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真實意圖

正文卷

第96章 真實意圖

$15,000,000。

第一次看到郵件里的這個數字,本-莫森真的揉了揉眼睛。

他感覺自己應該是工作太久,導致眼前出現了重影。

畢竟,有多少人會花一千五百萬美元,買一家藝人管理公司呢?

藝人的個人經理人,工作職責相當簡單直白,用一句話概括,就是盡其所能,為代理的客戶充分發揮職業生涯的潛力。換句話說,藝人經理人充當的,就是藝人與音樂行業各個領域之間的橋樑。

就像在大都會博物館裡,韓易向趙宥真提到的莫扎特與史威登男爵那樣,莫扎特負責潛心創作藝術,而史威登男爵負責把藝術變成一根又一根金條。

再細化一些,藝人經理人的工作大概由十個部分組成,職業生涯的戰略規劃、人際關係網路的建立與維護、外部合約的談判與簽署、藝人的財務管理、市場營銷與宣傳推廣、演出與活動細節管理、創意領域的方向性指導、危機公關、團隊協調,當然,還有為藝人提供無微不至的情感關懷與精神支持。

隨著藝人知名度、商業價值和演藝收入的提升,經理人可以擴充管理團隊,把其中一些事務交由專業人士去做,比如商業經理、巡演經理和公關經理,但歸根朔源,藝人經理人才是那個需要負起全責的最終責任人。

如此需要日以繼夜殫精竭慮的高強度工作,收入如何呢?

對於絕大多數沒有附屬公司的獨立經理人來說,首先,底薪是零。當然,這也意味著他們的所有社會福利額度,都是零。

作為報酬,他們通常可以從藝人的毛收入中抽取10%-20%,極少數像斯庫特-布勞恩和蓋伊-奧謝里這種級別的傳奇經理人,可以拿到25%甚至是30%的份額,但絕不會高於這個數。

更重要的是,藝人管理合約也會受到七年規則的限制,因此,目前的行業現狀是,藝人經理人通常跟藝人的簽約年限在三年左右,最高基本上也不會超過五年。雖然有日落條款可以為藝人經理人獲得持續收入,但是這依然不能讓他們的付出得到同等回報。

因為,最致命的一個問題是,雖然全程參與了藝人從歌曲創作、專輯籌備到現場演出的一整個流程,但這其中產生的所有版權,都與經理人沒有實質上的關係。

音樂版權在版權發行公司那裡,母帶版權在唱片公司那裡。至於演藝經紀公司,至少可以利用藝人的影響力拓展圈層、接洽演出,有的時候還能自己操盤演出項目和影視項目。

而經理人擁有的,只有這副現在跟自己親密無間,但不知道何時就會終止合約另投他人懷抱的「空殼」。

即使到了斯庫特-布勞恩這個級別,跟藝人相處也是如履薄冰。像愛莉安娜-格蘭德這樣因為一個小誤會就炒掉斯庫特,後來又重新續約的兒戲,在歐美娛樂圈每時每刻都在上演。

因此,聰明一些的經理人,早就開始想方設法地將藝人管理服務與其他方面的業務相結合。Live Nation娛樂是最早開放360簽約業務的現場演出公司,跟麥當娜簽下天價合約的他們,早就摸索出了一套從管理到演出再到外包唱片業務的完整生態鏈條,而這種模式,也被沿用到了與Jay-Z合夥開辦的Roation的運營中。

J.Cole、蕾哈娜,包括Jay-Z本人,都是用這種方式跟Roation簽約的。版權發行和唱片業務外包出去跟人合作分享版權,演出和管理板塊則牢牢攥在自己手裡,增強藝人粘性。

這是行業巨頭在擁有充足現金流的前提下,可以用天文數字般的預付款砸出的協議。另一方面,像斯庫特-布勞恩這種白手起家的獨立經理人,則通常會選擇充分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與某家想要進軍娛樂業的資本管理集團達成合作,由經理人們負責穿針引線購置和管理有價值的娛樂資產,資本機構負責提供併購所需的資金。用這種方式,讓自己不宥限於藝人管理的業務範疇。

但2016年的本-莫森,不屬於以上任何一類。

他沒有蕾哈娜和Jay-Z這種超一線藝人,名單里最拿得出手的名字有兩個:Lana Del Rey和Ellie Goulding。

好巧不巧,兩位頭牌藝人都處於職業生涯的相同階段。拉娜-德爾雷已經從2012年《Paradise》的全盛時期滑落至半山腰,去年發行的新專輯《Honeymoon》贏得樂評人一片喝彩,滾石雜誌甚至將它列為2015年二十佳流行專輯的第二位。但銷量方面,第一周以11.6萬的摺合專輯銷售量空降Billboard專輯榜亞軍,第二周便跌到第15位,自此再沒爬起來過。

在這個時代,以室內流行和藝術流行為主打風格的《Honeymoon》就像是一部威尼斯電影節的閉幕文藝片,足夠具有藝術價值,同時也足夠小眾。想要從全是流行電子、流行說唱和Trap說唱的Billboard榜單殺出重圍,簡直是天方夜譚。

而TaP的另一根台柱,英倫超新星艾麗-古爾丁的隕落更是令人扼腕。相信沒有哪個關注英國樂壇的歌迷會忘記2010年橫空出世的那張《Lights》,以及兩年後青出於藍勝於藍的《Hal》。艾麗將合成器流行、流行電子與獨立流行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了獨樹一幟的強烈個人風格。

首張專輯首周就空降英國專輯榜冠軍,85萬份的銷量讓人瞠目結舌,第二張專輯也在美國的Billboard專輯榜上殺入前十,各種獎項拿到手軟,跟Calvin Harris合作的《I Need Your Love》,還有跟Zedd合作的《Fall into the Sky》,至今都是Electro House的經典代表。

那三年時間裡,伴隨著電子音樂,特別是流行電子的強勢崛起,艾麗-古爾丁成為了幾乎可以定義一個時代的人物。

可到最後,幾乎兩個字,成為了她無論如何也擺脫不掉的註腳。

音樂圈裡兩種人活得最滋潤,第一種是O Wonders,只有一兩首熱門單曲,其他音樂盡數撲街,安安心心地吃代表作的版稅,每年巡演個幾十場,提前開啟養老生活。第二種是真正的超級巨星,不管發什麼單曲,只要寫上他/她的名字,都能在榜單前十佔有一席之地。

過得最痛苦的,是還在中間掙扎的音樂人們。稍有不慎就會跌落洞底,但向上攀爬的路卻看不到半點光亮。艾麗-古爾丁便是這一類人,更讓其倍感折磨的是,她是從即將逃出生天的洞口滑落到這裡的。

2010年還驚為天人,到2015年就已經過時的音樂理念,以及日薄西山的寶麗多唱片災難性的推廣策略,讓第三張專輯《Delirium》遭遇商業滑鐵盧。唯一一首被人記住的《Love Me Like You Do》,居然是靠《五十道灰》翻紅的,一開始根本就不在唱片公司的宣傳計畫中。

雖然還有一些落日餘暉,但這兩位「過去式」,絕不足以支撐TaP管理公司1500萬美元的估值。

1500萬美元的估值,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韓易有信心,TaP旗下的藝人,能夠在未來至少創造一億美元收入!

拉娜-德爾雷和艾麗-古爾丁,從2016年開始算,按照最長的管理合約時限來計算,到2021年,能創造一億美元的演藝收入嗎?

即使作為她們的經理人,本-莫森對此也深表懷疑。

韓易……到底看上什麼了?

本-莫森不認為這個能花1.9億美元買下UTA,剛才在席間還向自己透露要收購Mad Det 55%股份的華裔富豪,是個目光短淺,看不清形勢的麻瓜。

退一萬步說,就算他是真的對拉娜-德爾雷或者艾麗-古爾丁情有獨鍾,非要拿下她們不可……那為什麼不直接把一千五百萬作為簽約金打到她倆的銀行賬戶里呢?

這麼一大筆現金,足夠兩人想方設法地跟自己鬧翻解約了。

難道他真是為了杜阿-利帕?

本-莫森自己都還不知道能不能幫杜阿跟華納搭上線呢,韓易怎麼就有如此強烈的信心?

太多反常的跡象在本-莫森的腦海里橫衝直撞,讓他的太陽穴都跳動得隱隱作痛。百般思索捉不住頭緒後,本甩甩腦袋,索性把雜亂的想法清空,專心投入到眼下的談話中來。

「……我可以告訴你的是,從西漢普斯特德搬到普利什蒂納一點也不容易。應該說,這是我經歷過的最痛苦的事情。」

回過神來的本-莫森,發現韓易和趙宥真正津津有味地聽著杜阿-利帕講述自己成為音樂人之前的起源故事。

「普利什蒂納怎麼樣?」韓易舉起雙手,說道,「原諒我的無知,但那確實是一片我從未涉足過的地區……我指的是整個巴爾幹。」

「我只能用一種方式來形容——深入骨髓的無聊。」杜阿-利帕聳聳肩,看樣子對於這片從未生養過她的故土沒有半點留戀,「沒有Tesco、Sainsbury''s,更沒有Gymkhana。我在那邊的時候,他們才剛剛獨立,連個像樣的購物中心都沒有。整座城市下午七點之後,就像死了一樣。」

「聽起來似乎是一段很煎熬的時光。」趙宥真輕聲說道。

「其實也不是……嗯,對我來說,回到科索沃不是什麼巨大的文化衝擊。我會說阿爾巴尼亞語,而且在那裡學到了更多。從學習的角度上來說,普利什蒂納其實挺好的。而且它比倫敦安全得多,所以我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跟朋友們一起到市中心閑逛……這是11歲的我在英國得不到的自由。」

「但你還是回來了。」韓易往寡淡無味的海鮮蛤蜊湯里加了些鹽,一邊攪拌,一邊接話。

「對,因為我得完成GCSE和A-Level……不管怎麼說,我父母認為,英國的教育體系還是要更好一些。而且那個時候我已經15歲了,正是極度渴望自由的時候。」

「我還是很難相信,他們居然能讓你一個人回倫敦。」韓易搖搖頭,「難以置信……我的意思是,如果在亞洲,這種事情絕不可能發生。我們之中的很多人,到了大學快畢業的時候,都還要擔心父母包辦婚姻。」

說到這裡,韓易看了一眼趙宥真,被後者用咬牙切齒的犀利眼神頂了回來。

「那個時候我在倫敦有個比我年長很多,正在讀研究生的朋友,所以我父母他們會感覺安全一些……這龍蝦卷真的很棒!」

待日式蛋黃醬、蝦肉與烤制到外殼泛起深棕色的黃油麵包在嘴裡發酵出甜美的味道,杜阿-利帕才滿足地舒了口氣,繼續說道。

「但後來我發現,朋友確實只能是朋友。她忙著拿到研究生學位,根本沒有時間管我,絕大部分時間我必須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所以……伱們應該也能猜到,光靠自覺,是沒辦法在A-Level的政治、心理學、英語和媒體學四門課上拿高分的。」

「我在華國的時候,其實也是學的A-Level。」光是聽到這個名詞,韓易就倍感親切。

「噢,是嗎?」杜阿頗有些驚訝地問道,「我以為那只是在英國才有的課程。」

「確實如此,不過在我的高中,有一個叫劍橋班的國際項目。跟英國那邊有合作,IGCSE、A-Level、A2都有。」

「劍橋班,聽上去就很厲害。」

「對……不過,這班裡沒有一個人上得了劍橋。」韓易有些好笑地搖搖頭,「我已經是成績最好的那個了。沒記錯的話,當時應該是拿了六個A,但是我們那邊可沒有政治、心理學和媒體學這種有趣的課程,只有物理、經濟和商業什麼的。」

「六個A?天吶,我只能在夢裡想想。」杜阿撇撇嘴,「那為什麼最後沒去英國?」

「天氣。」韓易指了指窗外壯麗的海岸線,「倫敦看不到這種天氣,所以當時錄了LSE也沒去。」

「這倒是。」就像韓易無法反駁洛杉磯的交通一樣,杜阿-利帕也為倫敦的氣候找不到任何借口,「即便是一直在那裡生活,我也沒辦法喜歡上那種天氣。」

「但那畢竟是你遇到本的地方。」趙宥真不動聲色地把話題拉回正軌,「跟我們講講吧,像他這種級別的經理人,可不是在任何街頭巷尾都能撞見的。」

「實際上是通過她的律師。」本-莫森適時插進話頭,笑著看了一眼杜阿-利帕,說道。

「律師?」

「是的,我之前在SoundCloud和YouTube上發翻唱視頻,慢慢積累了一些粉絲,他們鼓勵我考慮當一名職業歌手。我那時候哪裡知道這條路有多難呢?只是覺得,哇噢,歌手,聽起來是個很閃耀的職業。」

杜阿-利帕想到那個莽撞躁動的自己,不由地捂住嘴,連笑聲都可以聽出醇厚次女高音的特質。

「那會兒我簽約了一個模特經紀公司,靠拍廣告賺了些錢,Topshop、《The Factor》的宣傳片……拿到錢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我自己請了個律師,尋求生涯規划上的建議。」

「而她給我的第一個建議,就是,千萬不要簽當時有個小發行公司給我遞來的發行協議。因為她本身就是很多唱作人的代理律師,而且還會經常扮演經理人的角色,所以她很清楚我拿到的那份合同有多不公平。」

「後來呢?」

「後來她就把我推薦給了本。」杜阿指了指坐在對面的經理人,「克里斯汀沒有收我代理費,而且他們倆當時每個月還按時給我發放薪資,就為了讓我能有足夠的生活費,可以全職錄製音樂。」

「你的律師是誰?」

「克里斯汀-勒佩拉,在我看來是全倫敦最厲害的音樂律師。」

「那看來我們得跟她見一面。」韓易點點頭,若有所思,「去倫敦的時候。」

從杜阿的表述中不難聽出,這位克里斯汀-勒佩拉,才是她職業生涯的真正伯樂。是勒佩拉先發掘了杜阿-利帕,認可她的天賦,才會把本-莫森推薦給她當經理人。

絕大多數時候,經理人都是藝人團隊中的創始成員。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某些藝人是先簽約了演藝經紀,再找個人經理。也有像杜阿-利帕這樣,先找到代理律師,再根據專業的法律意見進行職業規劃的情況發生。

「聽起來,她像是團隊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玩家。」

根據杜阿-利帕的說法,克里斯汀-勒佩拉顯然是一位專業知識、眼光與人脈齊備的英倫法學專家,而且手下還有不少優質的唱作人資源,如果能與她結識達成合作,對於HMG未來在英國的業務開展大有裨益。

更重要的是,韓易總覺得自己在哪裡聽到過這個名字。雖然記憶有些模糊,但他能肯定的是,這位律師至少對於杜阿-利帕未來的職業生涯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助推作用。

「克里斯汀確實是的。」本-莫森肯定地頷首說道,「沒有她的話,杜阿的音樂版權,現在不知道會落在誰的手上。」

「沒錯。」

韓易喝了口清水,努力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雲淡風輕。

「那麼,現在她的音樂版權,簽給了誰呢?」

「TaP。」

也許是韓易偽裝得足夠好,也許是本-莫森完全想不到對方會在這種地方進行試探,後者幾乎是不假思索地立刻回答道。

「我們跟杜阿簽的不光是藝人管理合約,版權發行的業務也包括在內。」

Bingo。

這就是為什麼我要花一千五百萬美元買你公司的理由,莫森先生。

韓易一臉認真地傾聽著本-莫森的話,把差點溢出的笑意,伴隨著蛤蜊濃湯一同埋進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