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不夠危難?

正文卷

第46章 不夠危難?

終於看清楚辯護律師的策略,王風反而迷茫了。

是啊,該怎麼辦呢?

法律要求趙凱不能酒後開車。

可法律也要求趙凱要送他兒子去醫院。

到底該聽哪條法律的呢?

「我擦咧?」

「好像發生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有無課代表?出來說話!」

「又讓我救兒子又讓我不開車,除非我是孫悟空,一個跟頭蹦到醫院去。」

「嘶——為什麼以前看普法小視頻,都沒有聽過這個概念?」

「得了吧,小視頻也就圖一樂,還真把那些博主當高知了?」

「任律師的思路」

張紫瑜也反應過來:「果然還是一如既往的出乎意料啊!」

她的語氣中滿是欽佩。

這可不是裝的,而是真的佩服。

從晦澀難懂的法律邏輯理論起手,先從正面肯定趙凱醉駕行為的犯罪性,又立馬從反面引出法定義務這個概念。

最後巧妙的延伸出救助義務,直接把趙凱的行為跟法律掛上鉤了。

什麼?你說我犯罪?

你要不要先問問法律同不同意?

僅僅是想到這裡,張紫瑜就莫名的異常興奮。

雖然還沒有深入去想,任真的這個觀念是否能站得住腳。

但正是因為這個觀點太過新奇,不確定性也就更大。

相信就算是身經百戰的法官,也未必碰到過這樣的情況吧?

法庭中。

審判席上的徐揚帆臉上沒有表情,腦袋卻已經快要炸開。

好好的一個醉駕,還是認罪認罰,怎麼突然就這個局面了?

能給我轉個普通程序嗎?我需要跟其他審判員商量一下!

徐揚帆從未像現在一樣,想念有兩個審判員坐在身邊的日子。

王風更是難受。

徐揚帆還能坐在上邊,慢慢思考,等聽完他們兩個人的陳述之後再做判斷。

可任真說完,他作為公訴人可是要立馬予以回應的啊!

總不能就這麼讓律師一直說吧?

那我這個公訴人豈不是很沒有面子?

腦子還有些混亂,王風也不得不硬著頭皮站起來。

「雖然辯護人提出的法定義務概念不錯,但公訴人認為,在這個案件中,並不存在義務衝突的情況。」

飛快的掃了幾眼手中的資料,王風接著道:

「首先是趙聰,也就是趙凱的兒子雖然高燒不退,但並不足以成為法定救助義務中的危難情形。」

「而喝酒後不能駕車,卻是法律中明文規定的義務,如果違反,是一定要受到刑事處罰的。」

說到這裡,王風逐漸穩住了,覺得自己說的頗有道理:

「如果說發燒可以成為酒駕甚至是醉駕的理由,那以後是不是只要酒駕的司機車上有一個發燒的人,就可以成為其不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理由呢?」

「很顯然,這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情況!」

王風坐下了。

臉上恢複了開庭時的從容。

嗯,雖然有些意料之外的情況,但我處理的還是很迅速很專業的!

王風送了口氣,看了一眼審判席,一顆心頓時又懸了起來。

只見法官正盯著他,臉上的表情好像不是很認同的樣子。

我哪裡說錯了嗎?

雖然法官的表情不能代表一切,但是在發表完意見之後,從法官的一些小動作上,還是能看出來一些傾向的。

難道法官不認可我的觀點?

在王風的忐忑中,任真的聲音響起,讓徐揚帆轉移了視線。

「公訴人說的很有道理!」

王風的臉皮抽了一抽。

你丫的別捧我了。

肯定沒安什麼好心!

「但是公訴人忽略的是,我們成年人發燒,跟小孩發燒是不一樣的。」

任真又示意書記員播放下一份證據:

「尤其對於是一個頻繁發燒,因為發燒被下過病危通知書的小孩來說!」

屏幕上,正是趙聰兩年多以來的診療記錄。

而最後一頁,赫然正是讓所有父母都會心驚膽戰的病危通知書!

「趙聰從小體弱,大大小小的病得了個遍,每次發燒,都極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

任真的聲音中滿是沉重,聽者無不感受到其中的悲痛。

被告席上的趙凱嘆了口氣,看向不遠處抱著孩子的妻子。

杜靜靜的眼眶肉眼可見的紅了起來,懷中的孩子則是睡的香甜。

我是無罪的!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無罪,但我不能坐牢!

我的妻子孩子需要我!

看到這一幕,趙凱心潮澎湃,對任真的信任,飆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程度。

「因此在趙聰高燒不退時,危險性顯然跟其他人發燒不是一個等級上的。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想他的發燒,足以讓一個父親認為,他的孩子正處於法律上的『危難情形』!」

任真的話句句砸在心上,徐揚帆的心中,升起了連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認可。

作為一個母親,對這樣的情況,顯然是更加能夠共情的。

當然,任真的論述也完全在法律的框架之內,並沒有採取什麼偷奸耍滑的手段。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影響法官的心證,本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之一。

「因此,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趙凱的行為固然違反了危險駕駛罪帶來的法定義務,但其行為,更是在法定救助義務的驅使下實施的,不應當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