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第二卷

【是否開始履行父親替代責任?】

那行字停在手機屏幕上。

所有人都沒有碰它。

林夏低頭看著自己的食指。

暗紅色的印記已經幹了,紋路卻和她的指腹完全一致。

趙警官立即說道:「不要擦。」

「我沒打算擦。」

「先拍照,再取樣。」

陳工作人員拿出證物袋,記錄時間、地點和現場人員。

林夏抬起手。

「本人未簽署任何父親替代協議。」

「未確認見證身份。」

「未同意將指紋作為電子簽名。」

「未同意承擔任何替代接收或監護責任。」

何姐一邊記錄,一邊問:「你剛才有沒有主動按壓文件?」

「我碰過文件。」

「什麼時候?」

「聞青把原始協議遞出來時,我按住過紙張,防止它被水改變。」

「當時有沒有告知會採集指紋?」

「沒有。」

「有沒有顯示授權範圍、保存期限、使用目的?」

「沒有。」

何姐點頭。

「那這個指印不能直接解釋成同意。」

手機屏幕上的按鈕閃了一下。

【本人已接觸協議。】

【本人已確認協議。】

林夏冷聲道:「接觸不等於確認。」

【本人已阻止協議被帶走。】

「阻止文件損壞,不等於成為見證人。」

【本人已保護替代接收對象。】

「保護小滿,不等於接受父親替代責任。」

小滿聽見自己的名字,立刻握緊林夏的手。

「姐姐,你是不是要替別人當爸爸?」

「不是。」

「那它為什麼這樣寫?」

「因為它想把我做過的事,改成我同意承擔的責任。」

林夏蹲下來,看著小滿。

「我救你,是因為你當時需要離開危險。」

「不是因為我接受了誰交給我的協議。」

「你跟我回家,是因為你願意。」

「不是因為任何人把你轉給我。」

小滿點了點頭。

「那我也沒有同意被轉給你。」

「對。」

「我自己選擇跟你回去。」

「對。」

小滿看向手機屏幕,認真說道:

「我不是替代接收對象。」

「我是小滿。」

屏幕上的灰字突然停住。

【本人稱謂與協議對象不一致。】

顧銀舟的聲音從清燈里傳來。

「它想把一個人寫成一項需要被接收的事務。」

沈硯說:「小滿的自我陳述,正好打斷了它的對象定義。」

林夏站起身,翻開上井記冊。

她沒有寫「拒絕履行」。

而是寫下:

【問題前提不成立。】

【小滿不是可被轉移的協議對象。】

【林夏未同意成為任何替代接收人。】

【救助行為不等於接受關係、監護或父親許可權。】

【本人接觸文件不等於同意採集生物特徵或簽署電子協議。】

林秋宜接過筆,在下面寫:

【本人未授權任何人以林夏名義簽署父親替代協議。】

何姐簽下見證。

趙警官也簽了字。

手機屏幕上的按鈕開始碎裂。

【未完成選擇。】

【協議無法生效。】

【請重新確認。】

林夏看著那行字。

「你不是無法生效。」

「你是已經被拒絕。」

【拒絕履行,視為拒絕保護。】

小滿的身體一僵。

黑色水痕從她腳邊冒出來,迅速纏上她的鞋面。

【拒絕承擔責任,視為放棄照護。】

【放棄照護,啟動替代接收。】

【替代接收人:未知。】

林夏一把抱住小滿。

「你們又在把拒絕一個協議,解釋成拒絕一個人。」

她抬頭看著地面的黑線。

「我拒絕的是未經同意的責任轉移,不是拒絕照顧小滿。」

「我仍然願意在現實規則下承擔已經明確的照護責任。」

「我同意接受評估、監督和風險核驗。」

「但我不接受你們用假協議擴大我的責任,也不接受你們用責任威脅我交出小滿。」

黑線停住了。

何姐立即補充:

「臨時照護中的責任,應當具體、可核驗、有期限、有邊界。」

「不能由異常系統將其擴大為無限期監護,更不能偽造父親替代關係。」

趙警官說:

「如果認為林夏不適合照護,應當提出具體風險事實,由現實部門評估。」

「不能憑一枚未經授權的指印,直接轉移未成年人。」

魏姐的聲音通過手機傳來:

「還有一點。」

「即使林夏確實簽署了某種照護文件,也必須確認她簽署時的身份、年齡、知情程度和授權範圍。」

「更不能把成年後的接觸動作,追溯為三歲時協議的見證。」

林夏看向那張原始協議。

「對。」

「這份協議簽署時,我才剛出生。」

「我不可能作為見證人。」

「而三歲時,我也沒有能力理解父親替代、臨時接收或監護許可權。」

「現在的我可以對未來作出決定。」

「不能被偽造為過去的簽署人。」

手機屏幕劇烈閃爍。

一段新的文件內容被強行調出。

【協議第二見證人:林夏。】

【簽署時間:二〇〇四年七月十六日。】

【確認方式:出生指紋。】

林夏盯著那行字,臉色驟然變冷。

「出生指紋?」

陳工作人員拿過手機看了一眼。

「新生兒通常不會在這種文件上留下可識別的電子指紋。」

「而且當時醫院沒有接入這種系統。」

魏姐說:「這不是電子系統的歷史記錄。」

「是異常系統借用你現在的指紋,偽造過去的簽署時間。」

趙警官問:「能確定嗎?」

「至少現有材料不能證明它是真實簽署。」

魏姐語氣堅決。

「因此只能標記為異常增補,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林夏看著自己指腹上的紅印。

「那它為什麼能生成我的指印?」

聞青的黑水輪廓在雨水篦子旁重新聚攏。

她的聲音比剛才更虛弱。

「因為它沒有採集你的指紋。」

「它採集的是你曾經觸碰過的記錄。」

「它把接觸痕迹變成簽名,把簽名變成同意,再把同意放回二十二年前。」

林夏忽然明白了。

這不是普通的指紋偽造。

是記錄者把「曾經碰過」改寫成「曾經簽過」。

把現在的手,借回過去。

「所以只要有人碰過舊檔案,就可能被寫成協議見證人。」

「對。」

聞青說:「這也是父親替代協議最危險的地方。」

「它不是靠當事人簽字生效。」

「它靠當事人曾經接觸過某個孩子,曾經幫過某個孩子,曾經聽見某個孩子喊過求救。」

「然後把這些行為全部寫成承擔父親責任的同意。」

小滿的嘴唇微微發白。

「那我以前摸過姐姐的手,也會被寫成她同意照顧我嗎?」

林夏立刻說:「不會。」

「你的觸碰是親近,不是授權。」

「你願意跟我回家,是你的選擇。」

「我願意照顧你,是我的選擇。」

「我們之間沒有誰被誰簽收。」

小滿眼眶發紅。

「那如果以後它又這麼寫呢?」

「我們就一條一條更正。」

林夏把手放在她肩上。

「記錄錯了,就補正。」

「補正不掉,就保留原始錯誤。」

「但它不能因為寫過,就讓錯誤變成事實。」

聞青看著她們,輕輕說道:

「這就是你母親當年沒有寫完的規則。」

林秋宜抬頭。

「什麼規則?」

「孩子被抱過,不等於孩子被接收。」

「孩子被救過,不等於救助者獲得家庭許可權。」

「孩子叫過誰,不等於誰就是父親。」

「孩子願意回家,也不等於任何人擁有那個家。」

林夏翻開記冊,將這四句話寫下。

最後,她又補了一句:

【事實行為可以產生責任,但責任必須由現實程序確認邊界,不得被異常系統無限擴大。】

清燈同時亮起。

上井記冊里,原本屬於小滿的那一頁,浮出一層淺紅色的光。

【小滿,當前關係:本人自我確認。】

【現有照護:林夏自願承擔,林秋宜共同協助。】

【監護評估:現實程序進行中。】

【父親替代協議:不適用。】

手機屏幕上的紅字開始一行行消失。

【替代接收對象:小滿】被劃掉。

【當前替代接收人:林夏】也被劃掉。

最後只剩下:

【協議狀態:原始內容待核,異常增補無效。】

林夏剛鬆了一口氣,聞青卻突然抬頭。

「不對。」

「怎麼了?」

「它不是想讓你替代周越。」

聞青的聲音發顫。

「它想讓你替代你自己。」

林夏怔住。

「什麼意思?」

「你出生以後,父系替代協議的第一接收對象不是小滿。」

聞青看向那張黃色文件。

「是你。」

「周越不在,母親無法持續照護,醫院需要一個被指定的人來接收你。」

「原本的指定接收人,是聞青。」

「可聞青無法現實履行,協議就開始尋找替代者。」

「它先找周越。」

「周越失蹤後,又找了更多父親。」

「最後,它找到了你。」

林秋宜的臉色瞬間變了。

「它想讓夏夏接收誰?」

聞青沒有看她。

她只看著林夏。

「接收你自己。」

這句話像一道冷雷,在所有人之間炸開。

林夏低頭看向手機。

屏幕上的文件正在自動翻頁。

最初那一頁,是她出生第三天的記錄。

【被接收對象:林夏。】

【原始臨時接收人:聞青。】

【替代接收人:待定。】

下一頁是二〇〇七年。

【被接收對象:林夏。】

【替代接收人:林夏。】

【生效條件:本人主動進入井下尋找父系成員。】

林夏的呼吸停住。

原來三歲那年,她帶著小滿進入地下時,01並不是把她記錄成「尋找父親的人」。

它真正想完成的,是另一項轉換。

讓一個三歲的孩子,成為自己未來的接收人。

讓她替那個沒有被現實保護好、沒有被明確帶回家的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手機屏幕底部,最後一行字緩緩浮現:

【林夏,是否確認接收三歲時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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