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麻煩法官迴避一下

正文卷

第97章 麻煩法官迴避一下

「還在調查。」

看著手機上的消息,任真嘆了口氣。

既然還沒什麼進展,那也只能在別的地方下下功夫了。

不出意外的話,時浩那邊暫時能穩住,自己這邊也得有點動作了。

別人都欺負到家門口了,總不能什麼都不幹吧?

那顯得自己這個律師也太沒用了些。

誰說律師就只能在法庭上發揮作用了?

打開電腦,滑鼠緩緩滑動。

最終定格在某個用戶界面。

點開私信,敲下幾個字:「你好,我是任真。」

G市中院。

「浩哥,那我就在外邊等你了。」

常嘉航把文件夾遞給時浩,停在了門口。

「那啥,你真不進去了?」

把文件夾揣在懷裡,時浩明顯有些緊張。

「伱這話說的,好像你在請我去你家喝個茶一樣.」

常嘉航哭笑不得:「任律不在,實習律師是不能單獨出庭的,只能你自己進去了。」

「我知道,我就是客氣一下。」

時浩明顯已經緊張到神志不清了。

「沒事,東西都寫好了,照著念就行。」

常嘉航示意他寬心:「不出意外的話,咱倆很快就再見了。」

「別插旗啊,電影里說這話的一般都見不到了。」

時浩哭喪個臉。

「呸呸呸!」

常嘉航沒好氣道:「我說的很快,是一個小時之內!

你是上庭不是上戰場,真把自己當男主角了?」

在常嘉航如同送孩子第一天上幼兒園的鼓勵之下,時浩終究還是自己進入了法庭。

9:15。

翟明帶著程亮推門進來。

緊隨其後,書記員帶著兩個人來到法庭。

看到書記員身後的人,時浩瞳孔猛地一縮。

「時先生,好久不見。」

段方微笑,往這邊走了幾步,向時浩伸出手。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還以為他是在跟哪個朋友打招呼。

時浩卻沒有搭理他,只是冷冷的瞪了他一眼,然後把頭扭到一邊。

當年優恩公司負責與他溝通的,就是這個段方。

正是在段方的循循善誘之下,時浩才逐步走進了優恩公司的陷阱,落得今天這個下場。

見時浩沒有握手的意思,段方也不尷尬,哈哈一笑,不再說話。

轉身的瞬間,段方的眼神徒然變的陰冷無比。

出獄了還不消停?那我今天就好好陪你玩玩!

你折騰的我們不得安寧,我讓你以後都別想好過!

9:30。

三位法官準時出現在審判席上。

「C省G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審理G市新城區公訴院指控被告人時浩犯敲詐勒索罪一案,於20年年日作出(20)新刑初字第231號判決。

本院在對G市公訴院的抗訴申請作出審查後,決定對本院進行再審,並於20年年日進行了第一次開庭。

由於部分事實存在尚不明確之處,本院於本日進行第二次開庭。

為查清案件事實,依法作出公正合理判決,本次庭審請優恩公司負責人段方、郭建雙出庭,協助了解情況,查清案件事實。

本次出庭人員除優恩公司外,與上次庭審完全一致。」

段方坐在那裡,一副淡然自若的樣子。

了解情況?

我可太了解了!

我已經迫不及待想看到時浩臉上錯愕的表情了。

來吧來吧,趕緊開始吧!

「原審被告人時浩,對庭內相關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問出這句話,劉林已經看向自己的筆記本。

開庭前,他已經把庭審的基本安排寫的清清楚楚,接下來只要根據相關人員的發言適當調整一下就可以了。

「申請迴避。」

時浩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上去平靜一些。

公訴席上,翟明有些意外的抬起頭。

段方和他的跟班沒什麼反應,只是覺得這四個字好像不太對,但是具體哪兒不對呢?

我又不是整天打官司,我哪知道?

「好,既然沒有異議的話.嗯?」

劉林怔住:「你說什麼?你要申請迴避?」

「是,我申請迴避。」

時浩點頭。

「原審被告,我要提醒你一下,今天讓優恩公司的負責人過來,是為了幫助對我們上次庭審沒有查清的事實進行明確。

他們今天是以證人的身份出現在這裡的,如果你申請讓他們迴避,很多證據和事實都未必能夠做出認定。」

劉林其實很想說,你讓他們迴避沒有意義,甚至對自己還是不利的。

但法官的立場讓他不能說出這種指向性明確的話,只能隱晦的提醒一下。

「我不是申請優恩公司的人迴避。」

時浩這才意識到,由於太過緊張,他剛才沒有說清申請迴避的對象:

「我是申請法官迴避。」

「法官迴避?」

不止劉林,就連段方都懵了。

這是個什麼路數?

所有人都沒想到,時浩竟然會提出這樣一個請求。

「迴避的對象是誰?」

雖然心裡滿是疑惑,劉林還是問了下去。

「您。」

時浩有些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

旁邊的方亭和李易路兩位法官對視一眼,稍稍鬆了口氣。

雖然被申請迴避並不會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但是干他們這行,每次被申請迴避,都要擔心是不是無意間跟哪個人有了莫名其妙的牽扯。

雖然自詡問心無愧,但怕就怕無心之舉被有心之人利用。

現在被申請的不是自己,下意識的就輕鬆了一些。

「你申請我迴避的理由是什麼?」

時浩早就把文件夾里的東西都拿出來,從裡面抽出來一張紙。

「這位劉法官,好像參與過我再審申請的審核?」

把紙上的內容又看了一遍,確認無誤之後,時浩才緩緩開口。

「啊?」

劉林傻眼了。

「老劉,你參與過嗎?」

方亭和李易路都有些疑惑。

按照最高法關於刑事再審案件審理程序的相關規定,如果法官參與過再審案件的複核程序,就不能再參與後續的審判工作。

可是之前下再審決定書的時候,負責審查的人員里好像沒劉林吧?

「如果法官需要的話,我這邊有書面的迴避申請。」

時浩非常貼心的揚了揚手裡的A4紙。

書記員跟審判庭幾位法官確認了一下,把時浩手裡的紙拿了過去。

方亭和李易路湊過去看了看,扭頭看向劉林。

「老劉?」

劉林的臉色不太好看:「這個案子,當事人那邊在咱們院交了再審申請書,又到公訴院那邊申請了一次。

咱們這邊,是駁回了他們的再審申請,現在的再審,是公訴院提起了抗訴,我們才啟動再審程序的。」

兩位法官恍然。

雖然結果一樣,都是啟動再審程序,但是過程是可以有兩種的。

第一種,就是法院審查當事人的再審申請之後,直接決定再審。

第二種,則是當事人在公訴院那邊提交再審申請,公訴院審查之後提起抗訴,再由法院來審查公訴院的抗訴,決定是否啟動再審。

本案顯然是第二種情況。

在對公訴院的抗訴進行審查時,劉林並沒有參與,所以再審決定書上並沒有他的名字,這也是符合程序規定的。

但這個案子有一個特殊情況,在公訴院提起抗訴之前,時浩曾經向G市中院也提交了再審申請,只不過最後被駁回了。

而劉林正是當時直接負責這件事情的法官。

三位法官都有些無語。

他們知道,庭長讓劉林參與這個案件,應該也是考慮到他對這個案件比較熟悉。

而且這案子最後是走的公訴院那邊來的程序,劉林沒有參與,作為合議庭的一員,從表面上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現在當事人提出來了,雖然最後再審是先從公訴院那邊走的,但是你劉法官就是曾經參與過對我案件的複核。

就算你駁回了,你就說你是不是參與過吧?

那倒也的確是參與了。

三個法官同時有些拿捏不準了。

所以,參與了法院這邊對再審申請的複核,但沒有參與對公訴院抗訴的複核,屬於規定中的情形嗎?

縱使三個人加起來一百多歲,見多識廣,也同時陷入了迷茫。

這種情況,貌似還都是第一次遇到?

畢竟再審案件本就不多,法院先駁回再審申請,公訴院繼續提起抗訴的就更少了。

好巧不巧,這麼一個特殊情況讓他們給趕上了。

說不定整個G市中院都沒出現過這種情況。

所以該怎麼處理呢?

三位法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陷入了大眼瞪小眼的尷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