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大收穫和律法修訂

正文卷

第424章 大收穫和律法修訂

大乾天命四十九年,王信即位,次年改元元鳳。

【王荊崩逝,這是您家族中第三個皇帝,他在位四十九年,他在歷史中的記載是如此豐富,他對諸夏的影響極為深遠,他在您的家族歷史以及之後的諸夏歷史中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也是為數不多獲得千古一帝稱號的帝王。

正在結算收益,您獲得了大量氣運,您獲得了天階道具:息壤】

【天階·息壤:傳說中乃是天帝的寶物,一粒息壤便可化為一座小山,上古時期,洪水泛濫,鯀盜取天帝息壤以堵塞洪水,其築堤堵水,九年不成,被舜殛死於羽山。息壤使用後可以在任何地方開闢出一座小山或者土地,土地肥沃,物產豐饒。】

這件寶物若是用來填海造陸絕對是一件神器。而且息壤所形成的土地,或者山峰物產極為豐富應該是一片寶地。也可以用來將一塊貧瘠的土地變成豐饒之地。

雖然這件寶物沒什麼殺傷力,但是子珏同樣將其作為戰略神器。若是中原待不去,完全可以跑海上用這息壤創造一塊土地。當然,子珏覺得有他在,王氏一族再怎麼也混不到這個地步。

當然若是等到大乾船隻建造技術進步,航海術進步,大乾搶佔全球重要區域的時候,完全可以將這塊息壤放置在戰略要地。

比如說在黃金水道上製造出一片島嶼,直接將水道扼守等等。

王信即位,封其太子妃趙氏為皇后。因為王荊長壽,在位四十九年,王信即位的時候,已經年過四十了。

其皇后趙氏出身並不是頂級勛貴豪門,也非是官宦之家,只是一個縣子之女。大乾皇后或者太子妃並不會選頂級勛貴,而是從低級勛貴甚至平民之中選擇。

一旦被選中,其家族也會獲得爵位封賞,只不過這個爵位和戰功獲得的爵位不同。

沒有親兵,食邑也不過五百戶,通常是侯爵,但是第二代就會變成伯爵,然後依次遞減,也沒有什麼權利。

若是其子孫爭氣,考入學宮或者參軍立下戰功,都可以為官或者為將。

現任皇后趙氏是個賢后,是當年王荊為太子精挑細選的,一直以來與王信都是琴瑟和鳴,同時將後宮也治理的不錯,但是這趙皇后卻有一個不省心的弟弟。

趙符乃是其父老來得子,因此對幼子寵溺了些,結果跟著城中其他勛貴家的孩子成了溜雞斗狗的紈絝子弟。

再加上其姐姐乃是皇后,因此眾人們都讓著他,即便是其犯下一些罪責,那些官員也不敢懲處,結果就讓這小子越來越無法無天了。

趙符看到官府不敢管他,於是就開始夥同一些狐朋狗友欺行霸市。那些沒有強硬後台的商人不得不將貨物低價賣給他,然後再轉手高價賣出。

若是有人敢不賣,趙符就直接派人將其貨物給燒了,甚至還反咬一口,貨主貨物失火,燒壞屋舍,逼迫其賠錢。

結果有一次失手將人打死了,結果商人兒子跑到洛陽令那裡敲鳴冤鼓告狀。因為涉及皇后,官員們都不敢判,最後定了一個貨物失火,氣急攻心,憂鬱而死。

最後只是賠償了一些錢財,就匆匆結案了。

那商人的兒子氣不過,說要去皇城敲登聞鼓,趙符知道了,心中大怒,連忙派人將其抓起來將其兩條腿打斷,並威脅其不準去敲登聞鼓。

只是那商人的兒子並不願放棄,可雙腿斷了,又無法出行,最後向其以前的好友求助,其好友是洛陽學宮士子,聽說其遭遇,怒不可遏,當即將此事告知其老師。

其師為學院法家博士,因此對這種事情深惡痛絕。在看到官員徇私,紈絝無法無天,當即上書王信。

大朝會。

朝廷眾臣正在商議國政,大乾律在經過這麼多年的使用後,朝廷也發現了其中不少漏洞,正在商議對大乾律進行增補。

但是這其中還有一些問題還有不少爭論,就比如是否廢除五馬分屍、腰斬等酷刑,甚至還有人建議增補上凌遲酷刑。

廢除這些酷刑的幾位大臣認為,死刑已經是將人殺了,五馬分屍、腰斬同樣是將人殺死,其中更多的是泄憤,同時有傷天和,當年昊天文王就力主廢除割鼻、斷足等酷刑,現在同樣應該如此。

不願廢除這些酷刑的大臣認為,若是廢除這些酷刑,如何來震懾宵小?

最終王信道:「秦國當年嚴刑峻法,乃是為鎮壓百姓,大乾若是推行嚴刑峻法,於秦國有何不同?若是大乾百姓最後逼不得已起事造反,那是嚴刑峻法能夠約束的嗎?

百姓逼不得已造反,想必是國君昏庸,朝中姦邪之臣橫行,各地官員胥吏橫徵暴斂,這嚴刑峻法又有何意?」

「先祖昊天文王廢除肉刑,改為流放、徙刑,朕遠不如昊天文王,但也要廢除車裂、腰斬、凌遲酷刑。」

「陛下聖明!」大臣們紛紛行禮。

「陛下,若是有姦邪之徒犯下十惡不赦之大罪如何去判?」一名大臣猶豫了下問道。

「主犯死罪,其家族流放,打入賤籍,若其家參與其中,皆誅!」王信說道。

至於說什麼一人犯罪,一人受罰,這在大乾是不存在的。就像那些官員,一人當官,其家族都能獲得好處,若是其犯下大罪,僅誅殺官員一人嗎?

享受的時候,大家一起,受罰的時候僅一人受過?想什麼美事呢?

「將此條例列入《大乾律》,並解釋其原因。」王信說道。王信將株連這一刑罰列入大乾律當中,標誌著株連九族獲得了官方背書。

以前因為大乾不喜歡嚴刑峻法,所以秦國推行的變法株連,在大乾並沒有寫入律書之中。

在這之前,王荊流放大量豪強,將其強行遷徙至西域等地,認真來說,是不合法的。而現在有了這個條例,株連九族從這一天就變成合法了。

大臣們商議了一番之後,又開始對周朝的『八辟』制度進行討論,是否將八辟制度保留下來。

所謂的『八辟』實際上就是給一些位高權重,皇親國戚,對國有大功之人給的一個特權。

就是這些人在犯下死罪之後,其他人不得審判,司法官員也無權審問管轄,必須奏請皇帝進行裁決,然後由皇帝根據其身份以及具體情況來減免刑罰的制度。

說白了就是給特權人士的一個司法特權。

這種特權,別說是在現在封建社會,就算是在真實世界21世紀的後世,依舊廣泛存在著。

別的就不說了,最明顯的一個總統特赦令。不管是法院判處什麼罪行,到時候總統一個特赦就能解決。甚至那些國家為了體現司法公正,判處了死刑,然後總統再來一個特赦。

這樣完美的規避了司法,保證了司法的公正,又保證了特權人士的特權,可謂是一舉兩得。

當然後世民眾也不傻,總統簽署特赦令也是有壓力的,除非特殊事情,總統一般不會簽署特赦令。

於是這些特權人士又換了一種玩法,那就是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制度下,法官只能判處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罪,陪審團則是掌控刑罰。

比如,法官判處犯人殺人有罪,陪審團同意,但另有隱情,因此將死刑改為有期徒刑兩年。

總體來說,法律這套東西都已經被他們玩出花來了。甚至在發現沒有法律適用你了,他們甚至會連夜召開議會,特意為你準備一條法律。

就連大陸法中也有一條:作出突出貢獻,重大的發明創造,並獲得專利的,是可以作為重大立功的表現的,可以按照實際來進行減刑處理。

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這一條經常被人利用鑽空子。

在真實社會的後世法律中都有這麼多特權,那麼在封建社會中這種特權自然也是存在的。

『八辟』制度分為以下八種,分別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議親,即皇親國戚(包括太皇太后、皇后等親屬);

議故,即皇家的故舊和蒙恩日久之人(說白了就是皇帝看好的人);

議賢,即德行修養高的在外有賢名的人(說白了就是名士);

議能,即才能卓越的人;

議功,即功勛卓著的人;

議貴,即三公九卿和有大功的列侯爵位的人;

議勤,即勤謹辛勞的人(這一點很迷惑,辛勞,難道有比百姓更辛勞的?);

議賓,即前朝國君的後裔被尊為國賓的(周朝三王二恪,真實歷史上孔子後人也在其中)。

這八種人是邦周時期給出的特權人士,大乾當年立國的時候並沒有將這一部分納入其中,當時的法家還一直在推行法律的公平性,信奉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至於說更激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封建君主集權的時代,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皇帝犯法了,你敢審判他嗎?法家的權利來自於君王,怎麼可能推行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