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恰好我記性很好,所以應該記得全部

第六章 Flower·赴約

西餐廳里的音樂舒緩,像情人間優雅而試探的呢喃,封信先到,他選擇了靠窗的一個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明信片的那一次般,我對著鏡子練習了千百次,最後卻仍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電話,電話里他的聲音溫柔而清冷。

「我是封信,把地址和時間發到你手機上好嗎?」

我訥訥的答好。

明明是帶著孤注一擲的勇氣,卻怎麼能在這裡止步。

服務員看我站在路中間不動,走過來輕聲詢問,我指指封信,示意已經約人,而他恰好在此時轉過臉來,我們的目光不經意間就撞上。

雖然我的附近還有很多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他是在看我。

一秒。

兩秒。

三秒。

……

他就那麼看著我,不出聲,也不招呼。

漸漸的,他坐在那裡沉靜等待的樣子,和八年前的少年微笑的臉重合起來,他低下頭對我輕聲說:「加油」。

服務員再次催促的聲音終於把我拉回現實。

我橫下心,眼皮一垂,邁步朝他的方向走過去。

終於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好。」我鼓起勇氣微笑。

「坐。」他優雅的站起身來,手指對面的座位,我看到他的嘴角輕輕彎了彎,那雙墨如夜色的眼眸里,看不出意外表情。

他沒有問我是誰,也沒有問我是不是他在等的人。

這才是我記憶里的封信,不發一言,就已經成竹在胸。

我再次疑心那夜在酒吧相遇是不是一個夢。

我們都坐下。

我微低著頭,想著應該怎麼開口。

封信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西裝外套,露出了裡面的黑色襯衣,但下身卻是搭的牛仔褲,略緊的設計顯得他愈發的風神俊朗,雙腿修長。我注意到這幾次見面,他仍然只穿黑白灰色系的衣服,但並不顯得冷硬,只讓人感覺這個男人的精美而從容。

我呼吸困難。

「不知道你喜歡什麼,但這裡午餐時間上菜很慢,所以還是先點了。」他倒是很自然,不急不徐地說,聲音那麼近,似乎氣息都能感知。

「嗯。」我僵硬點頭。

「先喝點熱茶?」他很有耐心的把桌上用蠟燭加熱的玻璃壺輕輕提起來,取過兩個晶瑩的小杯子,金黃色的茶汁從壺嘴汩汩流出,空氣里騰起細微的白色熱氣。

他把一隻杯子輕輕放在我的面前。

我盯著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長,動作卻沉穩有力。

我覺得自己這二十四年都白活了,明明在外面已經鍛煉得不說明眸善睞也算大方得體,但怎麼一面對這個人,就只有白痴般的反應。

在這樣自責而羞愧的心情里,我默默的端起面前的小杯茶喝了下去。

「喂!」一隻手及時伸到我嘴邊迅速奪下了杯子,但沾到嘴唇的熱茶仍然燙得我一個哆嗦。

我茫然的抬起頭來,就看到封信近在咫尺的臉。

我一時間連疼痛都忘記了,只覺得整個人都麻了。

他把杯子放遠一點,但是並沒有立刻收回前傾的身體。

他就那麼隔著一尺的距離對著我的臉。

「程安之,你看著我。」他鮮有情緒波動的聲音里有著我所陌生的不悅感。

「我到底有什麼可怕,讓你看到我的時候,表情永遠那麼視死如歸?」

我就真的看著他了。

其實是因為震撼得失去動彈的力氣了。

他記得我?

他記得我!

他記得我!

他記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大概過了十秒,他緩緩收回身體,回覆正常坐姿,目光也終於離開了我的臉,氣氛隨著他的表情變化而瞬間柔和下來。

我鬆了口氣,剛感覺自己恢複了說話能力,服務員已經開始掀簾上菜了。

居然是紅燒肉,水煮魚,豬肚墨魚湯。

我以為我們應該在西餐廳里吃牛排。

但是,卻是我真正喜歡的幾道家常菜。

「先吃吧。」封信恢複淡定的先拿起勺子盛湯。

我機械的拿起筷子,滿心的疑問卻一個接一個的往外冒。

「你……記得我?」試探著問。

「嗯。」平靜的答。

「呃……那你記得我是誰……」這句真不知道怎麼問才好。

他停住勺子,又深深看了我一眼。

還是平靜的聲音。

「學校,婚禮,酒吧……恰好我記性很好,所以應該記得全部。」

我瞬間石化。

帶著更多的疑問埋頭喝湯。

偷眼看封信,只覺得他吃中餐的樣子也優雅得不像話,每一個動作,都有著似乎是與生俱來的風華。

這樣美好的男人,怎麼會有女人得到過又放棄呢?

腦袋裡不自覺冒出這樣的疑惑,我趕快自責的甩一下頭,把它丟回角落。

封信察覺到我的小動作,朝我看過來。

我趕快低頭吃菜。

頭一次覺得香噴噴的肉含在嘴裡,怎麼嚼都覺得不對。

「你前天去我家的時候,動過我桌上的東西?」他慢慢地說。

「啊?」我正含著一口肉,驚嚇間直接把那塊肉完整吞了下去。

「我記性很好,我爺爺又從來不會碰我的東西。問一下爺爺有誰來過,就明白了。」他又強調了一次記性問題,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他是故意的。

「你寫了我名字。」肉終於落進肚裡,我心一橫,不知死活的小聲反擊。

他沒有立刻回答,低頭挾了筷青菜,似乎笑了笑。

「我只是奇怪,怎麼最近在哪都能遇上你。」

他深深的看我一眼,那眼神里,涌動著某種我看不懂的東西。

他語速很慢地說:

「程安之,你讓我知道,原來時間可以讓一個單純的女孩變得這麼有城府有心機。」

我不可置信的看著他。

前一秒還是天堂,後一秒竟是地獄。

他懷疑我。

他看輕我。

他覺得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我刻意。

但是,我為什麼要委屈,如果我知道他會出現在哪裡,我一定會真的刻意,次次刻意。

我就是變得城府,我就是充滿心機,我用了八年的時間努力變得堅強,就是為了再相遇的時候有勇氣不顧一切沖向前。

可是,為什麼我還是覺得好委屈。

我才知道,愛一個人,竟會這樣,卑微到受不起他一絲質疑。

原來在你年少的時候愛上了一個人,無論你後來變得多麼光鮮多麼強大,然而一旦重新面對他,你就又回到了那樣卑微敏感又歡喜稚嫩的少女心情。

好像時光從未流過指尖。

我端正的坐著,低著頭,手指僵硬的抓著餐具。

音樂和人聲都已經離我很遠,我彷彿覺得窗外正是蟬聲轟鳴,烏雲漫天,同桌在翻動書頁,下一秒彷彿就會聽到老師提問的語聲。

只要他在我面前,我就能輕易回到八年前。

眼淚不受控制的湧出來,我騰出手來手忙腳亂的胡亂抹著,卻越抹越多,我對自己的狼狽心生絕望。

我應該更美麗,我應該更優雅,我應該向他展現最好的我,而不是仍然像那個手足無措低到塵埃里他都不屑看一眼的女孩。

我竟連爭辯一句也做不到。

哭泣這件事,一旦開始,就會陷入失控。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收場,我甚至想如果現在昏過去大概更好。

封信在我開始哭後放下了筷子一直沉默,期間有遞過紙巾。

我拼了命的想忍住自己的傷心。

忍得胸口悶痛。

但是聽到他一句輕聲的「對不起」後,眼淚卻再次決堤。

不知哭了多久,他忽然站了起來,沒有打招呼就走了出去。

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只腫著眼睛,獃獃的看著他離去。

他的背影讓我想起八年前。

那時我站在樓梯間,回頭看他,他已經轉過身,走回學生會辦公室。

我們之間,隔著好多好多眼淚。

那時候我不知道我們此生能不能再次遇見。

他也不知道那時我哭得多麼肝腸寸斷。

而這一次,我竟又要這樣眼睜睜的看他離去。

心一下子揪得很緊。

我急急站起來,卻重心不穩,身體搖晃了一下,帶倒了桌上的茶,瞬間灑滿了我新買的裙子。

我能夠想像,我現在的形象,該有多凄涼。

就像精心準備許久的精美演出,主角在上台亮相的一瞬摔了個嘴啃泥大馬趴。

在掀簾間,和進來的人撞個滿懷。

我一把抓住封信的袖子,用盡全力,就像和那一點溫暖觸感的布料有仇。

這一次,我不放他走。

我城府也好,心機也好,撒潑也好,耍賴也好。

我不能放他走。

決絕間視線卻掃到他手裡抓著的東西,是餐廳里備的白色熱毛巾。

「我想你這樣肯定不想別人看到,所以沒叫服務員,自己去取了毛巾過來。」他輕聲解釋。

原來不是生氣離開。

我的心一下子落回原處。

「我以為……你走了。」我鼻子堵著,聲如蚊蚋,另一種異樣的情緒從心底漫延上來,偷偷燒熱了我的臉。

他沉默了幾秒,我不敢抬頭看他是什麼表情。

「我的包還在這裡。」他說。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他的聲音似乎比之前更溫和了一點,清冷的聲線里,多了一點隱約的柔軟。

他把毛巾遞給我。

我猶豫要不要接,我還抓著他的袖子。

像那天晚上在酒吧外面遇見一樣,我如此貪戀,竟不想鬆開。

我們僵持在門口。

很短的時間後,我感覺他嘆了一口氣。

沒有絲毫預兆,他輕輕轉了一下自己的手腕,反手把我抓住他袖子的那隻手罩在了手心裡,修長的手指穿過了我的手指,自然的相扣在一起。

「以後改一改這個動作,別再抓我的袖子。安之,你不是小孩子了。」

我帶著滿臉的鼻涕眼淚震驚抬頭,在再次魂飛魄散間,體會到什麼叫醉生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