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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惹誰也別惹律師

正文卷

第152章 惹誰也別惹律師

馬涼飛速趕到了店裡,在電腦上看著店長何峰在監控視頻里發現的關鍵性證據,人都傻了。

特么還能蠢成這樣?

前世身為律師,他十分清楚該如何為自己收集證據。

原本問龍之夢商場要了監控錄像,是打算查看一下栽贓陷害的當事人具體是什麼時間來買串串的。

然後就可以重金懸賞,找當天的顧客出來作證。

尤其是找到幾位當時和誣告的那老娘們兒前後一起排隊買串串的顧客,提供食材沒有問題的證詞,從而形成強有力的間接證據。

人家吃了沒毛病,你吃了就食物中毒,扯犢子呢!

可是那老娘們兒說是前天下午購買的,具體幾點不得而知。現在也沒有移動支付,沒辦法查詢對方的購物記錄。

所以他也只能把監控錄像交給何峰去一幀一幀觀看,找出那賤人購買時的視頻畫面。

雖說是間接證據,那也是很有說服力的。總不能你隨便扯一句食物中毒,就能誣告成功吧。

除非那老娘們兒拿出當時吃的串串立刻去檢測,而且還要充分證明檢測的串串就是在【紅唇串串香】店裡買的。

擺明了是純栽贓陷害,她又怎麼可能做到這點。

更何況馬涼對自己採購的食材很有信心,不然就不是一個人食物中毒了,分分鐘有可能發生大規模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正因為心裡有底,所以馬涼對官司一直很有信心。

行政訴訟不一定能成,但告你這老娘們兒一個栽贓陷害,還是沒大問題的。

不怕胡攪蠻纏,也不怕官司拖的久,目的是為了借這事兒炒作。

借輿論壓力逼迫工商和衛生部門讓串串店儘快解封,順帶著蹭一波眼球,大火一把。

至於官司最後會打成什麼樣,已經不重要了。

可是馬涼千算萬算,都沒有想到前夫哥找的人竟如此腦殘,居然留下了這種致命性的證據。

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栽贓陷害的那個老娘們兒,壓根就沒有買串串,而是隨手從地上撿了一張小票就走了。

只能說現如今這個年代,一般人對處處有監控這件事兒並不那麼敏感。

加上僥倖心理是人的本能,就干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那老娘們兒應該是見攤位前客人很多,不耐煩排隊真買串串,在地上撿了張小票冒充成自己的購買所得。

反正都是現金交易,要是沒有攝像頭還真沒法證明她沒有買過。

馬涼大呼慶幸,心裡對【紅唇串串香】這個超級網紅小吃更是忍不住贊了一個。

要不是超級網紅小吃的無敵魅力,導致客戶蜂擁而至、排隊太長,又怎麼能讓那個腦殘老娘們兒不耐煩,做出如此愚蠢的行徑呢。

還真是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果然,能接這種臟活兒的賤人,腦子又能好到哪去,哈哈哈哈」

這傻老娘們兒送了如此大禮,馬涼真是快笑岔氣了。

有了這個強有力的證據,就徹底坐實了對方是誣告,至於伱是不是真食物中毒已經不重要了,反正已經和串串店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下別說是起訴那傻老娘們兒了,就是真要打行政訴訟官司,也分分鐘能打贏。

他激動地朝店長何峰誇讚道:「幹得漂亮,這下咱們串串店很快就可以恢複營業了。

這個月所有人獎金翻倍,大家做好準備,隨時回龍之夢上班。」

「哇,謝謝老闆」何峰帶著一眾店員們歡呼雀躍起來。本來回大學城店送外賣還有點小情緒,頃刻間都煙消雲散。

馬涼拿著視頻證據,扭頭就回了寢室,然後給顏冰和林楓筠分別打了個電話,告知了這個好消息。

現在他的底氣更足了,這次必須讓前夫哥偷雞不成蝕把米。

周末兩天,他快速準備好了相關材料,加上視頻證據一起發給了林楓筠,讓她儘快找馮德成提起訴訟。

自己這邊則聯繫了一番冰美人姐姐介紹的媒體資源,伺機而動。

本來媒體那邊沒這麼容易談妥的,人家也怕惹麻煩,可馬涼把視頻證據一亮出來,事情就異常地順利了。

隔天,方達律師事務所,林楓筠帶著材料和證據早早地趕到了。

她就坐在工位上等著,眼睛一直盯著門口,生怕錯過了馮德成大律師進門。

這是她第一次參與案子,而且一上來就是這種高難度項目。

最關鍵的是,這個案子的原告是馬涼,林楓筠就更是幹勁十足,想第一時間幫他把事情搞定。

9點半剛過,馮德成這才慢悠悠地出現在了律所。

林楓筠立刻起身沖了上去,忐忑地說道:「馮律,這是馬涼讓我交給您的材料和關鍵證據.」

「行,到我辦公室談吧,這小子昨晚就猴急地給我打電話了。」馮德成點了點頭,領頭朝辦公室走去。

待馮德成坐下後,林楓筠立刻把一個U盤交給了他:「馮律,文件夾內就是起訴材料和核心視頻證據。」

材料是馬涼準備的【紅唇串串香】的企業資料,以及以往食材採購的發票和供應商資質證明文件。

打開電腦看了相關材料和視頻證據,馮大律師頓覺輕鬆多了。

材料準備的非常專業,能省不少事兒。等他看完了視頻和說明文件後,就更是感覺事情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了。

「呵呵,有這個視頻及相關材料證據,哪怕是行政訴訟都能輕鬆打贏。」馮德成隨意地說了一句。

畢竟視頻證據太硬了,硬到直接就能證明執法部門流程違規。

林楓筠也開心地追問道:「馮律,那接下來咱們怎麼操作?」

「有這證據,已經不單是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了,甚至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告對方誣告陷害。

不過那樣做就太麻煩了,刑事案件調查取證准要耽誤不少時間。

反正馬涼的要求是儘快恢複營業,先走民事訴訟敲山震虎一下,給工商和衛生部門施壓。

你來草擬起訴狀和訴訟材料,行政訴訟那邊的律師函我親自負責,爭取明天就提交上去。」馮德成很快就安排好了分工。

林楓筠立馬點頭答應:「好的,那我現在就去準備。」

……

另一頭,東方路2000號,東視大廈3樓,東方衛視新聞中心(部),馬涼正在和《東方新聞》的節目編導溝通著案件細節。

「如果有這個證據,加上天價索賠,您的案子倒是有一定的新聞價值。

好像國內之前還沒有過企業就名譽侵權向個人索賠金額如此巨大的事件發生,這也算是天價索賠第一案了。」

節目總編導廖勛點了點頭,大致同意了馬涼的新聞提案。

不同意也不行啊,別看眼前的男子像是大學生模樣,人家可是他們新聞中心(部)老大推過來的關係戶。

要知道他們的主任可不單單只是主任,還掛著副台長的頭銜呢。

而且一些奇特的案件本身就具備不小的新聞價值,更不用說這種有冤情的案子。

馬涼聞言大喜過望,有關係就是好使:「那就謝謝廖導了!

我建議咱們的新聞採訪可以這麼來,回頭播出的時候就會更有看點.」

說著他就給了一些建議,就細節和對方再溝通了一番。

半小時後,馬涼前腳離開了東視大廈,後腳又馬不停蹄地朝著兩家報社而去,逐一上門拜訪。

相對於電視新聞來說,報紙這種媒體就要簡單多了。

無非是提交細節內容材料,讓報社的記者或編輯出一篇案件新聞稿子而已。

當然了,版面越靠前越好。

如果是能在頭版刊登出來,那就更好不過了。

一切都等待著馮德成那邊提起訴訟後,法院下達傳票為號令,媒體立馬就可以及時跟進。

這一次一定讓前夫哥長長記性,惹誰也別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