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

正文卷

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求月票)

關於本次的庭審,想要勝訴顯然有困難。

蘇白也清楚困難在哪裡。

不過這點困難並不能影響到結果,達到委託人的預期。

只是麻不麻煩和需要多長時間的問題。

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臨近開庭前夕。

各方開始提交證據。

本次庭審由安市初級法院進行審理。

公訴方對於秦寶的罪名控訴為造謠,以及損害商品聲譽罪,損害商業名聲罪。

舉證環節蘇白提交的證據,主要是從秦寶沒有進行造謠方面進行出發。

在舉證結束後。

本案應當開庭進行主審理的法官杜明,叫住了蘇白。

「蘇律師」

「你是從南都來的?」

杜明看上去在50歲左右,腦頂有些禿,圓臉笑呵呵的望著蘇白。

蘇白看了杜明一眼,點了點頭:「對。」

「呵呵..南都大城市啊!我先前在去外地學習的時候,聽說過蘇律師在刑事圈最出名的幾個案子。」

蘇白不知道杜明想要表達什麼意思,笑了笑,沒有說話,等著杜明繼續開口。

見狀,杜明也就繼續說了下去。

「是這樣的。」

「蘇律師提交的這些證據,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只不過,秦寶這個案子有點小毛病。」

「我也沒有想過蘇律師竟然會代理這麼一個小案子。」

「是這樣的,檢方已經提起了公訴,那麼就說明檢方掌握了不少的證據。」

「在庭審的時候,蘇律師你能不能..發言不要帶有那麼大的攻擊性?」

「這個案子蘇律師你應該了解過,具體怎麼判決,我覺得這個案件秦安的犯罪情節較輕.」

蘇白:.….

???

打啞語?

這啞語的意思蘇白大致聽懂了。

說白了。

大家各退一步,庭審場上,伱別太過分,我判的輕一點,保證給你一個交待。

是這個意思不?

就是這個意思!

這種情況,蘇白以前遇到過,甚至比這個還要過分。

先前有一個審判長,認為他作為刑事委託代理人太難搞,直接讓當事人換訴訟律師。

說實話,那種直接讓當事人換訴訟律師的開口更離譜。

.

….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笑了笑,直接拒絕了:「杜法官。」

「罪行輕不輕主要依靠的是法律的條款和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後果。」

「我也只是依法爭取我方當事人的法律權利。」

「再說了,杜法官為什麼會覺得這個案件的犯罪情節較輕..?」

杜明聽明白了蘇白的意思,笑了笑沒有說話。

「我是按照我以往的辦案經驗來說的,畢竟庭審還沒有開始,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經驗來陳述一下。」

「我個人也非常贊同蘇律師說的依法辦事,既然這樣的話,蘇律師回去好好準備一下,咱們庭審上見。」

「好的。」

蘇白笑著點了點頭。

等到走出法院後,蘇白從口袋裡掏出來了錄音筆,咂了咂舌:「可惜了。」

如果杜明願意多說兩句的話,這完全可以當做證據。

不過.…

對方顯然很清楚,這種話只能暗示,不能說的太多,有較強的警惕性。

蘇白也沒有想要通過錄音筆來記錄的想法,對方說的多了,事情變簡單。

說的不多,也不影響結果。

只是.…從這方面來看的話,法院方面的態度非常的耐人尋味。

.

….

時間很快,到了開庭的時間。

等候室內。

李雪珍顯得憂心忡忡:「蘇律師我最近聽到了點不好的消息」

蘇白笑了笑:「什麼不好的消息?」

「就是這個案子的判決,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偏頗。」

「嗯,我知道。」

「你不用擔心的,這個案子是有點麻煩,但是還沒有到不能勝訴的地步。」

「奧。」

「我相信蘇律師。」

李雪珍重重點了點頭。

.

….

等到了開庭時間。

工作人員將蘇白和李雪珍帶進庭審場上。

各方入座,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和法庭規矩,緊接著開口:「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

話音落下。

審判長和審判員走進庭審台上。

杜明站在審判台上,眼神帶著打趣的看了蘇白一眼。

敲響法錘。

「現在開庭。」

「請各方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陳述身份信息。」

關於本場案件的身份信息,除了檢方的控告以外,安葯集團作為第三方,也參與了本次的庭審。

庭審的主要內容是進行附帶民事條件的訴訟內容。

檢方人員:馬武,張敏。

安葯集團:周華山,梁超。

庭審場上,人員身份信息核實完畢。

杜明又繼續走庭審流程,詢問案由。

本次案件的案由——安葯集團起訴秦寶,認為秦寶涉嫌造謠並嚴重損害了安葯集團推出來的藥酒,安神藥酒。

並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名譽進行提起公訴。

案由確認完畢。

杜明看向檢方,讓檢方陳述秦寶的犯罪事實。

「好的。」

馬武點了點頭。

這一次,對於他而言的任務就是將秦寶的犯罪事實陳述出來。

並且和被告方也就是秦寶一方的委託律師進行簡單的辯訴。

剩下的.…則和他沒有了什麼太大的關係。

因為判決權不在於公訴方,而在於法院部門。

理清思路,馬武繼續開口:

「本次案件,檢方作為公訴方,起訴秦寶傷害了安葯集團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證據和理由如下:」

「第一:在秦寶發布的指控安葯集團文章中,多次提及到了安葯集團造假,是假藥生產商,並且以及提到了安葯集團所發布的產品,是能夠毒死人的毒藥。」

「通過這一點可以看出來,秦寶在此過程中,對於安葯集團的評判是非常不理性的,並且給安葯集團冠上了是假藥生產商的名號。

通過網路的傳播,轉播量和全網觀看次數達到了上億次。

對於安葯集團的商業信譽來講,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這是直接的結果行為。」

「第二:秦寶對於安葯集團所發布的產品,和對安神藥酒的分析,對於安神藥酒的銷量造成了嚴重影響。

在秦寶針對安神藥酒的成分和功效進行分析,發布的長文中有很多嚴重造假的地方。」

「根據檢方的調查事實發現,其中有幾點造假:」

「首先,根據秦寶所發表的控訴長文,中列舉的有以下幾點。」

「安神藥酒達不到安神的效果。」

「安神藥酒中的某劑量元素超標,會對人的身體造成巨大的損害,甚至會造成致癌,以及引起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安神藥酒是「毒藥」,有一定的致死率。」

「根據秦寶所發文的內容,關於安神藥酒其中的功效,元素,會不會對人體造成巨大的損害,有沒有致死率。」

「檢方將安神藥酒提交到相關部門以及相關機構進行了權威的檢查。」

「根據相關機構的研究發現。」

「安神藥酒可以達到安神效果,並且某劑量元素並沒有超標,而是按照國家的指控來進行添加。

另外,造成致癌以及引起其他疾病的可能性,這一點通過相關機構的調查認證,並沒有發現這一點。

致死率更是子虛烏有。」

「基於以上。」

「可以清楚的發現,安神藥酒遠遠沒有達到秦寶髮長文所造成的嚴重後果。」

「秦寶的發文屬於嚴重的造謠和侵犯了商品的聲譽。」

「所以我方認為,秦寶觸犯了刑法第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並且造成了他人重大損失和其他嚴重情節。」

「檢方提議判決兩年有期徒刑。」

.

….

嘖嘖,兩年有期徒刑?

沒搞錯吧?

要知道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最多判多少年?

根據刑法規定,最大程度是判兩年有期徒刑。

檢方的申請提議。

可以說是頂格判處。

並且,蘇白也不認同檢方後續所提交的檢驗報告。

.

….

在馬武陳述完,杜明敲響法錘:「請安葯集團代理訴訟律師補充民事附帶責任。」

「好的。」

安葯集團訴訟代理律師周華山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緩緩開口:

「基於秦寶造謠,並且損害我方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對我方的商業信譽損失造成的傷害不可估量。」

「並且造成了我方商品聲譽大幅度下降,造成了銷量上的滯銷。」

「我方的訴訟請求為:」

「第一:秦寶需要公開向我方進行道歉,消除負面影響,並為我方的聲譽進行澄清。」

「第二:基於秦寶對我方造成的商業損害,我方有權要求秦寶對我方進行賠償,申請賠償金額為265萬。」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民事訴訟請求。」

周華山陳述完後,微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杜明點了點頭,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

這個案子的判決目標很簡單。

那就是判決秦寶有罪。

從法理上面說的通就可以,刑期上面原本杜明想簡單一點,讓蘇白退一步,他判個緩刑。

也算是有了一個大概的交代。

可是沒想到.…蘇白竟然直接硬剛,既然硬剛的話,那麼就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在法理上能夠判定秦寶有罪,肯定是需要進行頂格判處的。

杜明嘴角略帶笑意的看向蘇白:「現在請被告方或被告訴訟代理人進行陳述。」

蘇白微微抬頭目光對視杜明。

秦寶的檢驗報告造假?!

並且檢方提交到了相關的機構對安神藥酒進行了檢驗,沒有達到危害標準,是合格產品?

扯什麼呢!

關於這一點,蘇白已經提前詢問過秦寶是怎麼證實安神藥酒對人體有危害性的。

得出的結果是,秦寶親自在實驗室里進行化驗,並且讓其老師幫忙進行檢測。

秦寶作為博士生,老師雖然說不是醫藥行業的頂尖大佬,可是檢驗的水平還是有的。

根據秦寶的發文,蘇白也從互聯網上找到了當初喝過安神藥酒,在發文下面的評論。

其中秦寶提到過,喝完安神藥酒後可能會出現什麼癥狀。

購買過安神藥酒的人也紛紛表示,自己出現過這種情況。

同時。

蘇白也購買了一瓶安神藥酒,提交到了相關機構進行檢驗。

檢驗的結果和秦寶所描述的相差不大。

這是這場庭審中最關鍵的證據。

也是蘇白做無罪辯護的最大證明。

但現在.…

???

你說通過相關機構的檢驗,危害性不存在?

你這檢驗報告哪裡來的?

蘇白並不覺得對方的檢驗報告是真的。

那麼只有一種可能性。

非法證據!

蘇白收回目光,接著看向檢方馬武:「審判長,我這裡也有一份檢驗報告。」

「檢驗報告所顯示的內容和秦寶發文中的內容相差無幾。」

「我想請問檢方,你們所提交的檢驗證據報告是從哪裡來的?」

「有沒有按照規定蓋上公章?」

「我懷疑檢方出示的是非法證據,現在請檢方提供檢驗報告證據的來源合法性。」

馬武平靜回覆:「檢驗報告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已經提交給了法院。」

「法院已經證實檢驗報告的合法性。」

行!

既然檢方拒絕,那我向法院申請就可以了吧?

蘇白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我方懷疑檢方提供檢驗報告,證據來源不合法。」

「根據檢方的陳述,法院已經證實檢驗報告來源的合法性。」

「根據法律規定,我方有權利對於檢驗報告來源的合法性進行確認。」

「我方想要申請確認。」

對於蘇白的申請,杜明平靜開口:「針對檢驗報告來源的合法性,可以進行庭後審查。」

「現在先請被告方針對與檢方提供的控告做出答覆。」

蘇白:???

我已經做出答覆了,我對檢驗報告來源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這難道不是答覆嗎?

現在你來一句進行庭後審查,還讓我繼續回答。

回答什麼?

現在的情況是,法院,檢方以及作出檢驗報告的機構偽造相關證據,進行不合法訴訟。

準確來說,機構偽造相關證據,另外兩方估計心知肚明,

但是不進行揭穿,裝作不知道.…

還要將庭審繼續下去….?

蘇白目光凝視著杜明,卻發現杜明的表情平淡,沒有絲毫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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