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做好自己的本分

正文卷

合資磁帶廠的事情談的很順利。

當所有的股權分配跟人事安排都敲定之後,雙方正式派出代表,搞了一個隆重的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過後,就是項目正式啟動階段了。

為表誠意,在簽約儀式結束之後,日方的大東投資公司率先做出表率,直接打了一千萬美元過來。

外資一到位,中方也立刻回應了這份誠意。

首先是曹志強個人,立刻拿出了一百萬RMB出來,作為公司的入股資金。

然後是市政府的工商部門,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通過了合資公司的各項審核,正式在市工商局註冊了一家名為「朝陽電子有限公司」的合資公司。

公司一成立,紅光機械廠東郊分廠的大門外,立刻掛上了一個新招牌——朝陽電子有限公司。

也就是說,從今往後,紅光機械廠的東郊分廠,同時也是朝陽電子有限公司的所在地,今後磁帶廠的廠房車間以及公司總部,暫時都會在這裡。

掛牌成立新公司後,紅光機械廠立刻派出大量人員,對東郊分廠的一處廠房,進行了全面的大掃除。

大掃除只是前期工作,後期還要經過一系列的改造,改造成一個合乎標準的無菌車間。

有了合乎日方標準的無菌車間後,日方才能進一步的把相關設備運過來,進行安全調試、員工培訓以及試生產等步驟。

當然,這都需要時間。

本來按照日方的估計,正常來講,至少要半年後才能正式投產。

不過在資金已經提前到位,優秀的技工也不缺,加上政府的各個政策,尤其是五年免稅的優惠政策也都確定落實的情況下,大家其實都想早日投產。

畢竟早一天投產就早一天收益。

尤其是當新成立的「朝陽電子有限公司」,正式以公司的名義,當著太陽誘電代表的面,給太陽誘電的公司賬號,打了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後,太陽誘電的代表立刻表示,相關的生產設備跟零配件,會儘快運來國內。

就這樣,在所有合作方心往一處使的情況下,樂觀估計,三個月後估計就能投產。

不管是半年還是三個月,其實暫時都跟曹志強無關了。

畢竟曹志強不可能耐心的在這裡等三個月。

他現在想的是立刻回日本,繼續去抄書抄歌賺日元。

其實對於去日本,林大爺本來是不太同意的。

畢竟經過了這次海南物資運輸事件後,曹志強的重要性無疑又增加了一個數量級。

只不過曹志強自己很清楚,他留在國內作用不大,尤其是對他運輸物資方面很不利。

因為待在國內的話,他受限太大。

所以曹志強說,日本肯定要去,因為人家迷霧那邊的人說好了,要繼續在東京接頭。

不過呢,考慮到兩百億國債的敏感性,曹志強也說了,這次去日本,就不帶這些國債了,他孤身去。

至於那些國債,可以先派人運去深圳,然後找機會弄去香江,在香江跟對方交易。

但這種事情必須要先見到對方的接頭人,跟對方商量好下一步動作才行。

因此日本必須去。

這當然都是曹志強的借口。

主要是曹志強還不想放棄日本這個撈錢聖地,順便也有點放不下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

反正曹志強現在的身份還處於絕對機密,估計一時半會是不會暴光,所以此時去日本不會有啥風險。

相反,他如果回一次國,就不敢去日本了,這才是有問題。

但是呢,曹志強這一次也發現了,日本那個地方終究做事不方便,尤其是外匯管理方面,雖然比國內寬鬆,但依舊是受到很多約束的,並不是完全的自由貿易。

因此,他必須再經營一個更靠譜的洞窟,而這個地方不用多想,只能是香江。

香江是一個自由港,資金進出完全不受限制,是離岸資金的天堂之一。

而且香江距離大陸很近,以後也方便自己自由發揮。

不過在去香港之前,他決定先把海南的基地給搞起來。

按照曹志強對林大爺的說法,他認為不能由著迷霧亂來,最好是搞一個指定的貿易港,今後迷霧的相關物資運輸,都通過那個特殊的貿易港來運輸,這樣也方便我方管理。

但這個事情不能大張旗鼓,更不能搞國企性質的港口,最好是弄個私人性質的港口,可以掩人耳目。

目前來講,內陸的地方都不靠譜,最靠譜的就是海南島。

所以曹志強決定,要在海口建立一個合資性質的私人貿易公司,並以貿易公司的名義在海邊建設一個私人港口,平時搞點普通運輸,主要做跟迷霧有關的「特種運輸」。

當然了,投資建設港口,需要大量資金,曹志強個人的能力肯定不行,所以需要國家幫點忙。

簡單來說,就是林大爺找一個可靠的人,在海口那邊成立一個私人的貿易公司,然後跟國家的銀行要點低息貸款,用國家貸款來進行港口建設。

這個貿易公司的法人不能是曹志強,曹志強只是股東之一,好方便曹志強今後行事。

港口建成後,要預留一個地方給曹志強,那裡的人員安排,一切聽曹志強的指揮。

也就是說,以個人的名義在海口搞一個私人性質的貿易公司,以這個貿易公司的名義跟銀行貸款,然後在海口投資建設一個貨港。

表面上,這個屬於私人公司的貨物碼頭,所有權跟管理權呢,表面跟曹志強本人無關,曹志強只是其中一個投資商,佔一點點的股份,就好像曹志強在「朝陽電子有限公司」里的情況一樣。

有了一個投資股東的身份,曹志強以後頻繁進出這個港口,也就能說的過去。

然後呢,平時這個港口一切照舊,正常經營,哪怕虧本也無所謂。

可一旦曹志強需要用到這個港口,給「迷霧」的人提供運輸便利,這裡的人必須完全聽從曹志強的指揮,不得偷偷打聽不相干的事情。

也就是說,這個私人性質的貿易公司,表面看來是京城某個大佬的私產,表面看來是一個正經的貿易公司,如果往深了挖,就會發現這是一個經營水貨的地方。

但不管是正經生意還是水貨生意,都是障眼法,真正要掩蓋的,是跟「迷霧組織」的秘密交易。

換言之,就是要利用這個帶有迷惑性的港口,進行國內某些不能對外公開的操作。

之所以要搞一個水貨進出港,主要是掩蓋「秘密運輸」的內情。

因為「迷霧」運來的東西,敏感性太大,而且絕對不能讓外人知道,這本身就容易引起別人的好奇。

一次秘密運輸可以,兩次也可以,如果次數多了,很多人就會懷疑這個地方有問題。

此時,如果給這個總是搞秘密運輸的港口,披上一層「水貨」的外衣,反而能遮掩「迷霧」的情況。

如果再加上京城某個大佬的背景,那就更不成問題了,到時候大家都會理所當然的以為,這是京城某人保護下的私產。

很明顯,這種做法看起來很不正確,但在當前這個情況,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反正「水貨」這種事情目前屢禁不止,暫時也沒有能力完全禁絕,倒不如加入其中,渾水摸魚。

當然了,為了避免真的成為禍害,這裡的人員一定要精心挑選,忠誠度必須是最高,而且這個港口的相關工作人員,最好是受過保密訓練跟軍事訓練的軍人,或者乾脆就是特工。

而且管理這個秘密港口的人,或者說部門,也一定要嚴格挑選,必須是真正可靠之人才行。

也就是說,這個位於海口的貿易公司跟港口,名義上是個人的,其實是屬於林大爺統領的調查局的產業。

具體怎麼做,曹志強不管,他只要結果,只要這個港口足夠隱秘,足夠聽話。

對此,林大爺很乾脆的答應下來,並跟曹志強說,這方面的事情他不用擔心,畢竟「迷霧」的情況,最高領導已經萬分重視,也早就想弄一個專門的港口跟組織,進行專門的交易。

現在曹志強提出這個辦法也是正好。

其實林大爺原本也想搞一個類似的組織,專門負責運輸迷霧送來的各種貨物。

換言之,林大爺早就想找一個專門負責運輸這些物資的單位了。

至於這個單位的負責人是誰,這點不用曹志強操心,林大爺自然會物色一個可靠之人。

曹志強就只需要繼續做好自己的本分,在人前維持好自己文藝青年的人設,保護好自己就好。

聽到這裡,曹志強又提出一個提議,就是希望那個新的港口跟貿易公司呢,曹志強本人不摻和,連股份也沒他的份兒。

換言之,在牽扯到敏感的貿易運輸方面,曹志強打算徹底的隱身幕後。

之所以提出這個建議,是曹志強認為既然那個貿易公司跟港口只是個工具,那最好不要跟自己有任何的直接關係。

他之前想在那個貿易公司里佔個股東名額,還是私心作祟,覺得一點不摻和的話,有點虧。

可後來他又一想,現在既然確定,那個貿易公司會是林大爺所屬部門的產業,那他還摻和個毛。

反正他賺的是國家的錢,本身已經吃了大頭了,再貪圖貿易公司那點蠅頭小利,就非常不合適了,而且對他隱藏身份也不利。

當然,海口那邊的貿易公司他可以不摻和,但汽車公司肯定要自己搞。

只要把汽車廠建設在貿易公司旁邊,不但可以低價拿地皮拿政策,安全也有保障,甚至運輸都方便了許多,起碼那個特殊的「貿易公司」,絕對能給自己的汽車運輸一個巨大的讓利。

總之,讓林大爺派人在海口那邊搞個貿易公司,對自己來說好處多多。

跟林大爺談妥了這些後,曹志強就拿上各種資料,正式的去了日本駐華大使館,正經的申請一個長期的工作簽證。

當大使館的日方工作人員得知,曹志強竟然就是日本此時很火的那個歌手「森中青泉」後,都是大吃一驚。

因為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一個在日本突然崛起的歌壇新星,竟然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中國人。

這也難怪他們不知道,畢竟曹志強在日本出道的時候,本來就對自己的信息遮遮掩掩,從沒說自己是中國人,也沒說是日本人。

可這種什麼都不說的情況,就導致很多日本人下意識以為「森中青泉」就是自己人。

尤其曹志強的日語口音還是地道的東京腔,這就更讓人以為他是東京人了。

不管怎麼樣吧,既然確定了曹志強就是那個「森中青泉」後,加上現在的特殊時期,所以日方工作人員很快就給曹志強辦理了一個一年期的工作簽證。

有了這個工作簽證,曹志強就可以在日本居住一年,且可以正常的在那邊買房工作。

搞定了工作簽證,曹志強又去把自己的護照,從因公普通護照,變更成因私普通護照。

本來這種因私普通護照,曹志強的條件現在是不能辦理的。

畢竟他在日本沒有親屬,以當前的政策來講,他不能辦理這種因私普通護照。

不過曹志強情況特殊,在某些人打過招呼後,這種護照也就很輕鬆的辦下來。

但既然有了曹志強這個先例,為了避免意外,因私普通護照的辦理範圍也跟著變了。

也就是說,從此以後,沒有日本親屬的普通國人也可以辦理因私普通護照,但辦理條件苛刻,必須先核定你的私人財產數目,至少有一百萬RMB的私人財產。

私人財產數目達標後,你還必須在國內有正式工作跟自己的私人住宅才行。

說白了,那個所謂的新條件,就是為曹志強量身定製的,主要就是為了給曹志強開綠燈。

所以就目前來說,能像曹志強這樣,達到辦理因私普通護照的國人,還真沒多少。

別的不說,就說有一百萬RMB的私人財產,此時國內能有幾個啊。

把新簽證跟新護照都重新辦理好了之後,曹志強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又抓緊時間,在國內錄製了四張新專輯。

錄製完這四張新唱片後,曹志強特意囑咐了兼任華夏音像公司副總經理的郝淑雯,讓她以每周出一張唱片的頻率,在國內推出這些專輯,保持歌手「阿強」的熱度,持續的賺小錢錢。

等著四張專輯出完,一個月的時間也就過去了,到時候他也應該能從日本回來了。

把國內該做的事情都做了,該安慰的人也安慰了,曹志強這才告別親朋好友,誰也沒帶,孤身一人踏上了去東京的飛機。

是的,他又要去東京闖蕩了。

當然,東京並不是他此行的唯一目的地,那只是個中轉站。

他此行的真正目的地,其實是香江。

等曹志強在日本那邊做完他該做的事情,就該去香江折騰了。

曹志強有一種預感,香江那裡,才是他今後的主要舞台。