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不止第一次

正文卷

第123章 不止第一次

任真介入的時候,案件已經被移送到法院有段時間了,因此沒幾天,開庭日期就確定了下來。

由於宋家樂撤回了認罪認罰,本應該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最終還是定為了普通程序審理。

並且在開庭之前,案件承辦法官還跟任真打了個電話,通知他會召開庭前會議,讓他們做好準備。

「庭前會議?這個程序原來真的有法院在用嗎?」

常嘉航有些驚奇。

刑事庭前會議,是指在特定情況下,法官在決定開庭之後、正式開庭之前,會通知控辯雙方坐到一起,對有可能造成庭審延遲或者中斷的程序性問題進行處理。

這個程序,常嘉航也只是在上學的時候聽老師提過一嘴,他還清晰的記得,當時老師講到這個制度的時候,滿臉惋惜與無奈的說,制度雖好,但在我國形同虛設,就算有偶爾適用,也根本達不到本應有的效果。

雖然沒有深入研究過,但他知道這個程序主要功能是為了集中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提升庭審效率。

這樣一個只存在於傳說中的程序,我竟然在實習期就能有幸見到?

常嘉航有些雀躍。

「雖然很少有法院會選擇適用,但不是完全沒有。」

任真回憶了一下剛剛查過的資料,「K市大豐區法院是當年庭前會議試點法院之一,據說這麼多年搞下來的效果還行,所以這裡的法官召開庭前會議的頻率要高得多。」

接到召開庭前會議的通知,任真也是多少有些意外。

對這個程序,任真也參與過幾次,但無一例外,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體驗都不是很好。

不知道這個試點法院,會不會做的好一點。

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正是因為他和宋家樂商量後撤回了認罪認罰,導致法院認為這個案件存在需要提前明確的地方,這才有了這場會議。

法官也是為了提前明確他們雙方的爭議在何處,以免在正式庭審中出現意外,就會造成庭審進程被迫有拖延。

「今天咱們這個是庭前會議,就是為了明確一下,你們在哪個地方存有爭議,我們這邊也好有個準備啊。」

大豐區法院,寧去非坐在中間,宣布庭前會議開始。

在這位法官兩邊,高奇林帶著助理一臉淡定自若,他們對邊則坐著任真、宋家樂和常嘉航。

庭前會議並不是正式庭審,各地規定也都各不相同,所以形式相對來說要自由的多,只是簡單說了幾句,這場會議就直接進入正題。

「那公訴人這邊先說一下吧,你們現在對案件有沒有什麼異議?」

聽到法官問話,高奇林立即點頭:「本來宋家樂認罪認罰之後,我們給出的量刑建議是兩年半,但是現在他又反悔,我們覺得這個量刑建議有必要更改,之前提交到法院的那版就作廢了。」

寧去非點頭,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公訴機關給出量刑建議,是結合起訴之前被告人的各項表現和情節而定的,兩年半本就是考慮到認罪認罰給出來的,現在這個情節消失了,量刑建議加重是必然的事情。

當然,怎麼加重也只是建議,最後法院怎麼判,還是得看他們法官的判斷。

「關於這點,被告這邊有沒有什麼想說的。」

寧去非看向任真和宋家樂:「撤回認罪認罰,對被告的量刑是不利的,你們確定不認罪認罰了嗎?」

言下之意,現在大家坐在一起,伱們對認罪認罰反悔這件事情,還有反悔的餘地。

「我們確定。」

任真平靜的說道:「被告沒有犯罪,我們當然不可能認罪。」

這是要打無罪辯護啊?

寧去非多少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但也沒再多說什麼。

「那被告這邊還有什麼異議嗎?可以提出來。」

任真從包里拿出幾沓A4紙,分出來了幾份。

「辯護意見可以隨後再交,庭前會議我們不討論實體問題,只針對程序上的問題討論。」

見狀,寧去非提醒了一句。

從理論上來說,庭前會議是不針對案件的實體性問題進行討論,避免法官對案件形成預斷、

如若不然,相當於庭前會議就把庭給開了,那正式庭審就顯得不怎麼必要了。

這也是很多地方不願意適用庭前會議的原因之一,一不小心討論的問題就超出範圍了,到時候再被別人挑出毛病,這個庭前會議就白開了。

但起碼就這點來看,寧去非對這個會議的把握還是比較到位的,防止在正式開庭前侵害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看來試點沒白試。

任真心裡對這個法院的觀感又好了一些,沖法官搖了搖頭:「我不是要提交辯護意見,我是對執法機關和公訴機關在各個階段的程序有問題。」

「哦?」

寧去非來了精神,這妥妥的就是應該放在今天討論的事情。

看來今天這個庭前會議沒白開!

任真把手裡的材料遞給寧去非,然後又給對面的高奇林遞了一份。

每張紙上的字不多,但是非常簡潔,後面還附了相關證據,讓人一眼就看出來任真的問題在哪。

「第一點,根據我國刑訴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但是根據詢問筆錄的內容,以及被告人的陳述來看,偵查機關在首次訊問時,並未告知宋家樂其有此項權利。

這直接導致了宋家樂對自身處境認知錯誤,甚至以為自己是在接受行政拘留,何其可笑?

這是對被告人訴訟權利赤裸裸的侵犯!」

反正庭前會議不是庭審,偵查機關又沒在場,任真的話沒有絲毫客氣,讓法官和公訴人臉色稍稍變了變。

雖然被指責的不是他們,但同為公務人員,這律師多少有點不考慮我們的面子吧?

「宋家樂,在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的時候,沒有告知過你可以委託律師嗎?」

寧去非問了一句,同時翻到了後面詢問筆錄的複印件。

「沒有。」

宋家樂搖頭:「不止第一次,每一次他們都沒告訴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