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判決,有期徒刑,一年!

正文卷

第65章 判決,有期徒刑,一年!

數秒鐘後。

萬恆浩平復完自己的緊張的情緒,開始緩緩的陳述:

「審判長,我不知道該怎麼陳述,我只清楚這兩年吳起拖欠我的工資.….」

「對我的生活和家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我病了沒錢治,久而久之養成了大病。

我家裡面小孩子上學也沒有錢交學費,都是東拼西湊借的」

「我之所以選擇起訴走法律的程序。」

「只是希望,法律能夠給我帶來公平的判決,不求嚴判,只求能夠行使一個最公正的判決給我。」

「審判長,我陳述完了。」

.

….

審判長席位上,于振洋聽完萬恆浩的陳述以後,默默的點了點頭。

看向蘇白:「委託人律師,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要補充的了。」

蘇白開口。

適可而止就好了。

再補充的話.說不定會適得其反。

再說。

萬恆浩已經說的很真誠了,自己再補充,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

訴訟方陳述完畢,審判長又看向了被訴訟方。

「被訴訟方,開始你方的法庭陳述。」

張曉開口:「好的審判長。」

根據目前的情況.

吳起被判已經即將成為事實了。

對方挖的坑太多了,完全把他溜進入了。

事實和證據擺在面前。

吳起不被判..那麼只有一種情況,在沒有判定前進行和解,可以從輕判處。

張曉快速的和吳起進行溝通:「目前這場庭審對於我方很不利」

吳起聽到這話瞬間慌了

「張律師,那怎麼辦啊?」

「你想想辦法啊!」

「可以進行和解,也就是說這場庭審肯定會判你們補償給萬恆浩應有的欠薪,沒有判決之前進行和解就好了.」

吳起現在心裡早就不像先前要錢死命不給的心態了。

在聽到張曉的話以後,急忙連連點頭。

「好的,張律師,我聽伱的,和解和解!張律師你說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嗯!」

張曉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資料,將先前準備好的法庭陳述丟在了一旁,開始口頭闡述。

「審判長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在主觀上並不是有意和故意去拒絕支付萬恆浩的工資薪資。」

「我方當事人,現在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向萬恆浩支付相應的薪資,如果萬恆浩願意,我方當事人將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向萬恆浩支付相應的欠薪以及相應的利息。」

咚咚!

審判長的法槌落下,于振洋的目光落在訴訟方席位上。

「被訴訟方提出開庭調解,訴訟方是否接受?」

萬恆浩糾結的看向蘇白。

蘇白開口道:「庭審判決還沒有下來,對方是可以提出來和解的,至於和不和解,意願在你。」

「那蘇律師..我不願意和解,能夠拿回錢嗎..?」

「可以的。」

聽到蘇白的回答,萬恆浩的眼神瞬間堅定了下來,罕見的爆了個粗口:「那還和解個屁!」

「他太欺負人!現在都快勝訴了才想還我錢,我以前求他的時候他怎麼沒想過還我錢呢!」

「蘇律師,我不和解!」

「嗯!」

蘇白微微點了點頭,隨後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我方拒絕和解!」

咚咚!

于振洋:「拒絕和解的理由呢?」

蘇白深呼了一口氣。

「拒絕和解理由:」

「被訴方當事人,在我方最困難的時候,不願意支付其所拖欠的薪資,導致我方經濟困難。

在接受法律的審判時,卻提出和解,意在逃避法律的責任,這是對於法律最大的褻瀆!」

「如果人人都像吳起一樣,當庭提出和解,來逃避法律的責任,那麼就是對法律威嚴性的踐踏!」

「所以我方認為,為了保持法律的敬畏性,應當對被訴訟方當事人嚴判處理!」

謝雨:「?」

董強:「?」

張曉:「?」

吳起:「?!!」

好傢夥!

當庭提出和解是對法律威嚴性的踐踏?

是對法律的褻瀆?

這帽子扣的夠大啊!

吳起心裡直接罵娘。

這什麼意思?

這就踐踏法律的威嚴了?

艹!這帽子.他帶不起啊!!

「怎麼辦..張律師,你不是說和解就好了,怎麼現在看這情況,還越來越嚴重了呢.」

「張律師,這到底什麼情況啊!」

吳起急的要死,張曉揉了揉太陽穴,誰能想到對方這麼會扯大旗?

怎麼辦?

他也不知道怎麼辦.

等到審判結果吧.

審判台上。

于振洋微微點頭.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完全的沒有毛病。

他在判決之前,就對這個案子有了大概的評估。

看向訴訟方席位,于振洋微微點頭,心裏面,已經有了判決的結果。

敲響法槌。

咚咚咚!

「法庭陳述完畢,訴訟方拒絕和解。」

「各方還有沒有什麼異議?」

蘇白:「我方沒有異議。」

張曉:「我方沒有異議。」

咚!

于振洋敲響了法槌,緩緩站起身:「既然都沒有任何異議,現在開始宣判庭審結束!」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宣布審判結果!」

唰唰唰。

全體起立。

此時,吳起的肥臉上全是細汗,緊緊的捏著拳頭,等待著審判長的宣判。

只見於振洋身軀挺拔,手持庭審材料,宣布著判決的結果。

「本案緣由,訴訟方當事人萬恆浩針對被訴訟方當事人吳起拒不支付報酬,提起自訴,同時追訴謝雨,董強瑕疵股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本院對該案件具有管轄權,所適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內法律。」

「下面宣判庭審結果。「

「經本院研究判定,對於訴訟方提出來的訴訟請求。」

「一,針對控訴吳起作為天嵐建築有限公司股權人,法人,主要負責人,犯拒不支付報酬罪,事實成立,證據確鑿。

被訴訟方沒有任何的異議,被訴訟方當事人吳起嚴重侵害了萬恆浩的權益,造成了嚴重後果,現判定:」

「吳起拒不支付報酬罪成立!」

「判處吳起有期徒刑一年!並,在限定期限內支付萬恆浩薪資以及所拖欠的利息!」

「並,因吳起拖欠工資所造成萬恆浩的損失,部分應由吳起承擔,具體相關,庭審以後由法院進一步協調!」

「二,針對訴訟方所提出的追訴瑕疵股東問題,判定謝雨,董強兩個人作為瑕疵股東,需要對萬恆浩被拖欠的薪資以及利息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具體責任劃分,由佔有的天嵐建築有限公司的股權比例而定!」

「三,責令吳起,對於萬恆浩所造成的的損失,進行道歉!」

「四,對於訴訟方提出的訴訟費以及律師相關費用,判定:由被訴訟方承擔!」

「針對被訴訟提出的訴訟請求,全部駁回!」

「本案為初審判決,根據我國訴訟法規定,被訴訟方若認定裁定判決有任何的問題或者質疑,可以向相關單位提起審查,或提起申請再審。」

「判決書將會在閉庭十日內,向訴訟雙方發送判決書。」

「閉庭!」

咚!

法槌沉悶的聲音落下,庭審結束!

被訴訟方席位上,吳起一臉的懵逼..再加上一臉的無措,甚至有一絲的驚慌

我.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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