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提起公訴,委託:把神探送進去

正文卷

第372章 提起公訴,委託:把神探送進去!

判決結束,網上第一時間就流出來了公開直播庭審的畫面。

同時。

有些人甚至不嫌事大,直接在網上對於該案件進行了點評。

並且陳述,徐興旺沉冤23年,終於申訴成功。

沉冤23年的原因是什麼?

大家都很好奇為什麼沉冤23年。

那人直接將徐興旺在庭審上陳述關於王芳對其進行逼迫的那一段話給剪輯了出來,放到了網上。

影響力巨大!

要知道,王芳在網上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

所以將其放到網路上,以後很快就引起了巨大的熱度。

「啥玩意,神探當初是這麼進行審理的?這神探的名號和100%破案率,該不會都是這麼來的吧?」

「感覺有巨大的可能性!100%破案率,說實話,太恐怖了,建議倒查20年!」

「倒插20年肯定不對,徐興旺這個案子是23年前的案子,必須要倒查30年!」

「擦,倒查30年你直接進入到神探剛入職階段是吧?」

「.….」

網上這個案子在不斷的炒熱,相關部門也注意到了這個案件。

很快開始追查關於這個案件當年的負責事項人員。

當年這個案子,涉及到的人員全部被問話審查。

王芳當然也不例外。

只不過面對著監察部門的審查問話,王芳只表明了當時並沒有任何的逼迫行為。

屬於徐興旺自己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情況。

現在判定徐興旺無罪,是法院方面的事情和她並沒有任何的關係。

如果徐興旺聽到這些話,肯定是一陣好罵。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當時徐興旺知道王芳是怎麼對他的,現在說這些,誰信?

不過監察部門並沒有因為這些就對王芳停止調查。

而是通過當時的其他刑偵人員,來對王芳的行為進行調查。

怎麼說.…

王芳可以否認這些事實,可是參與調查的並不只是她一個人。

還有當時涉及到的其他人員,完全可以通過其他人員來確定王芳陳述是否有假。

事實上。

王芳在審理案件的時候,如果在破不了案的情況下,經常會使用非法程序。

主要原因在於,有些案子嫌疑人,心理素質很強。

問也問不出來東西。

或者說,上面給的壓力太大,要求短時間破案。

在這種時候也只能自己想辦法。

能有什麼辦法?

只能使用非法程序進行審問,在絕大多數,都能審問出來一些意想不到的東西。

越是這樣,破案率就越高,慢慢的伴隨著破案的效率和準確率。

王芳也從中得到了巨大的好處,更加喜歡用這種方式。

雪球越滾越大,一滾就是很多年。

不過對於這種方式,王芳也知道會有意外,所以一般在使用這種方式的時候都做足了準備。

.

….

王芳被審查,根據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相關內容。

以及相關人員的口供,很快就證實了王芳的非法行為。

監察部門確定後,將其到了移交相關部門。

這件事情出來後,又引起了網上的一陣熱議。

「啥情況?先前網上呼聲那麼高的神探,真的有非法行為啊?」

「別真的假的了,人都被送進去了,你覺得是真的假的呢?」

「艹!我以前聽過王芳的事迹,我還覺得這人怎麼這麼厲害,合著現在是這種情況?!」

「.….」

白君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

在得知了監察部門將王芳移交到執法部門,蘇白輕呼口氣。

關於委託人的第二個訴求,把女神探控告進去,目前已經進展到一半了!

現在已經坐實了其罪行,但是還沒有送進去。

不過.…

在此之前還有一些事情。

那就是冤假錯案的申請賠償問題,在這個案子中,徐興旺冤坐了23年。

這20多年的監禁可不會白坐,完全可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申請國家補償。

不過,關於申請補償這一點,蘇白將其交給了李雪珍。

和往常一樣,蘇白主要負責刑事上的答辯。

像一些國家賠償或者是後續的情況都交給李雪珍練練手。

蘇白坐在沙發上看著對面的徐興旺:「這個案子.…」

「根據目前的情況,執法部門已經正在對王芳進行調查。」

「估計要不了多長時間,可能就會提起公訴。」

「關於你的賠償申請問題,我也已經交給了小李律師。」

「對於這個案子,伱還有什麼其他訴求嗎?」

徐興旺搖搖頭:「蘇律師,我沒什麼其他訴求了,我只是希望能夠看到王芳被控告成功!」

「我相信被王芳迫害的不止我一個人,肯定還有其他人。」

「嗯.…」

蘇白聽到徐興旺的話後,笑著點了點頭:

「關於王芳,在你的這個案子中應該涉及到了一定的瀆職。」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調查,應該很快就有結果。」

「好的,我知道了蘇律師,謝謝蘇律師。」

徐興旺開口說道。

.

….

關於王芳的審查,由於是刑事案件,熱度也相對來說比較高。

所以執法部門很快就調查了相關的證據,移交到了檢察部門。

檢察部門在整理好證據後,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本次針對王芳瀆職的開庭,在江都中院進行審理。

並且提前對於相關人員進行了迴避。

庭審場上。

說實話,王芳沒有想到自己今天會坐在被告方席位上。

對於自己的瀆職,王芳堅持不認罪,不僅不認罪,還認為在本案當中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她瀆職的情況。

認罪是不可能認罪的。

這一次王芳還請過來了上都一名專業的刑事律師為自己進行庭審。

審判台席位上。

作為審理王芳的審判長,李清遠對於本次所涉及到的瀆職以及相關的情況,已經進行了提前的了解。

確認無太多異議。

目光掃視了一圈檢方,控告方,被告人席位後,敲響法錘。

「本案被告王芳涉及瀆職。」

「請檢方開始陳述具體的內容。」

公訴人在聽到審判長的話後,低頭看向了眼前的訴訟材料:

「王芳涉及瀆職內容如下:」

「第一:經多人證實,王芳在庭審中涉及到非法程序,並且有逼迫行為。」

「嚴重違背了相關法律條例,涉及到自身瀆職行為。」

「所以針對以上,提起公訴。」

公訴人的陳述非常的簡潔,因為涉及到瀆職罪,也沒有什麼其他可以陳述的。

在公訴連陳述完畢後,審判台席位上,李清遠又看向了被告方。

「那麼被告方,針對本次控告,有沒有需要陳述的?」

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上,作為王芳的委託律師,張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並且我方認為,提起的這場公訴是沒有必要的。」

「我方認為我方完全沒有任何的瀆職行為,並且申請撤銷檢方提起的公訴。」

「因為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我方認為,檢方提起的公訴完全是因為輿論的熱度,而認定我方當事人有瀆職的刑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認為,應當撤銷對我方提起的公訴行為。」

在張亮開口陳述完這一段內容後,公訴人王立軒微微皺了皺眉。

只聽張亮繼續開口:「我想請問一下公訴人。」

「檢方控告我方瀆職,具體涉及到的情景有哪些?」

王立軒開口:「具體有濫用自己的職權功能等情況。」

張亮追問:「怎麼稱作濫用呢?」

「使用非法手段稱作濫用對吧?」

王立軒:「對。」

「好的。」張亮微微點頭:「那麼王芳是如何使用非法手段的呢?」

「根據我所了解的和我方當事人王方所描述的。」

「對於其所控告的罪行,她堅決的不認罪認罰。」

「主要依照的是她不認為她涉及到了瀆職,也否認了她使用了非法手段。」

「公訴人,有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芳使用了非法手段呢?」

「有!」

「控告人的口供,以及作為當時王芳同事的口供都能夠用以證明。」

「好的。」

張亮微微點頭。

「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開口描述,認定我方具有使用非法手段的行為。」

在張亮提出申請後,作為審判長的李清遠當即開口:「申請通過。」

「請徐興旺開口描述一下你當時被審訊的場景。」

「好的.…」提到這件事情徐興旺的聲音都有些變了。

主要還是因為坐了這麼多年牢,錯過了那麼多的人生。

這些事情,每當徐興旺想起來都非常的氣憤。

不過徐興旺也沒忘了正事,繼續開始控訴:

「審判長,當時的王芳,一開始採用的是溫和的態度,她說,只要我能夠交代了犯罪事實經過,可以保證我能夠減刑。」

「她說我先前這個罪名一旦做實,肯定會判死刑。」

「如果我不想死的話,就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

「可是我根本啥也不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說也說不出來什麼其他東西。」

「然後她就讓我三天沒有睡覺,並且利用鞭子,夾子等工具,逼我承認我犯罪了。」

「.….」

「好的.…」沒有等徐興旺將話說完,張亮就打斷了他的陳述。

「證人是基於這一點來陳述王芳的罪名的。」

「可是對於你陳述的這一點有證據可以證實嗎?」

「除了證人的陳述之外,證人還有什麼其他的證據能夠來說明你當時是由於被逼迫,所以交代了自己的所謂犯罪事實嗎?」

面對張亮的話,徐興旺繼續開口:

「有!當時其他人都知道我是被逼迫的,再說了,如果我不是被逼迫的,我為什麼要交代自己不存在的罪行?」

「我犯罪了嗎?我根本沒犯罪,我當時為什麼要交代?」

「現在過去23年了,我為什麼還能夠被翻案,還不是因為當初王芳做的事情不對,她就是有這種行為了,所以才給我翻案的嘛?」

「.….」

徐興旺不停的表述著自己的看法。

但是坐在被告人委託席位上的張亮只是笑了笑。

聽完徐興旺的表述,然後開口:

「我想請問一下控告當事人。」

「你剛才說你的案子,為什麼還會翻案,並且表述你的案子還會翻案,是因為王芳事情做的不對。」

「這些已經表露出了你陳述的邏輯有巨大的漏洞。」

「你看過判決書沒有?」

「你案件的判決書中,證明你無罪的原因是因為證據不足。」

「這一點是判決你無罪的關鍵點!」

「在庭審當中,證據足不足是王芳應該關心的事情嗎?和王芳有什麼關係?」

「那是法院的事情!」

「再說了。」

「判決書上沒有寫,你又是從哪裡得來的這一個觀點?」

「王芳有沒有進行逼迫行為和你翻不翻案,有什麼直接的聯繫嗎?」

「並沒有。」

「並且根據現有的證據來講,我方並沒有看到有任何的直接證據能夠證明王芳有著非法程序的審問問題。」

「就按照徐興旺所陳述,王芳不讓他睡覺,王芳使用了其他手段。」

「可是有沒有錄像或者是錄音來證明?」

「徐興旺所描述的自己是「被迫」和如果不是被迫,怎麼可能交代自己的罪行。」

「這一點描述和王芳有什麼關係?」

「他交不交代是他的事情,王芳有沒有逼迫是王芳的事情。」

「兩者之間沒有著直接的關聯。」

「有刑事因果上的關係嗎?」

「並沒有!」

「所以基於以上,我方並不認為現有的證據能夠控告王芳瀆職。」

「所以我方想請檢方能夠撤銷這一場訴訟。」

「避免對我方產生不良的影響!」

聽到張亮的陳述,徐興旺有些著急。

怎麼.…

王芳做了這些事情,還不能判她有罪了?

什麼叫做沒有直接證據?!

另一邊,蘇白對雙方的答辯,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張亮的辯訴觀點很清晰,那就是王芳有沒有逼供的行為。

拿出直接證據!

可是直接證據是什麼?

直接證據是錄像圖片或者是王芳親口承認。

誰在走非法程序的時候錄像錄圖片,還有親口承認自己的行為?

所以基於這一點,張亮讓檢方直接撤訴。

說實話.…這種做法可以說直接是打檢方的臉了。

蘇白朝公訴人席位上看了一眼。

果然王立軒在聽到張亮一而再再而三的讓檢方撤訴的時候,臉上顯露出了明顯的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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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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