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周歲的小

正文卷

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周歲的小女孩!

「這個判定不錯!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一個村裡面還經常見,經常刻意的去開玩笑,怎麼可能不知道年齡?」

「就算是不知道準確的年齡,但總知道大概的年齡吧?」

「不可能一點都不清楚!」

「審判長的這個判定錯不了!完全按照客觀事實去判定了!」

「對!TM的,這個被告人侵犯人家小女孩,還將人家殘忍的殺害。」

「一個村的呆那麼長時間了,在那裡說不知道對方未滿14周歲,騙誰呢?」

「這不就是故意說的嗎?不就是想減輕一下自己的刑事責任?!」

「我只能說判的好,判個死刑更好!」

「.….」

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不少人,對審判長進行的這一個判定,都發出了叫好的聲音!

怎麼說呢.…

看著犯罪人員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和審判長公平的判決。

觀眾們自然會帶入到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自然而然的贊同這種判定。

直播間的彈幕上,也是一致的好評。

.

….

而另一邊。

庭審場上。

在針對總結的兩個判定結束完後。

徐如風將其進行了整理,並且對整個案件進行了一定的總結。

根據目前的情況.…

該判定的都已經判定完成。

現在就需要確定,自首有立功情節是否可以進行減緩刑期,這個案子就算是基本判定了。

而這一點,在先前各方都已經進行過答辯。

各方的陳述也都有一定的道理。

基本事實和各種觀點已經答辯完成。

徐如風環繞了一眼庭審場的各方。

對於這最後一個自首有立功表現是否需要減緩刑期。

在本次庭審中的最後一個環節法庭陳述中可以進行陳述。

咚咚!

法槌敲響。

徐如風開口:「目前庭審的各個判定觀點已經完成。」

「各方答辯內容,合議庭也已經了解。」

「對於被告人董白浩有自首情節的立功表現是否減緩刑期,進入最後的法庭陳述環節。」

「現請各方開始法庭陳述,先從檢方開始吧。」

聽到進行最後的法庭陳述環節。

庭審場上各方的當事人,都有著不同的反應。

其中最緊張的就是董白浩。

畢竟進行完法庭陳述,就要進行判決。

這關乎著他是要判死刑,還是死緩。

判死刑人沒了,判死緩,多做些年牢,還能活下來。

所以在聽到審判長的話,董白浩顯得尤為緊張,將目光落在了余成身上。

余成示意其不要緊張,安靜的聽著檢方的法庭陳述。

檢方的法定陳述,是基於事實出發,對於該案件的各個詳情和主觀方面進行了匯總。

並且認為從第二個判定方面,也就是董白浩在明顯知道董果果,未滿14周歲實施侵害並將其殘忍殺害,這一點涉嫌的情節過於嚴重。

不支持自首立功表現減緩刑期,所以依舊保持著死刑的觀點。

在檢方陳述的過程中,還特意強調了刑法中對未成年人,未滿14周歲和幼兒與兒童之間的刑事犯罪區別。

以及相應的重點和情節嚴厲程度。

這幾點表現,都表明了公訴人的態度,不支持減緩刑罰,不支持判決死緩!

公訴人在法庭陳述當中陳述了將近三分鐘的時間。

在陳述完畢後。

審判台席位上徐如風點頭,繼續讓被告人委託律師余成進行陳述。

余成知道,這場庭審要想勝訴,需要抓住的重點還是自首,還是認為有立功表現就應該減緩刑期。

「審判長。」

「我方還是想重點強調一下案子的總體經過。」

「本次案件的總體來說,如果沒有董白浩的自首情節,那麼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成為一個懸案。」

「也很有可能沒有人知道董果果是被侵害,而後被殺害的。」

「或許在幾年後有人找到了董果果的屍體,但是那個時候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沒了,只有白骨。」

「從這一點來看.…是不是能夠說明董白浩自首情節對這個案子的破案有多重要?」

「這就是董白浩的自首,對這個案子有著重大的立功表現。」

「如果董白浩不自首,我想請問庭審上的監察官和執法人員。」

「你們覺得這個案子是會成為一個懸案,還是會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員?」

公訴人林秋水平靜開口:「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可能會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是會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員的證據。」

聽到這話,余成笑了笑:「我贊同公訴人的看法。」

「在很多時候,正義的確會遲到,不會缺席。」

「可是正義就沒有缺席的時候嗎?」

「公訴人作為檢察官,應該也清楚有很多案件,到最後都是不了了之的。」

「如果沒有董白浩的自首,那麼這個案件就連最基本的董果果是失蹤,是被拐賣,還是被殘忍殺害,這一點可能都定性不了。」

「這一點都定性不了的話,那麼董白浩是不是可能逍遙法外了?」

「我想請問公訴人是不是這麼一個道理?」

林秋水知道余成這是在藉助他的回答來形成自己的觀點。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並沒有回答。

見狀,余成暗嘆了口氣,然後繼續開口:

「實際上,董白浩是有著逍遙法外的可能性的。」

「但是他選擇了自首,為什麼選擇自首?」

「是因為他想自己承擔自己所做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這有錯嗎?這沒有錯。」

「如果有這種自首情節,對案件的調查和展開有著重大貢獻,依舊不能減緩自身的刑罰。」

「那麼自首有什麼意義?」

「一般的自首,按照這種情節惡劣的案件來講,從死刑判決為死緩的確不是太合適。」

「可是在這個案件當中,董白浩是有著重大立功表現的,我方想請審判長能夠從這方面進行著重的考量。」

「從而進行判決。」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陳述內容。」

余成的陳述內容有一定的法律依據。

說的立功表現也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的,蘇白聽完余成的陳述後,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這是最後一個法律陳述環節。

判定死刑或者死緩,都需要來依照審判長的主觀。

這個案子既可以判決死刑,也可以判決死緩。

說到底還是要看審判長的想法,認為這種立功表現是否能夠減輕刑罰。

在聽到徐如風讓受害人委託律師進行陳述的時候,蘇白深吸一口氣,緩緩陳述:

「審判長,我方陳述如下:」

「首先,我方並不否認被告人董白浩在這案件中自首環節的立功表現。」

「但是我並不贊同被告人委託律師的說法。」

「被告方委託律師剛才的陳述,主要是從如果董白浩不進行自首,那麼這個案件可能會永遠的成為了一個懸案。」

「可是實際上一名十周歲的幼兒失蹤,如果長達一定的時間的話,那麼肯定是要進行排查摸除的。」

「就算是沒有其他方式,就算是馮雲霞逐個逐個的去問問,當天在街上發生了什麼,有沒有人見過董果果。」

「也能推算的出來董果果在哪裡出的事。」

「依照現在的刑偵手段,基本上可以判定出董果果發生了什麼,是失蹤還是被他人殺害,亦或者是被拐賣。」

「要知道,在這個過程當中,董白浩是有了一定的誤導作用。」

「如果沒有他的誤導,那麼案件的推進會不會更快一些?肯定會!」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這個案件被破案的可能性都極大。」

「不存在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陳述的成為一個懸案的可能性。」

「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而且這個案件,董果果的失蹤在當時村裡面的影響力也非常的大。」

「全村的人都幫忙尋找董果果的去向。」

「董白浩也是在這個時候很慌張,害怕被發現。」

「所以才進行的自首,而不是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陳述的,董白浩是因為心裏面的自責,想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去自首。」

「他難道想坐牢嗎?他難道不知道可能會被判死刑嗎?」

「他知道!」

「並且他心裡也非常的清楚這個案子,到最後肯定可能會調查到他身上。」

「剛才被告人委託律師詢問公訴人,這個案子會不會成為懸案,或者說會不會抓到犯罪兇手董白浩。」

「公訴人回答了不會成為懸案。」

「為什麼公訴人能這麼回答?」

「因為現在的刑偵手段已經能夠解決掉大部分案件了。」

「這個案件如果受到重視,那麼被調查出來也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而不是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陳述的董白浩可以逍遙法外。」

「甚至來說,如果再等待幾天,相關的執法人員重視起來是很有可能對於董白浩這個人進行調查的。」

「因為董白浩會經常開玩笑,所以刑偵人員可能會從接觸董果果的人群進行逐一的排查。」

「綜上所述,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陳述的,不過是放大了董白浩的立功表現。」

「但實際上,他的立功表現並沒有很重。」

「再者。」

「我想在這裡繼續重申一遍,董白浩的自首是有著一定的立功表現,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以殘害幼兒的行為手段和情節嚴重性,不足以讓董白浩減輕刑罰。」

蘇白在陳述完這些後,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

「審判長,我想展示一張照片,是正常的照片,不知道審判長能否同意?」

「同意。」

在得到審判長的允許後,蘇白從面前的材料中取出一張照片。

然後開始了介紹。

「這張照片是董果果雙手舉著百香果正在開心的笑。」

「照片上的董果果是在被害前兩個月前拍的。」

「剛十周歲不久。」

「十周歲,可以說她的人生才剛剛起步,或者說才剛剛開始。」

「這麼一位小姑娘,卻遭受到了侵犯和在生前遭受到了殘忍的虐待,而後被殺害。」

「我不知道在場的各位,在看到照片後有什麼樣的反應,我的第一反應是非常的可惜。」

「因為從照片來看,董果果非常的可愛。」

「在我國刑法中的規定,侵犯幼兒和殺害幼兒都是情節相對嚴重的判罰。」

「為什麼這麼規定?」

「是因為要保護幼兒的成長,是因為他們沒有太多的能力去保護自己。」

「這是法律規定的一定意義。」

「在這個案子中,我不知道董白浩懷著什麼樣的心情,能夠對一名幼兒做出如此殘忍的舉動。」

「能夠對這麼一名剛滿十周歲的女孩下此毒手。」

「我不知道審判長最後會給出什麼樣的判決結果。」

「但是我想陳述,依照本案的詳細犯罪過程和結果。」

「有著自首情節,有著立功表現,也不應免除該有的判罰結果。」

「這是對一名幼兒生命的尊重,以及其在生前遭受到殘忍禍害的尊重。」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的表述內容。」

蘇白陳述完畢,緊盯著審判台席位。

長呼口氣。

法庭陳述完畢,也就意味著,答辯結束。

被告人委託律師的陳述內容主要是放大了董白浩的立功表現。

想要以此來減緩刑期,達到判決死緩的目的。

而他的陳述,則是站在了被告人委託律師的對立面。

只說明了一個觀點——對方小看了刑偵技術,並且高估了董白浩隱藏犯罪行為的能力!

事實真的如被告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那樣,這個案件最終可能會形成一個懸案嗎?

絕對不會。

為什麼這麼說?

一來,犯罪現場,董白浩不可能完全掩蓋。

二來,村裡得知了這件事情,全村的人都在尋找著董果果,那麼肯定會有所線索。

有所線索,那麼後續也肯定能夠調查出來董白浩的犯罪行為。

這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但是被告人委託律師放大了這個時間。

他只是進行了事實上的說明。

注意到審判長的表情。

蘇白覺得這個案子,在勝訴方面,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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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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