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正文卷

溫凜就這麼晾著楊謙南,晾了三天。

說晾也不太合適。期間他也沒有找過她,倒是應朝禹來過學校一趟,說緒康白的電影首映反響很成功,邀請她去參加慶功宴。

溫凜是在校門口見到的應朝禹。他倚著車門坐在副駕,一條長腿點地,春風裡與她對話。來往的學生很多都是她的同學,窺見他這副耀眼姿容,目光紛紛曖昧起來。溫凜時常要停下來,硬著頭皮跟人打招呼,覺得如芒在背。

「慶功宴應該挺正式的吧?」溫凜推辭,「那種場合,我就不去了。」

應朝禹揚著一張燦爛的臉,眼眸似星辰:「那種場合怎麼啦?你可是大功臣,怎麼能不去。緒康白給你那稿酬給少了,我們都在罵他呢。」

「不少了。要是業界人人都能有這個稿費,當代大學生都棄商從文了。」

她笑。

「哎,這哪是單單一篇稿子的問題。」應朝禹朗聲說道,「總之你得去。好好訛他一筆。」

溫凜陷入了兩難。

「去就去嘛。在邊上吃點冷餐,晚上我帶你去玩兒!」

在應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對人類最具吸引力的詞。

溫凜踟躕了片刻,也不知出於什麼心理,說:「好吧。」

上了應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慶功晚宴不面向媒體,只是公司內部和幾個合作方慶賀。顧璃看完電影之後很喜歡裡面的男二號,發信息來激動地問見沒見到真人。溫凜苦笑著說:「怎麼可能有啊。」

在場倒是有幾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總。

酒過三巡,有一位總監職位的人發名片給她,說他們老總很賞識她,問她如今在哪裡高就。溫凜說:「我還在念書。」對方表現出了禮節式的驚訝,說:「那真是後生可畏了。溫小姐學業不忙的話,可以考慮給我們長期供稿。」

前者當然是社交場合的吹捧。但溫凜只不過是個來蹭飯的,有人能記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機會的話,一定樂意效勞。」

寒暄一圈下來,找到應朝禹,他已經喝醉了。

緒康白身為主角姍姍來遲,看見她在對洋興嘆,哂然一笑:「你別管他。待會兒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溫凜還是不太放心,嘗試跟應朝禹對話。

他頭疼地捧住自己的頭,說:「我好像忘了什麼……忘了什麼。」

「忘什麼了?」溫凜像在哄孩子。

緒康白把他拽起來:「行了別發酒瘋了。」又看向溫凜,「你看住他一會兒,我去叫我助理。」

應朝禹還死死地扒著沙發,醉臉酡紅:「哎呦,我肯定忘事兒了……」

模樣居然還挺可愛的。溫凜束手無策在一邊,無奈笑了聲。

一直到緒康白喊來了助理。

應朝禹扒著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車鑰匙給她:「你去我車裡!去我車裡,把袋子拿出來。」

「什麼袋子啊。」

「謙南哥給我的袋子,我給忘了!」

一群人圍著應朝禹,靜悄悄地乾等著。助理風風火火提來購物袋,裡面是個橙色的盒子。

裝了一隻白色Birkin。

助理大約以為這是應朝禹送給溫凜的,看向她的目光頓時莫測起來。緒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鏡片底下,那是另一種複雜。

他知道,這是楊謙南送的。

那天她從風雪裡趕去見楊謙南,丟了一個包。他抱著她,不經意地說:「改天給你買一個。」後來他一直沒提過,她也沒放心上。

溫凜看見它的時候,心想志氣別這麼短。一個包而已,對他們這些人不算什麼的,實在沒必要感動。

可是應朝禹滿臉醉醺醺捧給她,說:「謙南哥叮囑的,不能忘了!」鄭重其事,像護送一塊和氏璧一樣,塞她懷裡。

她抱著昂貴的禮物,喉嚨都在發緊。

再一次見到楊謙南,是三天之後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開課的日子。溫凜出門的時候留了個心,但並不覺得他會來。誰知傍晚時分,他給她發了條簡訊,說上課需要,讓她幫忙送一台電腦過去。

裝得還真像那麼回事。

溫凜嘲弄地笑著,惡狠狠拆開Birkin包的紙膜,用來裝筆記本電腦。

經管學院致力於向社會輸送商業精英,連樓都建得和普通教學樓不一樣。底層有一個咖啡廳,每層走廊里擺著茶色軟椅和桌几,採光明亮,供人商談。

走到三樓,幾乎已經見不到什麼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個身影。楊謙南穿了身正裝,桌上擺一杯咖啡,望著窗外浸入黃昏的校園。斜暉灑在他身上,像電影里的人物。

這模樣是來上課的就有鬼了。

溫凜連包帶電腦,不太客氣地丟上桌子。

那是最柔軟的鴕鳥皮,被電腦壓得都有點變形。

楊謙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情非常明顯,心疼的是咖啡。

溫凜眼眸一撇,在他對面落座。

楊謙南氣定神閑地,撥了撥包里露出半截的電腦,笑:「人家都是買櫝還珠。你這是打算把櫝和珠一起還給我?」

溫凜淡淡說:「哪個是櫝,哪個是珠呢?」

他這樣把人騙過來,與她狀似輕鬆地開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較起真來沒完沒了。他喝了口咖啡,長出一口氣。

楊謙南表情漸漸嚴肅。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時候總是看起來分外漠然。

溫凜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楊謙南拿出手機在發什麼東西,她沒耐心等,起身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她的手腕。

溫凜垂眸去看,他已經又換上了一張浮浪不經的臉,仰在椅子里,把手機秀給她看,說:「你等一下啊,我讓她接個電話。」

那屏幕上赫然是她的號碼,通訊錄名字被他改了,存成了「小珍珠」。

溫凜口袋裡的手機一直在震。

她努力忽略這個震動,忍了很久,還是拿出來,把電話掐了。

楊謙南特別惋惜地湊過來看一眼她的手機,說:「好歹接一個?給點面子。」

溫凜暗自抵住下唇,沒有回答。可他也沒有再打。

楊謙南斜眸覷她,用食指輕輕地摩挲她手腕內側,目光柔柔地亮起來:「晚上一起吃個飯吧?」

溫凜被他纏纏綿綿地揉著手腕,心裡想,這段關係里,真的沒必要講什麼骨氣。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早就默認她同意。

那晚她破天荒地,點了一大盤馬肉沙拉。

溫凜把生肉片吞下去,混著鮮血般的紅酒,有一種嗜血般的快意。楊謙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權當在看她表演。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麼多,生的熟的葷的素的,不給胃留尺寸之地。他見她風捲殘雲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應生,把她點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獨漏掉了那盤馬肉沙拉。

溫凜聽著他報菜名,手裡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來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將軍的寶劍。落下來。

沒等侍應生走掉,溫凜的眼淚就跟著下來了。

她是很懂禮數的人,在安靜的餐廳里,連哭腔都很淡,聲音有股子壓抑的平靜,說了今晚第一句話:「楊謙南,我知道你不怎麼喜歡我,但你別讓我撞見好不好。只要別在我面前,我都隨你。」

小姑娘都已經在平靜地跟他說「我知道你不怎麼喜歡我」,他還有什麼話可說呢。他甚至有點興味索然地想,下一句她應該要提分手了。

感情有時候是需要兩個人一起裝傻的,像一台戲,劇本要兩個人一起對。如果搭檔只會對著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滿腔愛火也難以為繼。

你知道,都是戲。

但那天他是真的入了戲。

楊謙南笑笑說:「我也沒幹什麼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給她遞了塊餐巾,心疼地幫她擦眼淚,越擦越多,無奈道,「你人這麼聰明,看不出來我有沒有做什麼嗎?」

他很少在人面前作解釋,更不用說告饒。這大約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這麼窩囊,像個低幼兒童一樣給她作保證:「我不幫她的忙了,行吧?」

溫凜至今也不知道鍾惟要他幫什麼忙。那不重要。

她確實很聰明。聰明人都會舉一反三,想到隨便一個女人都能用這種法子和他做皮肉交易,那他從前是什麼作風,也就不言而喻。

溫凜哭到走出餐廳還伏在他懷裡。楊謙南隔著厚厚一件外套和襯衣,還能感到肩上一片熱乎的濕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裡嘆氣,怎麼把小姑娘弄成這德行呢。

他迫切希望她高興一點,摸著她的腦袋,像欺負小孩子似的,虛虛朝外一指,附耳對她說:「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溫凜打了他一巴掌。沒敢打臉,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幾個人在看他們,然而再老頭的男人心裡也住著個小孩子,楊謙南彷彿化為真正的低幼兒童,興高采烈地捏她的手,嗓音耍著花腔:「要不要找個隱蔽點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溫凜懷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她拉進懷裡,俯一點點身,溫柔地蹭一下她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綿柔:「怎麼樣?要不要?」他說著「要不要」,嗓音漸漸地放低放柔,乾咽了一下,然後就漸漸側過了臉,吻她的嘴唇。

她哭了一晚上,整張臉都有點水腫,嘴唇好似也被泡軟了。

又熱又軟,唇上殘存幾分紅酒泛甜的澀味。

他很認真地品嘗,認真到,連他的承諾都聽起來像是真的:「凜凜,你別怕。我這輩子,總不會有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