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坑!

第一卷

潘歌把姿態放得那麼低,這就沒法拒絕了。

反正韓烈怎麼都要出去吃飯的,索性去蹭頓好的,順便看看她想幹什麼。

「好,去哪裡?」

潘歌繼續低姿態,徵求韓烈的意見:「11月了,蟹膏剛剛成型,找個地方去吃大閘蟹怎麼樣?」

喲,真·大小姐啊……

一句話,潘歌就讓韓烈肅然起敬。

前世,大概是在28歲左右,韓烈才在別人吹牛逼的時候偶然知道吃大閘蟹的講究。

真正會吃的人,10月份只吃母蟹,11月份只吃公蟹。

10月的母蟹,蟹黃滿而肥美。

等到11月份冷空氣一來,公蟹的蟹膏成型,最是鮮甜美味,而此時母蟹的蟹黃反而板結成塊兒,口感一般。

韓烈以前不懂,給上司送禮時網購的大閘蟹都是雌雄成對兒的,簡直像個棒槌。

普通人總是如此,受見識所限,經常露怯,不獨獨是在「吃」的方面。

這倒不是什麼大事,不影響正常交朋友。

但是吧,在跨越圈層交朋友的時候,人家往往通過一個細節就知道你是什麼成色了,你要是沒有點特殊的本事,其實是很難跟人家走心的。

——真要是有「特殊」的本事,備不住能走走腎。

所以老話才總是說「圈層不同別硬融」么,確實有道理。

現在,潘歌約韓烈,就有點「硬融」的意思。

烈哥想不出自己和她能有什麼共同語言。

算了算了,有機會直接舔吧……

於是狗男人開始裝傻:「挺好的,但是我對魔都不熟,你定地方吧。」

「福州路的王寶和怎麼樣?解放前的老字號,初來魔都,特別值得體驗。」

王寶和啊,還真挺懷念的。

那地方齁貴,韓烈只去過兩次,但對螃蟹和黃酒記憶深刻。

「好,感謝推薦,我很期待。」

放下手機,韓烈簡單收拾了一下自己。

其實也沒什麼好收拾的,就是換了身乾淨的運動服。

韓烈滿兜里只剩下幾千塊錢,連一雙像樣的鞋都買不起。

不過大學生嘛,穿一雙喬丹就挺好了,不寒酸。

打車直奔福州路,一提王寶和,司機都知道。

韓烈到地方的時候,潘歌已經等在裡面了。

今天的大小姐穿著一條小黑裙,下身是灰絲配白靴,太會了。

臉上略施粉黛,橘色口紅加橘系眼影,漂亮得炫目。

當她站起身,笑著沖韓烈招手的時候,烈哥實在沒控制住,悄悄吞了口口水。

小黃瓜啊,這娘們色|誘我!

「快來坐!我點單啦?」

很明顯的,今兒的潘歌比平日里更熱情些,巧笑倩兮,鯊人不見血。

韓烈強撐著表情,儘可能少開口:「行,你看著辦。」

3級演技不夠用了。

再加上3級的表情管理估計都懸。

潘歌招手叫來服務員,專心致志而又熟門熟路的點單。

「閘蟹來四隻,要半斤以上的公蟹。」

「蟹膏溜銀皮一份。韓烈你必須嘗嘗這個,超好吃!」

「蝦蟹兩面黃、蟹粉澳帶、流黃蟹斗、八寶飯……對了韓烈你要不要來點他們家的黃酒?」

韓烈點點頭:「可以。」

清蒸大閘蟹配黃酒,一個字:絕!

等菜的時候,潘歌笑眯眯的和韓烈閑聊:「噯,你會不會覺得這裡裝修太差啊?」

王寶和是百年老店,現在的裝修依然是國營時期的風格,確實有點差。

不過嘛,包子有肉不在褶上,口味才是重點。

想著口味,話到嘴邊卻變成了舔狗:「有你在場,蓬蓽生輝,怎麼會差?」

潘歌掩嘴嬌笑:「喲,這麼會聊天的嗎?」

舔都舔了,繼續!

「你請我吃得這麼好,可見人美心善,誇你兩句不應該嗎?」

「噗!聽你這麼一說,我怎麼感覺『人美心善』又叫『人傻錢多』呢?」

「那你絕對是誤會了。」

韓烈聳聳肩:「我的職業道德有口皆碑,一向特別尊重金主。」

如果說之前的笑容有點假,更多是基於禮貌,那麼現在潘歌的笑意就真切得多。

「唉喲,你可真是……嗯,太會哄女孩子開心了!」

這句話一出來,再結合她的語氣、表情、眼神,韓烈頓時有點暈乎。

3級的心理學也不夠用了。

完全猜不透她的心思,以及她想表達的真實含義。

似誇似貶似試探。

可能性太多,迷惑性太強。

韓烈只能默默嘆息,哎,一碰到真正的高段位,我這些二把刀技能完全不夠用啊……

麻蛋,還是得抓緊賺錢氪金!

當然了,雖然琢磨不透她,但是韓烈依然有辦法應對。

——大拐彎唄!

韓烈忽然抽抽鼻子,滿臉驚喜:「嚯!好香!潘大美女,我的期待感算是被你拉滿了!」

潘歌有點小得意,被韓烈勾出了正常女孩子的反應。

「是吧?他們家的閘蟹真的特別好,待會兒你多吃點!」

剛才那個話題自然而然的略過了。

沒兩分鐘,第一道菜呈了上來。

蝦蟹兩面黃。

不大的一份,做得不算頂級的精緻,但是色香味俱全。

潘歌愉快的掏出手機:「我拍個照哈!」

韓烈笑盈盈點頭,看著她舉起手機。

幾秒鐘後,韓烈忽然反應過來:不對啊,吃個蟹而已,有什麼可拍的?

哪怕潘歌再怎麼愛好發朋友圈吧,是不是至少應該發鮨一那個級別的美食打卡?

就王寶和這環境、這擺盤……

韓烈臉上依然笑容可掬,但是整個人已經悄悄在往後縮。

接下來,每上一道菜,她都會拍兩張照片。

而韓烈經過不懈的調整,成功把自己縮到了最遠處。

等到菜式終於上齊,她也擺弄完了,老男人不動聲色的拿起自己的5S,放到餐桌下面,翻開她的朋友圈。

裡面果然有一條新動態。

文字是:終於等到了11月的第一個周末,今天和同學來吃王寶和啦!

配照四張。

韓烈大概瀏覽第一遍時,悄悄鬆了口氣。

自己確實沒入鏡。

然後隨手把照片放大,想看看她到底拍了什麼。

結果,第一張照片就讓韓烈腦袋一暈。

好傢夥,人是沒入鏡,那43碼的大腳可是一點沒客氣,明晃晃的露了出來!

得,不用問,準是給席鹿庭看的。

他那雙紅白喬丹,別人認不出來,席鹿庭絕對認得出來。

潘歌這姑娘,果然沒有愧對她那個黑心白蓮的外號。

「來,快嘗嘗這個,味道超級棒!」

韓烈看著熱情的潘歌,心裡直苦笑。

自己能夠把席鹿庭玩弄在鼓掌之間,是佔了先知先覺的便宜,提前用馬甲佔了位,兩廂夾擊,才抓住了她的漏洞。

要是因為這點勝利就瞧不起「同齡人」,估計早晚得吃大虧。

潘老師,你行,又給我上了一課!

正怨念著,韓烈卻驚訝的發現,潘歌的表情突然一滯,眼神有點慌。

後面?

我身後有什麼?

韓烈心裡一動,剛想回頭查看,身後便響起一陣雜亂的腳步聲。

再之後,有個中氣十足的聲音和潘歌打招呼。

「喲,囡囡,和朋友吃飯呢?」

潘歌慌慌張張的起身,一嗓子喊了出來:「爸!」

韓烈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