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正文卷

第104章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沒錯!

作為大學城夜市一條街管理處的負責人,他攤上大事了。

假警察是夜市管理處的管理員。

也是他的員工。

縱容自己的員工冒充警察執法,他這個負責人難辭其疚。

其二。

在這裡擺攤的,都是交了攤位管理費的。

有攤主在這裡欺行霸市,打砸其它攤位,並揚言打人,激化矛盾,管理處沒有公平處理,罪加一等。

其三。

有省廳的同志,在他管理的地盤上遇襲受傷,追究起來,夠他吃一壺的了。

聞言,負責人卻是眼珠子一瞪。

「你他媽嚇唬誰呢?」

「你們才攤上大事了!」

「你們毆打我們的攤販,毆打我們的管理員.不許走,一個都不許走!」

「媽的!」

「敢我的地盤上胡搞瞎搞,找死!」

說到這裡,負責人終於露出了流氓本色。

見狀,楊辰指著倒在地上痛苦哀嚎的鬧事攤主,冷冷質問道:「這個攤販帶人欺行霸市,打砸別人攤位,欺負人家孤兒寡母的,伱可知道?」

說完又指著假警察,繼續道:

「你的員工冒充警察,在這裡拉偏架,甚至威脅恐嚇,你又知道嗎?」

聞言,負責人甩了甩手,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少他媽廢話!」

「你說的,我統統沒看見!」

「我只看見你們毆打我們管理處的員工,毆打我們正常經營的攤主.別他媽嘴硬了,現在給老子聽著,雙手抱頭,蹲下!」

負責人厲喝道。

楊辰笑了笑。

毫無疑問,這管理處的負責人,跟他們是一夥的。

既然如此,那就沒必要再講道理了。

「你知道他是誰嗎?」

楊辰指著劉逸風,冷笑道。

負責人朝地上吐了一口濃痰,不屑道:「我管你他媽是誰?今天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得給老子蹲下!」

楊辰聳了聳肩。

好吧。

你繼續囂張。

現在蹦得歡,待會兒給你拉清單。

見他們不拿自己的話當回事,負責人也不廢話,指著楊辰等眾對保安喝道:「去!把他們都抓起來!」

現場大概有七、八個保安。

有的拿防暴盾牌。

有的拿鋼叉。

有的拿塑膠棍。

雖然算不上全副武裝,也但也算裝備精良了。

這時聽到命令,就有兩個保安帶頭沖了上去。

結果他們剛一近身,就被一個長著娃娃臉,看上去平平無奇的小夥子,一人一腳給放倒了。

什麼盾牌。

什麼鋼叉。

在他腳下,就跟玩具一樣。

沒有任何拖泥帶水。

就是一人一腳。

看上去平平無奇的一腳。

直接踹飛。

是的。

沒錯。

踹飛!

倆保安倒地之後就爬不起來了,哼哼唧唧,也不知道傷到哪裡了。

其他保安見狀,互相使了個眼色,一起沖了上去。

然後就是眼一花。

只聽見「嘭嘭嘭~」之聲不絕於耳。

接著所有保安都被那個娃娃臉小夥子,給一人一腳踹飛了。

速度之快。

力道之准。

力量之大。

讓圍觀的所有人,都大開眼界,咂舌不已。

那場景,那畫面,就像精武門的電影里,李小龍踢館一樣,一腳一個,瀟酒凌厲之極,充滿了暴力美學。

不過那是電影。

而在現場實打實的看到,那種感覺,相當震憾。

如果說之前,那個娃娃臉以一敵六,不到一分鐘放倒六名壯漢,速度之快,讓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那麼現在。

如同李小龍一樣的飛腿,則是讓大家大開眼界,尤為震憾了。

劉逸風服了。

甚至生出了一種想把鍾小偉挖到警隊來的想法。

這種民間高手,不為國家服務,簡直就是浪費人才啊!

此刻。

八個手持警具的保安,被鍾小偉一腳一個,全部踹飛,沒一個能起得來。

管理處的負責人也看呆了。

不過他也是個狠角色。

絲毫不懼。

抽出一根伸縮警棍,凌空甩了甩,然後一副色厲內荏的樣子:「行啊!有兩下子好,都別走,我叫人!」

說完拿出電話,就要搖人。

這時,兩輛警車打著警燈,鳴著警笛,風馳電掣的駛了過來。

很顯然,110派來的警察,到了。

一般情況下,出警都是一輛警車。

沒有特殊情況,也不會鳴笛閃燈。

而看這次的架勢,估計是錢慧芳報警的時候,說有省廳同志遇襲的事,讓出警人員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所以派了兩輛警車。

夜市一條街開不進來。

警車停在外面。

車上下來一群警察,迅速向事發現場走了過來。

警察一到。

圍觀群眾們紛紛自覺讓開一條路。

而躺在地上哀嚎的鬧事攤主,和他幾個同夥,則叫得更大聲,更痛苦了。

至於管理處負責人,則趕緊把伸縮警棍收了起來,剛剛還囂張不可一世的臉,馬上變得跟哈巴狗一樣溫柔,然後彎著腰,小跑的迎了上去。

「周所,您好您好!」

「我是夜市管理處的負責人小郭啊!」

「您親自出警帶隊啊?」

「沒什麼大事。」

「他們打人.」

負責人指向楊辰等眾,然後又指著躺在地上的保安和攤販:「你看,他們把我的員工和攤販打成什麼樣子了,直是無法無天.」

周所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然後伸出手,朝劉逸風快步走去。

「劉科長,是你嗎?」

周所一臉關切的問道。

劉逸風捂著開花的腦袋,自嘲一笑:「周所長啊,你們可算來了,再不來,我這小命,今天可就交待在你的轄區里了。」

今晚帶隊的,正是大學城派出所所長周明偉。

一般情況下,所長是不用出警的。

但有省廳的同志在他的轄區里遇襲,他不得不重視。

所以收到消息後,立馬帶隊就來了。

因為工作的原因,劉逸風和周明偉是認識的。

所以一見面,劉逸風便訴苦道。

而那句訴苦,份量有點重。

再不來,我這條小命,就交待在你的轄區里了

這讓周明偉心中一凜。

劉逸風是誰,他再也清楚不過了。

沒錯。

從表面上來看,他們都是副科級。

但其中的前途,發展,含金量,和權力,則有著巨大的差距。

省廳政治部是幹嗎的?

就是來管理考核評定審批指導宣傳他們這些警察的。

而作為政治部最炙手可熱的副科長,再加上他老婆的背景,劉逸風的前途,不可估量。

就這樣一個潛力新星,特別提醒點出在你的轄區,說明人家是真生氣了。

周明偉並不是一個趨炎附勢,喜歡吹牛拍馬,阿諛奉承的警察。

相反,他做事,向來公事公辦。

一切秉公執法。

不過有省廳的同志,在自己轄區出事,他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劉科長,咱們還是先去醫院吧。」

「其它的事情我叫手下的人去辦。」

劉逸風的樣子有點恐怖。

鮮血順著他的額頭和手掌,流得半邊臉都是,身上也有血漬,看上去傷勢比較嚴重,身體最重要,所以周明偉建議道。

正好這時,120叫來的救護車也到了,幾個白大褂抬著擔架快步而來。

劉逸風擺了擺手。

「不急!」

「我先把事情跟你簡單的跟你說一下。」

周明偉點點頭。

劉逸風把事件的來龍去脈說完之後,特別交待道:「周所長,請你一定要秉公執法。」

「不要放過一個壞人。」

「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寒了好人的心!」

說完之後,這才和楊辰等人打了聲招呼,坐上救護車走了。

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很顯然,劉逸風這是在提醒他。

不要和稀泥。

同時也在定性,那個出手幫助他,制服暴徒的人,是英雄,是個好人。

不能冤枉他。

更不能讓好人寒心。

周明偉當然明白他的意思。

他點點頭。

表示自己知道了。

但也僅僅是表示自己知道了而已。

周明偉不會因為劉逸風的身份,而影響他的辦案,更不會有所有偏袒。

就像這位省廳同志所說的一樣:秉公執法就行了。

把劉逸風送上救護車,周明偉才開始指揮現場的民警分工做事。

有的去調監控。

有的疏散人群。

有的去找當事人了解情況。

有的查看傷員的傷勢。

而此刻,見周所跟那個被酒瓶砸傷的人,一副好像很熟,甚於有點小心翼翼的樣子,夜市管理處的負責人,心中頓時叫苦不迭。

自己這回,好像是踢到鋼板了?

負責人腿有點軟。

趁人不注意,正想悄悄的溜走。

結果被楊辰發現,大聲喝道:「別跑,站住!」

「想溜?」

「門都沒有!」

「我說了,你今晚攤上大事啦!」

負責人剛走了幾步,就被鍾小偉幾個箭步趕上,給老老實實捉了回來。

楊辰指著他,笑道:「你不是很狂嗎?」

「天王老子來了你也不怕?「

「那跑什麼呀?」

負責人面如死灰,哪裡還敢吱聲。

「周所,那幾個人的傷勢有點嚴重。」

這時有民警向周明偉來彙報情況。

根據到場救護醫生的初步判斷,鬧事攤主和他的五個同夥,要麼斷手,要麼斷腳,沒一個能倖免。

而那些倒地的保安,看上去頗為狼狽。

實際就是一些皮外傷,沒什麼大事。

周明偉點點頭,表示知道了。

安排趕緊救治那些傷員。

接著在現場找了幾個目擊證人。

最後帶著相關當事人,以及相關證據,回派出所錄口供走流程了。

……

大學城派出所。

這是楊辰第二次來了。

上次是被人報復。

這一次,則是見義勇為。

經過找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查看監控視頻,以及現場目擊證人的口供,這個案子的經過很簡單。

就是鬧事攤主聯合夜市管理處的員工欺行霸市。

打砸同行攤位。

並威脅恐嚇。

另外管理處的員工冒充警察執法,罪加一等。

不過案子看上去很簡單。

但其實一點也不簡單。

在劉逸風表明身份後,鬧事攤主不僅沒有理睬,反而先動手打人,並且打的不是別人,正是這位省廳的同志。

這個性質就很嚴重了。

鍾小偉。

是那位叫楊辰同志的保鏢。

上前制止。

按理來說,絕對的見義勇為。

但搞得他們全部斷手斷腳,輕傷起步,這個傷害性質,也確實有點難搞。

他們看過監控視頻。

一分鐘不倒。

六個壯漢被全部放倒。

一拳一個。

乾脆利落。

沒有絲毫拖泥帶水。

但下手,也是真重。

不過官字兩個口,就看怎麼解釋和定義了。

從視頻上看,確實有防衛過當的嫌疑。

但從來龍去脈,從前後事實依據判斷,鍾小偉又算得上是見義勇為。

否則就真像劉逸風劉科長所說的,如果不是鍾小偉及時出手,那個紅了眼的鬧事攤主,那群凶神惡煞的同夥,真的會把他給打死。

所以鍾小偉的性質,見義勇為沒錯。

但出手太重,致人輕傷,也是沒得跑的了。

斷手斷腳的六個人,都到醫院去救治了。

派出所里,是這六個人的家屬。

家屬們情緒很激動。

周明偉是個正直的警察。

不會因為劉逸風的身份,就故意偏袒。

但也不會因為家屬鬧事,就和稀泥。

這個案子,根據相關證據,錢慧芳和劉逸風才是受害者。

那幾個斷手斷腳的惡霸,說句實話,從私人的角度來說,周明偉非但沒有一絲同情,反而覺得是活該!

對付惡人,就需要這種方法!

常年跟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周偉明太了解這些人的德行了。

這件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份。

按正常流程走就行了。

雖說情緒激動的家屬,鬧起來確實有點麻煩。

但再麻煩,也大不過法律。

這裡是派出所。

是公安機關。

鬧事涉嫌違法的話,自然有法律來制裁他們。

周明偉把情緒激動的家屬,帶到調解室,耐心的跟他們擺事實,講道理:「你們的家屬,涉嫌組織煽動,暴力襲警,尋釁滋事,故意破壞,冒充警察。」

「有視頻為證,也有現場目擊證人。」

「而他們那邊,完全是見義勇為,協助警察執法。」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對方是為了解救和保護警察同志而出手制止犯罪嫌疑人的侵害行為,制止後沒有追擊,是正當防衛,所以不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你們不服,可以向我們的上級單位提起複議或者訴訟。」

「但如果在派出所鬧事的話,我們同樣會追究你們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