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申請迴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
姜偉這個案件,由於最高檢介入。
平原省高院方面,開始了重審程序。
省檢方面.…
也針對本案進行全面的調查,核審相關的證據。
很快.…
省檢關於本案的核查工作完成。
省高院通知各方參與庭審,並向各方傳達了開庭日期。
蘇白在收到省高院通知的開庭時間,第一時間覺得身上輕鬆了不少。
姜偉的這個案子,他反覆的了解過。
只要能夠申訴成功,然後開庭。
這個案子就基本上沒有了其他問題。
因為不管是從證據證人口供亦或者是其他情況來講。
和最高檢進行回覆認證的一樣,這個案子都沒有客觀的事實。
能夠證明姜偉入室搶劫並強迫他人發生關係和事後將人殺害。
所以說——只要開庭了,那麼對於這個案子的相關事項進行核證。
這個案子就等同於說翻案了。
.
….
很快.…開庭當日。
等候室內。
蘇白帶著李雪珍和姜偉,一起坐在等候室內等待著開庭審理。
李雪珍的表情興奮。
姜偉的心情倒是顯得有一些忐忑。
他在監獄待了那麼長時間了。
坐牢都坐了將近13年。
終於出獄了,申訴又跑了一兩年,這一次開庭。
對於他來說很不容易。
所以姜偉在進入開庭前,整個人的心情可以說是非常激動的。
「蘇律師.…這一次開庭.…」
蘇白知道姜偉想要說什麼,笑著開口:「放心吧.…」
「這個案子我已經了解過了,沒有什麼問題的。」
「嗯!」
聽到蘇白的話,姜偉重重點了點頭,心裡放鬆了不少。
沒過多長時間,一名工作人員走進等候室開口:
「庭審即將開庭,還請跟我一起進入庭審場。」
「好的,謝謝。」
蘇白點頭示意,帶著李雪珍和姜偉走進了庭審場。
各方入座後。
在書記員宣讀完庭審紀律以及相關事項後。
合議庭成員進入庭審場內,走上了審判台席位。
審判長沈瑤作為省高院的副院長。
整理了一下眼前的材料,環繞了一圈庭審現場。
對於這一次最高檢介入,重新審理的案件,省高院方面比較重視。
所以安排了她這個副院長,出庭進行審理。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她作為省高院的副院長,也參與審理過此類的申訴案件。
這種申訴案件.…
說實話,各類情況她都見的不少,這個案子.…
沈瑤朝著檢方席位看了一眼,沒有繼續想下去,緊接著敲響法槌。
「現在開始核實出庭人員身份.…」
「現核實檢方出庭人員身份。」
公訴人席位上。
這一次的庭審,是徐波主動申請擔任本次的公訴人。
並且和另一名檢察官組成了本次的庭審公訴人。
徐波看了一眼蘇白的方向,然後開口:
「公訴人徐波,公訴人呂梁。」
蘇白聽到徐波的聲音,朝著公訴人席位看了一眼。
徐波?
不是十幾年前負責對姜偉進行控告的檢察官嗎?
不進行自行迴避就算了。
可是現在怎麼又出現在了庭審場上,並且是作為公訴人的身份?
是擔心這場案件翻案,會被追責。
還是因為其他的想要親自參與這場庭審?
可是不管因為什麼原因。
徐波都不應該作為公訴人出現在這場庭審上吧?!
沒等蘇白細想下去,審判長沈瑤繼續開口:
「請上訴方,陳述你方當事人的身份。」
「好的。」
蘇白點頭:「我方出庭人員,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李雪珍。」
「當事人:姜偉。」
「好的。」
在雙方陳述完各自的身份後,沈瑤繼續走相應的流程。
「各方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本次庭審由平原省高院進行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沈瑤,審判員李向前,審判員馬達。」
「對於本案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上述人是否要申請迴避?」
蘇白看向公訴人席位。
公訴人席位上的徐波就是當初姜偉這個案件審理了檢察官。
蘇白聽姜偉描述過,徐波在當初作為公訴人,檢察人員。
對於這個案子採取的是很激進的行為,怎麼說呢。
有些證據的控告都是徐波提出來的。
他不知道為什麼徐波還能出現在再審的程序當中。
因為按照迴避原則,徐波應該在重審的程序中自動迴避!
這種不自動迴避的行為,是想讓他在庭審上當庭提出迴避嗎?
不管怎麼說,這一次的再審,無論是屬於什麼情況,徐波都應該迴避。
在審判長的詢問當中,蘇白當即舉手示意:
「審判長。」
「上訴方申請公訴人徐波迴避。」
沈瑤開口:「陳述理由.。」
蘇白繼續開口:「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規則。」
「涉及到有可能會出現不公平判決的人員,應當自行迴避。」
「公訴人徐波,在13年前,作為公訴人,對我方當事人的這個案子進行了相關的認定。」
「出現了認定我方有罪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公訴人徐波有可能會出現對我方不公正的傾向。」
「涉及到影響本次庭審的公正性。」
「基於這種條件之下,符合迴避原則,因此我方申請公訴人徐波迴避!」
公訴人席位上,徐波望著上訴人席位,當即開口:
「公訴人參與本次庭審,不會影響本次的判決結果。」
「並且公訴人已經向檢察長申請過了,符合開庭要求。」
「所以不存在迴避的情況。」
「基於這一點,我反駁上訴人委託律師的迴避請求。」
徐波在開口說完後,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
這個案子的確是他在13年前審查的,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官。
現在13年前過去了.…
他已經主動向檢察長說明了情況,想要參加本次的公訴。
得到了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雖然說當庭提出來申請迴避。
可是.…
提出申請迴避,但不一定要迴避。
蘇白:???
按照迴避原則,如果上訴人或被告人對於合議庭中的審判員有異議,可當庭向合議庭申請迴避。
由院長決定是否迴避。
公訴人則是由檢察長同意是否迴避。
雖然說徐波的說法是已經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
但是這個案子是什麼情況?
這個案子,徐波在十幾年前就作為公訴人對姜偉進行了控告,並且推薦的刑期是死刑。
現在好不容易重審了.…
徐波再次作為公訴人在本次庭審上出現。
他說不用迴避就不用迴避了?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對於蘇白申請的迴避。
以及公訴人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不需要直接迴避,進行了相關的核對。
隨後開口:「上訴人認為公訴人迴避的條件是——」
「公訴人參與過對於姜偉的判決。」
「認為這一點是可能會影響到本次庭審的公正判決。」
「對於這一點,合議庭認為並不構成影響本次庭審公正判決的必要條件。」
「所以關於這個迴避,進行駁回,並且不允許再議。」
「好了.…」
「現在繼續進行庭審吧。」
咚咚咚!
審判長敲響法錘,看了一眼蘇白的位置開口說道。
???
啥意思?
明擺著欺負人呢?
為什麼要進行駁回?
他在庭審場上提出來的迴避,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規則。
即使是合議庭認為,公訴人徐波出庭不會影響本次庭審的公正判決。
用什麼來保證?
再有一點,審判長為什麼不允許再議?
蘇白舉手示意想要問清楚。
但是沈瑤作為審判長,一直沒有理會蘇白的舉手示意。
繼續開口:「請上訴人陳述訴訟申請。」
蘇白沒有陳述訴訟申請,而是繼續追問這個迴避原則。
「審判長,我不理解為什麼合議庭要駁回我的申請迴避?」
「我的申請迴避是依照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提出來的合理申請。」
「審判長你剛才所陳述的,徐波作為公訴人進行出庭,不會影響本次案件的公平判決。」
「那麼作為審判長,你是怎麼來判斷,徐波這種違規的不進行迴避,不會影響庭審公平性?」
「我依舊堅持我的原則,申請公訴人的迴避!」
沈瑤表情平淡:「這個問題合議庭不能回答。」
「關於迴避的問題,剛才合議庭已經說過了。」
「回不迴避並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既然迴避並不影響工作的判決,那為什麼不讓徐波迴避呢?」
「公訴人在明知道自己應當迴避的情況下沒有進行迴避。」
「上訴人在這裡提出來了應當迴避的問題,合議庭又進行反駁。」
「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去相信合議庭說的公訴人不迴避,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我提出抗議!」
「要求合議庭能夠嚴格的按照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規則。」
「請公訴人徐波進行迴避!」
咚咚咚。
法槌敲響,沈瑤眉頭微皺:
「合議庭剛才已經回答了上訴委託律師的請求。」
「駁回且不再再議!」
「用什麼方式保證判決的公正性,這不是上訴人委託律師應該考慮的問題。」
「好了!」
「庭審繼續!」
蘇白反駁:「可是庭審的程序和規則並沒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進行。
我方並不能夠接受本次庭審對我方的審理!」
「我再次提出抗議!」
「如果合議庭認為我提出來的抗議有任何問題的話,完全可以把我驅離出庭審場!」
「但是要給出相應的理由和解釋。」
「審判長,我依舊堅持我方的原則。」
「如果審判長認為公訴人徐波在庭審上,並不能夠影響庭審的公正判決,那麼請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
蘇白抬頭,直視著沈瑤的目光。
申請迴避原則一直都被駁回.…他怎麼相信合議庭成員會依照公平的判決?
再說.…
徐波作為當時的公訴人,這一次出現在庭審場上。
顯然不符合庭審的規定。
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讓重審維持二審的判決。
那麼先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所以在庭審的流程上,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流程問題。
申請迴避是他們一方應有的法律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合議庭拒絕他的訴訟申請。
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
不合理怎麼辦?肯定要在要在庭審場上抗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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