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半個小時過後。
一首歌的詞曲都被林夕寫出來了。
「我記憶力,似乎有點超強啊?」
「穿越帶來的福利?」
林夕看著紙上的完整詞曲譜,摸了摸下巴。
這首《帶你去旅行》,他前世聽過不止一遍,腦海中印象不淺。
但是,他也沒有特意的去記、去學過這首歌。
本來他打算是把大概寫出來,記不起的部分靠自己隨便縫縫補補。
效果應該也大差不差。
哪知道,他落筆的時候,竟然有如有神助一般,行雲流水。
作為一個還算專業的音樂人,雖然為了生存賺錢,加入過飯圈陣營,但林夕還是真是不喜歡這種粗製濫造的歌曲。
「伱的一切我都好奇像秘密~」
林夕估計,後天參加公演,很有可能在專業評審的一關,他這首歌得分會偏低。
有點不適了。
唱的時候眉頭有點皺著,林夕以為他不怎麼滿意,嫌棄這是一首口水歌。
林夕完全是多慮了。
「歐~我說baby~」
那就完犢子了。
林夕心裡有些打鼓。
王曉凱拿到新歌后,開始跟著曲子嘗試著哼唱起來。
他們只在乎旋律是否抓耳。
甚至就連一些曾經不錯的音樂人、歌手,也開始像市場妥協,開始專門為了短視頻而創作一些水準線以下的音樂。
「不過,王曉凱這位rapper,應該分辨不出來這首歌的好壞吧?」
「拿這玩意兒去參賽,打開知名度應該沒啥問題。但在那些專業評審的眼中,應該會成為黑點吧?」
不過看著歌曲普,林夕自己唱了會兒,很快就將其拍在了桌子上。
歌詞是否通俗易懂,有沒有趣。
……
好的音樂也就越來越少。
「你喜歡有小情緒,像晴天的烏雲~」
賺錢嘛,不寒磣!
但在專業的音樂人耳中,好的音樂差的音樂,還是以下就能分辨出來的。
「頭髮長見識短的驚奇,表情豐富令人著迷~」
這也是為什麼前世那些短視頻平台,時不時就冒出來一首爆火口水歌的原因。
林夕在心裡想到。
前世聽過但沒有去深記的歌曲,也都完整默背出來!
「安全帶系好帶你去旅行,穿過風和雨~」
事實證明。
什麼腦殘歌詞啊!
這可是個好消息啊!
似乎這首歌完全印在了他的腦海中。
至於什麼和弦、情感、內涵,他們都是不在乎的。
「歐~我的lady~」
沒辦法。
旋律也透露出一股惡俗。
……
別等會兒王曉凱拿到這首《帶你去旅行》後,音樂欣賞水平不低,發現了林夕拿了一首口水歌忽悠應付他,直接選擇罷唱。
尼瑪。
「出門前換上新的心情~」
「今天狀令人特別著迷~」
對於大眾來說,一首歌的好壞其實他們是分辨不出來的。
在劣幣驅除良幣的情況下。
隨即林夕回憶了一下,發現自己的記憶里比原來提升了不止一點半點!
很多前世本來都模糊了記憶,現在都能清晰的回想起來。
但恰恰相反,王曉凱哼唱幾句後,很快就笑著說道:「林老師,這首歌不錯啊!」
林夕鬆了口氣,笑眯眯地道:「是嗎?」
「是啊!旋律很好聽啊,歌詞……也挺有意思的!」
「是我喜歡的調調。」
王曉凱很欣喜的說道。
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挺喜歡這首歌。
本來他以為林夕是個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學生,沒什麼名氣,肯定實力不咋滴。
他第一次抽籤抽到林夕,完全是倒大霉了。
林夕不可能寫出什麼好的歌曲來。
結果現在看到成品。
卻發現意外的不錯!
特別是後面的副歌部分,王曉凱覺得很有逼格。
甚至給他一種驚艷的感覺!
不管是歌詞,還是旋律,都寫進他心窩裡面去了!
直接就戳中了他的審美點!
「想要帶你去浪漫的土耳其~」
「然後一起去東京和巴黎~」
「其實我特別喜歡邁阿密~」
「還有黑人的洛杉磯~」
「其實親愛的你不必太過驚奇~」
「一起去繁華的上海和BJ~」
「還有雲南的大理保留著回憶~」
「這樣才有意義~」
王曉凱跟著曲譜勉強哼唱完,雖然一首歌半首都在跑調、走音,但他的喜歡已經按耐不住。
這歌行啊!
寫得太好了!
好!
真的好!
究竟哪裡好,他也說不上來!
反正好就對了!
他非常喜歡!
「林老師,牛逼啊!」
王曉凱對林夕豎了一個大拇指。
「呵呵,你喜歡就好。」
林夕嘴角微微抽了抽。
虧他還怕王曉凱看不上這首歌,會嫌棄。
結果這貨直接愛不釋手了!
也是。
二十歲不到的年紀,就已經混了好幾年的說唱圈了。
別說讀大學,估計高中都沒讀過。
初中畢業後就直接職中去了。
不管是對於音樂,還是歌詞的鑒賞水平,都很膚淺。
這種旋律俗套簡單的口水歌,歌詞毫無意義,為了押韻而瞎湊,正和他的胃口。
《帶你去旅行》的受眾,不也就是王曉凱這種人嗎?
「要是能在裡面加一段rap就好了~」
王曉凱有些遺憾地說道。
雖然這首歌很好聽,歌詞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東京、巴黎、邁阿密、洛杉磯~
都么高逼格上檔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過要是再加點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實在沒辦法加了。」林夕連忙擺手,正色道:「現在當務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這首歌學會。剛才我聽你唱的時候,嗯……瑕疵其實還挺不少的,需要糾正。」
說話很委婉。
娛樂圈嘛,混得就是一個人脈。
冤家宜解不宜結。
多個朋友多條路。
雖然林夕看不起王曉凱這種不學無術,徒有其表所謂的rapper。
但他也沒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夥伴。
面子上要過得去。
「沒事兒,我這不是剛拿到詞曲嘛。林老師你放心,我等會兒就去找樂隊老師,開始排練。」
「明天還有一天的時間呢!」
「相信我,後天公演的時候,我一定驚艷四方,幫助咱們組合拿到第一名!」
王曉凱自信十足的說道。
「不過……」
隨即他話鋒一轉,看向林夕的眼神有點不好意思,說道:「林老師,這首歌的版權合同,咱們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權合同?」
林夕愣了愣。
腦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曉凱什麼意思。
「你是想要這首歌的演唱版權?」
「對!這首歌我太喜歡了,我準備把他當做我以後的代表作……」
《我們的歌》節目組,還算良心。
節目期間,創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樂平台、短視頻平台,帶來的收益,節目組以及演唱歌手,都會有分成。
但歌的版權,肯定是在創作人手中。
畢竟每位創作者只是來參賽的,並非新時代唱片公司的員工。
所以如果離開《我們的歌》節目後。
王曉凱不能私自演唱這首歌。
除非,獲得林夕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