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案件之外

正文卷

第128章 案件之外

動手不對,張嘴有錯?

面對宋家樂的問題,所有法官都沉默了。

是啊,宋家樂到底做錯了什麼呢?

去鄰桌麻煩他們小點聲,被打了一頓。

被打完後說了句話,又被更多人打了一頓。

第二頓打完之後,因為那句話又被送進看守所,莫名其妙的就上了法庭。

似乎他從始至終,也就多說了那一句話吧?

那句話換成其他人會說嗎?好像也會。

那他為什麼會出現在被告席上呢?

是法律讓他坐在這裡的嗎?

那是不是應該思考一下,到底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想到這裡,三位法官不約而同看向了公訴席。

察覺到幾道目光投到自己身上,高奇林有些不自在,微微低頭,摩挲著自己身上的制服,如坐針氈。

「現休庭三十分鐘,待合議庭商議後再做決定。」

寧去非帶著兩位法官離開。

「怎麼說?」

雖然是疑問句,但是寧去非的語氣並沒有太多不篤定。

「我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就不應該送到法院來。」

這位名為李成傑的法官有些氣哼哼的道。

「成傑的意思其實是說被告無罪吧?」

最後一名法官笑吟吟的開口。

「老高你也覺得無罪吧?」

見高照這副表情,寧去非知道他們三個人的意見基本是一致的。

「確實。」

高照點頭:「首先是聚眾的問題,最有爭議的一點是,因為我的行為,對方叫過來一群人,這能是我聚眾嗎?

根據司法解釋和法條來看,只是說了為實施鬥毆而糾集三人及以上,但是這三人及以上到底是哪一方叫來的,並沒有明確規定。」

高照說的有點繞,但是其他兩個人都聽明白他的意思了。

「雖然法條沒有明確,但是想想也知道,如果是我聚來的眾,肯定得是幫我的吧?就算他們不直接上手打架,最起碼在旁邊站著也是跟我撐場子的吧?」

李成傑說的很接地氣,引得兩位同事一陣笑。

「成傑這一聽就經驗豐富啊?上學時候沒少給人撐場子吧?

剛才你就應該把這話當著公訴人的面說一遍,看看公訴人的臉色該有多精彩。」

高照打趣了兩句,回到了案件討論上:「雖然你說的很對,但是也不能這麼絕對,畢竟在之前的案例中,也有這種因為對方叫人,最終認定這邊屬於聚眾的情況。」

「那老高伱的意思是,宋家樂這個情況還是不夠明確?」

寧去非斜靠在牆上,雙肩用力向後打開,放鬆了一下。

這審判工作除了精神上緊繃,對體力也是個大考驗。

「那倒也不是,我說這個的意思是,我們還是應該更慎重一點。」

高照搖頭,其實他們都傾向於宋家樂無罪,但是具體怎麼判,可不是一句話就能講明白的事情。

「嗯,照說的有理,不過我個人觀點是,這個案子里,宋家樂這不能屬於聚眾。

雖然之前有類似的案例認定屬於聚眾,但是各案的情況各不相同,而且我們又不是判例法體系,其他案子只是能當個參考罷了。」

李成傑拎得很清:「不是他們怎麼判我們就必須跟著怎麼判,萬一是他們判錯了呢?那我們也要跟著判個錯的出來?」

「你這張嘴能不能注意點。」

高照有些無語,這貨真是什麼話都敢往外蹦。

寧去非也是笑笑,無奈搖頭。

如果放在外面,作為一個法官,這樣的話說出來肯定是影響不太好的,但在場的都是自己人,李成傑多少帶點口不擇言,並不是很有所謂。

「而且這個辯護律師說的有道理,如果只是單聽這一句話,可以理解為是宋家樂在挑釁,是他在向趙天石一行人發起鬥毆的邀約。

但是結合前面發生的事情,這句話就只是氣頭上隨口說的一句狠話,其實再正常不過了。

不能就根據這句話來認定,宋家樂是真的要對方糾集一群人來鬥毆,更不能因為這句話來判定宋家樂主觀上的故意。」

三個人中,李成傑年紀是最輕的,審判的時候向來不避諱表達自己的觀點:

「宋家樂這說白了就是場無妄之災,要不是趙天石那群毛頭小子不知輕重,把事情搞得這麼大,執法機關第一時間都沒控制住現場。

還有這個高奇林,我早就想說了,就算這個事的影響比較大,那也不能亂搞吧?影響大就各打五十大板?

要不是他前面整這麼多花活,宋家樂根本就不可能折騰這一遭。」

寧去非和高照都沉默了。

這次庭審從頭到尾,其實還有一個點沒人提出來,包括辯護律師。

那就是,宋家樂的行為其實自始就不太像是涉嫌聚眾鬥毆的樣子,只是執法機關到了現場才不管那麼多,參與者都先帶回去再說。

這可以理解,畢竟他們到了現場,一時間很難分清楚是個什麼情況。

但是案子到了高奇林那就不一樣了,如果嚴格按照程序走,依據法律去分析,宋家樂大概率也不至於被移送起訴。

但案子偏偏就到了法院這邊,如果說沒有考慮到這個事情的社會影響,想要用判決遮住某些不好的言論,那法官們是萬萬不信的。

法官知道,公訴人知道,他們知道甚至辯護律師很可能也知道。

那律師為什麼不提呢?

因為他知道,這事情如果拿到明面上說了,就不好收場了。

「那說說這個鬥毆吧,宋家樂從頭到尾都沒有還手,就是單方面的挨打,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最終還是寧去非打破了沉默,時間不多,他們還是得抓緊討論。

「嗯,從宋家樂這邊看,沒有斗只有毆,認定為鬥毆肯定不合適了。」

李成傑點頭。

「哪有你這樣拆字去解釋的?」

高照白了他一眼:「不過這點確實也不用怎麼討論,宋家樂的聚眾如果都算不上,鬥毆就更不用糾結了。」

「這個高奇林啊,這案子也能審查通過,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他。」

寧去非嘆了口氣:「昨天那些案子都已經判了,他們幾個還樂呵呵的說這種群案判的真爽,當時我還沒想到有什麼問題。

但是從現在的情況看,要是宋家樂這邊無罪,那些案子可就」

高照和李成傑對視一眼,也意識到了寧去非說的問題。

如果宋家樂這邊不構成聚眾鬥毆,那作為事件另一方的趙天石等人,他們很有可能會對自己的罪名提出異議。

畢竟在現在的司法實踐中,單方面聚眾毆打他人,到底應該判定為聚眾鬥毆還是其他罪名,在各個地區都是有爭議的。

到時候只要有一個人提出異議,那三十幾個人恐怕會形成連鎖反應。

這樣一對比的話,這邊的問題反倒好像不是很大了?

他們突然有些慶幸,自己分到的是宋家樂的案子了。

「別的先不說,最後一點,這個認罪認罰具結書,程序上明顯是有瑕疵,甚至可以說是問題很大的,這個作為證據肯定是不合適的。」

寧去非越考慮越長遠,高照把他拉了回來:「雖然公訴人說這份具結書的有效與否不重要,不影響認定宋家樂對犯罪行為和主觀上的認可。

但是結合庭前會議來看,這個案件之前存在那麼多程序問題,尤其是簽字的律師沒在場,那被告在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時候,很有可能真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對對對,從執法機關那邊的偵查階段開始,一直到送到咱們這之前,程序問題可不止是認罪認罰這一塊有。」

李成傑和高照沒有參加庭前會議,只是看了會議記錄,此時才想起來,程序問題只是在庭審中提的不多,但是不代表其數量真的就很少。

「這案子就算是判了,判的也不瓷實,到時候人宋家樂肯定要上訴。」

「我們不考慮他上訴不上訴,有問題我們就要解決問題,不能因為任何原因有含糊。」

寧去非知道李成傑只是隨口一說,也沒有在意:「但是綜合看下來,宋家樂這個聚眾鬥毆連勉強都算不上,我覺得不能判。」

「言之有理!」

高照表示贊同:「公訴人指控的核心,在於宋家樂那句讓對方搖人的話,但那是建立在首先認定他有罪的基礎上,做了一個倒退,才能認定這句話屬於聚眾鬥毆的客觀表現。

這個邏輯反了,正常從這句話去推聚眾鬥毆,肯定是推不出來的。」

「那就這麼判了?」

李成傑覺得已經沒什麼疑問了。

「但現在還有個問題,昨天那三十幾個小混蛋,聚眾鬥毆都已經判了,再結合人家辯護律師剛才說的,聚眾單方面毆打,那群人到底算聚眾鬥毆,還是算故意傷害?」

寧去非示意先別急,得替其他同事考慮一下。

那案子不是他們判的,具體怎麼樣不清楚,但可想而知的是,這邊一旦判了無罪,那邊三十幾個被告,肯定會有不服的。

到時候其他法官麻煩可就大了。

「我覺得要不先不急著判?」

高照給出一個建議:「雖然有錯就要糾正,但現在不僅僅是咱們三個人的案子,還牽扯到其他案子,我覺得最好還是跟其他同事說一下,跟院里知會一聲,看到底拿出怎麼個處理辦法最合適。」

「還有公訴院那邊,暫時不判的話,也算給他們個糾錯的機會吧。」

李成傑雖然表達觀點很直接,但不代表他是個莽夫,他也知道這個案子現在不是問題,問題都出在案子之外。

「那就這麼辦吧,今天暫時不下判決。」

終於敲定下來,寧去非多少鬆了口氣。

這個法官不好當啊,要操的心也太多了!

「關於本案,合議庭認為還有部分事實和證據需要進一步明確,今日暫不宣判。」

回到合議庭,宣布了這個決定,讓人多少有些意外,反倒是公訴席上的高奇林,如釋重負的長出口氣。

本來看庭審情況,他也覺得這案件可能要判無罪了,沒想到是這樣一個結果。

「那我們今天的庭審就先到這裡,如果還有下一次開庭,我們會另行通知,休庭!」

法槌輕輕落下,寧去非走下了審判席。

「還有在移送起訴之前,存在的部分下次,公訴人回去之後還是再考慮一下。」

高奇林和任真都往書記員這邊過來,準備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任真聽到寧去非對高奇林說了一句。

簽完字回來,常嘉航有些疑惑:「我怎麼感覺都查清了啊?今天為什麼不判?」

「你急什麼,法院也不是每次都能當庭宣判的。」

任真笑笑,想到法官剛才跟公訴人說的那句話,意味深長啊。

真的還有事實證據需要明確嗎?

這庭都開完了,還讓公訴人回去考慮一下。

考慮什麼呢?

回去好好想想吧你!

「你沒發現今天沒有一個人旁聽,也沒有打開庭審直播嗎?」

聽任真這麼一問,常嘉航下意識抬頭看了看四周的攝像頭。

好像是啊?

對於一場公開審理的案件來說,這倒確實少見。

「而且在開庭前也沒有問我們對於公開審理的意見,難道是忘了?」

程序上的東西,平時沒有在意,現在一回想,倒還真是缺了點什麼。

「肯定不是忘了,而是已經開過庭前會議,法官知道這個案件前期的程序有很多問題。

今天這些問題要是還不能解決的話,影響肯定是有的,保險起見,法官選擇性的忽略了一些東西。」

任真語重心長,「以後你自己獨立執業了,不止是在專業上下功夫,案件本身固然重要,但是案件之外的有些東西,很多時候也會影響結果的方向。」

常嘉航似懂非懂。

他大概聽出來任真的意思,公訴院那邊程序存在瑕疵,如果不能解決,讓太多人知道之後,肯定會引起一些非議。

畢竟同樣行使著公權力,雖然不屬同一機關,但法官肯定是會考慮到公訴院那邊。

這就是案件之外的東西嗎?

想到這裡,常嘉航突然反應過來,任真今天出了對認罪認罰具結書提出了程序上存在瑕疵,庭前會議其他的程序問題都沒有再說。

是忘了嗎?

絕對不是!

我都放過程序上的瑕疵了,只跟你討論實體,而且我實體上也占理。

這你要是還判宋家樂有罪,那我可就要拿程序說事了啊。

這是任真對法官釋放出的信息,我體諒你工作,希望你也能好好考慮考慮。

難道這也是任律計畫的一部分?

常嘉航有些驚疑不定,覺得是不是自己腦補太多了?

要真是這樣的話,這律師還真不好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