光頭是幾進宮了啊,回監獄比回家還勤。」

「看他這個簡歷,再看他這個典當行的業務範圍,怎麼看怎麼不像好人。」

「車還是前女友的,太搞了也。」

「特種兵退伍,怪不得能反殺咧!」

「網傳,不一定是真的吧?」

「但是這個余家明老實是真的,他有同事和鄰居都接受採訪了,平時人好像確實挺好的。」

「人善被人騎啊!」

在網上討論的熱火朝天之時,任真也向公訴院提交了一份法律分析,卻久久沒有得到回應。

幾天之後,收到了法院開庭的通知。

「現在這麼多人盯著這個案子呢,咱哥幾個可得好好判啊。」

案子分到手裡之後,作為審判長的朱建飛第一時間就跟兩個搭檔開了個小會。

「老王你這話說的,咱們之前哪個案子沒好好判了?」

聽到王少雷的話,庄遠東立馬錶示反對。

「我不是那個意思。」

王少雷連忙解釋:「我意思是關注度這麼多,咱們要格外謹慎。

而且這次的辯護律師聽說挺難纏的,咱們也得小心點。」

「老王你這話說的也不對,我們手裡拿著鎚子,是為了查清事實,給出最公平最合法的判決,律師跟我們並不是對立的關係。」

朱建飛表情嚴肅,指出王少雷的錯誤。

「你倆成心抬杠是吧?明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

王少雷有些無語。

「行了行了,不逗你了。」

朱建飛和庄遠東相視一笑:「那咱們先交流一下觀點吧。」

翻著桌子上有些凌亂的卷宗,三人開始了對案件的分析。

H市公訴院。

「秦哥,這個案子,按故意殺人起訴是不是重了點啊?」

沈飛一邊整理證據,一邊說出自己的疑問:「畢竟是這個劉成龍先動的手,我覺得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應該會更好點。」

「余家明砍了劉成龍那麼多刀,刀刀致命,故意傷害啥啊還故意傷害,就是故意殺人。」

秦守山抬起頭來:「我知道你覺得余家明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他這明顯就是防衛過當。

我們辦案是要看事實講證據的,不要因為你覺得他可憐,就影響到你的判斷,以後等你入額就知道了,作為一名公訴人,理性客觀的分析問題,是你所有工作推行下去最重要的能力之一。」

沈飛低下頭去,不是同情啊擦,我是真覺得按故意殺人起訴不太對啊!

「哦對了秦哥,余家明的這個律師,之前好像就辦過一個案子,最後當事人就是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了,你說這次他會不會還用正當防衛打無罪辯護?」

沈飛突然想起來執法機關移交材料時候閑聊那幾句。

「那個姓任的律師我知道,好像是挺喜歡打無罪辯護的,之前那個殺夫案,我也聽說過。」

秦守山表示不用在意:「那個案子的強姦事實很清楚,認定正當防衛沒什麼毛病,而且那個女的只用了一刀就把他丈夫幹掉了,沒什麼好爭議的。

余家明這個案子,砍了這麼多刀,而且還追到車上砍,任他舌燦蓮花,也不可能是正當防衛。」

開庭日。

剛一下車,任真就注意到法院門口熱鬧異常。

「任律,這不會都是沖著這個案子來的吧?」

常嘉航剛問出口,這個問題就已經有了答案。

人群中有人看到任真,不知怎麼招呼了一句,烏泱泱的一群人就圍了過來。

「任律師,聽說你是余家明的辯護律師,請問這次你還是會一如既往的打無罪辯護嗎?」

「任律師,網上有很多人說余家明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也有很多人甚至是律師,認為余家明是防衛過當,能不能分享一下你的觀點?」

「你之前也有過正當防衛辯護成功的經驗,這次跟上次有什麼不同嗎?」

「這麼多次無罪辯護的經驗,會不會成為你的包袱呢?任律師你會不會因為執著於這個包袱,把本不該打無罪辯護的案件強行按照無罪來打?這樣是不是對當事人太不負責了呢?」

「余家明的家庭情況似乎挺困難的,任律師對這個案件有多少把握呢?」

密密麻麻的鏡頭,十幾個話筒同時塞過來,記者們七嘴八舌的拋出幾個問題,絲毫不顧任真是不是能聽清。

「有什麼問題可以等到案件結束後再說。」

眼看著距離開庭時間不多,任真沒有心情跟他們糾纏,丟下這麼一句話,好不容易才擠出人群。

到了法庭,書記員已經在調試設備,公訴人也已經到庭。

隨著法官到來,庭審正式開始。

「被告人余家明,男,198年月日出生,漢族因涉嫌故意殺人,於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現羈押於H市看守所。

C省H市公訴院以H公訴【20】17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余家明犯故意殺人罪,於20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由本人朱建飛擔任審判長,王少雷、庄遠東擔任審判員,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H市公訴院指派公訴員秦守山、沈飛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余家明及其訴訟代理人任真,到庭參加訴訟。

被告人余家明,對庭內相關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公開審理的案件,本來應該是允許旁聽的,但是鑒於這個案件的關注度太高,法院考慮到來旁聽的人大概率會很多,可能出現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就禁止了這個案件的旁聽,打開了庭審直播。

旁聽席上,只有一個戴著口罩的中年女人,正是張秀霞。

「旁聽席上那個人是家屬?是余家明家裡人吧應該。」

「按理說受害者家屬會出庭的吧,怎麼沒見有人呢?」

「就憑龍哥那光榮事迹,你覺得他家屬敢出庭嗎?要我我都沒臉去。」

「龍哥這倆字又是哪來的?」

「村裡才通5G吧?劉成龍在道上混的時候,小弟們都管他叫龍哥。」

「怎麼聽這被害人都不像是個好人。」

「誰家好人回監獄跟回家一樣啊?誰家好人開那種典當行啊?誰家好人酒駕還走非機動車道?誰家好人隨車帶刀啊?要是有人去查一查,你們信不信龍哥背後肯定不幹凈!」

「別尬黑,我龍哥可還拿過見義勇為的獎狀,誰說龍哥不是好人的?」

在某些平台上網友們辦好小板凳吃瓜之時,庭審已經進入法庭調查環節。

「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秦守山站起來,看了任真一眼,把目光放回手中的起訴書。

「被告人余家明,男,198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年8月27日21時許,本案被害人劉成龍駕駛車牌號為HAP97288的寶馬轎車(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為87mg/100ml),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健康路西行至順風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余家明產生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

劉某某先下車與余家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成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余家明。

雖經勸架,劉成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鑒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場59厘米,其中刀身長43厘米、寬5厘米,系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余家明頸部、腰部、腿部。

擊打中砍刀甩脫,余家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成龍腹部、臀部,刺砍過程持續7秒。

劉成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余家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鑒定,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厘米長刀痕)。

劉成龍跑向寶馬轎車東北側,余家明返回寶馬轎車,將車內劉成龍手機取出放入自己口袋,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後,余家明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出(余家明稱,拿走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劉成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並結合視頻監控認定,在7秒時間內,劉成龍連續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破裂,死因為失血性休克。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證據保全清單、情況說明、抓捕經過、案發現場監控視頻.

本院認為,被告人余家明對被害人劉成龍的反擊行為,雖在一開始具有防衛性質,但其防衛手段明顯過激,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客觀上剝奪了被害人的生命,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

被告人余家明的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故意殺人!

這四個字冷冰冰的敲在余家明心頭,讓他如墜冰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