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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潛先鋒——「城市」級驅逐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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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海軍在整個大戰期間只建造了一種驅逐艦,這就是「城市」級驅逐艦。

相對來說,驅逐艦在海軍中並不那麼引人矚目,可驅逐艦的地位卻非常的重要。

特別是隨著潛艇在戰場上越來越活躍,驅逐艦這種以往只被帝國用在海外領地執行巡邏任務的戰艦也成為了艦隊里的重要成員。

帝國海軍的驅逐艦與其他國家海軍的驅逐艦有著一定的分別。

在和平時期,驅逐艦是帝國海軍中應用方面最為廣泛的戰艦。

當時,唐帝國擁有世界上最為廣泛的海外領地(殖民地)而海外領地並不那麼安全,也不那麼安定。

為了保證帝國的海外利益,就必須要在眾多的海外領地部署戰艦。

如果部署大型戰艦,甚至是巡洋艦這一類戰艦的話,其代價是非常高昂的,幾乎無法承受。

以一戰後帝國政府向議會做的一份報告來看,如果帝國要想確保海外領地的絕對安全的話,那麼每年支出的海軍軍費就將高達75億,而實際上,04年,帝國海軍軍費只有30億!

以當地帝國海軍的軍費,以及海軍的規模來看,唯一的辦法就是用小型艦艇執行海外巡邏任務,並且在重點地區保留一支小規模的艦隊。

驅逐艦,以及由一艘輕巡洋艦做領艦,外帶幾艘驅逐艦的小型地方艦隊最能適合帝國海軍的需要。

在這一情況下,帝國海軍的驅逐艦實際上更像是其他國家的沿海炮艇。

更適合執行沿海地區,乃至內河航道上的巡邏與護航任務。

一戰結束時,帝國海軍的編製規模非常龐大,僅驅逐艦就有七百多艘,戰後,為了減輕負擔(維護這些戰艦要消耗掉海軍一半的經費)在戰後的三年內,帝國海軍向其他國家出售與贈送了三分之二的驅逐艦,只保留兩百多艘。

這仍然讓帝國海軍感到無法承擔,如果不讓這些需要花費很大力量來維護的老式驅逐艦退役的話,那麼帝國海軍就無法集中力量研製與採購新的戰艦。

結果,從07年開始,帝國海軍將大量驅逐艦派往海外領地,執行低烈度的巡邏任務。

而這些戰艦實際上已經不在帝國海軍編製範圍之內了,其維護與人員的經費支出都是由海外領地負責的。

戰後,帝國大幅度削減軍費,以此改善國內經濟狀況。

海軍由要集中力量先解決主力艦,以及航母,潛艇這類新武器的研製問題。

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之內,帝國海軍根本就沒有想過要發展一種新型驅逐艦。

直到17年的時候,帝國海軍才突然認識到,在一戰後期建造的驅逐艦已經過時了,而且潛艇的威脅遠超過了帝國海軍之前的認識。

而此時,新的主力艦,航母,重巡洋艦等等海戰主力都已經陸續服役,海軍急切需要一種更好的,更先進的驅逐艦!

在此基礎上,海軍向幾家承擔驅逐艦建造任務的造船廠下了招標書。

因為海軍之前一直將驅逐艦當作小型炮艇使用,結果,在新的招標書里,除了強調驅逐艦要具備反潛作戰能力,魚雷攻擊能力之外,還必須要有一定的炮戰能力,必須要能夠肩負起海外領地的巡邏任務。

而要完成這一任務,持續作戰能力就顯得更為關鍵,這就需要驅逐艦攜帶更多的燃料,彈藥,食物,淡水等等。

同時,海軍為了控製成本,要求將驅逐艦的排水量限制了2000噸的範圍之內!

這個標準是很高的,當時驅逐艦的排水量普遍在1500噸到2000噸之間,而要想在如此狹小的艦體內安裝上大量火炮,魚雷,深水炸彈,還要帶上能夠堅持30天的作戰給養,並且安排下幾百名官兵的生活空間,這簡直是難以想像的事情。

海軍過高的要求成為了設計這的最大難題。

當時接到標書的六家造船廠(大沽,武漢,南京,福州,高雄,海口)都沒有拿出讓海軍滿意的設計方案,問題的焦點就只有一個,2000噸的排水量,根本就無法容納下海軍的所有要求。

到了17年底,無奈之下,海軍只有修改標準書,將戰艦的排水量提高到了2500噸,其他標準不再降低,並且要求船廠儘快拿出新的設計方案來。

18年初,六家造船廠拿出了各自的設計方案。

這次,六家造船廠都下足了功夫,因為這些造船廠都知道,驅逐艦的單價雖然不高,但是一批訂單下來就是幾十艘,最終有可能造幾百艘,這絕對比建造那些主力艦划算。

雖然最後的生產任務會被分配到別的造船廠(海軍的慣例)但是巨額設計經費,以及在建造任務中分到的大頭,這些都足夠的吸引人了。

經過海軍裝備技術辦公室的詳細審議,六家造船廠的方案最後只保留了一個,南京造船廠的方案勝出。

很快,海軍就下達了詳細的設計工作,要求南京造船廠必須在年底之前拿出完成的設計方案出來,並且爭取在19年就動工建造第一批戰艦,爭取在22年之前將海軍五大艦隊(沒有包括第五艦隊)里的驅逐艦全部換新。

當時戰爭已經露出了端倪,條約延期談判基本上已經破裂了,在條約實效之後再沒任何力量可以約束列強發展海軍。

戰爭只是遲早的事情。

帝國也在18年初的時候拿出了一份戰前計劃,預測戰爭會在23年爆發(帝國是根據各列強的擴軍速度做出這一預測的)因此,海軍就必須要在23年之前做好戰爭準備。

實際上,海軍的擴軍計劃也是針對23年爆發戰爭而設定的。

如果新驅逐艦能夠按照海軍制訂的計劃順利裝備部隊的話,那麼在23年的時候,帝國所有一線艦隊都將用上驅逐艦,把老式驅逐艦撤下來用於護航作戰。

這個計劃本身沒有問題,可問題是,海軍仍然過高的估計了新技術帶來的進步。

全面設計開始之後,問題一個個的暴露了出來。

首先是新型魚雷沒有確定,隨後是聲納系統的安排,然後是155毫米火炮的設置問題,接著又是深水炸彈的布置。

到後來,海軍甚至要求驅逐艦搭載水上飛機!結果,所有的問題集中到一起之後,驅逐艦的排水量不得不再次增加,超過了海軍規定的2500噸的限制。

18年底,南京造船廠拿出了一份詳細的設計方案,新型驅逐艦的排水量增加到了2750噸,按照海軍的要求使用了155毫米火炮,540毫米重型魚雷,並且安設兩條深水炸彈投放軌,兩部深水炸彈彈射器,安裝一部艦殼聲納,取消了搭載水上飛機的要求。

超標的250噸排水量根本就降不下來,除非犧牲驅逐艦的持續作戰能力,以及降低驅逐艦的航速。

而這又是海軍無法接受的。

最後,海軍不得不接受了這個再次增加了排水量的設計方案,讓南京造船廠開始做生產前的最後準備工作,然後在19年中期動工。

另外五家造船廠(這些造船廠都不承擔大型戰艦的建造工作)也立即開始做準備,好一起動工建造新的驅逐艦。

可問題並沒有這麼快就得到解決。

首先出問題的是魚雷。

因為日本使用了大型氧氣魚雷,帝國海軍在獲得這一情報之後,也要求獲得氧氣魚雷,並且還專門撥款150萬,讓彈藥廠與科研機構攻克相關的技術難題。

研製計劃是在17年年底啟動的,可結果到19年底,氧氣魚雷里的很多關鍵技術都有突破,也就是說,帝國海軍在22年之前都無法拿到新型氧氣魚雷。

最後,海軍不得不放棄了對氧氣魚雷的要求,仍然使用壓縮空氣魚雷,並且讓南京造船廠對驅逐艦的設計做出了修改,預留好今後換裝氧氣魚雷的空間。

其次是155毫米火炮的問題。

當時,帝國海軍認為,在條約實效之後,其他國家都會發展更好的驅逐艦,而裝備更大口徑的火炮是很有必要的。

英國就在發展驅逐領艦,而日本的輕巡洋艦實際上也是驅逐領艦。

因此,海軍一度提出要在驅逐艦上裝200毫米炮的要求。

顯然,這是無法實現的,以當時的技術水平,驅逐艦一般只裝130毫米左右的火炮,把155毫米火炮裝上驅逐艦就已經相當不錯了,而要裝200毫米的火炮,這絕對不可能。

海軍與造船廠論證了好幾次,最後不得不放棄了這個想法,而這一折騰又用掉了兩個月的時間。

隨後就是驅逐艦的續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

海軍一直希望驅逐艦能夠長期在海外領地執行巡邏任務,其巡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絕不能太差,不然巡邏不了幾天就必須要回港補充燃料與彈藥了。

而實際上,在2750噸這一標準下,滿足了火力防護等方面的要求之後,就很難達照顧到續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了。

南京造船廠的設計指標是,其最大續航能力只有5000海里,持續作戰時間25晝夜。

顯然,這離海軍提出的至少8000海里與60天差得太遠了。

結果是,海軍不得不再次放寬排水量的要求,並且削減了一座魚雷發射管,減少了一座主炮炮塔,以此來提高戰艦的持續作戰能力。

這樣一來,驅逐艦的排水量達到了2850噸,而且修改設計就花了三個月的時間。

除了這些主要問題之外,其他的小問題也層出不窮。

比如航速與續航力的矛盾,裝甲與火力的矛盾,有沒有必要在驅逐艦上預留安裝雷達的位置,聲納系統的安排等等。

當海軍降低了要求,南京造船廠逐一解決掉了這些問題的時候,已經到20年中期了,這比海軍計劃用的設計時間多了整整一年!

完成設計後的新驅逐艦被命名為「城市」級,以帝國的中等城市的名字取名,其性能指標如下:

標準排水量2850噸,滿載排水量3400噸。

尺寸:長125米,寬12米,吃水4米。

動力系統最大輸出功率55000馬力,最高航速34.5節,18節時的最大續航力7500海里,持續作戰能力45天。

武備:3座雙聯裝155毫米主炮,4座四聯裝40毫米高射炮,12門20毫米機關炮。

戰艦中部安置兩部五聯裝540毫米魚雷發射器,魚雷備彈20枚。

艦尾設兩條深水炸彈投放規,丙炮塔與乙煙囪之間設兩具升水炸彈彈射器,深水炸彈一共備彈80枚。

反潛設備:安裝艦殼反潛聲納一部。

另外,該艦沒有預留安裝雷達的位置。

以戰前的標準來看,「城市」級驅逐艦已經非常的優秀了,其標準甚至超過了某些國家的輕巡洋艦。

當時,日本設計的「最上」級重巡洋艦上使用也僅僅是155毫米火炮(日本海軍當時將「最上」級歸為了輕巡洋艦,戰爭爆發前做了最後的改裝,換上了203毫米主炮,成為了重巡洋艦)導致「城市」級驅逐艦排水量這麼巨大的原因只有一個,海軍的要求太高,特別是在巡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方面的高要求,讓驅逐艦至少多出了500噸的排水量!

第一批「城市」級在20年十月開始動工建造。

設計上延遲了的一年時間實際上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六家造船廠都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新驅逐艦的建造工作。

當海軍發出了訂單之後,六家造船廠一共有18座船塢同時開工建造,第一批「城市」級驅逐艦就達到了18艘,足以滿足當時第一艦隊的換裝需要了。

而這種大批量建造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大批量訂購的零備件可以有效降低戰艦的製造成本!

第一艘「洛陽」號在21年五月下水,八月上旬完成棲裝。

隨即戰爭就爆發了,第一批「城市」級驅逐艦沒有能夠趕上戰爭初期的幾場惡戰,其優秀的反潛能力沒有能夠發揮出來。

同時,帝國海軍下達了第二批緊急訂單,要求六家造船廠必須在21年年底提供第二批「城市」級驅逐艦。

到21年年底,第二批18艘「城市」級驅逐艦交付使用的時候,海軍針對驅逐艦本身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提出了修改意見,要求南京造船廠儘快拿出改進方案來。

22年初,改進設計完成,接著,第三批「城市」級驅逐艦就按照改進後的設計建造。

因此,也有人將後面的成為「新城市」級驅逐艦,只是帝國海軍並沒有做這麼詳細的級別劃分。

改進後的性能參數:

標準排水量2900噸,滿載排水量3400噸。

尺寸:長125米,寬12米,吃水4.1米。

動力系統最大輸出功率55000馬力,最高航速34節,18節時最大航程7000海里,持續作戰能力40天。

武備:3座雙聯裝155毫米主炮,4座80毫米高射炮,8座雙聯裝40毫米高射炮,16門20毫米機關炮。

戰艦中部設置兩部五聯裝540毫米魚雷發射管,魚雷備彈10枚。

艦尾深水炸彈投放規減少一條,深水炸彈共備彈120枚。

另外,在丙炮塔與乙煙囪之間增設一桁架桅杆,預留了安裝雷達的位置。

為此,艦體內部艙室布局也做了一些細微的調整,增加了雷達操作室,並且增設了一個小型艦隊司令部,可以容納25名艦隊參謀軍官。

這才是「城市」級的最後設計。

從改進的變化上來看,驅逐艦的魚雷持續作戰能力被降低了一些,續航力,持續作戰能力都被削弱,加強了防空能力,提高了深水炸彈的儲備數量。

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增加了安裝雷達的位置。

後來,帝國海軍用「城市」級驅逐艦充當雷達哨艦,在戰爭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性能上來看,「城市」級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其速度了。

當時,其他列強的驅逐艦,特別是日本的驅逐艦的速度都在35節以上,甚至有的超過了38節。

「城市」級的最高速度也就34.5節(實戰中,還跑出過35節的最好成績)這個缺陷實際上並不重要,在絕大部分戰鬥中,驅逐艦都用不了跑那麼快。

「城市」級的設計花了3年的時間,這是值得的,其設計也是非常成功的。

這也是為什麼帝國海軍在整個戰爭期間都沒有建造第二種驅逐艦的原因,「城市」級已經足夠承擔起所需要承擔的作戰任務了!

也正是因為其優秀的設計,「城市」級驅逐艦可以說是整個大戰期間,帝國海軍中最為活躍的戰艦。

從彈雨橫飛的前線戰場,到後方的巡邏行動。

從為艦隊提供反潛屏障,到為運輸船隊提供掩護。

幾乎在每一個地方都能夠見到其身影!

也正因為其優秀的設計,「城市」級驅逐艦還在戰爭期間提供給了波斯帝國,德意志帝國等十多個唐帝國的盟國。

波斯帝國與德意志帝國還自己建造了生產線,大批量的建造了這種二戰期間最優秀的驅逐艦。

從20年開始,到戰爭結束,唐帝國一共建造了488艘「城市」級驅逐艦,巔峰時期,唐帝國有十二家造船廠,二十多座船台上在同時建造,幾乎每周就會有一到兩艘驅逐艦下水。

另外,在德意志帝國,波斯帝國還分別建造了78艘與56艘。

戰後,還有數個國家引進了技術,自行建造了這種驅逐艦。

「城市」級驅逐艦一共建造了近700艘。

從這個數字上也能看出,這是一種非常優秀的驅逐艦,一種活躍在整個大戰期間的驅逐艦!也許,這還是人類歷史上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戰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