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先吃飽有力再賺錢

正文卷

第6章 先吃飽有力再賺錢

第005章先吃飽再賺錢

陳國棟是東江軍的一名把總,他本是海州衛人。

天啟元年四月,他的家鄉海州衛失陷。陳國棟一家十一口,除陳練與其弟陳國梁倖存,九口人,包括陳國棟的父親、母親、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兩個嫂子,一個侄子,一個妹妹九個人死在建奴手中。

時年僅僅十一歲的陳國棟帶著九歲的陳國梁隨流民一起,逃至廣鹿島。後來,毛文龍奇襲後金鎮江,開鎮東江鎮,他就成了東江軍民兵中的一員。

天啟六年,十七歲的陳國棟正式成為東江軍的一員,他隨東江軍數次襲擊建奴,因功從一名小卒,升為把總。

但,好景不長。

向來桀驁不馴的毛帥與袁崇煥產生了矛盾,結果毛文龍被殺,東江軍成了一盤散沙,袁崇煥扶持東江軍原副將陳繼盛為總兵,可陳繼盛不能服眾,多謀無斷。

崇禎三年三月,第二任東江軍總兵陳繼盛被劉興治、劉興基等人殺死,遼西關寧軍出身的黃龍繼任第三任東江軍總兵。

東江軍新任總兵官黃龍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就燒到了耿仲明之弟都司耿仲裕身上,耿仲明率部投靠了登萊巡撫孫元化。

而陳國棟則是耿仲明麾下把總之一,與普通小兵想像的不同,陳國棟非常反感那些將領今天斗這個,明天反那個。

東江軍團結在一起,哪怕是建奴也可慎重對待,可分裂之後,誰拿他們當盤菜?

來到登州以後,陳國棟深深感覺到了登州以及山東人的惡意,任何一名登州人盯著他們,都像是在防賊。

陳國棟帶著麾下例行的巡邏,突然間,一陣雞飛狗跳,幾名東江軍士兵疾步而來。

「陳把總!」

「何事如此驚慌!」

「他們……他們……欺負人!」

陳國棟帶著麾下來到登州城的南門,這一幕,讓他的腦門直突突。

十幾名登州軍士兵拿著明晃晃的兵刃,正在威逼著一群流民。登州軍士兵讓這些流民將隨身攜帶的包裹打開,將金銀制錢首飾珠寶器皿等物扔進一個大籮筐里,甚至連身上的衣服,也要剝下來。

赤身的流民蜷縮著身體,瑟瑟發抖。不光是流民中的男人被要求赤身,就連婦孺也是一樣。流民都是瘦骨嶙峋,哪怕袒露著上身,還要被那些登州軍士兵指指點點,動作稍慢,就會被引來一陣拳打腳踢。

如果這些流民是山東人,陳國棟絕對不會吭聲,裝作沒有看見。

可問題是,這些流民都是在東江鎮諸島嶼生活不下去的百姓,他們見東江軍被調到登州,擔心建奴襲擊,沒有東江軍士兵的保護,他們就是一群待宰割的牛羊。

非常可惜的是,極其排外的山東並不願意接納遼東流民,不知道是登州軍士兵的自發行為,還是受到了來自上面的暗示。

這些遼東流民被驅趕到城下的護城河前,一名袒露著上身的婦女尖叫起來,掙扎著不讓登州軍士兵靠近,原來,這名婦女懷中的孩子,項上戴著一隻銀質長命鎖,被士兵發現,士兵扯住長命鎖,直接硬拽。

孩子的脖子上被勒出一道血痕,孩子的母親張口朝著那名登州軍士兵咬去。

登州軍士兵勃然大怒,甩開婦女,持著長槍,狠狠地刺向婦女。

「撲哧……」

鋒利的長槍,毫無遲滯地穿透婦女的脊背,也穿透了這名想用身體保護孩子的母親。長槍從婦女的後背刺入,卻從她懷中的孩子胸前刺去。

陳國棟憤怒了,他走到那名登州軍士兵的面前,揚手就是一巴掌。

「直恁娘!」

那名挨打的登州軍士兵,卻直接扔下長槍,朝著城裡跑去,一邊奔跑一邊大喊:「東江軍造反了……」

正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山東軍與東江軍的矛盾和敵視並不是一天造成的,於是乎,雙方開始砍殺在一起。

……

程世傑有些慶幸,慶幸這一次自己帶來了刀劍。一刀在手,程世傑多少有些底氣。只要有人過來殺他,他也不至於毫無還手之力,像一陣風可以吹跑的士兵,他一個人應該可以砍死兩三個。

一個中年男人狠起來,自己都害怕。

夥計還有些疑惑,他記得非常清楚,程世傑住進來的時候,提的東西很少,絕對沒有刀,特別是程世傑現在拿的這柄唐直刀,看上質地相當不錯。

「客官不用擔心,亂不到這裡!」

「這樣最好!」

劉記客棧也算是登州城的地頭蛇,在混亂開始的時候,夥計已經開始關門,劉記客棧的大門非常厚實,足足是三寸厚的木板,除非是用火燒,否則還真難破門而入。

混亂持續了足足半個小時,這才慢慢停止了下來。

空氣中開始瀰漫著血腥味,顯得沒少殺人。

程世傑警惕地望著門口,直到那名眉清目秀的夥計去而復來。

「客官,沒事了!」

「怎麼回事?」

「聽說是遼東兵鬧事!」

這讓程世傑心中有些不安,如果沒有查閱歷史資料,他還真沒弄清楚,現在他知道現在的登州城已經是即將噴發的火山,隨時都有可能地動山搖。

程世傑決定去登州巡撫衙門碰碰運氣,孫元化正在訓練登萊新軍,或許他需要自己手中這樣的神兵利器。

採購成本是兩百多塊與三百多不等,只要能賣十幾兩銀子,他就擁有十幾倍的利潤。

從劉記客棧里走出來,街道上人聲嚷嚷,一群衙役驅趕著百姓,正在清洗街道,一桶桶的水倒在街道上,很快就漂起淡淡的紅色。

「哇哇……」

就在程世傑向前面走去的時候,突然聽到傳來陣陣凄厲的嬰兒哭泣聲,循聲望去,卻沒有看到嬰兒,也沒有看到抱著孩子的婦女。

明明嬰兒的哭泣聲並不遙遠,程世傑下意識地走過去,只見旁邊的土堆上,出現一個襁褓,襁褓里傳出陣陣哭泣聲。

程世傑輕輕抱起這個嬰兒,這個嬰兒非常瘦弱,小嘴上已經起了干皮,顯然是很久沒有進食,朝著周圍的人群大喊:「這是誰的孩子?」

然而,周圍的行人若沒有人理會他,各顧各的走路。

「棄嬰!」

程世傑很快就想到了這個情況,他假裝自己離開街道,將手機倒扣在手心裡,露出攝像鏡頭,開始錄像。

程世傑走後不久,牆角探出一個婦女,婦女朝著程世傑的背影,跪下磕頭。

就在婦女準備起身的時候,程世傑抱著嬰兒走過來。

婦女抬頭,看著程世傑的腳。

「你這個人,怎麼這麼狠心,為什麼要丟掉孩子?」

程世傑的閨女是先天性的心臟病,也是一個早產兒,剛剛出生那會,在醫院裡養了半年多,這才成功出院。為此,他花了將近十萬。

很多人都勸程世傑,就當沒有過這個孩子,還年輕,可以再要一個。

程世傑對丟棄孩子的母親有些鄙視。

婦女捂著臉,哀哀哭泣。

「接著你的孩子!」

婦女見程世傑沒有收養孩子的意思,就抱起孩子,伸手掐向孩子的脖子。

「啪……」

程世傑真的怒了,一巴掌抽在婦女的臉上:「你這麼狠心的女人,我要報官……」

婦女卻朝著程世傑磕頭,一邊磕頭一邊哽咽:「奴也不想……可沒有辦法……家沒了,錢沒了……活不下去了……」

隨著這名婦女的哀哀痛苦,程世傑總算明白了怎麼回事。

這名婦女本是良鄉縣人,姓楊,名芸娘。在崇禎三年正月,良鄉縣城被建奴攻克,大屠良鄉縣城,女人的命運比男人更加悲慘,楊芸娘就被建奴劫走。

去年五年,朝廷收復永平府城,她因為病重,建奴也沒有將其掠到關外,而是丟棄在永平府城。永平府收復後,官府將被俘虜的百姓遣返原籍,楊芸娘被人糟蹋了,還有了身孕,娘家人嫌棄她丟人,就將其趕走。

楊芸想過自殺,結果投河的時候被人救下,灌了一肚子河水,反而嚇得不敢死了,無奈之下,她只好一邊乞討,一邊南下。

在南下的途中,楊芸娘遇到了一個中年鰥夫羅貴,羅貴沒有嫌棄她的遭遇,就這樣帶著來到了登州城。隨後二人成婚,可隨著這個孩子的出生,風言風語出現,她的丈夫羅貴認為她生的這個孩子是野種,將其趕了出去。

楊芸娘的遭遇,程世傑只能感嘆。

「伱這個孩子是幾月出生?」

「七月初一」

程世傑可以肯定,這個孩子應該是羅貴的,畢竟永平府是崇禎三年五月收復的,孕育一個孩子只需要二百八十天,哪怕是超預產期,最多兩個星期。

程世傑遲疑了,如果他不管楊芸娘,楊芸娘與她的孩子,只有死路一條。

可是,管,怎麼管?他只是一個過客。

程世傑摸了摸懷中的銀子,他還有七兩多銀子,雖然不多,分給楊芸娘一點,也未嘗不可。

想到這裡,程世傑掏出銀子,給楊芸娘一塊,大約一兩多,具體多少,程世傑也不知道。

「謝恩公,但是奴卻不能要!」

「為何!」

楊芸娘抱著孩子望著衚衕深處。

衚衕深處,露出三名大黃牙,衣衫襤褸,應該是乞丐頭子,畢竟普通的乞丐可不能吃得油光滿面。

一個婦女帶著一個不滿月的嬰兒,手中有錢,那就是原罪。

想到這裡,程世傑道:「你跟我來!」

程世傑想得不多,他決定在劉記客棧里給楊芸娘租個客房,只要賣掉手中的刀劍,他就會有一大筆錢,到時候,多付點房款,就可以讓楊芸娘生活下去。

至於以後,那就是命了。

程世傑在前面走,楊芸娘在後面跟著。

他隱隱約約感覺身後還有尾巴。

再次掏出手機,放在袖子里點開錄像功能,

程世傑並沒有回頭,點開錄像回放,果然,身後出現了三條尾巴,不過並不是那個衚衕里的乞丐,而是三名提著腰刀,一身青色勁裝打扮的人。

這是怎麼回事?

程世傑尋思著,很有可能是興平號典當鋪的人,一千兩銀子,在明末可是一筆巨款,難道是想黑吃黑?

必須馬上僱傭兩打手,要不然……

還真不安全。

想到這裡,程世傑用力地握緊手中的唐直刀。

還是準備不足啊,可惜,電擊棍在網上無法直接購買了,要不然,也不知道這麼擔驚受怕。

就在這時,程世傑發現街道邊上,有一個乞丐。

這個乞丐與其他乞丐不同的是,周圍乞丐與其格格不入,這名乞丐身上布滿了傷痕,臉上、脖子上、胸前、胳膊上都是,不過都是一些舊傷,特別是臉上有一道猙獰的疤痕,讓人感覺不寒而慄。

特別是乞丐身上有衣服,都成了破布條,鬍子和頭髮都已經灰白,看著有五六十歲,乞丐懶洋洋地挪動了身子,露出了脊背,脊背上倒沒有傷疤。

就你了。

程世傑朝著乞丐走去,他緩緩蹲下身子,從懷中摸出一個銀塊,銅錢已經被他賣掉,現在他手中還有六七兩銀子。

這一塊銀子是其中最小的一塊,大約可以兌換幾百個銅錢。

「我想僱傭你幫我做事!」

「老夫只會殺人!」

程世傑的眼睛一亮:「有人殺我的話,你幫我殺了他!」

「想僱用我,先給錢!」

「給你!」

乞丐接過程世傑的銀子,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老夫沈明遇這條命就是你的了!」

程世傑帶著楊芸娘以及沈明遇,朝著劉記客棧走去。

來到劉記客棧,夥計一臉為難地望著程世傑。

楊芸娘還好說,雖然衣服破破爛爛,好歹還算乾淨,可那名沈明遇渾身上下散發著臭味。

程世傑將一塊銀子塞在夥計手中:「給他準備點熱水,讓他沐浴一番,給他找件衣服,不用太好,能穿就行!」

「客官裡面請!」

有錢好辦事。

不過,給沈明遇弄一身行頭,再加上給沈明遇的錢,程世傑手中只剩一兩銀子。

過了半個多時辰,程世傑在劉記上房中,換洗一身的沈明遇再一次出現在他面前。

程世傑愣住了,他差點認不出沈明遇,原本的沈明遇頭髮、鬍子灰色,滿臉污垢,看著彷彿六七十歲的樣子。

可是現在他卻成了一名中年人。

「沈明遇拜見主人……」

「別叫我主人,叫我老闆……還是東家吧!」

「是,東家!」

「沈明遇,你多大了?」

「老夫三十有六歲!」

「看著你像六十三歲,不七十三!」

「咕咕……」

沈明遇不好意思地望著程世傑。

程世傑掏出最後一塊銀子:「夥計,準備酒菜!」

他決定,先吃飯,再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