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章 兩部新立

第十二卷 和平年代

在劉緯的心目當中,龐統是出任參謀總長的不二人選!其人用兵有度,奇謀百出,非常適合擔當此任!

可是,劉緯最終卻任命龐統做了御史中丞一職,雖然也算大大的拔擢了,卻好像並沒有量才使用!況且,這御史中丞,目前看來,只是個閑職,幾乎毫無實權,這不等於是暴殄天物,浪費人才嘛!

不然!因為劉緯下一步的一個大的動作,便是要對漢國之內的司法體系開刀動手術了!一旦推行改革,別說是龐統,就連一直吃閑飯,無所事事的張松,也閑不著了!

張松現在是漢國御史大夫,這是個什麼樣的官呢?就是主管監察工作的首席負責人!

在西漢年間,三公分別指的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別主管政務、軍務和監察工作,分工明確。只是後來,皇帝集權於一身,逐漸地改成了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制度,不僅名稱改了,實際上的職權與功能也不一樣了!

其實劉緯更為推崇的是漢初時期的三公制度,並想以此為基礎,仿造後世政體,改革推行三權分立制度(並非三省六部制度),他認為這是建立古代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的基礎!

政權、軍權和司法權,分而治之,是政權體系進步的一項重要表現,雖然這有別於西方那種所謂的三權分立體系,卻也是中國古人智慧的結晶!尤其是司法權,若能從政權體系當中獨立分割出來,那將是一項偉大的變革與進步!

實際上,這項重大改革,劉緯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經埋下了伏筆!還記得么,南中都護府,實行的就是這樣一種體系,也是劉緯推行全面改革之前的一次試點與實踐!那麼,現在的效果如何呢?

效果,自然很好!如今的南中地區,在孟獲為首的都護府帶領下,蒸蒸日上,如火如荼,不僅社會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各族人民安定喜樂,更是創造了出兵攻入緬甸和孟加拉一帶的奇蹟,擴展了漢文明的勢力範圍,開疆拓土,功蓋千秋!

雖然這個成績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是也足可見劉緯在那裡推行的制度體系是成功的,包括司法體系!

不過,當初我們也說了,因為南中蠻人部族本來就有至高無上的神權存在,以這個為基礎,獨立司法體系,似乎阻力更小一些,因為大家願意聽從巫師神婆出身的這些法官的判決,也非常相信他們的公平與公正,可到了中原內地,就沒有這樣現成基礎了!

中國古代,政權與司法權,一直是捆綁在一起的,到了明清時期,稍有分離,有了大理寺、監察御史、按察使(臬台)等主管檢查司法的機構和官員,卻也還是難以涇渭分明,甚至到了民國時期,還出現過山東督軍張宗昌親自審理案件的荒唐好笑傳奇故事,令人忍俊不禁!

知縣、知府,甚至巡撫,不僅要管理政務,還要監管司法,升堂審案,可想而知這裡面的弊端,究竟有多大!

地方官員手裡的權柄過重,就會造成司法不公,冤假錯案,以權謀私,缺乏監管等各種漏洞,百姓無處伸冤,搞得天怒人怨,豈能不丟失人心?

若能把司法權,徹底從政權體系中剝離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體系,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一定會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維護社會公平與法制,讓百姓有冤可訴,有理走遍天下,再也不會遭受欺壓而無處申辯,將是決定社會面貌大變革和開啟民智的一項重要舉措!

那麼,這項變革,是否可以一蹴而就?當然不行!任何改革,都必須循序漸進,逐漸展開和推行,並結合其他社會變革,共同發展才是!

就比如說,目前的漢末時代,因為戰亂和瘟疫等原因,導致人口銳減,有些郡縣,人丁稀薄,不足萬戶,縣令或縣長一個人,完全可以忙得過來,若增設法院、檢察院等地方司法機構及人員,不僅會增加行政成本,也是資源的閑置與浪費!

為了那麼幾個人打官司,就常設一個機構,真的沒有那個必要!況且,劉緯現在手裡的人才也不夠用,哪有那麼多可以充任司法工作人員的現成人選呢!

不過,雖然現在沒有必要,卻是將來的發展方向,劉緯即便還沒有進軍中原,也必須開始打好這個基礎,隨統一進程,逐步推行司法改革,惠及全天下!為此,劉緯在漢國政治體系下,增設了大理寺!

大理寺,乍一聽來,好像是一座寺廟,其實根本不是,它就相當於國家最高法院!在後世朝代,也是朝廷常設機構之一,只是因為君主專制逐漸加強,其作用似乎一直沒有體現出來,往往審判案件,都是遵旨行事,平時看似就是個閑散衙門!

但劉緯所成立的大理寺,可不是這樣,他是想把這個衙門,徹底打造成為一個相當於國家最高法院的司法機構,並在將來,逐步鋪開,於地方也設立大理寺,就是地方級法院,專門負責審理各種刑事和民事案件,擁有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司法權力!

那麼,大理寺卿,也就是最高法院大法官這個要職,究竟應該由誰來擔任好呢?其實劉緯的心裡也沒底!目前看來,似乎誰都不太合適,因為這些古代人,即便是優秀的俊傑,也很難理解劉緯一個後世人的思維方式,恐怕難以領會此中精髓!

不過有一個人,卻很特殊,他彷彿最能理解劉緯,就是龐統!因為有曾經師學龐德公的經歷,龐統對於劉緯這些離經叛道的改革,多少比別人更能領悟其理,入木三分,推行司法改革,這第一任的大理寺卿,由龐統出任,最為合適!

可能有人會說,劉緯不是發現了楊儀這個探案奇才么,將來由他擔任大理寺卿一職,不是很合適?其實他不合適!且不說楊儀的年資和德望還不夠,就算他熬出了一定的資歷,也是個做御史的材料!

所謂御史,實際上是搞監察工作的,相當於現在的檢察院職能人員,因此楊儀的本領,無論怎麼看,都適合搞監察工作,而非審判斷案!

查案與斷案,分明是兩回事,作為法官,需要的是精熟律法,有一顆公正之心,至於如何斷案,的確需要一定的判斷力,但也必須根據充足的證據定論才行!而這些證據,就是監察御史們調查而來的!

因此,劉緯在設立了大理寺這個司法機構後,又在御史台的基礎上,新設了督察院,相當於檢察院,並招攬一批才德兼備的年輕駿才,充任監察御史,專門負責刑事調查、訴訟和監察百官,防治貪污腐敗等工作!

大理寺和督察院的組建與設置,是司法權與政權分離的一個開始和基礎,雖然現在還不夠完善,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劉緯相信在將來一定能發揮重要作用,為整個社會的大變革,添磚加瓦!

因為目前大理寺和督察院的具體職能,還不能分割得過於明晰,兩個部門,需要緊密聯繫和默契配合,所以人事安排上,劉緯是這樣決定的!

由龐統出任大理寺卿,兼任御史中丞;由張松出任御史大夫,兼任大理寺少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具體怎麼干,就看龐統和張松二人的實際表現了!

當然,此二人都是暫時代理,劉緯將來肯定會擇優替代!龐統更更在行的是軍事,早晚出任參謀總長一職,會離開司法體系,那麼張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