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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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半個小時過後。

一首歌的詞曲都被林夕寫出來了。

「我記憶力,似乎有點超強啊?」

「穿越帶來的福利?」

林夕看著紙上的完整詞曲譜,摸了摸下巴。

這首《帶你去旅行》,他前世聽過不止一遍,腦海中印象不淺。

但是,他也沒有特意的去記、去學過這首歌。

本來他打算是把大概寫出來,記不起的部分靠自己隨便縫縫補補。

效果應該也大差不差。

哪知道,他落筆的時候,竟然有如有神助一般,行雲流水。

作為一個還算專業的音樂人,雖然為了生存賺錢,加入過飯圈陣營,但林夕還是真是不喜歡這種粗製濫造的歌曲。

「伱的一切我都好奇像秘密~」

林夕估計,後天參加公演,很有可能在專業評審的一關,他這首歌得分會偏低。

有點不適了。

唱的時候眉頭有點皺著,林夕以為他不怎麼滿意,嫌棄這是一首口水歌。

林夕完全是多慮了。

「歐~我說baby~」

那就完犢子了。

林夕心裡有些打鼓。

王曉凱拿到新歌后,開始跟著曲子嘗試著哼唱起來。

他們只在乎旋律是否抓耳。

甚至就連一些曾經不錯的音樂人、歌手,也開始像市場妥協,開始專門為了短視頻而創作一些水準線以下的音樂。

「不過,王曉凱這位rapper,應該分辨不出來這首歌的好壞吧?」

「拿這玩意兒去參賽,打開知名度應該沒啥問題。但在那些專業評審的眼中,應該會成為黑點吧?」

不過看著歌曲普,林夕自己唱了會兒,很快就將其拍在了桌子上。

歌詞是否通俗易懂,有沒有趣。

……

好的音樂也就越來越少。

「你喜歡有小情緒,像晴天的烏雲~」

賺錢嘛,不寒磣!

但在專業的音樂人耳中,好的音樂差的音樂,還是以下就能分辨出來的。

「頭髮長見識短的驚奇,表情豐富令人著迷~」

這也是為什麼前世那些短視頻平台,時不時就冒出來一首爆火口水歌的原因。

林夕在心裡想到。

前世聽過但沒有去深記的歌曲,也都完整默背出來!

「安全帶系好帶你去旅行,穿過風和雨~」

事實證明。

什麼腦殘歌詞啊!

這可是個好消息啊!

似乎這首歌完全印在了他的腦海中。

至於什麼和弦、情感、內涵,他們都是不在乎的。

「歐~我的lady~」

沒辦法。

旋律也透露出一股惡俗。

……

別等會兒王曉凱拿到這首《帶你去旅行》後,音樂欣賞水平不低,發現了林夕拿了一首口水歌忽悠應付他,直接選擇罷唱。

尼瑪。

「出門前換上新的心情~」

「今天狀令人特別著迷~」

對於大眾來說,一首歌的好壞其實他們是分辨不出來的。

在劣幣驅除良幣的情況下。

隨即林夕回憶了一下,發現自己的記憶里比原來提升了不止一點半點!

很多前世本來都模糊了記憶,現在都能清晰的回想起來。

但恰恰相反,王曉凱哼唱幾句後,很快就笑著說道:「林老師,這首歌不錯啊!」

林夕鬆了口氣,笑眯眯地道:「是嗎?」

「是啊!旋律很好聽啊,歌詞……也挺有意思的!」

「是我喜歡的調調。」

王曉凱很欣喜的說道。

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挺喜歡這首歌。

本來他以為林夕是個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學生,沒什麼名氣,肯定實力不咋滴。

他第一次抽籤抽到林夕,完全是倒大霉了。

林夕不可能寫出什麼好的歌曲來。

結果現在看到成品。

卻發現意外的不錯!

特別是後面的副歌部分,王曉凱覺得很有逼格。

甚至給他一種驚艷的感覺!

不管是歌詞,還是旋律,都寫進他心窩裡面去了!

直接就戳中了他的審美點!

「想要帶你去浪漫的土耳其~」

「然後一起去東京和巴黎~」

「其實我特別喜歡邁阿密~」

「還有黑人的洛杉磯~」

「其實親愛的你不必太過驚奇~」

「一起去繁華的上海和BJ~」

「還有雲南的大理保留著回憶~」

「這樣才有意義~」

王曉凱跟著曲譜勉強哼唱完,雖然一首歌半首都在跑調、走音,但他的喜歡已經按耐不住。

這歌行啊!

寫得太好了!

好!

真的好!

究竟哪裡好,他也說不上來!

反正好就對了!

他非常喜歡!

「林老師,牛逼啊!」

王曉凱對林夕豎了一個大拇指。

「呵呵,你喜歡就好。」

林夕嘴角微微抽了抽。

虧他還怕王曉凱看不上這首歌,會嫌棄。

結果這貨直接愛不釋手了!

也是。

二十歲不到的年紀,就已經混了好幾年的說唱圈了。

別說讀大學,估計高中都沒讀過。

初中畢業後就直接職中去了。

不管是對於音樂,還是歌詞的鑒賞水平,都很膚淺。

這種旋律俗套簡單的口水歌,歌詞毫無意義,為了押韻而瞎湊,正和他的胃口。

《帶你去旅行》的受眾,不也就是王曉凱這種人嗎?

「要是能在裡面加一段rap就好了~」

王曉凱有些遺憾地說道。

雖然這首歌很好聽,歌詞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東京、巴黎、邁阿密、洛杉磯~

都么高逼格上檔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過要是再加點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實在沒辦法加了。」林夕連忙擺手,正色道:「現在當務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這首歌學會。剛才我聽你唱的時候,嗯……瑕疵其實還挺不少的,需要糾正。」

說話很委婉。

娛樂圈嘛,混得就是一個人脈。

冤家宜解不宜結。

多個朋友多條路。

雖然林夕看不起王曉凱這種不學無術,徒有其表所謂的rapper。

但他也沒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夥伴。

面子上要過得去。

「沒事兒,我這不是剛拿到詞曲嘛。林老師你放心,我等會兒就去找樂隊老師,開始排練。」

「明天還有一天的時間呢!」

「相信我,後天公演的時候,我一定驚艷四方,幫助咱們組合拿到第一名!」

王曉凱自信十足的說道。

「不過……」

隨即他話鋒一轉,看向林夕的眼神有點不好意思,說道:「林老師,這首歌的版權合同,咱們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權合同?」

林夕愣了愣。

腦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曉凱什麼意思。

「你是想要這首歌的演唱版權?」

「對!這首歌我太喜歡了,我準備把他當做我以後的代表作……」

《我們的歌》節目組,還算良心。

節目期間,創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樂平台、短視頻平台,帶來的收益,節目組以及演唱歌手,都會有分成。

但歌的版權,肯定是在創作人手中。

畢竟每位創作者只是來參賽的,並非新時代唱片公司的員工。

所以如果離開《我們的歌》節目後。

王曉凱不能私自演唱這首歌。

除非,獲得林夕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