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頂格判刑判三年有期徒刑!但當庭罰

正文卷

第110章 頂格判刑判三年有期徒刑!但當庭罰款1元?

在宣判的時候,所有人全體起立!

是對法律的尊重!

法官拿起了手中的判決書!

當場進行宣判!

首先從回顧這個案件的事實開始:

「年月日,涉事被告女子在確認對方並無偷拍之舉的情況下,試圖歪曲事情真相,利用網路小作文讓對方「社死」。

在小作文中,她給對方貼上「猥,瑣,男」的標籤,極盡侮辱,還給自己樹立了維.權者的形象。

甚至曝光了對方的影像資料,種種行為,涉嫌構成對他人的人格侮辱,侵犯他人的名譽權,符合誣告誹謗罪!

被告方在網上發布的小作文瀏覽次數超過2億,轉發次數超過500萬!遠超過法律規定的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加重情形!

且到現在為止都不肯刪除此份侮辱他人人格的小作文,罪大惡極,造成巨大的影響!」

法官說到這裡停頓一下,看了一眼在柵欄裡面不敢繼續哭嚎的女子!

案件事實調查清楚!

那麼接下來就是分析案情定罪了!

畢竟判決就是得有理有據,有法律支撐,要讓人心服口服的!

法官視線回到手中的判決書:

「被告方客觀上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且在主觀方面,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主觀惡意明顯!

因此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都符合誹謗罪法定所有要件,也符合加重處罰的兩種情形!」

法官說到這裡深呼吸一口氣,然後宣布對此女子的最終處罰:

「因此我院綜合本案各方,現在對被告的犯罪行為作出以下判決:

一:判處被告三年有期徒刑!

二:判處被告當場刪除網路上對原告方造成人格貶低的小作文,並在市一級的報紙上發表為期一個月的道歉聲明!

三:判處被告當場繳納原告方所提出的一元精神損失費!

四:本場案子當中原告所提前支付的各種律師費用鑒定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通過本案,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小作文不會消失,無論是網路小白,還是有一定網路影響力的博主,都不該把小作文變成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的工具,每個人都要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此份判決書一式兩份,開庭結束之後將傳送給原被告雙方!本次判決在宣判之時即刻開始生效!

如果對此次一審判決有異議,可在限定的時間內提起二審,現在我宣布本次案件宣判結束!」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這份判決書實在是寫的太好了!

有理有據的陳述,是是絲絲入扣的分析案情,然後定罪!

到最後甚至還通過本案,向觀看這場直播的人進行警示!

可謂是語言樸實的同時,還能文采斐然!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在網上造謠的話,小心如同這女子一樣,被頂格判刑送進去三年!

在法官宣布判決書即可生效之後!

立馬就有執法人員上前,給在柵欄裡面造謠女手上帶著塑料扣子換了下來!

戴上了玫瑰金的手鐲!

沉甸甸的!

相當的有金屬的質感!

從現在開始,這個女子就是罪犯了!

在聽到自己即將被送進去踩縫紉機三年的時候!

這女子整個人已經徹底崩潰!

跪倒在地上!

嚎啕大哭!

「爸!媽!幫幫我救救我啊!我還只是個孩子啊!還在上學啊!」

「不要進去,快幫我去找律師啊!」

「我是女生啊,能不能稍微判的輕一點,我還有大好的年華!」

「嗚嗚嗚,對不起,我真的知道錯了!」

這女的一邊嚎啕大哭,一邊躺在地下,如同小孩子一樣撒潑打滾!

像是蛆一樣扭動!

整個人眼淚鼻涕粘在兩側的頭髮上!

看起來極致的噁心人!

更離譜的是被執法人員架起來的時候,鼻涕直接冒了個大泡……

咦惹!

這是什麼魔法攻擊?

這分鐘知道哭了?

這分鐘知道錯了?

晚了!

丫丫個呸的!

在網上那囂張的模樣呢?

繼續啊!

怎麼硬氣不起來了?

怎麼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嚎叫?

快30歲的人了,還在這裡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學生?

臉呢?臉都在哪裡去了?

女子哭又鬧!

但是執法人員把子女帶到了受害者大叔面前!

此女子的父母就在旁觀席上觀看著!

這女子的母親捂著心臟直接暈了過去!

但是那又有什麼用?

在子女年輕的時候不好好教育?

沒關係!

等犯了罪之後就有法律教育!

子不教父之過!

過度的溺愛,成功的把子女送進去!

慈母多敗女!

對於對父母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執法人員一手拿著判決書,另外一手則是拿著一元錢!

嗯!

嶄新的現金!

這是原告方提出來的精神損失費……

一元錢!

傷害不大,但是侮辱性極強,直接嘲諷值拉滿!

然後當庭鄭重的交在了原告大叔的手中!

原告大叔拿著這一份判決書,拿著這一塊錢!

如同拿著一份沉重的獎狀!

雖然判決書很輕薄,一塊錢的分量相當的輕巧!

但是這個被誣陷的大叔手都在顫抖!

這是他渴求已久的正義!

法律有多重?

正義有多重?

可能只有切實感受過的人才知道……吧?

羅凱用手拍了拍旁邊泣不成聲的大叔!

渾濁的淚在滄桑的臉龐上滴落,摔在原告桌上摔成了八瓣!

「羅律師,這是真的贏了嗎?我這算是洗清冤情了嗎?我這算是脫離了偷拍者這樣的惡名聲了嗎?」

「我以後的小孫子,不會被鄰居嘲笑是偷拍犯,是無恥老頭的後代了嗎?不會被人扒灰指著後背罵了嗎??」

大叔用手背揉了揉臉,驕傲的挺直了腰桿!

脊椎沒有塌下!

看得出來這個樸實的農民工漢子,在得知自己冤情洗刷之後是何等激動的心情!

做了一輩子的老實人,面朝黃土背朝天。

但是沒想到都已經到這個歲數還來遭這個罪!

遭受這一個無妄之災!

羅凱安慰道:「這個官司贏了,你放心你的冤請已經被洗刷了,網上沒有一個人敢說你的不是,如果有人再次造謠抹黑的話就來找我,我幫伱起訴他!」

「你手中拿著的這份判決書,便是你的清白,便是正義!」

羅凱再一次拍了拍這個大叔的肩膀!

大叔這下子真的情緒一下子崩潰了!

這些天以來!

天知道他承受了多大的壓力!

特別是當他的兒子,把網路上一些噁心的言論念出來!

讓這個樸素的大叔知道,原來自己在網上竟然是這麼個形象之後,整個人已經瀕臨崩潰!

現如今……

所有的委屈,所有的冤屈一下子湧現出來!

50多歲的大叔在法庭之上哭的像是一個月子裡面的娃!

讓現場的人看著那一個撒潑打滾被帶走的女子背影!

拳頭下意識的握緊了!

這30歲的潑婦巨嬰!

羅凱拿過判決書仔細的看了幾遍!

對於這女子的判決也特別有意思!

第1條是按照誹謗罪的頂格加重情形來判決!

直接三年有期徒刑!

最高的這女子要進去踩三年的縫紉機!

第2個判決則是要求此女子刪除小作文,並且在市一級的報紙上連續道歉一段時間!

至於第3個則是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塊錢!

這是羅凱在起訴的時候和大叔以及他的兒子商量好的!

不爭口饅頭就爭口氣!

老子雖然是農民工,但是不稀罕你這點髒錢!

之前這個女子的父母想要和解?

但是這丫的都已經到審判了,你才說和解?

還想著拿錢來和解?

這嚴格意義上來說是表述錯誤!

應該是想要爭取諒解書!

然後在量刑的時候,能夠把這女子在裡面踩縫紉機的時間稍微縮短一點!

但是抱歉!

別說是拿錢來求取一份諒解書了!

就算是道歉,老子也不接受!

老子連看一眼都覺得噁心!

這是被誣陷的地鐵大叔父子兩人心中所堅持的!

於是沒有諒解減輕情節的情況之下!

此女子以誹謗罪頂格判刑!

該!

實在是太該了!

大快人心!

至於最後的訴訟律師,各種費用由對方承擔,這是理所應當的!

……

在線蹲一個後續的網友們在聽到判決書下來的一瞬間沸騰了!

在線人數直接破千萬!

特別是當得知這個女子被頂格判刑的時候,那彈幕如同流水一樣: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啊!這幾天一直關注這個官司,總算是蹲到一個後續!有期徒刑三年踩縫紉機三年,哈哈哈哈哈,這才是正義啊!」

「三年!三年啊!你知道我這三年是怎麼過的,每天踩縫紉機?狗頭!」

「大家有看到那女子哭的連鼻涕泡都沾在頭髮絲上了嗎?這副噁心的模樣真的是該啊!」

「我覺得還是處罰太輕,如果造謠一經確認對受害人造成實質性的巨大侵害,直接十年起步,上至無期徒刑,那就好了!」

「這個案子明顯是要被寫入教材的,被當成典型案例!好多法學生估計要掉頭髮了!

關注這場官司的還有很多的專業人員!

不過話說很多法律工作者畢業和入職後就再也不關注法律更新和每年的重點案例了。」

「終身學習對很多人來說都很難做到[喜極而泣]所以只能吃老本+用工作練手!」

「我是真的希望有一天能按照造謠內容的罪名判處惡意造謠者相同的罪名,你造謠別人成功後對方該關幾年,你就關幾年。

想造謠可以,承擔相同的風險啊,以關幾天搏別人關幾年,以及數不勝數的噁心事,哪有這種好事。狗頭!」

有網友提出可行的建議!

大概就是你想把人誣告幾年,那麼你就承擔相對應要做幾年的牢!

還真有網友用專業的語言回答:

「不,這違背罪刑法定原則,和誣告同理!所以我覺得不太可能實現!」

「關於誣告罪,法官在判決最後總結的,實在是太好了!

這種行為,鄉村門口的老太太最喜歡聊,不是聊這個家大人外出打工不回來就是死了,或者出軌了,那個家裡人自然死的,就說是得罪那個那個然後被搞了,現在上網的人有幾個知道前因後果然後認真發言的!

無腦跟風的多啊,所以對網上謠言,不管是源頭還是傳播的人,都要罰,傳的人扣錢加拘留,源頭就勞改,這樣搞一段時間,我就不信還有噴子敢冒頭!秒啊jpg.」

「我女朋友之前就被網.曝+造謠了,警告多次後,對方對我就是拉黑處理,然後繼續實施網.曝+造謠行為。然後我帶她去報官,最後和對方協商後對方進行賠償了。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就應該保護自己!」

「有一說一,傳播謠言的大V也該承擔一定責任,因為現在已經有「我們不生產謠言,但是做謠言的搬運工」的產業鏈了!好氣呀!」

「同舉手問,平台方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平台的轉播發酵怎麼可能讓流言蜚語造謠中傷成為這麽大事件呢,平台該承擔什麼責任?」

「平台承擔管理責任,就罰點錢!就是民事責任!遠遠扯不上是刑事責任!」

「不管怎麼說,反正看過這場直播審理之後,爺心裏面的那口氣總算是吐出來了!

這兩天一想到我可能會和地鐵大叔成為受害者之後,整個人狀況就不太好了,甚至在網上去買了一些錄音筆,隨時準備著!」

「不過話說錄音筆要怎麼使用才合法?之前我看過,有些人使用了錄音筆之後,好像就被送進去了……」

「羅律師說這幾個案子結束之後會在網上開場直播,好好的說一下的,到時候現場詢問一下就行!」

「其實我現在看著羅律師有點害怕,害怕jpg!網上已經有人盤點,羅律師送進去的人數,已經超過小100人了,還有人是死刑!死刑啊!太猛了!媽耶!實在是太可怕了!」

「你沒犯事兒,你害怕個毛線,走走走兄弟們,今天晚上我去郊區直播放煙花慶祝一下……」

「……」

網友們對此次判決那是相當的滿意!

記者們也相當的滿意!

當然如果是剛出審判院門口的羅律師能夠說幾句話,讓記者們把今天晚上晚報的新聞上寫更吸引人眼球標題就更好了……

慢慢調整好狀態穩定時間更新中!沖!下個案子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