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 楊超越

正文卷

第1027章 楊超越

華娛已經完蛋了!

後繼無人。

從女明星的普及性就能看出來,不論港台,單說內地,如果按年代分的話:

80年代有龔雪、朱琳、何晴、陳紅這些古早美人,個個有代表作,個個印象濃厚,懷舊黨說起來如數家珍。

到了90年代,又有蔣勤勤、高圓圓、曾黎、胡靜等,算是傳承有序。

進入新世紀,四旦雙冰開始橫掃,劉亦菲成了白月光。再到2010年後,大冪冪、唐嫣、劉詩詩、趙麗穎、景甜等人也嶄露頭角,百花齊放,各具特色,堪稱華娛盛世。

而到了2015年後,90後小花接班,李沁、熱巴、娜扎、楊紫也算各有受眾。

再往後就廢了,那些所謂當紅的小花,隨便說幾個,庄達菲、李庚希、胡連馨、田曦薇……她們當然有粉絲,但只能陷在飯圈裡自嗨。

普及性沒了,提起來大家都不認識。

雖有楊超越、張子楓、趙今麥、宋祖兒等一些還算大眾化的,但同樣的問題,裡面最好的,也頂多是有潛力,誰會覺得她們能挑起大梁?

唯一一個貌似能挑大樑的周冬雨,還是港圈捧起來的,近年聲勢也不行了。

環境在變化,又卷又速食。

導致一個新人可以迅速的出道、拍戲、圈粉、賺大錢,卻不能讓這個人在年紀輕輕的時候就驚艷銀幕,好似當年的周迅、章子怡。

大家一瞧就很篤定,哎,你們就是這一代的領軍人物,你們就是往後的大梁。

這樣的人物已經絕種了。

女明星里,曾經的張子楓有這份氣勢,可惜中道乏力,如果後續有爆片的話,或許還能起來。

男明星么,嗯,四字太子???

所以姚遠想挑都挑不出來,只能把後世的流量大戶收集起來,加以調教,拍一些不那麼爛的戲,做一些不那麼垃圾的節目。

順帶一提:這點也反映在娛樂文里,以2015年後為背景的非常少,拿誰當女主啊?大家都不認識。

寫那些小花,還不如寫四合院呢。

話說秦淮茹的文學地位,都快趕上黃蓉、駱冰了……

…………

「喂,你在哪兒呢?」

「我在外面吃飯。」

「伱趕緊到公司來,有事……算了,你打車過來吧!」

「啊?打車貴呀!」

「別廢話,快點回來!」

此刻,在這家沙縣小吃里,楊超越才吃到一半,就被公司人員騷擾了。她嘟嘟囔囔的,不情不願的站起身,出門打了一輛計程車。

計程車誒,起步價14塊錢呢!

她坐著車,用最快的時間趕到了YP區的一棟寫字樓,上到22樓,找到了一個掛著「聞瀾文化」的寫字間。

這家公司搞了一個選拔活動,八名女孩脫穎而出,組了一個叫「球球寶貝」的女團——後來改叫CH2。

楊超越剛剛簽約。

按照歷史軌跡,這個女團會經過一些粗糙的歌舞培訓,主要業務是直播和Showgirl,潦草的不能再潦草,隨時可能解散。

但它運氣好,把楊超越送去了《創造101》。

「趙總!」

她一進來,居然瞧見了最大的大老闆,頓時嚇了一跳。趙總沒多說話,示意進裡屋。

楊超越一頭霧水的進去,見還坐著個人,她立刻感到一股不舒服對方用一種菜市場買菜的目光來挑剔自己,彷彿里里外外被扒了個乾淨。

「我問什麼,你說什麼!」

對方也不自我介紹,直接道:「你資料上寫今年18歲,沒改過年齡?」

「沒,沒有。」

「老家在鹽城農村?」

「嗯!」

「家庭條件怎麼樣,父母狀況怎麼樣?」

「……」

楊超越躊躇,趙總道:「問你就說,不是壞事。」

她這才道:「我家不太富裕,我爸36歲才結婚,我10歲的時候,我媽跟一個浙江人跑了,初中沒畢業我就出來打工。」

「你都做過什麼?」

「在縫紉廠干過女工,在飯店當過服務員,在婚紗店當過銷售。」

「你的名字是藝名么?」

「是真名我爸原本想給我取楊鳳凰,村裡的婦女主任覺得不好,就叫楊超越了。」

「有什麼才藝?」

「呃……」

「隨便唱首歌!」

「跟著我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右手左手慢動作重播……」

楊超越唱了起來,TFBOYS的《青春修鍊手冊》,音準迷離,毫無節奏,隨心所欲。

對方皺眉,道:「跳段舞蹈!」

她又蹦達了兩下。

「……」

對方擰著眉毛,轉頭道:「這就是你的潛力股?」

「我們還沒有進行訓練,她們都是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但她底子好啊,長的漂亮,漂亮最重要。」

趙總忙道。

「行吧,那我降低點標準,你照著你喜歡的影視劇,模仿一小段其中的情節,什麼都可以。」

五分鐘後。

楊超越被轟了出來。

唱歌,嗓音條件平平,天賦稀爛,音感極差。

跳舞,肢體不協調,笨拙。

表演,拜託,這演技比三宮椿還要爛啊!

來人在本子上記錄著一條條缺陷,但也沒有全盤否定,就像趙總說的,漂亮!這年頭,漂亮就是敲門磚。

而且她敢說話,能聊天,還透著一絲混過社會的小機靈。

這種苗子放在以前很難,現在不同了,因為娛樂圈又多了一份新職業,綜藝咖!哪怕你什麼都不行,但你綜藝感強,也能大賺特賺。

「楊超越,18歲,身高168。」

「專業訓練:無!」

「歌舞表演評分:一言難盡!」

「優勢及未來發展:好看,能聊天,可以試試綜藝節目,多加訓練或許是個潛力股!」

「綜合等級:D+」

來人收好本子,又對趙總開價。

「你合同違約金是50萬,但鑒於你們的挖掘和一些初期成本,100萬,人我帶走!」

初始合同的違約金不是很高,會隨著成員的表現,不斷重簽合同,抬高身價。50萬在娛樂圈不算什麼,但對這些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言,已經是一筆大錢了。

像SNH48,很多成員困囿於這幾十萬的違約金,解不了約。

「……」

趙總想討價還價又不敢吭聲,只得同意。

這種事看對比,如果楊超越自己湊100萬解約,他肯定覺得賺了。如果換成挖人,他肯定覺得虧了。

來人談完了事,走出去,楊超越在外面乖乖等著。

「你現在住哪兒?」

「公司宿舍。」

「回去收拾收拾,明天跟我回BJ。」

「啊???」

來人看她一臉懵逼,終於笑了笑,道:「以後你就是我的人了記住你的新東家,99娛樂!」

……

從寫字樓出來,此人略感安慰。

於總廣派人馬,去全國各地搜刮女團苗子,自己負責江浙滬地區,楊超越比較拉跨,但總算有點成果。

大家猜測於總和姚總劃拉這麼多年輕姑娘,肯定要搞事情,當你的老闆比你喜歡搞事的時候,員工們也會有幹勁,樂子人遍天下。

(先發一章,還有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