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要就是要?

正文卷

第13章 不要就是要?

「對於起訴書指控的,以及一審中認定的,案發當天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間的打鬥屬於互毆,辯護人暫且持保留意見。」

任真看向黃景,終於展示出了自己真正的辯護意圖:

「但是所有人都忽略的是,溫璇試圖離開房屋未果,在客廳被張聞海推倒在沙發上,自此開始,張聞海的行為性質上已經改變了。

在此之前,或許我們可以說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間,尚且屬於夫妻正常範圍內的爭吵打鬧。

但在此之後,張聞海對溫璇的掌摑也好,撕扯也罷,都只是動作上的表現,但其最終目的,是對溫璇實施性侵犯!」

「溫璇對張聞海的性侵犯行為拚命反抗,最終導致其死亡結果的發生,完全符合我國刑法中正當防衛的相關規定。」

「因此,被告人溫璇,不應該因被害人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全場嘩然!

好好的故意殺人案,怎麼又扯上強姦了呢?

圖窮匕見!

黃景眼睛微眯,反而突然安靜了下來。

看向任真的眼神中,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凝重。

原來在這等著我呢。

回想起任真前面那詭異的笑容和屢屢出乎意料的表現,黃景終於明白過來。

從一開始提出正當防衛開始,任真就一直在引導著大家的思維。

無論是黃景還是審判庭的法官,都把關注重點放在了互毆的認定之上。

緊接著,任真故意拋出一個聽起來有些道理,但漏洞同樣明顯的話題。

那就是溫璇是否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

並且在這個觀點之中,巧妙的將案發當晚的經過,分割為了卧室和客廳兩個區域。

果不其然,黃景從專業角度對這個觀點進行了剖析以及反駁。

殊不知,任真要的就是你的專業!

你說在卧室和客廳發生的屬於同一爭執,沒有問題。

但我要下手的,其實只有客廳那一部分!

在卧室的時候你可以說是溫璇只是單純的不太情願,但是到了客廳之後,張聞海的種種行為,可就不是簡單的夫妻爭吵了。

想通這之間種種,黃景才意識到,任真從庭審開始就已經籌划到了這一步。

而法庭之上,張黎夏也忍不住在心裡暗暗嘖了一聲。

從對起訴書提出異議,到後面幾個觀點的逐步展開。

任真的每一步,都看似有跡可循,但又有著破綻可抓。

但這些破綻組合起來,卻造就了現在的局面。

大膽!

作為經驗豐富的法官,張黎夏自然看得出,但凡有一步走錯,這個案子就會走向和一審相同的方向。

但任真偏偏做到了。

每一步都像是他計畫好的一樣。

絲毫不差!

直播間中,提前猜到這一步的張紫瑜早已經拋棄了高冷的人設,喋喋不休的給水友們分析了一通。

「.所以說,在案發當天,張聞海對溫璇的所作所為,並不只是單純的攻擊打鬥,他對溫璇的強暴,也是對人身權利的不法侵害!」

「現在任真的做法是,伱不是說張聞海不構成故意傷害嗎?行,那就不構成。」

「你說的都對!」

「但是,我說的正當防衛是針對強姦的,你是不是故意傷害管我什麼事?」

張紫瑜一張小嘴叭叭叭輸出個不停,終於說完,感覺有些缺氧,拿起旁邊的農夫三拳咣咣炫了半桶,袖子一抿嘴:

「這個辯護思路,除了牛逼,我想不出別的形容詞了!」

「哈哈哈牛逼可還行,圓律注意形象!」

「雖然還不是很懂,但大概就是律師把案子從公訴人的軌道上摘了出來,直接放到另一條道上開始跑了?」

不得不說,有些水友的腦袋確實靈光,一句話就點出了精髓所在。

「但是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提出,溫璇是對強姦實施的正當防衛?」

有彈幕提出質疑。

現在任真的觀點已經毫不掩飾,張紫瑜也就敢大膽的說出來了:

「如果從一開始就提出張聞海的意圖是強姦,任真需要對此點舉證,否則是不會被法官認可的。」

「而辯護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想要證明些什麼,難度是非常大的。尤其在本案中,溫璇和張聞海還是夫妻,有這個前提在,想要證明強姦是非常困難的。」

想到關於這方面的相關規定,張紫瑜心中嘆了口氣,但沒有表現出來:

「但現在通過公訴人的證明,將案發地點做了分割,這對於證明兩人之間的爭執性質是非常有幫助的。」

「雖然還不能就此直接證明張聞海是強姦,但對於後續肯定幫助不小。」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接下來雙方的辯證重點,就要放在婚內強姦的認定上了。」

張紫瑜解釋的非常通透,直播間飄過一排「666666」。

但張紫瑜知道,事情沒有她說的那麼簡單。

任真前面那麼多努力,只是為他營造了一個相對有利的環境。

想要在這個點上打正當防衛,接下來的辯護才是至關重要。

果然,在短暫的思考之後,黃景緩緩開口了。

「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害人的行為,屬於對被告人的性侵犯,公訴人提出反對意見。」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與其發生性關係的性行為,也就是說,想要認定被害人的行為是否屬於強姦,需要考慮到被告人的性同意因素。」

黃景深吸口氣:

「還是那句話,有些定義,在生活中與在法律中,往往並不完全一樣。」

「在本案中,被害人和被告人是夫妻,鑒於這種極富親密性的特殊關係存在,我們很難就此認定,被害人的行為,是對被告人性權利的侵犯。」

「如果強姦的行為自始不存在,就也不存在什麼正當防衛。」

發現不知不覺中案發空間已經被分割為兩個地點,並且爭執被分為了兩個階段,黃景並沒有慌亂。

經過短暫的思考,發現任真提出的這個觀點雖然新穎,但並沒有什麼問題。

於是黃景很快轉換思路,針對任真的新觀點發表了意見。

在腦海中又過了一邊,黃景自覺說的沒有什麼問題,把目光又投向了對面的律師。

從前面的種種來看,他知道,這個年輕的律師費了那麼多心思,現在的局面絕對是他想看到的,所以對方肯定不會沒有後招。

「這個公訴人什麼意思啊?夫妻之間就沒有強姦了是吧?」

「倒也不必這麼絕對,他的意思可能是,夫妻關係比較特殊,很難認定為強姦吧?」

「剛查了法律規定,違背婦女意志就算犯罪,怎麼,結婚之後是不屬於婦女還是沒有意志?」

「還性同意?人家都反抗的那麼激烈了,難道還能是同意?」

「不會是網上衝浪給自己沖迷了,真以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

作為專業人士,張紫瑜當然知道任真說的都是大實話。

但直播間的觀眾不知道啊!

眼看著直播間的水友義憤填膺,張紫瑜反應過來,連忙救場:

「這個,性同意其實是法律理論上的專業術語,這倒不是公訴人信口胡謅的。」

「而且公訴人說了,是很難認定張聞海的行為到底是何種性質,而不是絕對否定,大家理性聽講理性發言啊!」

畢竟,無論是公訴人還是辯護律師,所有的發言都是給法官判決作參考。

只要法官聽懂就可以了。

而法官自然不需要有人來專業術語和相關理論,所以黃景說的比較簡潔。

他哪裡知道,簡單幾句話,卻引起了網友們那麼大的反應。

旁聽席上。

一個頭髮稀疏,戴著眼鏡的中年人,此時直起了身子。

雙手抱著保溫杯,不住的摩挲著,饒有興趣的看著被告席上的任真。

「這個小律師,倒是有點意思,我倒要看看你接下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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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知道沒多少人看,但還是在這裡對本章之間的劇情做一個總結,以解答有些讀者朋友的疑惑。

從庭審開始,任真就是從側面入手,首先從犯罪的客觀主觀方面,論證溫璇不符合故意殺人的犯罪構成要件(實際上是符合的,公訴人也在之後對此點做出了回應)。

這裡是故意給了一個有問題的觀點讓公訴人找漏洞,但更重要的,是在闡述溫璇的主觀方面時,把案發地點分割為了卧室和客廳兩個空間。公訴人在找到漏洞的同時,對這一點做出了確認,這才是任真的真正目的。

因為先前的一審已經認定案發當天兩人的打鬥為互毆,那麼想要針對故意傷害打正當防衛是很困難的,而想針對強姦打正當防衛,就需要認定被害人的行為構成強姦,所以將卧室和客廳的場所做出分割,看似不關鍵,但實際上是為後續的辯護提供了基點。

或許有讀者會問,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提出這個觀點,直接針對強姦打正當防衛?

因為在刑事訴訟中,律師提出的觀點,說服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但同樣的話,如果是由公訴人說出來,那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所以這裡的劇情安排雖然複雜了一些,但我認為是值得的!

畢竟是寫小說,部分情節會虛擬化戲劇化,歡迎大家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