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巡邏(2)

第一百零八卷 惡之足

我記得店名還和什麼童話有關,是安徒生童話還是格林童話來著?

真是搞不懂,為什麼上面會下達這樣莫名其妙的任務,一間有著綠色招牌、近期歇業或倒閉的花店?條件倒是很多,問題是我巡邏的轄區內本就沒幾家花店啊。無所謂了,反正在巡邏的路線上也會經過那家已經關門的花店,順道過去檢查一下吧。

午後的大街上行人不多,這個時間大多數人都已經吃過午飯了吧,或是已經重新投入到工作中,或是正在抓住午休時間的尾巴小憩。今天中午我一如既往的吃了碗熱乎乎的炸醬麵,足足吃了半頭蒜!哈哈,我對大蒜是真愛,一天不吃都難受。

這種還有些陰冷的天氣還是吃這種熱熱乎乎、黏黏糊糊的食物比較好,一大口裹著炸醬的麵條下肚,呵,立馬外套就可以脫下來了!

手輕輕放在腰帶的位置,指尖不時的擦過掛在腰帶上的一件件裝備。這條戰術腰帶那是相當酷炫,質量更是沒的說。單單拎出來其中那個最沒有存在感的保溫杯,都足可以在關鍵時刻當成武器來使用,雖說稍微比市面上的保溫杯重上一些、容量也小上一點,但絕對結實!這要是腦袋上挨了一下,多麼兇殘的犯罪分子也得老老實實的躺下去。

說來好笑的是,我問我大侄子過生日想要什麼生日禮物,我以為會是什麼不便宜的電子產品,類似平板電腦一類的,沒想到我這個十歲大的大侄子最想要的是我的水壺!我只能哭笑不得把淘汰的就水壺送給他。

在腦海中想著事情的同時,我的視線在平靜的街道上來回巡視著。巡邏的工作日復一日,通常不會碰到過於緊急的情況,畢竟是在白天巡邏,路上碰到個小糾紛就地解決一下,通常就是巡邏的全部內容。

不過今天看起來連這種小糾紛都沒有,午後的街道安靜祥和,行人都沒有幾個。如果忽略在車道上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發出的噪音,這街面怕是可以用鴉雀無聲來形容。

行,巡邏了一半路程了。我看了眼手機,此時時間剛好下午1點整,大概在下午3點左右,我應該就能回到派出所,在下班前就是處理事務性的工作了。希望昨天那對鬧到派出所的夫妻今天能和諧相處,別在家中大打出手了。

大晚上的吵架不光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對於住在四周的鄰居們同樣是種打擾。超過45分貝,人家就是可以報警的。而且45分貝非常容易超過。

就在我有些擔心昨天調解過後、那對年輕夫妻能否解開誤會之際,我眼角的餘光突然捕捉到對街那個形跡可疑、正悄悄向一名身穿長裙的女人靠近的身影。那個身影是一名個頭不高、骨瘦如柴的男人,這人三十齣頭的模樣,人曬得特別黑,黑得都反光。這人身上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白色T恤,下身則是一件沒過膝蓋的黑色運動短褲。

完全是出於經驗和直覺,我判斷這人是一名小偷。雖然此人的手還沒伸向走在他前面那位毫無察覺的女人的單肩腋下包,但從這人那伺機而動的身體語言,我還是能預判到一場偷竊迫在眉睫。

我立刻向四周張望,尋找去到街對面的路線,好在斑馬線就在前方不遠處,我趕忙沖了過去。

我並沒有選擇大聲沖著街對面喊叫,雖然這可以提醒那名毫無防備的女性行人,但同樣,也一定會驚動那個企圖偷竊的小偷,如果這人只是放棄偷竊倒還好,就怕這人隨身攜帶管制刀具,有可能對無辜行人或他自己造成傷害。

指示燈顯示的還是行人禁止通行的紅色表示,但車道上的車輛並不多,我快步衝過斑馬線來到街道的這一側。

此刻那男人幾乎已經快要貼近到那名女性行人的背後。我當然清楚只要給這人幾秒鐘——甚至更少,他就可以從那女人的包中把貴重物品神不知鬼不覺的偷走。

這些小偷的手指靈活程度遠超正常人的想像,我總是在想,這些人即然能把一項不光彩的技藝鍛煉到出神入化的程度,為什麼就不能把這份堅持和刻苦用在正道上呢?老同事的一句解釋點醒了我:既然都能從別人手裡直接拿錢,為啥還要去別人手下打工賺錢?不勞而獲是會上癮的。

我快步向那男人接近。考慮到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原則,我決定等這人得手後再伺機抓捕。通常而言,得手後的小偷會轉身遠離失竊者,而這個時刻正是我實施抓捕的最佳時機,既可以人贓並獲,又不會引發任何二次傷害。

當那名竊賊轉身面對我的時候,看到我身上這身他肯定無比熟悉的制服,肯定會出現一個失神的空當兒,而這就是我出手制服他的最佳時機!

很好,我和那個疑似是竊賊的男人之間的距離只剩下區區十幾米,我清晰的捕捉到那隻向女性行人跨在肩膀上的包伸出的黑手——是真正意義上的黑乎乎的手,不大,但是手指細長。

一切的一切,都將在短短几秒鐘內見分曉。我已經將全身肌肉都調動起來,平日里做的系統鍛煉在此刻將受到驗收。我一向對自己的體力很有信心,雖然在擒拿和格鬥技巧上,我並不特別擅長,但在長跑這方面,在我任職的派出所內我說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一會兒直接反關節擒住這人的手腕,然後往他小腿肚子上踹一腳,這人就會瞬間失去平衡,喪失抵抗能力。其實有另一種更加簡單粗暴的方式,不過殺傷力過大,輕易我不打算嘗試。否則鬧出人命都不意外。

要是有個同事和我一起打配合的話,就可以我去抓住這人的兩條手臂往後扯,我的同事抱住這人的兩條小腿往後拽,除非是個三百斤的胖子,否則必然會瞬間失去重心,落得臉著地的悲慘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