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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象的貪心 譚冰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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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安籌謀這樁婚事有一段時間了。

他對譚冰宜, 並不是完全的敬而遠之,私底下,他仍然知道她的動向。探究譚冰宜是他的, 習慣, 對, 已經變成習慣這麼難以摒棄的東西, 李裕安自己也倍感意外,他竟然如此適合在暗處偷偷地盯著她。有一天他變成自己都厭惡的存在, 他一開始並不是這種沒臉沒皮的人。

或許是譚冰宜挑逗了他。

亦或者, 激怒了他。

反覆的,來來回回, 在一根繩上被拉扯,李裕安像是行走在繩索上的小丑, 臉上塗滿了厚重的油彩, 有天,他突然想縱身一躍, 想知道這樣血濺當場的方式, 會不會讓貴賓席上的某人笑出聲來。他的眼睫糊滿了粘膩的脂粉, 從餘光看向她, 她高坐在看台, 冷艷而受人敬仰。

要這麼做嗎?

會很慘的。

真的會死得很慘。

李裕安到底在想什麼?

他如果還有一點點自尊心, 就應該離她遠遠的,當好他的「第四人稱」。他就應該懷揣著這份詭譎的暗戀心事,緊緊閉著嘴, 臨到死都不說出口一個字。這個秘密會跟著他進入棺槨,而他也清楚自己活不了多久,他這麼孱弱, 身體經常出問題,心智也不堅定,很容易就死了,他這種人的死也不會驚動什麼。有的人會死得很偉大,而李裕安正好是死了也無所謂的人。

他再一次望向譚冰宜。

宴會廳中,她是主角,眾賓偏愛,一呼百應,他在無人知曉的暗處默默注視著她,這一眼,他看到的是她婉轉的側顏,下一眼他會看到她唇上的鮮艷色彩,再下一眼,看向她那抹紅的裙擺和纖細白皙的手腕,還有下一眼,很多個下一眼,他如果只是為了看她,縱容也無妨。

她和周之傾分手了。

她進入了下一個空檔期。

這是第三回 合。

一條條信息,像是鮮紅的警戒,在李裕安的腦海里盤旋,獵鷹般尋找機會,狠狠地抓撓一下他脆弱而躍躍欲試的心。辦公室里母親大膽的假設,讓他的地獄靈光乍一下閃現,那分明不是好的行徑,李裕安站在門外,手指落在門上,久久無法敲下。有一瞬間,他確實在期待。

天方夜譚的事,

該怎麼把她變成現實?

他已經許多年對她視而不見了,對自己的慾望,那些想要和譚冰宜發生什麼的瞬間,更多次的壓抑下去,就像強行把想要呼吸的頭顱摁下水面,這是對他天性的一種弒殺,李裕安每天都在做著殺死自己的鬼事,他這樣告訴自己,因為他愛自己,所以保護自己,但這是愛嗎?

他如果真的愛自己,

為什麼,

不縱容自己去毀了自己?

李裕安根本就沒有好好地愛自己,這麼多年來他既沒有愛別人,也沒有愛自己,他愛的到底是誰?他睜著眼睛,仔仔細細地想著,當母親在車上教唆他高嫁的時候,他愈發認真地想,他愛的人究竟是哪個?每個他幫助蕭呈、幫助周之傾的瞬間,他都在想,他的所愛在何處?

撲通、撲通。

心臟沒有緣由地跳動。

事實就是,這麼多年,他看譚冰宜的每一眼,他都很有感覺。在那塊樹蔭遮擋的公告牌下,她那張令人膽戰心驚的臉,她淺色的瞳膜,輕蔑而驕縱地瞥一眼,他的大腦就直接宕機了;當她頭一次將目光傾注在他的臉皮上,他感到每個毛孔里都空蕩蕩的,很饑渴,飢腸轆轆,有什麼東西就要鑽破他的皮囊冒出來;事實就是他既討厭她,但令他看不到她,又會難受,

所以才會嘔吐。

他壓根不是因為討厭她,而是太喜歡她了,是他的愛令他感到作嘔,他竟然在撞破了她那麼多秘密之後,還對她動了心,他為自己的恬不知恥而作嘔,明明知道她百般作弄他,一點兒不把他放在眼裡,他還專心致志地鑽研她,他有沒有把自己放到她手邊,廉價地任她擺弄?到底有沒有?他到底承不承認,他就是個掃貨,期待和她的每一次見面,期待著她的凌辱?

李裕安,你簡直太噁心了。

噁心的人自始至終都是你。

你對她懷揣著偏見,內心瘋狂地詆毀,你為了維持自己的自尊心,僅有的體面,你裝作對她深惡痛絕,演到自己都信了三分,但我也理解你,我知道你是不得不裝,如果你不裝,她壓根不會正眼看你。譚冰宜對他僅有的一點耐心,建立在他厭惡她的基礎上,討厭她的人實在是太少了,他成為不了她最喜歡的人、或最喜歡她的人,但沒關係,他能成為最恨她的人。

至此,在那場喧鬧的晚宴,他仍然沒有過分的慾念,是什麼讓李裕安真正走上失控的道路?什麼讓俄耳甫斯在空蕩蕩的地獄裡回頭?繼父的死撬開了權利一角,李裕安頭一次坐上那張神秘的餐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他頭一次感覺到手中的刀叉是如此有分量,命運的齒輪被撥亂,機關卡殼,野獸嗅到了機會的血腥,而在那個最動蕩的夜晚,他花了十分鐘去哀悼一個熟悉的人的離去,然後,意識到自己不夠痛心,但非常高興,他忘恩負義地高興,阻攔母親的道路上最重要的關卡被剷除,繼父若消失了,他知道母親一定會拼盡全力使他高嫁。

他死得正是時候。

需要這樣浩大的變動去推動母親下定決心,而他,只需要「坐享其成」,這一刻李裕安的自私再一次彰顯,他裝作不情願、半推半就的模樣,在譚家人面前露臉,裝作這一切都是被母親逼迫的,他也是屢屢同別人如此解釋,無論是蕭呈還是周之傾,他都只一句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表示這不是他想要的,是別人硬給的,終於李裕安也達成了虛偽的最後一環,那就是欲拒還迎,因為如果你捏住李裕安的心臟,仔仔細細地看清楚,其中沸騰的慾望——

他怎麼可能會討厭?

沒有人能拒絕譚冰宜,沒人能拒絕她的出現,正如沒人能接受她的離開。李裕安不能拒絕譚冰宜,就像豺狼對鮮肉有著最純粹的渴望,蜂蜜最愛萃那一口蜜漿,蒼蠅見到腐果就要圍著打轉,他騙過了所有人,唯獨騙不過自己,他美得很,成為譚冰宜名義上的丈夫,太妙了。

從未有過這麼好的事。

可以說,李裕安是打了「一場勝仗」,他那總是很容易失敗、被她看穿的惡作劇,終於成功了一次,他終於有了瞞住譚冰宜的秘密,而這個秘密,是永遠也不能告訴她的。她永遠也不會知道,他藏在厭惡下的那一小顆真心,泊泊地泵著血液,顫動著,像是海面之下的小生命。

如此蒙昧、如此脆弱。

輕易就會被碾碎了。

李裕安不是好人,雖然看起來像,因為他有一雙善良的眼睛。他的命很好,旁人總說,他的母親嫁得越來越高,他的階層也迎來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這時候李裕安就表現出了痛苦,表現出予獨愛蓮而不染的清醒,說我寧願她不那樣做,寧願自己還過著以前那樣平庸的窮日子,但真要李裕安回去,他也是不願意的,那樣就離譚冰宜越來越遠了,連遇到她這個階層的人的機會也沒有。李裕安很少有「一定要得到的東西」,人們說的所求之物,他聽不見,看不著,大抵是因為他生命中靠自己得到的東西太少,大多數都是別人硬給的,拿走也容易。

沒有什麼情不情願。

母親總說,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

我要的是什麼?

李裕安如此反問自己,第一遍的時候,他自欺欺人地說,我想要的不過是苟延殘喘地活著,第二遍的時候他開始動搖,說別問了,那是一件就算想也得不到的東西,天方夜譚,第三遍你再問他,他就會非常不耐煩地告訴你,我想讓你死,好嗎?別問啦!我他爹叫你別問啦!

但你第無數次、夜深人靜時問他。

李裕安,你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李裕安會睜著那雙漆黑而密不透風的眼睛,靜靜地盯著你,一言不發,然而,就在你以為他永遠不可能說清楚他想要的是什麼,就在這個時候,脫口而出的名字,著魔般的三個字——

譚,冰,宜。

獨屬於惡魔的名字,念到最後一個字,嘴角飛快扯開,就像是流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意,又像是兩側的嘴角突然被人用刀子劃開,飛快地冒出鮮血,就著流血的微笑說出她的名字。

一切都在告訴李裕安,不要去,一切都在告訴李裕安,趕快去,要儘快地得到她,或者被她得到。一切都比不過她在繼父的墳墓前,露出的那個哀戚的笑容,她的裙角黑得像成群飛過的烏鴉,帶動一片難纏的慾望,李裕安的心臟得不成樣子,他盯著她,有意把呼吸放得慢。

像引誘她步入他的牢籠。

令人愉悅的,她此刻對他內心骯髒的慾望一無所知,她仍然站在人群里,她用過去看待他的眼神,看待著現在的他,想必她肯定以為他還在厭惡她的那一階段,不知道李裕安什麼時候已經成了一個又當又立的表子,瘋狂地想要得到她,他想要,她的手上戴上屬於他的婚戒。

人人幻想得到她的愛,

李裕安卻想要得到她的卑劣,

他想讓她有機會能折磨到他,如果她夠不著,他就往她邊上湊一湊,讓她順手摺騰一下他,然後再害羞地、飛快地駛離案發現場。他像一隻躲在洞窟里的小狐狸,既好奇,又無比小心謹慎,可現在這隻狐狸太大了,油光水滑,狹小潮濕的洞穴已經容不下他,他的胃口也與日俱增,渴望更龐大、更具有殺傷性的對待,他走到月光下,嗅著獵人的氣息,主動追上去。

他聞到了硝煙,

聞到槍管子的鐵鏽。

他聞到了譚冰宜的味道。

人都有野心,都有所求之物。

時隔許多年,譚冰宜是否還對他殘存了一點點興趣?他成為了她認為最厭惡她的人,這一點是否還具備特殊性?他耐心地等待著她上鉤,這次獵人與獵物的身份終於對調,儘管李裕安看起來仍然那麼不情願,他仍然是個又當又立的表子,並且比以前更會偽裝,但譚冰宜也有不得不和他結婚的理由。李裕安看起來是被犧牲了,淪為母親向上攀爬的產物,但他實際上也是願意的,他的所求之物很簡單,並不複雜,他也有一點點的貪心,那就是再度靠近她。

和譚冰宜發生些什麼吧。

再發生些什麼,好的,壞的,他會照單全收,李裕安度過自己平靜而無趣的二十七歲生日,他吹滅了蠟燭,蒼白而憔悴的臉陷入黑暗之中,像個久病難醫的患者,昨天是母親的忌日,明天是訂婚的日子,李裕安還活在今天,活在生與死的邊緣,他擔憂的卻是另一件事——

因為,不知從何時開始,他夢不到譚冰宜了。

這令他恐慌至極。

為什麼?為什麼他無論怎麼睡,怎麼做夢,都再也夢不到她了?譚冰宜從他的世界消失了,她不再在夢中和李裕安苟且,或者肆意地虐待她,而李裕安非但沒有解脫,反而更加痛苦。他為了夢到她,自虐般地回憶起從前的種種,甚至強迫自己去讀那本泛黃的日記,可他就是夢不到她了!譚冰宜,她忘了他嗎?他們中間存在的東西,儘管是厭惡,是鬥爭,是糾纏,難道她已經揭過去了嗎?李裕安在黑夜中睜開眼,身體輕輕地顫抖著,不可以,她不可以。

所以他在命運的終點回頭了。

一步之遙啊,李裕安,

你再也沒法兒擺脫了。

「俄耳甫斯回過頭去,他並非挂念他的妻子,而是意識到,自己在地獄裡獲得了太多的快樂,儘管這快樂是痛苦的,令他飽受折磨,可他懷念著被惡魔款待的滋味兒。他走在漫長的冥府之路上,往前走也是痛的,往後走也是痛的,他的雙腳被磨破了,站在原地,想了很久,又決定回到地獄裡去。這次他有充足的時間去思考,可還是輕易下定了決心。人間的生活是很美好,陽光燦爛,但他走進了那個並不溫和的良夜裡,淋著漆黑的血,要的僅僅是不無趣。」

譚冰宜,沒有你的日子,無聊透頂。

我承認我再也無法獨自過下去。

給我一點滋味兒吧。

咬住我,撕開我,活剝了我吞下我,只要是你給的,我都照單全收,我會在餐盤上露出最最幸福的、滿足的笑容,前提是我要把自己擺放得足夠誘人,有讓你產生濃烈的食慾的本事。

貪心不足蛇吞象,但你知道嗎?象也有貪心,為了讓蛇把自己一口吞下,象要瘋狂地減重,再拔去自己鋒利的象牙,洗去滿身的泥漿,要逃跑,要被纏住,最後被那張血盆大口吞下。

譚冰宜,我的貪心,就是被你吃掉。

……

婚禮上,李裕安看著譚冰宜伸出手,而那枚價值上億的戒指,穩穩地落在左手的無名指上,那是離心臟最近的手指,也是最符合她的尺寸,緩慢而有力地推進——嚴絲合縫,正如他的計畫,如此縝密地行進著,絲毫沒有任何事物插足的餘地。李裕安一直看著,內心在狂泣。

當著周之傾和蕭呈的面,

當著,所有人的面。

太爭氣了,李裕安,真不愧是你,你真該瞧瞧他們此時此刻的臉色,好好地記清楚,因為你窩囊地覬覦了譚冰宜這麼久、這麼久,人人都嘲笑你不可能,你自己都知道自己不配,你是偷來的,你這個該死的、溝槽的小三,如今也終於輪到你揚眉吐氣啦!直到婚禮結束,在洗手台前沖洗著自己沸騰的臉,他狂顫的心還是久久無法平復,深知從今夜開始,一切都會不一樣!李裕安的人生終於被他自己毀掉了,他卻亢奮得不知所措,翻開日記本,無從下筆。

他抿住嘴唇,裝模做樣地寫下:

【和譚冰宜結婚,我並沒有非常高興,】

後面還有一句。

【相信我,如果你為一場考試準備了十年之久,現在終於拿到了滿意的分數,你也不會覺得非常高興,你只會覺得,理應如此,本該如此,和譚冰宜結婚,這一切,都是我應得的!】

李裕安美美地關上了日記本,舒出一口濁氣,明天他還需要偽裝出一點兒也不愛譚冰宜的樣子,當然,至少此時此刻,惡魔看不到他那可憐可愛的真心,他短暫地卸下怨偶的假面,任由那一點點灼熱的愛意在無人知曉的夜裡,冒出水面,咕嚕,咕嚕嚕,然後被他親手摁滅。

日記重新被鎖進保險柜里。

關於這本日記的後續,儘管足夠驚險,險些被日記的當事人發現,但李裕安會確保它跟著自己到墳墓里。而他這些暗無天日、不可見人的心思,無所謂,他如何噁心,又有誰會知曉?

直到某一天,一個不速之客打開了保險柜,就著微弱的手電筒燈光,打開了這本無人知曉的日記。她的眼神一開始百無聊賴,但隨著翻閱的速度,愈發明亮,最後,不可置信地笑起來。

啊,被我發現了。

……李裕安吶。

作者有話說: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