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相逢即有緣,這首歌就送你吧。

正文卷

「不管怎麼樣,曹先生,今天多謝你了。」

鄧麗筠突然抽了抽鼻子,眼角還帶著一絲淚痕。

「今天要不是你,我可能沒那麼容易過去這個坎,畢竟我太討厭他了,但是,但是……怎麼說呢,就是,嗯……」

「心裡還想著他?」曹志強忍不住問。

「不是,絕對不是!」鄧麗筠連忙搖搖頭,十分堅定的道,「我早就看透他了,心裡只有討厭,也有一點恨,但絕對沒有喜歡,更沒有懷念。」

「哦,明白了。」曹志強點點頭,「就是單純的不舒服,耿耿於懷?」

「對,就是那樣!」鄧麗筠連忙點頭,「你果然懂的吧?就是看到他我就難受,但跟留戀啊懷念啊沒關係,可總有人這麼想我,總有人以為我還對他念念不忘,越想越來氣,氣死我了!」

「呵呵。」曹志強笑道。

「這確實容易誤會。

要我說,你是一個享譽內外的大歌星,程龍也是享譽內外大動作明星,媒體炒作你倆的事情,有噱頭,也有人愛看。

當然,就算你還想著程龍先生,也沒什麼。

畢竟拋開私德不論,他在演藝事業上,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你還挺羨慕他?」鄧麗筠皺了皺眉。

曹志強聳了聳肩:「首先,我是個正常男人。

其次,對你倆的事情來講,我只是個旁觀者。

所以,站在男人跟旁觀者的立場,我沒有理由不羨慕啊。

畢竟大多數男人,誰不想三妻四妾,誰不想功成名就啊。

當然了,羨慕歸羨慕,不等於我要學他。

他這種人我做不了,也學不來。」

鄧麗筠皺眉:「我以為你會站在我的立場上譴責他。」

曹志強啞然失笑:「鄧小姐,我承認咱倆關係還行,但嚴格來說,認識時間並不長,也就是吃了一頓飯的關係。

是什麼原因讓你覺得,我要站在你這裡,去譴責一個跟我毫不相關的明星?

站在我的立場,你倆都是明星,你倆的感情史,我最多就是看一看,樂一樂,然後就沒了。

我不關心你們之間感情的真假,也不關心你倆誰喜歡誰更多一點,甚至也不關心誰是負心人。

作為一個純粹的聽眾跟觀眾,我只關心你們有沒有好的作品。

比如說,我關心程龍先生有沒有更好的影視作品。

也會關心你有沒有更好的新歌出現。

你不覺得,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大眾而言,關心你們的作品,才是對你們的最大尊重嗎?

還是你覺得,我應該關心你的八卦情史?」

鄧麗筠再次皺了皺眉,不過好在她智商在線,剛剛只是一時不忿,現在回過神後,很快就想明白了。

的確,她跟曹志強認識也沒多久,哪怕之前挺喜歡曹志強的歌曲,也敬佩他在日本取得的成就,並且有點嫉妒,但也只是這樣。

然後,他們在一起吃過一次飯,感覺曹志強這個人還不錯,挺有風度的,談吐也很有趣,就想交個朋友。

可是,如果只是這樣的關係,人家就要站在你的立場上,去痛斥一個毫不相干的大明星,這本身就有問題。

因為這種情況,明顯就是在討好她。

可一個剛認識不久的男人,為何要去討好一個女人?

答案不言而喻,肯定是有企圖啊。

反倒是曹志強這種,明著說他只是個看客,不想過多干涉的,聽起來雖然不好聽,卻更顯得他坦坦蕩蕩,正大光明。

比起那些虛偽的傢伙,曹志強這種人,或許更可靠一點。

一想到這裡,鄧麗筠看曹志強就更順眼了,眼光也柔和了很多。

好吧,這純粹是鄧麗筠自己的腦補。

簡單說,當一個女人對你有好感了,她就會自動為你的行為找理由。

而一旦一個女人開始對你進行腦補,那就說明她對你動心了,只是她自己還暫時不明白而已。

當然,此時此刻,鄧麗筠還沒意識到這點,曹志強當然也沒意識到。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一個人喜不喜歡你,關鍵是看你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

更直白點說,曹志強是一個年輕帥氣又才華橫溢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不喜歡的。

尤其是那種三十多歲的女人,其實尤其喜歡有才華的小鮮肉。

如果這個有才華的小鮮肉,說話得體,談吐優雅,那就更秒了。

就好比,很多人都說,男人一直很專一,不管少的老的,喜歡的女人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漂亮女孩兒。

其實反過來說,女人也是一樣,她們不管少的老的,喜歡的男人也一直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帥氣男生。

只不過相對來說,目前在整個世界範圍內,女性地位都是弱於男性的,所以相對而言,女性出於安全感的需要,在基本的喜歡外,更多看重男人的物質條件。

假如有兩個男人讓一個女人選,一個是年輕帥氣的窮男人,另一個是又老又丑的有錢男人,然後讓這個女人選擇,到底想跟哪個男人談戀愛,又想跟哪個男人結婚。

對於這樣的問題,相信大多數女人都會喜歡年輕帥氣的窮男人,並且樂意跟帥哥談戀愛,但最終要結婚的話,大多數女人卻會選擇又老又丑的有錢男人。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相對個人喜好,金錢物質的重要性更強一點,而且這也是一種正常的社會風氣,沒人會覺得不對勁。

同樣道理,男人大都喜歡年輕漂亮的女孩兒,但如果還有一個又老又丑的富婆,相信也有不少男人會選富婆,只是這種情況太少而已。

換言之,軟飯誰都想吃,男人女人都一樣,無非是女人吃軟飯的機會更多,也不怎麼受歧視,而男人吃軟飯的機會更少,更受歧視,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女人不缺錢,沒有了迫切的物質需求,那自然可以遵從本心,從順眼的角度去選男人。

從這個角度看,鄧麗筠喜歡曹志強,就再正常不過了。

畢竟曹志強是真的年輕真的帥,至少比程龍帥氣多了,年輕多了,身高也高多了。

而且曹志強還是著名的音樂人,不光能唱能演,還能自己創作,屬於典型的才子了。

名氣也一樣,人家曹志強一點不缺,至少在大陸市場跟日本市場這兩個最大的市場,曹志強的名氣一點不弱。

要才華有才華,要名氣有名氣,還更加的年輕帥氣,在找到曹志強缺點之前,鄧麗筠沒理由不喜歡。

不光是鄧麗筠,其他女人也都是一樣。

比如當初的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之所以一見面就喜歡上曹志強,難道真是喜歡他有錢沒錢啊?

還不就是先看上了他的顏值,順便再驚嘆於他的才華,然後就想據為己有嗎?

這就跟男人看上一個漂亮女孩子,想要過去親近親近,是一個道理。

看到鄧麗筠不說話了,曹志強也失去了繼續陪她的興趣。

畢竟該說不說,鄧麗筠只是名氣大,唱歌也還行,並且還被系統認可,收入了愛情天使的人物誌里,能從她身上刷愛情基金。

但也僅此而已了。

曹志強又不是只有她一個能刷錢的女人,自然不差她一個。

相反,她的情況有些特殊,能不招惹還是不要招惹的好。

這跟朱霖不一樣。

朱霖首先是真的漂亮,至少曹志強很吃她的顏值。

然後呢,朱霖夠理智,懂取捨,也很聽話,不會輕易給曹志強惹麻煩。

相反,鄧麗筠就不同了。

只是短暫的接觸,曹志強就發現她身上太多毛病。

首先,自視甚高,不接地氣。

其次,太過自我,缺乏同理心。

第三,情緒不穩定,說哭就哭,感情控制方面比較差。

最後一點,鄧麗筠的長相,是真不咋地,至少曹志強不覺得有多好看。

在曹志強想來,那些吹捧鄧麗筠的,大概率是一種濾鏡因素。

畢竟真正喜歡鄧麗筠的,大都是五零後、六零後以及七零後,這些人年輕的時候,正好是國家比較窮困,且對娛樂方面控制比較嚴格的時候,此時他們看到鄧麗筠的摩登造型,聽到鄧麗筠的綿綿情歌,有一些心理濾鏡,驚為天人,再正常不過。

粉絲嘛,從來是不講道理的。

可這些東西,在曹志強這個前世的九五後來講,就不算啥了。

曹志強喜歡的女人,是那種網紅模式,通俗講,就是膚白貌美大長腿,大眼高鼻瓜子臉。

而這些特色,鄧麗筠都不具備。

非要說,那就是鄧麗筠的眼睛比較大,也只是這樣了。

鄧麗筠最大的特色,是她的身份加成。

畢竟鄧麗筠是國際知名的歌星,而且是公認的實力派,或者叫天賦派。

她的情歌柔美動聽,而且吐字清楚,聽起來特別順耳。

問題在於,鄧麗筠拿手的那些情歌,偏偏又不是曹志強特別喜歡的。

曹志強前世生活的時代,主要是二十一世紀,那個時候,已經是以電子音樂為主的新派音樂了。

與多變的新派音樂相比,鄧麗筠擅長的那些,只能算是古董,好聽點叫懷舊,不好聽就是歷史。

反正鄧麗筠唱的那些歌,曹志強聽起來只是感覺一般,哪怕是她的很多成名曲,比如她翻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再來》,還有鄧麗筠唱的《甜蜜蜜》等等。

這些歌曲後來被人吹破天,可曹志強聽起來,卻不覺得有多牛逼。

簡而言之,在曹志強的視角來看,鄧麗筠也就只是個出名比較早的歌手而已。

或許她現在的名氣很大,可不等於曹志強就要粉她。

現在嘛,發現她還很麻煩,曹志強就不想跟他過多糾纏了。

想到這裡,曹志強幹脆站起身,順便拍了拍屁股:「好了,鄧小姐,既然的心情已經好多了,咱們就此分別吧,以後有緣再見。」

說完這幾句,曹志強就要直接離開。

可就在這時,鄧麗筠鬼使神差的突然拉住曹志強的褲腿:「等等,你別走!」

「嗯?」曹志強只好停步轉身,低下頭看著還坐在台階上的鄧麗筠,「還有事?」

鄧麗筠這才連忙放開手,然後看了看曹志強,輕輕點點頭:「有,當然有。」

「是什麼事?」曹志強一臉疑惑。

鄧麗筠眨眨眼,然後也跟著站起身:「那個,我知道你是大才子,現在難得遇到你,所以,所以我想請你給我寫首歌。」

「啊?寫歌?」曹志強愣住了,「你認真的?」

「當然是認真的。」鄧麗筠連忙點頭,「我,我本來在電梯里叫住你,就是,就是想跟你要首歌的,只是一開始沒好意思說。」

頓了頓後,鄧麗筠又道:「當然,如果你不同意也沒關係,我,我就是想嘗試一下,不想放棄這個機會。

畢竟,你的音樂才華已經是公認的了,沒遇到就罷了,既然遇到,我總要嘗試一下,看看能不能跟你約一首歌。」

說到這裡,鄧麗筠還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很為自己丟臉。

畢竟在她看來,自己這個借口太蹩腳了。

可沒想到的是,一聽她這話,曹志強真信了。

不光真信了,他還鬆了口氣。

「唉,原來是這樣,想要約歌的話,你早說啊。」曹志強道,「你早說想跟我要首歌,不就不用這麼麻煩了。」

「啊?」鄧麗筠抬起頭,「你答應了?」

曹志強笑了笑:「這有什麼不答應的?你是著名歌星,又自認是中國人,我沒道理不幫你。」

說到這,曹志強伸手入懷,直接掏出一個筆記本跟一支圓珠筆。

看到這個情況,鄧麗筠張大嘴巴:「你身上帶著紙筆?」

「是啊,有問題?」曹志強點點頭。

好吧,曹志強身上一直帶著紙筆,就算沒有,隨身空間里也有。

不為別的,就為了方便記錄。

鄧麗筠皺了皺眉:「那我之前跟你要簽名,你怎麼不拿出來?」

曹志強眨眨眼:「你問我要簽名,我為何要拿出來?你既然是我的歌迷,不該是你自己準備好嗎?」

鄧麗筠一時無語。

畢竟曹志強說的,好像是那個道理。

「好了,不提那些了。」曹志強打開本子拿起筆,

說完,曹志強就蹲下身,在鄧麗筠注視下,現場刷刷刷的寫起來。

很快,曹志強就把一首歌寫完了,包括曲譜跟歌詞。

撕拉一下,曹志強把那兩張寫滿曲譜跟歌詞的頁面給撕了下來。

「給你。」曹志強笑了笑,把手裡寫滿東西的兩張紙遞過去。

「相逢即有緣,這首歌就送你吧。

畢竟這首歌,本來就該是你的!」

鄧麗筠一臉懵逼的接過來一看,然後就張大嘴巴:「我只在乎你?」

「對。」曹志強點點頭,「《我只在乎你》,就是這首歌的歌名。」

略微一頓,曹志強才想起什麼:「對了,差點忘了,我寫的是簡體字,你能看懂?」

鄧麗筠邊看邊點頭:「還好,雖然不是我熟悉的繁體字,不過這些簡體字不複雜,我能看懂。」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曹志強點點頭,收起紙筆,「那你慢慢看,再見。」

「等等!」鄧麗筠再次叫住他,「你,你不問我要版權費嗎?」

曹志強擺擺手:「我說過,這首歌送你了,就當是見面禮了。」

說完這句,曹志強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只留下了鄧麗筠一個人,手持那首歌的詞曲,站在原地發獃。

匆匆一見,又匆匆而去。

看似親切,卻又帶著疏遠。

好似一個充滿夢幻的肥皂泡。

真是個奇怪的人啊。

可能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吧。

不拘小節,直指本心。

難怪他那麼厲害。

難怪他不喜歡人多的地方。

人世間的虛偽,可能對他來說,就是一種折磨吧。

「唉,可惜啊,可惜。」

想到這裡的鄧麗筠,一臉唏噓的重新看起手裡的兩張紙。

「相逢恨晚,相逢恨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